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珠
(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有辽阔的天然草场,天然草地资源可利用面积4 800 万公顷,位居全国第三位[1],并处于世界公认的奶源黄金带上,是我国五大牧区[2]和十大奶源主产区之一[3]。2018年,奶类总产量为201.67万吨,占全国奶类总产量的6.35%,奶牛存栏量为147.43 万头,占全国奶牛存栏量的15.1%,发展奶业有着显著的优势条件,乳业产业也成为新疆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但和内蒙古等乳业生产区域相比,新疆乳业产业发展面临着奶农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4]、奶业优势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如何提升新疆乳业产业化水平,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乳业市场中实现“奶业振兴”[5]成为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现有关于新疆乳业的研究多集中于如何更好地发展乳业产业。陈法杰等(2020)[6]采用SWOT 分析方法指出,应把握政策红利和战略布局,建立行业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一体化加工流通模式促进乳业产业发展。陆东林(2017)[7]认为产销量低、奶源基地分散和商品率低是阻碍新疆乳业发展的因素。王梦娇等(2016)[8]则指出新疆乳业发展存在品牌效应意识淡化、产品结构有待调整、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对此,陈法杰等(2020)认为[6]应走产业集群化发展之路来解决上述问题。吕树豪等(2018)[9]指出品牌文化在新疆乳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应树立品牌效应,走品牌内涵式发展道路。这些研究为发展新疆乳业产业提供了许多可借鉴的经验,但研究的内容多是从乳制品加工业的现状和品牌建设角度出发,提出发展乳业的对策建议,对新疆乳业产业中包括龙头企业和奶农在内的产业主体的利益联结模式的研究较少。基于此,本文在研究新疆乳业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乳业产业利益联结中不同模式的特点,发现乳业产业利益联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
近年来,新疆奶类产量和奶牛存栏数量快速增长。据2019 年《中国奶业年鉴》,2008 年—2018 年,新疆奶类总产量由142.32万吨增加到201.67 万吨,增长41.7%;牛奶产量由137.36 万吨增加到194.85 万吨,增长41.9%。总体来说,2008 年以来,新疆奶业发展态势良好。
根据表1,在奶牛存栏数量方面,分为三个阶段:2008 年—2011 年,奶牛存栏数量快速增加,由245.2 万头增加到285.3 万头,为近10 年来奶牛存栏数量的最高水平,之后缓慢下降;2012 年—2015 年,奶牛存栏数量缓慢增加;2015 年后,奶牛存栏数量逐渐减少。2018年,奶牛存栏量为147.43万头,全国奶牛存栏数量为978.48万头,新疆奶牛存栏量占全国奶牛存栏量的15.07%(见图1),为新疆乳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奶源保障。
图1 2008 年—2018 年新疆和全国奶牛存栏总数
表1 2008 年—2018 年新疆奶类产量及奶牛存栏总数
根据表2,2008年—2018年,新疆乳制品产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20.65 万吨增加到67.7 万吨,增长近70%;在2015 年—2018 年,新疆乳制品产量上升幅度较大,增长56.7%。乳制品产量中液态奶产量所占比重较大,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表2 2008 年—2018 年新疆乳制品产量及人均奶类产品消费量
2008 年—2012 年,新疆人均奶类产品消费量波动增加,在2012 年达到顶峰,为28.52 kg/人;2013 年—2018 年,人均奶类产品消费量整体上波动增长,在2014 年出现了最低人均消费量,为18.58 kg/人,此后又缓慢增长。
根据《2019 中国奶业统计资料》,新疆当前共有乳制品加工企业 26 家,相比2011 年的30 家减少4 家。天润乳业、麦趣尔、西域春乳业和西部牧业是新疆乳业企业中的龙头企业。2019 年,天润乳业平均日处理鲜奶 400 吨,销售额达 14.62 亿元;麦趣尔销售额达6.71亿元;西域春乳业日处理鲜奶 700 吨;西部牧业日处理鲜奶 400 吨,销售额达 4.92 亿元。[10]除上述龙头企业外,还有花园、新农等知名乳制品加工企业。乳制品企业主要分布在天山北坡、伊犁河谷和天山南坡。虽然已形成一定的产业集聚,但在一些区域仍以小规模散户养殖为主,分散化特征明显。
随着新疆乳业的产业化发展,同时在政府政策导向和乳企的共同推动下,奶农与企业的利益联结模式由“奶农+企业”“奶农+奶站+企业”“奶农+奶牛养殖小区+企业”模式向“奶农+合作社+企业”“家庭牧场+企业”等产业组织化运营模式演进。
在乳业产业化发展的初期阶段,主要采取“奶农+企业”模式,这种模式下奶农(奶牛养殖主体)大多是以散户的形式存在的,通过直接签订买卖合同与乳品加工企业进行交易。“奶农+奶站+企业”模式下,奶农通过奶站这一中间平台与龙头企业进行交易合作,签订以购销合同为特征的商品契约型合同。这两种模式依然是局限于简单的买卖关系,出发点都是为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奶农的组织化程度低,利益联结机制不稳定、不紧密。
奶牛养殖小区是目前包括新疆在内的相关地区采用较多的利益联结模式。奶牛养殖小区目标是将分散的奶农统一起来,在场地服务、技术支持、销售等方面规范化管理,签订商品契约合同,相比“奶农+奶站+企业”模式,该模式组织化程度较高。但也应看到,由于双方在奶源质量、标准体系、市场需求等方面有信息不对称情况,容易产生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奶农与龙头企业的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奶农多数情况下处于不利的一方。
“奶农+合作社+企业”模式下合作社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乳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合作社与奶农签订牛奶收购合同,较为有效地联结了奶农与市场,实现“前联奶农,后结市场”的目标。该模式下,通过合作社将分散的奶农组织起来,实行标准化服务管理,提供资金劳动、机器设备、饲养种植加工、运输销售等服务保障,实现奶农从分散化向集约化的逐步转变,提升奶农经营的规模效应、收入水平和议价能力,也降低了龙头企业的交易成本,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利益主体的双赢。该模式特征是龙头企业与奶农没有直接进行利益联结。
乳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为各利益主体提供最大化的收益是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的目的之一,龙头企业利益创造能力的强弱也关系到奶农的利益分配量。同蒙牛、伊利等龙头乳业相比,新疆乳业龙头企业数量较少,发展规模小,利益联结的产业基础薄弱,不能有效地联结上游的饲料种植、奶牛养殖和下游的产品加工、奶品销售,在一体化经营、盈利能力等方面有差距,制约了新疆乳业产业化发展和奶业优势的发挥。
龙头企业与奶农签订的买卖合同大多仅涉及牛奶的生产方面,并未涵盖乳制品的加工、运输、销售等下游产业链。受市场需求和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等影响,会出现奶农不能履约进而损害企业利益,而企业则采取包括限收、拒收、压价、压级[11]等不合理行为损害奶农合法利益等问题。原因还是龙头企业和奶农之间主要靠的是松散式的买断型和商品契约型合同进行利益联结,利益关联程度较弱,以要素投入的紧密型联结方式不多。
龙头企业由于管理水平、资金实力、政策支持、信息来源等方面的优势,组织化、集约化经营能力强。同时,龙头企业在奶源质量、标准体系等方面有较大话语权,有价格主导优势,而奶农则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与龙头企业进行对等谈判,多数情况下只能被动接受龙头企业的标准,局限于饲草种植、奶牛养殖等乳业上游产业链,造成奶农与龙头企业在利益联结分配机制上不完善,在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上不均衡,处于弱势地位。
新疆乳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和完善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机制。从分析来看,以“奶农+合作社+企业”为特征的新型利益联结模式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新疆乳业企业要加快资源的整合力度,形成规模竞争优势,逐渐培育成为龙头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现有龙头企业要继续做大做强,建立乳业联盟,发挥产业集群的规模效应,互相抱团在战略制定、产品质量、品牌打造、市场布局等多方面协同推进,提升企业在全国市场中的竞争力;要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联通乳业上下游产业链,推进“种养加运销”一体化经营,夯实利益联结的产业基础。
奶农经营要定期及时关注市场变化,常态化与企业进行理性的沟通协商,建立较为紧密的联络机制,做到严格履约。龙头企业要履行合同约定,按照标准体系维护奶农利益,引导奶农参与到乳制品的加工、运输、销售等下游产业链中,在合作中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要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协调企业与奶农之间的矛盾,防止企业不合理压价,保障奶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各利益主体的公平交易和合作竞争。
新疆乳业产业发展离不开政府在政策和顶层设计方面的作用支持,特别是在信息化建设上,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包括市场需求、价格信息、技术服务等,为分散化经营的奶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源和有针对性的养殖扶持政策,促进奶农降低风险成本,减轻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不良后果;要推动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的执行,运用财政、金融政策手段做好补贴支持和健全激励机制,保障奶农的可持续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