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缙云县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及问题分析①

2021-08-18 07:41吕彬斌
热带农业工程 2021年3期
关键词:缙云县人居环境治理

吕彬斌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贵州贵阳 550025)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思想最早是由庄子提出的,其“天人合一”的思想核心认为个人应当保持自然的自然性,而不能人为地去肆意改变它。今天人类过度对自然进行改造,造成了许多严重后果,吴良镛[1]提出应将人类聚居从多个方面和不同尺度来进行研究,不能只局限于村民身边的因素,推动人居环境改善。黄光宇[2]提出需要保持山地人居环境的整个生态平衡,改善山地人居环境质量,才能提升山地人居环境的生活水平和质量。王云才等[3]探讨了现阶段我国乡村景观规划的核心,认为“乡村聚落的景观规划”是我国乡村发展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余斌等[4]通过国内外乡村生活空间的研究对比,认为对乡村生活空间进行研究能够丰富乡村地理学的研究视角。

以缙云县为例,研究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不仅有利于缙云县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发展,还可以为其他地区在治理乡村人居环境的时候提供一些借鉴。

1 缙云县人居环境治理的概况

1.1 垃圾革命

近年来,缙云县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从图1可以看出,虽然2018 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其增长速度相对于2017 年有所放缓,但是2019 年又快速增长且总量持续上升,说明全县的市场需求量在不断增加。表1显示,缙云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 489 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18 546 元,同比涨幅为95%。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和生活消费同比涨幅大,也意味着农村生活垃圾产量持续上升。但是缙云县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存在不足,处理方式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目前仍然靠卫生填埋的方式进行垃圾处理,但如今缙云县将面临无处可填的窘境。因此,缙云县2018 年8 月7 日召开“垃圾革命”推进动员大会,动员全县上下以革命的勇气,打赢“垃圾革命”攻坚战。通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倒逼各环节完善,从垃圾分类开始,到垃圾桶设立、垃圾站改造、垃圾车投放、垃圾运输线等各个环节进行配置和完善,全面推进缙云县乡村人居环境的治理。2020 年出台《缙云县关于开展“百村、千巷、万户”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20 年度缙云县洁美乡村(六边三化三美)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政策,由各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县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等部门和新碧街道、东渡镇、舒洪镇等单位,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带队,于5月25 日至6 月1 日分两组对全县18 个乡镇(街道)的整治行动情况开展检查考核。

图1 2011~2019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其增长速度

表1 2019年缙云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幅

1.2 污水革命

2014 年以来,缙云县致力于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邀请专家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总计434个,覆盖203个行政村。但是,由于时隔太久,污水处理系统并不能及时更新,出现了许多问题。如距离过小、人工湿地空间与厌氧池比例失衡和水管堵塞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限制了缙云县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效率。

对此,缙云县政府也积极致力于解决当前缙云县内农村生活污水存在的问题。于2019 年完成对31 座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至2020 年底,将完成199 座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同时在2020年1 月2 号新发布的关于缙云县新碧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结果公布信息显示验收合格。2020 年7 月10 日,缙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工建设,这对缙云县治理乡村人居环境开展“污水革命”无疑是上升了一个新的台阶。

1.3 厕所革命

近年来,缙云结合美丽乡村、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以农村“厕所革命”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缙云大花园建设。通过拆除简易厕所、露天旱厕、废弃猪圈等,新建公厕,对景中村、景边村及各乡镇重点村厕所的做重点改造工作。厕所革命中,缙云县仁岸村曾经的简易厕所,不仅破坏了仁岸村的美观和形象,还降低了村民的生活品质,如今经过改造已经变成远近闻名的旅游村,还有镇东村仙莱嘉园附近的公厕,公厕整体设计采用使这座公厕展现出浓浓的“中式园林风”。公厕内部设施一应俱全,设置有儿童专用马桶、尿布台、成人马桶以及残疾人专用设施,方便了村民和外来人员的使用。

2 缙云县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乡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

近年来,国家已经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投入,致力于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设施。但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人居环境的发展和治理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复杂,环境污染面积更加广阔,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治理后会产生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是由于前期缺乏较高的经济回报,回收期限比较长,因此社会一般都不愿意投资,需要政府进行投资。但政府真正投入到环保建设中的资金远远不足(图2~3)。

图2 2011~2019年全县全县财政总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图3 2011~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缙云县政府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就,但是总体上缺乏资金投入,投入存在着严重不足和不平衡的问题。从图2~3 可以看出,2016 年财政收入增长最低,但总收入稳步增长,说明政府的资金能力足够,缙云县政府应当持续加大对人居环境治理问题的资金投入。2019 年很多地区的环境问题依然存在,依旧没有得到解决。由于村政府自己集资能力较差,也没有能力承担相关建设费用,严重阻碍了缙云县乡村人居环境问题的解决。

2.2 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主体错位

事实上,我国的大部分政策都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来行使的。各级政府及部门规划实施政策,这就使之成为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的主体,但是乡村建设的最终得益者和直接参与者是广大农民[5]。一些基层职能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常会选择一些原本已经发展的较好的村庄作为项目实施点,通过政府的大包大揽来完成任务,忽略了那些真正需要实施该项目的地区。基层职能部门也常常为了完成任务,取代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对农民的真正诉求没有真正重视。

缙云县近几年发展较好的是舒红镇的仁岸村、新建镇的笕川村、东方镇的长兰村等一些特色村庄。从外面整体看来,确实村庄发展的非常不错,干净整洁,沿路边的房子几乎都刷上了统一的白漆。但环境问题依旧存在,例如垃圾未进行分类的问题,虽然会在各个地方甚至每家发放简单分类垃圾桶。但是由于乡村大部分是幼小儿童和老年人,对垃圾分类的知识一窍不通。乡村政府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但没有真正做到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导致分类垃圾桶成为一种摆设,各种类型的垃圾全部都倾倒在一个垃圾桶里,增加了回收难度,造成了资源严重浪费。

2.3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监管不足

通过对国家政策的落实,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改造。但在整治中仅仅只关心工程的建设数量,质量监管方面存在欠缺。对人居环境的治理效果和后续的可持续性不够关心,更多的是考虑眼前的利益和任务的完成度,缺乏相关可持续性管理机制。此外,我国对于相关行为的处罚的规定过于笼统,导致政府职能部门难以很好的行使其权利。

“乡村振兴战略”实行以来,缙云县政府对各乡镇进行了大规模的人居环境整治,并取得了显著的后果。但是由于乡镇地理位置复杂、范围较广,政府职能部门人手缺乏,因此并没有经常对缙云县乡村的人居环境进行后期监督和整治。这导致一些乡村的人居环境问题反复出现,一直得不到彻底的解决。

2.4 农民环保意识淡薄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村民环保意识已经有了极大提高。但由于乡村大多为儿童和老年人,文化教育程度低,甚至有些是文盲。另外,大多数村民认为一切环境保护与自己无关,应该由国家来完成,缺乏环境保护的主人翁意识,就算有环保意识也不愿去采取实际行动。随着农村现代化不断推进,农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生产和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多,大多数村民越来越感受到环境恶化,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仍然随意丢弃、堆放垃圾。

缙云县的村民环保意识相对淡薄。据统计,2019 年全年农业化肥施用能量29 447 t,比上年下降4.4%,但总量还是偏高。有些家庭为了省钱,没有建造粪化池,将排泄物直接排到河流里,严重污染了乡村水资源。田地里的秸秆和干草也都是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这种不环保的处理方式严重污染空气,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3 对缙云县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对策建议

3.1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建立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缙云县基层政府职能部门也需要拓宽筹措资金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新的金融项目和产品,加大对农民的扶持和优惠力度,降低信贷门槛,为更多的农民提供流转资金。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积极吸引社会投资,支持工业反哺农业,吸引优异的社会资本参与缙云县乡村居住环境的整治。也可以依靠乡土情怀,积极号召和鼓励农村在外有才能有资本的人员投身家乡建设中。加强资金投入,对人居环境治理上提供物质支撑和保障。

3.2 发挥农民主体的作用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并不只是政府的事情,还需要每位村民的积极参与和自觉爱护。良好的生活习惯的养成,需要积极发动每家每户。如果仅由政府来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责任和作用,农村居民置身事外人居环境整治也就变成了一句永远不可能兑现的空话,因此,必须转变过去只由政府单向管理的局面,改变“干部努力干活,群众置身事外”的现象。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并不是只靠口头宣传就可以,而是要让农民真正的了解到保护乡村人居环境的作用和意义。缙云县各个基层部门,可以结合各自乡村的特点采用积分评比制度,对每个家庭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积极性进行标准化考核。根据积分的总分排序,对村民进行评先评优评奖,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村民大会,对结果进行表彰和公布,带动村民的积极性。

3.3 加强监督,确保治理质量

政府需要制定出台相关的激励方案和优惠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能够有效地对乡村治理质量进行监督。各政府职能部门各施其职,加大质量控制与监督力度,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乡村治理质量。要引进村民参与机制,积极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使其真正投身到乡村人居环境的治理中,防治工程腐败,切实保障村民的利益。缙云县政府部门应积极普及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常识,发挥村民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村领导干部要带好头、领好班,教育引导村民自觉参与、积极配合、自觉监督,努力达到村民满意的治理结果。

3.4 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宣传力度

要保证乡村环境整治效果长远,光靠完善硬件设施是不够的。村民固有的不良生活习惯在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中也是至关重要的。很多年纪稍大的村民一辈子都是待在农村,很多习惯都是世代养成的,很难轻易发生改变,以便捷为主,对乱堆乱放的现象习以为常,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性的宣传和引导,可以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新思想不断灌输,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提升环保责任感和意识。通过定期开展一些公益性活动,鼓励村民参加,使其深刻感受到人居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4 结语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乡村的具体实践振兴的要义,更是当前“三农”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人居环境的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政府和农民的不断努力。基层政府不能为了尽快完成任务而忽略了后期的质量管理。人居环境建设单靠政府是行不通的。村民作为人居环境的主体和使用者,要不断完善自己的环保意识,积极监督政府职能部门的行为,积极投身于人居环境治理建设当中。

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和问题是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并借助缙云县当地人居环境特点来构建的,今后可把研究范围适度扩大,有助于更好地揭示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现状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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