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萌 孙秀萍 李凤
摘 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美丽乡村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一。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做好脱贫攻坚体系和工作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平稳过渡,继续在各地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该文以安徽合肥为例,分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人居环境优化;美丽乡村;路径
中图分类号 F32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21)13-0011-03
为了顺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社会对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建设美丽乡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不仅对农村整体生产经济效益有着较好的促进作用,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村村民的生活幸福感。合肥市发布《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农工办〔2019〕30号)、市委农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合农工办〔2020〕2号)文件,积极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八大以来,合肥市经济迅速增长,政府不断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村民生活得到了改善。进一步优化合肥市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加农村居民的生活舒适感与幸福感,对于建设大湖名城的美好未来起着非常必要的作用。
1 合肥人居环境改造的实践
1.1 主要做法
1.1.1 制定人居改善规划,成立工作小组 根据中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明确合肥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市、县、乡、村”严格进行,并成立美丽乡村建设暨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充分考虑到巢湖的重要性,尤其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王晓毅提出,乡村环境治理的成败关系到三大攻坚任务能否完成,需要引入协议机制,以确保治理达到预期成效[1]。为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顺利完成,合肥市先后发布文件,重点强调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等方面的具体整治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具体方法,着眼于农村村容村貌的总体提升。此外,合肥市积极向周边地区“取经”,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的做法,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居环境整治。
1.1.2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一是农村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理问题。随着经济的增长,农村生活污水问题越来越突出。根据资料显示,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各个地区的生活污水排放呈现正相关关系,往往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污水排放量越大。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生活污水具有污染面广、排放少、分散、日变化系数大、间歇排放、氨氮含量高等特点[2]。为此,合肥针对农村地区的沟渠林带开展清淤疏浚,禁止污水乱流,垃圾乱倒的现象,经过几年的努力,沟渠林带不再满是垃圾和臭水。合肥市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并网设施管理,2018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同时,为了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倡议居民将生活尾水重复利用,收集并简单处理洗涤用水,可二次利用为室内外清理浇灌用水,不但有利于资源节约,还从源头上减少了生活污水。随着南水北调肥西段的即将完工,可彻底解决农村居民用水问题。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近年来,合肥市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逐步向“户分类、保洁员收集、公司转运、市县处理”转变。在各个村积极培育环保员,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将生活垃圾分类规则推广至整个各户人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效率逐步提高,垃圾在村庄滞留時间不断缩短,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三是农村厕所改造问题。合肥农村厕所革命采用“六主六辅六转变”做法,做到因地制宜,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与居民真实需要,改厕方案规划合理,目标可行,坚持农村改厕多路径、多技术选择,确保建一户成一户、农户用一户,不断健全改厕“一站两体系”,而对于一些不能进行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的村子落实农村厕所改造,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基础设施中建设公共厕所,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统筹农村厕所改造与农村污水治理体系,有利于改变农村居民生活恶习,逐步形成文明新风。
1.1.3 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深入开展“百河千渠万塘”清洁整治行动,重点对大村大镇、城乡接合部以及景区等地区进行治理,力求亮化沿江、沿河、沿路的区域环境,逐渐向全村范围覆盖,突出农村建筑特色。为改变农村居民的不良习惯,以“净化、硬化、亮化绿化”为要求,在各个村庄实施“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同时,为推动村庄绿化,在合肥市内各乡镇开展“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不仅在村庄公共场所开展植树造林行动,还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原有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湿地恢复和保护,创建绿色生态农村。
1.1.4 持续建设美丽乡村 为完成建设生态农业强市和“一创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合肥市重点推进“三线三边”的环境治理,由市区向城乡接合部及乡镇延伸,加强对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镇的保护,将传统农耕文化融入现代元素,提升村庄形象和田园风光品质,逐步达到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求。
1.2 取得的成效 当前,合肥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乡村建设由“物的新农村”步入“人的新农村”的新阶段。农村“三大革命”取得了一些成果,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全市目前农村专兼职保洁员共20700余人,各类环卫车辆5400余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率达100%,806个村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巢湖市、长丰县、包河区和庐阳区分别进入国家级和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生活污水排放方面,现有16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有污水管网就近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他乡镇政府驻地全面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运行。在厕所改造方面,截至“十三五”末,合肥将基本完成厕所粪污无害化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2个二类县(长丰县、庐江县)卫生厕所普及率将达到85%左右,全市累计完成各类改厕26.6万户。创建美丽乡村八年以来,累计建成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63个,省、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606个,建成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33个,示范村99个。
2 乡村振兴背景下合肥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面临的问题
2.1 基础设施短板明显 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全健全,太阳能、风能、沼气、秸秆气化等基础设施配备有待增加,生活污水尚未得到彻底的无害化处理。此外,农村人居环境中虽要注重村容村貌的提升,但也要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人文需求,但目前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还较少,建设项目应建有适合儿童休闲的游乐场,老人锻炼所需的健身广场等文娱设施。
2.2 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存在短板 基层组织人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有着重要影响,但目前合肥市农村基层干部存在着人口老龄化、业务水平低、法治理念不强等问题。这些现象导致基层干部的治理水平较低,并且缺少勇于创新的工作热情。
2.3 群众主人翁意识薄弱,参与度不高 赵霞研究结果表明,导致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因素从农户层面看,农户的参与意识、保护意识淡薄都会影响结果[3]。乡村居民主动参与度不高,没有充分发揮主人翁意识,同时缺乏自觉性,自我约束意识薄弱。
2.4 资金投入不足 村级组织的运行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有限的经费只能维持基本的运行,无法提供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匹配的公共服务。学界认为应该使基层拥有稳定的财税来源[4]。当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还很薄弱,自我造血能力不足无法反哺村集体。乡村建设的主要投资大多用于公用设施建设,而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金额只占很小一部分。
2.5 后期管护不力 部分乡镇、村庄在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后,由于后期管护措施不到位,出现了许多改造后续问题,如厕所改造问题。因重建设轻管理,在进行厕所改造后,管道维修困难、化粪池外溢现象在多地出现,给农户带来了更大的困扰。
3 乡村振兴背景下合肥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的路径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打造“生态宜居”乡村是目前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乡镇干部的重要工作任务。我国学者曾认为:如果说始于2013年的美丽乡村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那么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则是美丽乡村的提升版[5]。因此,合肥市要抓住此次契机,解决目前所面对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3.1 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机制 根据国家近期所推行的相关政策,基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与本地区相适应的机制,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建立保障实施效果的养护长效机制,将健全的法制体系应用其中,防止因后续服务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同一地区人居环境整治反复进行。
3.2 严格督查考核 从思想上强调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于乡村振兴、人民生活的重要性,要求基层干部务必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通过“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的方式进行落实。此外,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果纳入县云平台考核,激励基层干部提升对其重视程度。
3.3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比例 政府加大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根据当地具体实际进行合理规划,重点对促进环境保护、技术支撑的资金加大投资。针对美丽宜居乡村项目进行资金投入,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协调城乡统一发展。
3.4 提高村民参与意识 树立农民主人翁意识,积极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利影响,基层委员会通过多个活动的开展,切实保证村民从活动中感受益处,进而引导教育村民重视环保,培养环保意识,自觉对自身行为产生约束。
3.5 发展绿色生产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通过发展生态农业、立体农业、有机农业以及农村能源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减轻生态压力。除种植业外,尤其重视养殖业的污水排放问题,要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完善相关规定,通过技术手段增加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参考文献
[1]王晓毅.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环境问题十分关键[J].国家治理,2018(18):12-17.
[2]骆世明.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254.
[3]赵霞.农村人居环境:现状、问题及对策——以京冀农村地区为例[J].河北学刊,2016,36(01):121-125.
[4]朱战辉.村级治理行政化的运作机制、成因及其困境——基于黔北米村的经验调查[J].地方治理研究,2019(1):43-56.
[5]于法稳.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9(2):80-85.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