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华
摘要:探讨了非洲猪瘟对我国养猪业的影响,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非洲猪瘟;影响;防控建议
中图分类号:S858.2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21)05-0031-03
1921年非洲猪瘟疫情首次在肯尼亚被发现,1957年先后流行至西欧和拉美国家,多数被及时扑灭,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仍有流行。2017年3月,俄罗斯远东地区伊尔库茨克州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发生地距离我国仅1 000 km左右,当俄罗斯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意味着中国发生非洲猪瘟只是时间问题。
2018年8月3日我国发生首例非洲猪瘟疫情,随后非洲猪瘟疫情在国内快速蔓延扩散,1年多时间,国内31个省(市、自治区)都发生了非洲猪瘟疫情,截至2019年9月9日全国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54起,扑杀生猪超过百万头,给农户和养猪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给我国动物疫病防控體系和国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冲击。
1 非洲猪瘟对养猪业的影响
虽然非洲猪瘟不是通过空气传播,但它流行的速度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由于非洲猪瘟病毒具有超强的杀伤力和攻击力,不到1年时间,就彻底攻陷了我们筑起的一道道防控防线,非洲猪瘟不但彻底颠覆了许多防控原则和养殖模式,还改变了生猪养殖行业的发展轨迹,并且影响到与之相关的食品加工业的格局与进程,具体分析,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对养猪业结构和布局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与升级,我国养猪业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区域划分,以西北和东北养猪为主,生猪调运量大,生猪的调运为非洲猪瘟的传播提供了条件,非洲猪瘟疫情的暴发为养猪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巨大的阴影。受非洲猪瘟的影响,生猪跨区域调运已被禁止,由于生猪屠宰分布不均衡,大多数养猪场无法对生猪进行销售和运输,严重困扰了养殖场的正常经营。
1.2 对养殖模式的影响
我国生猪养殖量大,养殖户分散。从发生的100多起非洲猪瘟疫情来看,大部分出现在中小养殖场,特别是散养户,他们对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毫无抵抗力。农户家庭散养-动物经纪人收购-屠宰场屠宰-市场(屠商)经营,是我国比较常见的生猪养殖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安全隐患特别大,如果监管不到位,极易造成病毒传播。此次非洲猪瘟疫情的暴发也给养殖企业敲响了警钟,养殖企业需要对养殖模式进行及时调整,采取企业集中养殖、减少经纪人收购的模式,但这同时也给家庭散养户的生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1.3 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我国养猪业的历史悠久,自古就有“猪粮安天下”的说法,更有“穷不丢猪,富不丢书”的传统观念。即便现在,在评价物价变化的指数中,猪肉的价格也是肉类的代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受非洲猪瘟与环保的双重影响,不少养猪人纷纷清栏弃养,生猪存栏减少,后备母猪批量淘汰,补栏的养猪人也逐渐减少。从目前生猪的供应量来看,出栏的生猪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猪市供应缩紧,市场上的猪肉价格节节攀升,生猪产能减少,猪肉供应存在缺口,牛、羊及家禽肉在一段时间内替代猪肉,势必会推动其他草食牧业和家禽业的发展。
1.4 对猪肉食品生产企业的影响
猪肉食品生产企业是链接生猪生产与终端猪肉消费者的中间环节,非洲猪瘟疫情已经波及多家屠宰和食品生产企业,受波及企业的股票价格以及生产成本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2019年2月15日,三全食品生产的灌汤水饺在湖南湘西、甘肃酒泉两市被抽检出疑似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同日,三全食品股票价格下跌3.58%。为了挽回食品安全的声誉,2月20日,三全食品发布声明称,公司已经自购非洲猪瘟检测设备,检测实验室也在建设中,争取尽快实现企业对非洲猪瘟的自检能力,无疑会增加食品加工企业非洲猪瘟检疫、监测成本。
2 非洲猪瘟的防控建议
非洲猪瘟主要发生在疫病防控能力低下的中小养殖场,不执行动物防疫相关制度是主要原因。在已查明疫源的非洲猪瘟疫情中,生猪跨区域调运、泔水饲喂、人员与车辆带毒是最主要的3种传播路径。由于缺乏有效的治疗非洲猪瘟手段,因此,非洲猪瘟防控体系的建设极其重要,具体防控措施建议如下。
2.1 加强宣传培训
畜牧兽医部门应组织人员定期到企业、养殖场进行科普宣传,使他们能够对非洲猪瘟的流行特点及危害有充分的认识,提高养殖者的防控意识,认真做好防疫工作,培训相关的兽医管理人员,尤其是养殖企业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提高他们对非洲猪瘟疫情的诊断、处置能力,使他们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排除,为企业和养殖户提供正确的防控引导。同时,还要加强畜牧行政管理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的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培训。要提高相关技术员、养殖业主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2.2 推进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发
非洲猪瘟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必定是一场持久战,仅靠封锁扑杀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免疫接种是对疾病最为科学有效的方法,所以政府应增加对非洲猪瘟疫苗研发的投入,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疫苗生产企业更大力度投入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发工作。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的科研机构共享非洲猪瘟疫苗的科研成果,尽快研制出能够有效对抗非洲猪瘟的疫苗。
2.3 科学规划养殖经营模式
目前,养殖企业主要的经营模式是“公司+农户”与自繁自养。“公司+农户”模式符合环保、社会化服务、扶贫等政策,自繁自养模式投资规模较小,符合生猪产业发展的需要,更有利于疫情的防控。
实行“公司+农户”的养殖模式,首先,合作农户必须依托公司的防疫体系,充分利用养殖公司提供的防控体系便利;其次,根据生猪生长特性,生猪育肥只需要5~6个月,因此,从事生猪育肥的合作农户只要5~6个月就可以完成1个养殖周期,完全可以做到封闭养殖,只要管理好,做到全进全出和完全封闭养殖,就可以大幅降低感染概率。
鼓励自繁自养的家庭牧场养殖模式,以常年存栏100~300头,饲养能繁母猪10~30头为宜,养殖环境相对孤立,环保设施齐全,种养结合,减少对猪源进口的依赖。
2.4 加强养殖企业内部管理
(1)停止外部引种,建立中转站买猪,确保猪只隔离,出现的异常猪立即无害化处理,减少疫病发生和传播的概率。
(2)针对非洲猪瘟不耐高温的特点,使用烘干玉米等安全原料,使用高温调制工艺,延长调制时间,使用包装料的猪场,饲料进场之后,也要熏蒸消毒;合理投喂,提高生猪的抵抗力,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饲料,避免使用含有猪源性原料的饲料;利用自产饲料的优势对饲料进行高温制粒。禁止使用泔水喂猪。
(3)建立洗消中心和中转站,专车专用,严格执行各项清洗程序和制度。拉料车、送物品的车不得进入生产区,经二级洗消后方可用场内专车对接进行熏蒸消毒。
(4)对各生产厂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划分生活区、隔离区、生产区,员工要避免不必要的出场,进入生产区的所有物品需要经二次消毒后实行全进全出。
(5)在生产管理上要注重营养,规范基础免疫。按中兽医理论,讲究整體观念与辨证施治,既要祛邪、又要扶正,强调机体正气的作用,定期做一定的中药保健,调整机体功能状态以达到防控疾病的目的,以增加动物的非特异性抗病能力。
(6)发生疫情后的正确处置。一旦养殖场发生疑似疫情,要迅速上报畜牧管理部门进行确诊。确诊后及时封锁,整体无害化处理。需要复养的,3个月后对各项防疫要素进行检查后设立哨兵猪饲养制度,按养殖计划的3%~5%随机选择栏圈正常饲养,严密观察哨兵猪2个月以及科学实验室检测正常后,方可批量投入生产。
2.5 加强生猪调运的监管
生猪调运容易造成病毒的传播,相关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生猪调运政策,划区调运生猪及其制品,降低疫情跨区调运风险。改进运输设备,使用全封闭、即时监控的运输装备,实现在运输的过程中对生猪情况实时监控。规范调运车辆的管理,严格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加强运输过程的检疫,避免非洲猪瘟疫情的蔓延与发展。各地要培育地区种猪繁育场和建立商品仔猪生产基地,保障养殖需求,减少仔猪、种猪长途调运、跨区调运带来的路途应激感染。各个地方要合理规划养猪区域,拟定养猪计划,做到订单收购和区块定向供应,防止养猪炒作和一拥而上以及囤积居奇,减少生猪价格暴涨暴跌的现象。
2.6 部门联动加强监管,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1)畜牧兽医部门应加大监管和排查力度,关闭生物安全环境较差的养猪场,改建升级旧养猪场,使其生物安全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运用非洲猪瘟的快速检测技术,加大检测工作的力度,对风险猪群进行抽检,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置方法,避免疫情的蔓延。
(2)生猪屠宰企业要加强对生猪贩运经纪人和代宰户的管理,签订代宰协议,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不得收购未经检疫生猪、来自疫区的生猪、病死(害)猪和走私的生猪;要如实记录生猪产品生产和流向信息;要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完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严格落实生猪进厂通道、卸猪台、待宰圈等重点场所和生猪运输车辆卸载后清洗、消毒制度。
严格落实生猪免疫标识制度,实现过程管理精细化,对生猪个体的来源、免疫情况、饲料种类、防疫监测情况等详细记录于标识,使用扫码器、微信快速查询。
(3)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实施生猪产地检疫。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检疫规程,合理布局产地检疫报检点,要严格履行检疫程序,确保生猪检疫全覆盖;认真做好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生猪,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按程序报告;加大产地检疫工作宣传力度,落实(畜主)货主产地检疫申报主体责任;落实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鼓励使用专业化、标准化、集装化的运输工具运输生猪等活畜禽;严格落实有关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完善运输工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坚决消除运输工具传播疫情的风险;要落实好官方兽医进驻屠宰厂检疫制度,严格生猪入厂查验,严查生猪来源、检疫证明、标识佩戴等,详细记录屠宰生猪来源;屠宰检疫同步,生猪产品凭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标志(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出厂销售,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相关证明文件缺失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准出厂销售;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做好监督,要求无害化处理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对运输途中死亡生猪、病害猪及病害动物产品等进行收集、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台账真实、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过程和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病毒扩散。
(4)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责任,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确保生猪产品原料来自定点屠宰厂;要加强对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并依法依规组织对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开展抽检;要和畜牧兽医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明确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方法和相关要求,对非洲猪瘟病毒复检为阳性的,立即查封扣押作无害化处理并开展溯源调查。
(5)林业部门要做好各项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和主动预警工作,开展野猪日常监测巡护,特别是家猪野猪接触区要做到全覆盖,加密监测路线,科学监测布点,增加巡查频率,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野猪异常情况,开展辖区内野猪资源调查,准确掌握野猪分布情况,为科学有效防控野猪非洲猪瘟提供基础数据,各地区官方在特殊时期可适度采取措施控制野猪规模,减少野猪感染和带毒的机会。
2.7 完善动物防疫体系
推进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补齐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短板,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检疫申报点、活畜禽运输指定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畜牧大县建设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加强部门信息系统共享,对非洲猪瘟防控各环节实行“互联网+”监管,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扑杀补助机制,对在国家重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给予补助,加快补助发放进度,加快构建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在防控关键技术和产品上取得突破。
3 小结
非洲猪瘟的防控管理工作,需要各部门、相关行业的重视,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其进行防控,保障我国生猪产业安全、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