朱红颖 朱祥磊
关键词: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现状与问题;介入策略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1)03 — 0107 — 03
西方国家从18世纪开始推动社会福利制度及各种不同形态的救济组织机构发展,制度的出现和机构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劝募、济贫等社会工作服务。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有些慈善组织强调从个体化解决方式入手;有睦邻组织运动则认为贫穷问题是由社会环境造成的,要协助弱势族群发展适应社会的功能。
随着我国社会救助政策的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的发展及社工服务的不断推进,城市社会救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城市社会救助问题越来越多元,及时调整社会工作介入城市社会救助的方向尤其重要。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传统的社会救助制度主要针对城市“三无”人员及因遭受自然灾害而生活无着的贫困人群。对他们的救助也是沿袭传统的方式,给予一次性或临时性实物帮助。改革开放之后,应急型救助方式转向兜底扶贫为目标,救助的对象扩大到包括城市下岗、失业、待业和离退休工人在内的城市新贫困群体,救助形式包括资金补助和政策优惠。
随着社会逐步发展,救助逐渐关注贫困家庭的多元化需求。福利三角理论、福利多元理论、社会需求及资产为本等理论角度开始探索救助体系的建立,同时更关注宏观背景因素所导致的个人贫困。当前发展阶段中遇到的个人贫困的问题更多是社会因素导致的,强调在服务过程中加强慈善参与意识,实现助人自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
上海市救助管理最早于2005年底成立社工站,并提出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工作。2006年11月,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提出关于“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在社会救助等领域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2007年深圳市社会工作试点,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领域中的开展。2009年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在珠三角、江浙沪有星火燎原的趋势,社会工作的服务群体从最开始的残障、低保等兜底性群体的特殊需求,逐步扩大到普遍弱势群体的共性需求。随着服务群体的扩容,在社会救助的服务体系上也开始了变化,从满足基本生活的物资、资金救助,到满足基本条件下的能力提升、灵活就业,再到更具专业性的身心健康服务、关系网络搭建、社区融入等。社会工作以更专业的身份介入城市社会救助慢慢进入公众视野。
2012年相继颁布了两个重要的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后,规定应将社会工作专业职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省级机构应考虑雇用具有社会工作硕士学位或中级社会工作资格的人员。除此之外,对城市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还可以委托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在建立信任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特定的家庭调查,从而形成社会参与的模式。
2014年,我国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政府应当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2015年,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之上又增添了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资源链接服务和宣传倡导服务,并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需求发现报告机制、社会工作服务承接机制,以及社会工作服务转介机制。由此社会工作介入城市社会救助基本被广泛熟悉和接纳,专业优势在城市社会救助工作中得到认可。
社会工作的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技巧和模式促成城市社会救助工作的事半功倍,保证服务的长期影响力。虽然每个被救助服务对象专业投入人力成本提高,但专业服务的介入成效是显著的。
社会工作作为直接服务者,也是宏观视角下的政策倡导者,需不断完善城市社会救助机制,增强现有机制的合理性,如需求发现报告、需求评估、服务推荐、社会责任承担、危机干预、服务退出等机制,在这些内容中,社会工作服务需求发现评估报告机制尤为重要,具体如:家庭状况摸底调查、邻里访问、需求评估、服务计划制定等,更加客观地了解和及时应对救助对象的需求。
在城市社会救助中依靠大数据平台我们可以筛选救助对象,但对于未进入大数据的底层人员、大数据中的特殊群体、社区中的边缘群体容易忽视(如流浪人员、多子女的单亲妈妈等),许多流动人口难以平等地获得公共服务。社会工作在这些领域的进驻都进行了各种服务政策的推广,如何高效针对性地将政策普及给特殊群体,城市社会救助社会工作者需要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社会工作以更专业的身份介入城市社会救助,那么在服务的过程中保障救助服务的专业性,根据救助领域与被救助对象的特性与需求,充分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的技巧和模式做好专业性城市社会救助工作。社区工作中,注重被救助对象的社区融合、社区参与、社会自持网络的建设;通过正式与非正式的资源,共同推动对象个人及家庭潜能的发挥,最终消除救助依赖;搭建同质性自助、互助小组,彼此分享资源,学习生产技能,相互支持并树立积极乐观的态度等;通过行政的途径搭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跨机构的综合服务网絡,从就业、就学、就医,到心理健康、个人发展等方面多管齐下等。
我国城市社会救助对象除了传统家庭贫困外,随着经济、产业及社会环境变化产生的多元贫困问题,社会工作介入救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是越来越多。
城市社会救助工作中政策救助与综合性服务救助比重错位,被救助对象更关注政策救助,对于服务救助的认知与接纳不足。在救助过程中长期接受政策救助的对象,缺乏改变现状的动力,对政策帮扶要求越来越多,甚至多次主动表达增加资金救助的诉求。社工的综合服务多次被拒绝,被指“不如给钱实在”,被救助对象对服务参与敷衍了事,社会工作介入难延续,难深入,成效不足。
部分城市社会救助对象的典型特征,无责任感,无改变的动机,认知消极。救助对象多寄希望政府多给点,好心人多捐点,又或是个人态度消沉,家庭氛围低沉,包括力所能及的子女教育都以陷入困境无能为力为由逃避责任。即使提供多方的技能提升服务或就业契机,一段时间后都会因各种理由回到起点。同时在子女教育、家庭关系、个人发展等方面的难题也是层出不穷,增加服务救助的难度。
城市社会救助难题多,周期长,成效弱等困境,更易将社会工作者带入专业不自信、服务不自信的严重困境,导致领域社工流动率高,经验难积累,新人开展工作无有效的参考依据等。城市救助领域社工服务方向如何制定非常迷茫,更加无能力与用人单位探讨长远规划,基本基于上级指示干活,缺失社会工作专业的优势和项目发展的创造性,服务迷失,沦入传统套路。
目前城市社会救助中呈现出的社会贫困成因已面临多元议题,作为社工很难讲清从哪个角度介入更妥当。把钱送到每个人的家里带来的却不是好的改变,而是更差的情况出现。社会工作的某种方法明显的只能针对某类的贫困得以解决,救助动态的过程也很复杂,也容易反弹与回转,距离可持续发展甚远。
随着近十年政策、社会及经济状况的不断变化,面对越错综复杂的问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最需发挥专长,有效弥补行政力量的不足。
政府政策一直都在强调可持续,而城市社会救助中的可持续不可能依托政府有限的资金来源,所以促进个人、家庭的可持续发展才是根本摆脱救助策略。开展可持续、促发展的综合服务更符合社会工作专业特性,注重对救助对象家庭调查、需求分析,使贫困对象的救助需求得到更准确、全面、科学的判定。社会工作在立足临时的、应急性的服务基础上,着眼于长期的、持续地服务。社工能够确认是否符合政策帮扶的同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社会工作在介入城市社会救助中已经面临很多元的议题,作为一个社工很难讲从哪个角度介入才更妥当一点,但社会救助必须坚持服务对象自身改变动力的提高或巩固。社会工作触及现在的福利政策时已不单意味着单纯的服务给予,还需强调服务对象的责任及改变。扶“智”与“志”服务地开展需远多于物质性救助,如开展各类技能提升、能力培训时,关注社会融入服务、社会支持网络构建服务、消除依赖重建信心服务等;需重视心理疏导服务、积极心态养成服务、压力管理服务;最强调参与志愿服务、签署就业承诺书,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积极反馈个人成长情况;推动救助机制中奖惩、退出的优化等。
当下的社会工作者虽有几年的经验,但依然是初出茅庐者,又或是救助领域社工人员更替、流动太快,又或是对于未能统一的救助多元性产生了知识传统和服务形态上的深刻分歧,继而使城市社会救助中的社会工作服务有效性身陷困境。再加上社会工作介入城市社会救助的过程,特别是让救助者走出救助困境或分析原因时,考虑专业价值、伦理、认知、能力等问题,在服务过程中经常处于某种矛盾状态中。社工需要重新审视专业发展的空间与方向,社工需要走出个别理论与价值理论困境,不被现状所疑,也不因自身迷惘而停滞,我们需要陪伴服务对象走过救助的这段历程,我们比服务对象更需要超越现有情境且信念坚定地走在的路上。
社会变革的趋势是不是跟社工理念价值相符的,也会影响到服务的质量,发展及变革,城市社会救助的发展亦是如此。当社会工作者面对城市社会救助中复杂万变的实务情境,在时间、资源有限且需立即决策的当下,社会工作者更需要勇气打破以往城市社会救助过程中的局限和格局,以发展持续的思路陪伴服务对象成长,怀柔未必是好的,拒绝也未必是坏的,未来我们脑海中也需逐渐淡化“固化的救助模型”,重新构建社工作介入城市社会救助的发展方向。
〔参 考 文 献〕
〔1〕李青.金融社会工作与反贫困:社会工作反贫困研究中的经济性议题〔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4):19-26.
〔2〕王国渝.玛丽·艾伦·里士曼生平著述及对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启示〔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4,(06):71-75.
〔3〕周冬霞.城市低保目标瞄准政策的评估与完善〔D〕.武汉大学博士论文,2015.
〔4〕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城乡困难家庭社会政策支持系统建设蓝皮书(2012)〔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3.
〔5〕洪大用.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5.
〔6〕洪大用.完善社会救助,构建和谐社会——2005年社会救助实践与研究的新进展〔J〕.东岳论丛,2006,(03):22-26.
〔7〕柳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1):14-25.
〔8〕时立荣.现代社会工作的结构分层与扩展〔J〕.社会科学战线,2005,(03):189-192.
〔9〕孙莹.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理念、目标和策略〔N〕.中国社会报,2015,(10):004.
〔10〕马凤芝.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模式建构〔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04):104-109.
〔11〕关信平.中国流动人口问题的实质及相关政策分析〔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05):70-76.
〔12〕吕朝贤,王德睦.1960s以来的美国贫穷理论:回顾与整合〔J〕.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2000,(01).
〔13〕宫蒲光.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N〕.光明日报,2015,(07):11.
〔14〕吴冠军.价值多元时代的自由主义困境——从伯林的“终身问题”谈起〔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5,(04):26-40.
〔责任编辑:孙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