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春天》:从人类中心主义走向生态整体主义

2021-08-06 18:53戴玉玲
文教资料 2021年10期
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

戴玉玲

摘   要: 《寂静的春天》,是蕾切尔·卡逊的重要作品,以发生在美国的实例为案例,揭示了新型杀虫剂对生态环境、人类健康所造成的持久且不可逆的危害。作者在质疑人类“用科技征服自然”的观念,在批判当时盛行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潮的同时,阐述了生态整体主义思想。这本书的面世,不仅标志着人与自然关系发展的崭新阶段,还对当前全球范围内的生态变革、人类社会发展,存在正面的导向意义。

关键词: 《寂静的春天》   人类中心主义   生态整体主义

在生态问题日益凸显的前提下,蕾切尔·卡逊以一个生态学学者敏锐且独到的视角,开始了对人类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反思与探寻,揭开了“寂静春天”的神秘面纱。

一、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解构:尊重自然,尊重其他生命的生存权利。

人类中心主义是迄今为止人类的全部成就,包括物质成就和科学与文化等精神成就的思想和理论基础,它也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困难的思想根源[1]。从马克思主义生态学的角度来看,人类中心主义冲破了“神化自然”的禁锢,确立了人的实践主体地位,但同时又是对自然整体性、自在性、自为性的绝对忽视。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卡逊以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视角剖析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关注自然对于人的独立性和自然拥有的超越人类目的的内在价值。

1.人类中心主义是作为主体的人的意识的伟大觉醒。

人类中心主义的形成在人类思想发展和社会进程中是有积极意义的,它是人类对世界感观和感知上的最原始的认识,并以此作为人类创新科学技术的认知出发点,推动科学的发展[2]。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分析,人类中心主义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合理性思潮,它是人对自我价值和自我能力的认识分野,也是人从自然独立出来开始人的伟大创造的重要一步。

人对自然的认识是一个日渐深化的过程,在人类文明还处于低潮时,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还局限在光怪陆离的自然现象和赖以生存的物用价值。此时人类的命运附属于客观自然,并由此产生了一种将自然神圣化的盲目崇敬,人类社会与自然的界限并不鲜明。在自在自然中,人被动服从自然、适应自然的状态在长时间内制约着人及人类社会的长足发展,处于这种情态下的人,对自我价值和创造力的认识不鲜明、主体意识薄弱。物种的利己性催生人的自我意识,使人逐渐区别于动物有了类的属性,能在自在自然中开拓出人化自然的疆土。人们把自然资源变成“驾驭自然的器官或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3](219),运用人的创造力把自然变成根据人的需要改变自然界,这时在自然界中,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具有能动性的主体,具有作为类而独立于自然的相对独立性。

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生,是基于人满足自己生存发展需要的自然合理性和现实进步性,在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历史过程中,自然对于人的“为我”价值不断被发掘并不断“人化”。人从属、依附于自然的状态逐渐改变,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增强,使人类不断取得对自然界改造的胜利,人类中心主义开始占领理论和实践的高地。

2.人类中心主义否定“非人类存在物所具备的不为人而存在的内在价值”。

在本体论意义上,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处于宇宙的中心,宇宙的万事万物都围绕这个中心展开,人类与萬事万物之间是中心与从属、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4](139)。人类中心主义在自然观问题上始终坚持“人类至上”的观点,把自然置于从属于人的位置,绝对服从于人的利益需求。

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以人为中心重构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漠视自然本身具有的自在性和自为性,使自然成为仅为人类利益供能的对象性存在。在局部取得对自然的胜利之后,人类开始了大规模的、面向自然的征服活动,为了短期、局部的利益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内在平衡。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将这种行为定义为“控制自然”,并指出:“‘控制自然是一句极端自大的宣言,它源于远古时代原始的生物学和哲学观念,当时的人类认为大自然本来就应该为自己服务。”[5](234)这个词是一个妄自尊大的想象产物,是当生物学和哲学还处在低级幼稚阶段时的产物,当时人们设想中的“控制自然”就是要大自然为人们的方便有利而存在。在马克思主义生态学看来,自然是一个具有自身结构的体系,其中各种物体相互关联、普遍联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自然不仅在外有对人而言的物用价值,还有对内的维持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价值,这种内在的关联性和发展的规律性,是不为人的主观意志所支配的。“征服自然、战胜自然”不仅是一句口号,还体现了人类在实践过程中逐渐膨胀的欲望。人类实施对自然统治的战略,在取得丰富的物质和精神的同时,自然生态不断被毁灭,人类开始走向自然的反面。

3.批驳人类中心主义:牢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性认知。

对于人对的自然宣战,恩格斯早已做出预警:“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6](158)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严峻现实已然对人类发出警示,人类不能以主人自居,沉醉于对自然的局部胜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然既不是工具又不是手段,在推进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能只承认人类利益,要做到人与自然协同发展、和谐共生。

卡逊基于对当时美国城镇的生态研究,用事实数据说明了大量使用杀虫剂和除草剂等化学药物,会对自然生态和人类健康造成持久的、不可逆转的损害,进一步对现代人“征服自然、控制自然”的狂热态度和科技对自然的破坏发出质问。她指出:“现代人的生存环境中存在种种全新的安全隐患——各种各样的辐射、层出不穷的新兴化学品……虽然我们无法预测众生接触这些有毒物质会给人体造成怎么样的伤害,但这种伤害必定不容小视。”[5](147)通过书中的一系列事实描述,卡逊批驳了当时在生态界流行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观,正是在这种只从人自身出发的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才致使这种对科技的盲目乐观和自然认识的无知现象普遍存在。人类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知,自然界中的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人类应该更理性地对待自然、尊重自然、尊重其他生命的生存权利。

二、对“生态整体主义”的建构:坚持“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

生态整体主义十分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主张任何物种都拥有生存的权利和价值,反对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以人为尺度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这些同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极力倡导的生态思想和理念极度吻合,同时卡逊在书中对这些观点的描绘,正是她生态整体主义思想的展现。

1.体现在认识论上的“共生共存”观念。

从认识论来说,《寂静的春天》充分体现出卡逊所坚持的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观点。卡逊在整本书中都在阐述这样一个观点:整个生态环境及其中的生命构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我们要尊重生态整体性,尊重生态系统内在的自然规律。

在《寂静的春天》第二章“忍耐的义务”里,卡逊提到“地球的生命进化史就是一部生物与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的历史”[5](3)。为生产生活的需要,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人类不断制造出带强烈毒性的化学药品。但此类药品所造成的污染与危机最终通过食物链传递到人类,作为食物链中的一环,人类最终在劫难逃。书中提到了人类频繁大量地使用杀虫剂,昆虫很快产生了抗药性,人们不得不加大杀虫剂的使用量和药效,如此反复,昆虫并没有因此被消滅,反而使杀虫剂中的有害物质积蓄在植物和动物的组织里,农药的毒性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诱发癌症和胎儿畸形等疾病,危害未来形态的遗传物质。

2.在价值观上摒弃了“人类中心论”。

从价值观来说,在这本书中,卡逊摒弃了“人类中心论”,认为万物平等。不强调首要、次要之分,不强调以什么为中心,因为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卡逊强调,人类绝非自然的主宰者,并没有决定其他生物生死的权利。反观人类所为,将自己的需要视作唯一追求,以一种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即使这些生物的存在并不威胁人类的生存,仅仅是影响利益,例如文中所记述的杂草、以庄稼为食的昆虫等。人对自然的态度其实十分偏狭,只有在自然予以预警时,才会对自然有“诚挚的敬畏”。“只有在看到某种植物在当下又实用意义,人类才会种植;如果我们出于种种理由认为某种植物不受欢迎,或者对人类既无益处也无害处,我们很可能立即给它判了死刑”[5](49)。但生态中的任何生命都是超越人类认知的,我们应该常怀敬畏,即使不得不与之相争。以人类作为评判和衡量自然存在物的生存发展,只能证明我们的愚昧,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肤浅认知。

3.实践上的更广博的生态伦理态度。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人类必须在处理人和自然关系的同时,时刻谨记“我们是在同其他生物共享我们的地球”。地球上所有生命体都休戚相关,为了人类和其他生命在地球上的和谐共存。卡逊主张,现代人对自我社会应追求更高尚的发展定位,对自然界的认识和解读应抱有更谦恭的科学态度,尊重自然界的生命,实现地球资源的共享。

“我们必须时刻铭记自己正在与现货的生命打交道——它们有一定的种群数量,在压力和反作用力的作用下会出现兴衰消长的变化。只有充分认识到生命本身的力量,并小心将其引到对人类有利的方向,我们能实现昆虫与人类的和解与共处”[5](233)。在整个生态系统中,我们与其他生命体共生共存、衰荣与共,我们施加给它们的所有压制,都会转化为它们对压制的反击,在我们的生活中显现。我们要重视各种生命力量及发展趋向,合理运用这种发展,在生物群落、动物群落,乃至整个大自然和人类之间形成一种合理、协调的相互关系。

三、批判思考。

虽然生态整体主义思想在生态领域激起狂浪,成为当时乃至现在的生态建设尤为重要的指导思想组成部分。但是,不论是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中体现出的生态整体主义思想,还是生态整体主义思想本身,都存在一些理论缺点。

首先,它们过于强调整体的利益和价值,存在忽视个人利益和价值的嫌疑,过于宣扬“保护自然、保护环境”,并且愿意为此付出努力甚至代价,愿意为此做出让步甚至牺牲。

人类在发展过程中保护自然,责无旁贷。不能抹杀人的主体性地位,人和动物不同,对自身利益的关心这种利己性是自觉的,产生地人的自我意识,是人从动物中提取出来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整个生态共同体中,只有人是具有明确意识、主观能动性的成员,非人的一切对生态规律都只是自然而本能地服从,并不具备认识生态规律的能力和明确的生态意识。长久以来,人类将征服自然作为自己不断认识自然的直接目的。如今,我们要转变观念,认识自然规律,服从自然规律。

再者,强调生态整体,强调人对自然要道德。自然是具有主体性的,具有容纳万物的整体性、孕育万物的创造性,能够在动态平衡中维持生态系统的发展,具有能动性。这些,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作为一个有机体,大自然对人类的危害若是符合自然规律,则不可逆。

自然系统本身就有一套天然的平衡系统,在系统内,各种生命相互关联、共生共存。但各个生命体之间的自然平衡状态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活动的,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不断调整。人类是自然平衡系统中的重要一环,有时这一平衡会偏向人类,对人类有利,但当其频繁被人类的改造活动所影响时,就会变得对人类不利。在人类不断拓宽对自然认知、进行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不仅要看到自在自然存在的必要性,还要重视人化自然存在的必然性;不仅要准确把握住自然的自在性,还要从更深层次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对象化活动。

《寂静的春天》的最后一章,作者指出有另外一条路可走,“我们此前选择的这条路看似康庄,但尽头却潜藏着灾难。而另一条‘少有人走的的岔路却为我们提供了保全这个地球的唯一机会”[5](217)。追求自身的利益是自然的,利己性是所有物种的自然性。作为主体,人类的基础生存需求大于生物和自然界的利益;作为对象,生物和自然界的生存发展大于人类奢侈享受的需要。作为从自然界中产生、同自然界一起发展的一部分,人类应时刻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尊重生命和自然界,将自己的活动限制在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范围之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余谋昌.走出人类中心主义[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4(07).

[2]李文蓓.生态文明中的人类中心主义发展概述[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20(01).

[3]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4]王伟凯,主编.构建和谐社会的若干哲学问题研究[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

[5]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M].马绍博,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7.

[6]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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