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
摘 要: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成为当前基础教育的热门话题。思想政治学科的核心素养内容主要有政治认同、理性精神、法治意识以及公共参与,这些要素是充分挖掘学生学习潜力、促使学生成为合格公民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在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阻碍了思想政治课程教育目标的完美达成。因此,文章将基于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分析当前学生法治意识培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可以有效培育学生法治意识的相关措施,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培育
在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下,教育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意见,为了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各项指标,学校要制定出有利于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教学体系,并以学生的成长规律以及当前社会的人才需要为基础,对如何培养学生,怎样培养学生这一问题做出深入的回答。基于此,核心素养已经成为各大基础学科的重要教学课题,而高中阶段的思想政治学科自然也不例外。因此,作为高中阶段的思想政治教师,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就必须对这门学科的课程特点以及育人功能做出深入了解,并以此为基础积极对现有的教学措施进行改革创新,从而有效的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为社会输送具备高度法治意识的人才,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
一、 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在法治意识培育中的现存问题
(一)法治意识培育的重视程度不足
在高中阶段的思想政治教学中,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很多教师会将学生的成绩作为评判教学成果的唯一指标,所以在思想政治教学中,几乎所有的教学活动都是为了更高效的提高学生的政治成绩而开展的。尤其是高中阶段的政治教学,因为思想政治也是高考中的重要内容,在高考的影响下,很多教师不敢脱离高考范围进行教学,所以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受到了严重的限制,这样即便有些教师想要对学生进行法治意识的培育,也因为高考中有关法治教育的内容相对较少,从而顾忌学生的高考成绩而放弃法治意识的专项培育。另外,高中阶段的思想政治教师很少出自法学专业,绝大多数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或仅是师范专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他们的法律知识相对比较浅薄,所以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无法对教材中的法律知识进行延伸和拓展,使得学生难以在思想政治教学中学到更深层次的法律知识,自然也无法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
(二)法治意识的培育目标不够明确
在高中阶段的思想政治教学中,很多教师虽然已经意识到要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但是在具体的教学中,由于没有明确的培育目标,使得很多教师的法治意识培育都停留在表面上,往往只知道为学生科普法律知识,让学生了解法律条文,而造成学生的法治意识培育效果不够理想。因为,法治意识不只是了解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条文,而是要学生全面的认识法律及其社会功能,并在认识的基础上信任和依赖法律。因此,法治意识的培育目标不是简单的法律知识灌输,也不是要培养出专业的法学人才,而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让学生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但是,教师也应该明白,法律知识是法治素养的培养基础,要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就要从基础的法律知识普及做起,只有这样学生的法律能力才能逐渐提升,从而建立起法治情感、法治态度以及法治价值观,坚定自己的法治信仰。
(三)法治意识培育的方法过于单一
在高中阶段的思想政治教学中,由于教师的法治意识教育目标出现了偏差,很多教师都将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作为教育目标,导致教师在教学时为了达成这一目标,都会采取以往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从而使得教学方法呈单一化发展,进而使得法治教育的内容难以落实,法治教育的目标难以达成。而且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法虽然也有其有利的一面,但明显是弊大于利,因为这种单一的教学法治会很大程度的削弱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使得学生在法治教育中缺乏主动性,同时也无法照顾到学生的个体差异,影响法治意识的培育效果。另外,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教师如果只是单调的给学生传授法律概念以及法律条文,并让学生对其进行了解背诵,这会严重影响教学有效性的提升,使得法律教育的预期效果难以实现,从而无法引导和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二、 基于高中思想政治學科核心素养的法治意识培育措施
(一)思想上重视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提高教师法律素养
在高中阶段的思想政治教学中,教师是学生与知识之间的桥梁,所以要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必然需要提高教师对法治意识培育的重视程度,这样在思想教学过程中,教师才能把握教育时机,给予学生适度有效的法治教育。与此同时,教师还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素养,这样在进行思想政治教学时,面对教材中与法律知识相关的教学内容,才能恰如其分的对其进行运用,以此来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因此,在实际的教学中,教师应该对自身的法律知识进行充实,对于教材中所涉及的法律内容要及时地进行学习和了解。例如,在人教版高一思想政治必修1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这部分内容的教学中,教师在教学前应该对“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并在课堂上将其作为教材内容的补充教授给学生,以此来对学生进行法治意识培育。
(二)内容上整合挖掘教材法理资源,加强法治意识培育
在高中阶段的思想政治教材中,其有关法治教育的资源是非常多的,有些虽然没有明确地给出法律知识,但却存在着很多法治现象,以高中阶段的思想政治必修1这本教材来说,这本教材虽然讲的是经济生活,但是其中却不乏各种法律现象,像是在《多彩的消费》一课中涉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企业与劳动者》一课中涉及了“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在《投资理财的选择》一课中涉及了“证券法”“保险法”等;在《财政与税收》一课中涉及了“税法”等。像这样的内容还有很多,所以作为高中思想政治教师,在正式开展课堂教学前,就应该先对教材内容进行深入的整合挖掘,并学习教材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然后在课堂教学中结合教材内容开展教学活动,让法治意识的培育渗透到日常教学中,使得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例如,在人教版高一思想政治必修1第三课《多彩的消费》这部分内容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在最后的课堂总结中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向学生提问“经过本节课的学习,你作为一名消费者,具有什么权益?商家的什么行为会侵害你的权益?在面对商家一些不合理要求时,可以怎么办?”等,以此来对学生在本节课中接触的法治知识内容进行点拨,让学生课堂上所学到的零碎的法律知识变得明确起来,加深学生对于这些法律知识的印象,从而使得学生的法治意识可以得到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