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地处江淮沂沭泗流域下游,境内河湖众多、水网密布。近年来,江苏省在抓好大江大河流域治理、中小河流区域治理的同时,更加注重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十三五”以来,江苏省以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中小河流重点县项目为抓手,逐步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每年投入资金20亿元以上,其中:省财政每年安排5.3亿元支持市县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累计疏浚农村河道土方超过11亿方。2018年起,江苏省全面启动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目前已建成农村生态河道超过1000条,累计4000公里以上,省财政在水利发展资金中对建成的农村生态河道给予奖补。为巩固治理成果,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以河长制为统领,结合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积极推行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模式。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厅会同省水利厅积极开展试点县申报工作,从市县政府重视程度、河道治理迫切性、形成的规模和示范效益、建设资金落实、工程前期基础工作、建后长效管护等6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南京市高淳区、苏州市吴江区、宿迁市泗阳县等3个县(区)申报第一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在财政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4月,南京市高淳区、苏州市吴江区、宿迁市泗阳县确定为第一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根据财政部部署,现调整更名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3个试点县(区)实施方案批复总投资20.1亿元,其中2020年度已顺利完成项目投资10.7亿元。在财政部、水利部开展的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核查中,江苏省3个试点县(区)均被确定为优秀等级。这些项目的实施,恢复和提升了受益区农村河网水系自然连通和引排能力,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建成了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鄉村,增强了沿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坚持科学规划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实行系统治理,重点突出“三个结合”:即把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与大江大河及湖泊、中小河流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充分发挥河网水系互联互通、互调互济的功能作用;把农村水系连通整治与河湖长效管护、截污治污、人文景观有机结合起来,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实行集中连片规划,水域岸线并治;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使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保护、人文历史相互融合,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实现工程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多赢。
二、强化责任落实
切实落实省级负总责、试点县(区)政府负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要求试点县(区)政府把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摆上突出位置,落深落细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试点取得成功。3个试点县(区)均成立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工作责任体系,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使用监管、绩效评价工作;水利部门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发力推动工程又好又快建设。
三、多方筹措资金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集中度高、投资强度大,在竞争立项时,我们把地方建设资金能否落实以及多渠道整合资金情况作为重要的评审内容。同时,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多措并举,在不增加政府债务负担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3个试点县(区)总投资20.1亿元中,除中央财政奖补3.6亿元外,地方财政预算安排5.2亿元、利用专项债券5.1亿元、利用社会资本6.2亿元。苏州市吴江区按照“项目打包、连片开发”和“以丰补欠、肥瘦搭配”的思路,将水利项目与其他领域项目打包融资,充分利用试点项目间接带来的土地升值、吸引周边项目等间接收入,积极探索公益性水利项目融资难的问题。泗阳县将试点县项目纳入“城乡水环境巩固提升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成立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资本方(泗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的江苏岭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工程实施和管理,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2020年资金投入3.4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0.78亿元、利用PPP资金2.68亿元。南京市高淳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除中央补助外,市级财政预算增加安排3135万元,其余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兜底安排,确保建设资金全部落实到位,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绩效管理
督促试点县(区)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水利资金管理机制,全面全过程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实施前,细化项目实施安排和绩效目标;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五项制度,对照目标、绩效逐个落实,强化对项目全过程监管和动态跟踪,确保工程建设质量。2020年省级财政在分解中央下达的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补助资金时,与3个试点县(区)工程实施进度挂钩,对项目施工进展缓慢的适当减少资金拨付额度,推动地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会同省水利部门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稽察、监督检查,对稽察、检查等工作中发现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进度滞后、地方建设资金不到位等情况的试点县(区),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做好整改。同时,指导试点县(区)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努力形成亮点特色,畅通基层群众参与渠道,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试点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江苏省将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年度评估核查结果,深入总结试点工作推进中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试点县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实现预期目标。同时,继续做好2021年新一轮试点工作,集中连片统筹规划,打造出具有江苏地方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暂未纳入试点的市县按照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的要求,结合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高标准建成一批农村生态河道,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江苏版水美乡村。
责任编辑:宗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