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问大家,何为“好课”?所谓的“好课”是什么样子的?我想,大家一定能不假思索地滔滔不绝地用实例来证明“好课”是这个样子的:课堂气氛活跃、教者驾驭课堂的本领很强、教学设计很新颖独特、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诸如此类,要是展开来说,能说上半天,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在观课评教时所注意的几个点、几处面,也一直把这些点面牢牢地禁锢在我们评课的思维圈内,把它们奉为评教的“金科玉律”!
殊不知,我们把最重要的一点——教学内容,是否正确,恰当,给忽略了!其实,这正确、恰当的教学内容,才是我们在观课评教时所要握住的根和本。这正如王荣生教授不无感慨地指出:现在,我们评价一堂“好课”,经常本末倒置!
在《听王荣生教授评课》这本书中,王教授从教学内容的角度,提出了一堂语文“好课”的最低标准、较低标准、较高标准和理想标准。乍一看,标准逐级升高,最终臻于完善!接下来,我们就来细品每一层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最低标准——教师知道自己在教什么
“教师知道自己在教什么”又包含三个方面:教师对所教内容有自觉的意识;所教的是“语文”的内容;教学内容相对集中。
初识最低标准,我们一线教师不禁莞尔!难道我们每天站在三尺讲台上都不知所云吗?别急,请细思其具体的内涵。恐怕真的是如此吧!我们语文老师,特别是文化底蕴深厚的语文老师,都有个共性。那就是上课时,喜欢旁征博引、拓展迁移,还不无骄傲地说语文老师就应是一位杂家——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孔子云:“过犹不及!”我们所教的是“语文”的内容,不是教思品、教历史、教地理!这也正如王荣生教授而言“乱耕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其实,所教的是“语文”的内容,应该是语文课“好课”的底线!教学内容应该少而精,这是课堂教学的基本准则。例如:一个比喻句,老师教了12年,孩子学了12年,结果仍是学不会!究其根源:“老师每次遇到比喻都要‘讲,但每次都是在同时要‘教二三十个内容的情况下点一下,晃一下,或50秒,或1分钟,其结果等于从来都没有教!对阅读教学而言,40分钟教数十个内容,势必是对课文的肢解,如果一堂语文课有十几、二三十个内容在教学,那么大致就可以断定这个老师不知道自己在教什么。教学内容相对集中,使学生学得相对透彻,也是语文课‘好课的底线之一。”因此,我们拿到一篇课文,先要把她读厚,也就是做加法,知晓她的林林总总;更重要的还是要把她读薄,也就是做减法,精选正确、恰当的切合孩子最近发展区的那些语文内容作为课堂的教学内容。除此之外,我觉得还可以进行专章知识的学习训练,比如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比喻句,把她学透学扎实,不仅会品,更要学以致用,让孩子们能形象生动地写出比喻句,这是最重要的。蜻蜓点水式的面面俱到的教学内容,真的是收效甚微!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二、较低标准——教学内容正确
“教学内容正确”包含两个方面:教学内容与听说读写的常态一致;教学内容与学术界认识一致。
王教授强调:“语文课所教的听说读写,其取向、其姿态、其方式、要与在生活、工作、学习中所需要的、所运用的一致起来。常态的对立面是变态,如果我们所教的语文只有在考试试卷上才体现它的用处,甚至随语文考试的改进连在考试试卷上也用不上了,那么就是变态的语文。”王教授真是一语中的,读来让我汗颜!因为考试题型是教学的指挥棒,我们一线语文教师都很清楚,中高年级的语文试卷,失分率最高的就是阅读理解题。有时它提出的问题,真的是很“变态”,正如王教授所举例的“看到第一句——开门见山”、“看到人物出場——肖像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通过……表现了……赞美了……”。因为考试要考啊,所以这些程式化的语文知识就成了我们上课的教学重点。于是,我手把手地一遍又一遍地教我的孩子们牢牢记住,并烂熟于心!我们也清楚地知道,“除了语文课,除了语文教师的备课,没有人这样读小说。”唉!无奈啊!教的这些变态的东西就是来应付考试的!语文的美,本来应该在于她的词汇与句式,我们要教给孩子的是积累有新鲜感的词句,让他们学以致用,能出口成章、笔下生花!
教学内容与学术界认识一致,就是与正确的专业知识相一致。在这点上,王教授既肯定了我们一线教师专业知识的正确扎实,又指出了存在的缺憾。这缺憾,其实就是没有把握住学情,眼中没有学生的特殊性。我们应该以学定教,而不应该让每一个语文知识点成为教学的固定模式和流程。最后王教授总结:“较低标准实质是要求教师反思、审议在语文教学界‘通行的‘语文知识,要求教师不断地进行专业知识的进修学习并体现为教学内容的除旧纳新。”
三、较高标准——教学内容的现实化
“教学内容的现实化”也包含两方面的内容:想教的内容与实际在教的内容一致;教的内容与学的内容趋向一致。
“语文教师在想教什么与实际在教什么之间,普遍地存在着阻隔、矛盾乃至对立、冲突。”这一现象真的普遍存在于我们日常的备课和教学中。例如,我们学校有推门听课的制度,事先不通知或提前十分钟告诉你,下一节课去听你的随堂课。这时,有的教师就慌了,因为他平时的备课,就是纸上谈兵,写的教案就是东拼拼、西凑凑,应付检查了事。有十分钟准备的,连忙临死抱佛脚地把要讲的内容过一遍,抓抓重点;事先没有接到通知的,见到门被推开,领导手握一张凳子,与你点头示意,然后坐到你的眼皮底下,美其名曰“学习学习”!这时,如果说你的内心没有波澜,那是假话。但是,一名久经沙场的语文老师即使再紧张,这堂课还是能够四平八稳、一板一眼地完成的。有的差强人意,有的或许还十分精彩。但是,要是让他们拿出事先的教案,那么,笑话就出现了:整堂课所教的内容与教案大相径庭。这正应了王教授所言“教师写教案常规上是有教学目标的,即想教什么,但在一堂课后,任课教师很少有人去验证自己想教的是否真的教了”!
“教是为了帮助学生学,最终是要落实到学生的学,教与学虽不是单纯的传递关系,但两者趋向一致,教师的教与学生所留驻的经验具有明显的关联性,这对一堂好课无疑是基本的要求。”基于这一观点,我想到有时出去听公开课,要知道公开课上的教学内容与所下发的教案肯定是一致的。也就是满足了“想教的内容与实际在教的内容一致”,而且是高度一致,因为都是精心设计,且千锤百炼的,所以有时显得课堂教学僵化,无灵动。记得上次听了一节一年级课文《项链》,一下课,我就问旁边的孩子:大海的项链是什么?这个孩子支支吾吾答不上来,我又一连问了好几个孩子,同样无解!我想,这就是“教的内容与学的内容趋向不一致”吧。正如王教授感慨“我们不知道学生实际学了什么,却说我们培养了学生的人文精神,提高了学生的语文素养,你相信吗?”
四、理想标准——语文课程目标的有效达成
“语文课程目标的有效达成”同样也包含两个方面:教学内容与语文课程目标一致;教学内容切合学生的实际需要。
“我的课堂我做主”,想教什么就教什么、能教什么就教什么。这是我们目中无语文课程标准的我行我素。《语文课程标准》是我们教学的依据,我们的教学内容首先要符合课程标准所规定的相应级别的要求,再根据学情,制定出正确、切合实际的教学内容,形成自己的“教师风格”或“教师个性”。王教授鼓励教师对语文教学内容的选择与创生,他指出,要大力张扬教师的“实践性知识”。“教师即课程”,无论是导向还是现实,都应该作为基点。“针对不同的学生,选择或创生有所差异的语文教学内容,从而使他们逐步达成共同的课程目标,这是一堂语文‘好课的最高境界。”这最高境界,讲究的就是随机应变地选择与创造性的开发!何其难矣!所以称之为“理想目标”!
“语文教学,永远是一门缺憾的艺术”!综上所述,我们在观课评教时,如果把某堂课在哪一点上实现了或接近语文课程目标哪一条目标及其程度,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那么我们就不会迷失“好课”的方向。
刘佳,江苏省兴化市楚水小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