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赖进塔
当前,福建省德化县“小县大城关”的发展特征明显,广大农村“空壳”运行,不少农村家庭被分割成多种工作生活状态:有的农村家庭在城乡之间“两头跑”,有的中青年家庭寄居在城里务工、年老父母留守在家务农,他们既留在城区务工生活、又守着农村资源资产,既有城市居民标签、又有农村农民身份,这对农村管理工作造成了“两头管、两头难”等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特别是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村已成为发展的“主旋律”,对上级各项政策方针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更加离不开村级组织和村级干部队伍的牵引和作用发挥。
德化县农村“空壳”现象广泛,大部分村民在城关和农村“两头跑”,部分只是逢年过节偶尔回家,看看留守在老家的父母,或是去参加红白喜事。当前的农村工作,但凡涉及需要宣传发动的防火防汛、疫苗接种、医保、农保等工作的落实,都要一级强调一级、一级敦促一级,村级自治组织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没有部署就没有落实,习惯于听从上级的部署,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治理的意识模糊、意愿不高。特别是近年来全省上下都在大力实施村集体财产收入“消薄倍增”计划,广大农村的村集体财产资产在不断壮大、增加,但如何使这些资产得到合理配置、使用和监督,更需要提高村民的自治积极性,引导广大村民关心和参与农村自治管理。
与以往相比,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各项证明的取消,村民找“村官”“村主干”(即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事情越来越少。相反,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及其相应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举措的落实,都是一些硬性工作指标任务,特别是在推进经济建设、卫生环境整治、房屋坟墓征迁、林木用地征用等方面,反而要找村民商量协商、做通工作、取得支持,“村官”的工作已由以往的“权力型”转为当下的“服务型”。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有长期连任的村主干,认为“村官”虽小也是个“官”,“官本位”思想较重,在服务性工作中没有干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服务工作;有的思想观念陈旧落后,面对乡村振兴等农村工作的新任务、新目标,缺乏落实动力和引领力。
德化县的农村村民有的长期待在城区忙于务工上班,有的忙于在城区、农村之间来回奔波,更多的是只顾着个人家庭的生计,加上以前村里没什么集体资产资源,也没什么“家当”,无力也无心思介入村务工作,对村里的管理事项、管理决策大多不关心、不过问。从笔者所在乡镇最近几次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情况上看,村干部人选一般也只能从留守村民中挑选,“矮个中挑高个”,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留守在村里的村民一般是较“混不开”或者“混不好”的,而且年龄总体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履职素质能力参差不齐,有的在群众中威望不高、信任度不强;有的出工不出力,“磨洋工”;有的村级班子成员是代表着某一方利益的,对涉及相关利益的不予支持、甚至搞破坏,导致整个村级班子的战斗力不强、执行力不够[2]。
当前,在德化县的村“两委”队伍中存在着“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年富力强的村民大多外出务工经商,难以参与村务管理工作。首先,一些现任村主干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官本位”的思想,怕“培养了新人、代替了自己”,不愿意发展新生力量或只发展“自己人”。其次,第一代进城务工经商生活在城区的农村村民,对农村条件差、产业少,经济发展难等生产生活条件是“过怕了”,许多家庭立志“走出山门”“远离农门”,他们同时也反对自己的子女回到农村。最后,从新生代本身上分析,由于德化全县97%的学生在城区,他们大多从小成长于城区,存在“依赖城市条件,不适应农村环境”的现象,他们在初中、高中、技校等毕业后的就业,并不是往家乡回流发展,多数人的人生志向不在农村,也无心参与村务管理,导致年轻、有知识、有能力的村级干部后备人选少。
从经济报酬层面上看,近年来,县里虽然逐步提高了村级干部的薪酬待遇标准,但仍处于低收入水平,工资福利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农村社会管理的工作多、任务重、情况急,而且报酬没跟上,也没有通信补贴,有的村干部甚至在村务管理职业路上觉得没盼头,不想干,打“退堂鼓”。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及退职后的待遇也偏低,如一位曾担任村主干二十多年的退职村干部,现每月领取的退职补贴仅四百多元,还达不到困难群众的低保(660元)的保障水平。从政治待遇层面上看,虽然近年来德化县积极开展招考优秀村主干为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工作,但村干部变成“编制人”的机会毕竟少数,导致多数村干部认为从事村务管理这一职业的前景不明,“没盼头”。
一要夯实农村自治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是村民自治的政治前提与根本保障,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农村治理的全过程,不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不断夯实村级党组织的牵头抓总、领导核心作用,努力成为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团结带领广大群众、聚合各类资源力量、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营造良好的政治秩序和政治环境,为村民自治提供后盾保障。
二要激发村民自治热情。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村民自治范围,突出村民主体地位,引导村民正确认识村民自治组织与村级党组织、与上级党委政府等各方面的关系,加强村民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转变村民对村务党务“事不关己”的观念;针对广大村民“不在家”问题,创新村务议事决策听证、协商、质询等民主、公开制度,通过“村务工作群”等方式公布公开村里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接受监督,拉近外出村民的时空距离,扩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引导广大村民主动关心、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等;加强乡土文化建设,拉近乡里乡亲的情感距离,充分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和政治热情[1]。
三要创优村民自治环境。以村级党群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程序,构建热情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平台,创优自治环境;以村经济联合社为实体,紧抓上级关于乡村振兴发展的政策红利和机遇,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合作组织,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为村民增产增收提供平台,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村民参政议政提供动力源泉。
一是建立收账机制。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做党和人民的好干部,就要有坚定的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思想上,要加强干事导向,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村级干部特别是村主干转变“官”念,形成为民着想、加强服务、勤政务实的服务导向。在责任上,要深入推行村级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党员“三诺”、履职问责等机制,每年年终分别向干部群众和乡镇党委政府进行专项述职,接受评议,评议结果与绩效考评、兑现奖励相挂钩,切实增强履职责任。在工作上,推动村务党务工作项目化、特色亮点化管理,实行事前拉清单、事中跟进单、事毕收账单,用好晾晒比拼、述职评议考核等收账机制措施,引导把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二是提升带引能力。实施“村主干提升计划”,着眼于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共同富裕等新任务和新要求,用好县城市家园的智慧党建服务中心、杨梅忆初心培训教育基地、水口坂里省委旧址等各类实践教育基地载体,开展定向、分类培训教育,启迪智慧,开拓思路;组织学习县内的上涌镇曾坂村、国宝佛岭等乡村振兴典型的发展理念、经验做法和干事劲头,形成对比,查找差距,“借梯登高”,全面增强村主干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意识,充分发挥“领头雁”的作用。
一是选人。农村70%的村民外出,笔者通过对所在乡镇的深入调查和分析,发现一部分外出村民在县内城区务工、生活,经常在城区、农村“两头跑”(另外,根据德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在2021年疫苗“全民接种”工作中的相关统计,也证实了绝大多数农村群众流入地是本县城关这一情况),随着乡里生姜产业的发展,吸引了部分群众回乡种植生姜的动力,为拓宽选人面上创造了条件。因此,可利用平时与村民接触的机会,从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在外乡贤、能人等对象中挖掘和发现优秀人选,建立人才台账,把那些通过走访宣传,有热情、有意愿的优秀人选纳入村级班子培养对象的视野。对于有些村长期由“大家族”“大房头”轮流坐庄的,可引入“强制分布法”,在保证素质的基础上,分角落合理分布人选,打破这种把持或控制村等造成的诟病和危害。针对个别偏远村留人难的实际,可借鉴安溪“镇聘村用”的做法,由乡镇聘用优秀年轻人才并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协助他们做好各项村级事务。
二是育人。要将村级干部队伍培训纳入县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预算专项经费,开展现代农业、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系统培训。支持鼓励参加社会工作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增强履职能力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村级干部梯队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压担子、制订落实专项任务,逐步形成梯次培养、合理储备的开发培养格局。
一要创新方式,确保“有出力”。为解决有的村级干部“出工不满勤”的问题,研究出台了村级干部出勤管理规定,利用微信打卡等方式,建立健全考勤出勤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纪律处分规定,从制度层面上确保有可操作的村级干部出工出勤考勤、监督制度。比如,森林防火、地灾点巡查需要到现场巡逻查看等工作,可通过手机轨迹、微信的实时定位功能,掌握动态,防止造假。
二要改进管理,引导“尽出力”。当前,各单位运用绩效考核已成为一种“标配”,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有的村干部甚至反感“绩效排名”。笔者通过分析一些通用的绩效评价表、实施过程等材料,大都缺少绩效辅导、绩效改进等环节。工作中,可在运用“督查、收账”的同时延伸“服务”,针对工作短板问题,加强与村干部的沟通,反馈信息,帮助改进,增进信心,推动落实。
三要强化问责,督促“出好力”。从“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落实思维入手,探索建立村级干部岗位责任清单和工作业绩评估体系,形成工作业绩与奖励惩罚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比如,通过采取分岗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借鉴机关干部业绩评价百分制的考核办法,分乡镇级挂片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和其他村务工作人员等对象主体,设置不同主体权重和履职指标权重,每季度定期对村级干部队伍进行履职量化考评,对排名最后两位的进行谈话提醒,连续四轮以上排名倒数前两位的,进行诫勉问责。在诫勉问责后仍不见改观的,应适时启动退出交流机制,从根本上建立健全村级干部队伍有力出、出尽力的保障机制,确保事能办实、事能办好。
一要给予更好生活保障。要在全面落实村级干部的基本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和离任村主干基本养老补贴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权、责、利“三结合”的激励保障机制。要优化村级干部工资补贴结构,结合村级干部的任职年限,引入“工龄工资”“级别工资”,逐步提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加快探索实施第二、第三层次的保险制度。近年来,德化县大力实施村财“消薄倍增”行动,村财收入逐年增长,有的投资资产数额巨大。要从建立机制上入手,探索建立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与提高村级干部报酬待遇联结挂钩机制,激励村级干部真干实干、担当有为。
二要给予更大职业出路。针对村级干部的职业“天花板”问题,加大从优秀村主干中选拔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工作力度,对基本素质较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村主干,放宽考录条件或破格提拔到乡镇领导岗位任职,进一步畅通村主干上升通道。例如,每年招录补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时,可在全县统筹的基础上,单列一定名额,面向表现突出、年龄较轻、有开发培养潜力的村级干部,在乡镇换届时吸收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三要给予更多工作认可。要定期或不定期发现一批、树立一批、宣传一批村级干部的典型榜样,用身边的例子影响身边人,在评先评优中给优秀村干部予奖励,增强村级干部创业奉献的荣誉感、责任感。此外,在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时,要倾斜推荐一批表现良好的村级干部,提高他们的政治荣誉和社会地位,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村级干部队伍是乡村振兴、农村发展的组织者和落实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领路人。我们必须顺应新要求、新情况,因情定策,因势利导,全面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创新村级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保障机制,努力创造真干实干、担当有为的良好环境,才能真正建成一支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村级干部队伍,才能带领广大农村群众共同描绘“德化建设共同富裕的山区范例”的宏伟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