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奋力谱写“十四五”财政支农工作新篇章

2021-08-05 02:32吴奇修
当代农村财经 2021年6期
关键词:十四五三农资金

吴奇修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三农”决策部署,“十三五”财政支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部党组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农口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决策部署,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三农”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成效,推动“三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创了新局面。主要取得了五方面的显著成绩。

(一)在历史伟业中主动担当,支持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主办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总书记指出,“我们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宁肯少上几个大项目,也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8年来,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6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累计投入6601亿元。我们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把钱用到刀刃上。真金白银的投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大资金保障”。在这次表彰中,全国财政系统有21个集体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有29名同志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回顾“十三五”,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到财政工作突出重要位置,不断强化投入保障,持续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工作,为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历史性贡献。特别是2020年,中央财政在已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461亿元的基础上,又一次性安排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以挂牌督战县、村为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克服疫情影响,重点用于补齐挂牌督战县因疫情造成的财政减收、“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问题。其中,专门安排16.06亿元,支持甘肃、宁夏等6省区104个县实施“苦咸水”改水工作,涉及农村人口112.82万人,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部解决。

(二)在高质量发展中积极作为,“三农”重大政策落实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立足国内、保证自给的方针,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积极推进“三农”重大政策落实落地,为国家经济发展赢得了战略主动。

一是持续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累计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024.25亿元,鼓励各地创新补贴方式,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二是精准有力支持生猪稳产保供。为应对生猪生产下滑,持续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出台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完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支等政策,支持促进生猪产能加快恢复。特别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中央财政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提前下达与农业生产相关转移支付,支持各地在疫情期间有序推进春耕备耕,有力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如此严重,但我国社会始终保持稳定,粮食等重要农副产品稳定供给功不可没。

(三)在深化改革中系统谋划,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构建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体系加快构建。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支持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启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进一步完善了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二是农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全覆盖,开展有机肥替代整县试点,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持续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三是农村改革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持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此外,按照国务院授权我部对北大荒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北大荒集团平稳有序改革、健康快速发展。特别是2020年,支持做好长江禁捕退捕相关工作,在原计划安排92亿元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又新追加资金38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达到130亿元。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将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保障标准由每村每年9万元提高至不低于11万元。

(四)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中履职尽责,财政支农投入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健全投入保障制度,为农业农村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十三五”期间,各级财政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的投入力度,推进涉农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规模保持逐年增加,5年累计达到10.55万亿元,是“十二五”时期(6.67万亿)的1.58倍,年均增长6.5%。二是有效拓宽“三农”投入渠道。“十三五”期间,各级财政开拓创新,深挖潜力,不断拓宽“三农”投入渠道。各地区通过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安排资金用于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着力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农业领域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领域。三是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经中央深改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初步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特别是2020年,在财政收支形势较为严峻的背景下,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23903.62亿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加1040.82亿元,增长4.6%,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1.8个百分点。

(五)在预算管理改革中务实进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能力实现新提升

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立足构建现代财税体制,围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一是扎实做好部门预算管理。科学测算编制中央农口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支出规划,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完善财政农业农村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扩大绩效管理范围,推动实现财政农业农村资金所有中央本级和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管理全覆盖。三是持续强化支农资金使用监管。对全国农林水支出进行跟踪监控,加强统计分析,指导各地和中央农口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执行进度,有力保障“三农”重点支出。强化财政农业农村资金监督体系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初步形成了全过程、多元化、立体式的资金监督体系。特别是2020年,高质量完成《国务院关于财政农业农村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起草及相关工作,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使用、管理监督等情况,报告受到与会委员的高度肯定和广泛好评。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回顾波澜壮阔的“十三五”,脱贫攻坚取得伟大胜利,乡村振兴取得巨大成就。粮食产量连续5年超过1.3万亿斤,粮食安全基础持续稳固;农民收入连年增长,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城乡居民收入比不断缩小;农村生态建设得到加强,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业设施水平稳步提升,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这些成绩背后,都离不开财政支持政策的有力保障,离不开全体农财干部的辛勤付出,离不开各级农口部门的大力支持。五年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工作理念、思路、方法,深化了对做好财政支农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一是必须从全局高度重视和谋划“三农”工作。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我们要增强全局观念,着眼社会主义现代化、着眼国家长治久安,自觉把“三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考量和谋划,算政治账、算大账,全力支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二是必须加强政治建设为做好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提供根本保证。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和根本要求。我们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财政支农工作,不折不扣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动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新时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用改革精神、创新思维寻求破解“三农”难题的有效办法,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走得更顺、行得更稳。第四,必须走群众路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坚守深厚的人民情怀、坚定的人民立场,时时刻刻心系农民、心系农村、心系农业,保持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些经验既是过去实践的总结,也是未来努力的方向,需要广大财政支农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继往开来书写“三农”事业崭新的篇章。

二、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全面增强做好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信心决心

夺取新时期“三农”事业的新胜利,必须系统、全面、精准把握“三农”工作的历史方位,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才能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确保“压舱石”地位毫不动摇。

(一)立足“两个大局”历史方位,“三农”重要性更为突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坚持用大历史观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农业農村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短板,“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比较突出。立足百年之未有大变局,把握发展主动权,基础支撑在“三农”。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日益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只有守好“三农”战略后院,保障好14亿中国人民的吃饭问题,才有足够的底气和腾挪空间,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发展赢得战略主动。

(二)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乡村振兴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

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大有可为。几亿农民同步迈向现代化,能够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力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能够进一步释放农村需求潜力,推动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三)立足统筹安全和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须臾不可放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多一点少一点是战术问题,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粮食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从国际看,世界上真正强大的国家、没有软肋的国家,都有能力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美国是世界第一粮食出口国、农业最强国,俄罗斯、加拿大和欧盟的大国也是粮食强国。各国遇到严重的危机和风险,都会选择扎紧“粮袋子”,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就先后有十几个国家限制粮食出口。从国内看,十几亿人口要吃饭,这是我国最大的国情。总体来说,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全社会库存比较充裕,市场供应充足,粮食安全总体有保障。但我国粮食供求仍然处于紧平衡,必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时刻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须臾不可放松。

(四)立足“十四五”规划目标,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任务非常繁重

“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三农”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努力方向,从客观情况看任务非常艰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仍需持续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一些脱贫户和边缘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面临不小压力,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帮扶成效还不稳定;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以后,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自我发展能力、自我帮扶能力仍然较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仍需加劲、努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然任重道远。从覆盖面上看,与脱贫攻坚相比,全面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更大。前者主要围绕1亿人脱贫问题,后者涉及全体5亿多农民共同富裕问题;前者主要聚焦12.8万个贫困村,后者涉及全部50万多个行政村;前者主要集中在832个国家贫困县,后者涉及全国2800多个县。从重点任务上看,农业供给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巩固,乡村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农村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农村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民增收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宽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打起十二分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好各项政策,推动乡村振兴再破局、开新局。

三、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站位、聚焦重点、狠抓落实,促进财政支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后一段时间,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支持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包括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我们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将提高“三力”贯穿财政支农工作全过程。一要提高政治判断力,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是总书记深入实践探索、深厚经验积累和深邃理论思考的结晶,是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科学指南。我们必须学深悟透,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切实找准“三农”工作的坐标、方位、靶心。二要提高政治领悟力,坚持用大历史观看“三农”、抓“三农”。“三农”问题是贯穿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的一条主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史是百年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的部署要求,抓实抓细抓好包括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史在内的党史学习教育,鉴古知今,以史明智,进一步加深对“三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三要提高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要坚持实干当头、奋斗为先,以钉钉子精神,将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财政部党组研究决定,将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整转型为财政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脱贫攻坚中探索出的组织管理、工作机制、激励措施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借鉴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财政部党组站在为党和国家重大战略负责的高度,决定将原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转型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是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生动体现,有利于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支持全国各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涉及财政部的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地方要根据实际,健全组织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阶段延续和发展这一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與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衔接意见》)出台后,财政部及时制定贯彻落实《衔接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具体支持举措。重点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和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两项地方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政策。

一是衔接资金管理。按照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财政部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改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年,预算安排衔接资金1561亿元,其中安排地方的规模为1511亿元,增加50亿元,增幅3.42%。

财政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研究形成了资金管理办法,在延续脱贫攻坚期内压实责任、绩效管理等行之有效做法的同时,积极顺应形势变化,围绕新任务进行了调整优化。在资金用途上,分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及其他相关支出3类。既考虑了巩固衔接各项工作的需要,与时俱进拓展资金用途,又做到与其他财政资金的用途相区别。在资金分配上,考虑过渡期的任务和特点,简化因素,明确权重,并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新疆、西藏倾斜。在资金管理上,延续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进一步赋予县级更大的自主权,因地制宜推动脱贫村与非贫困村均衡发展。

2021年是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年。要把产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2021年各省用于产业的中央衔接资金占比不得低于50%,且不得低于2020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以后年度逐渐增加。要统筹考虑产业发展的全链条、各环节,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全面提升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巩固衔接任务需要及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要抓紧制定本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县级可操作可执行。

二是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策。“十三五”期间,财政部牵头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增强了贫困县自主安排资金支持实施扶贫项目的能力,为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在研究过渡期政策时,按照中央有关精神,过渡期内前3年,继续在832个脱贫县实施整合试点政策,以后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整合的政策要求延续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的主要精神,并作了一些调整优化。一是突出了整合资金安排使用重点。支持脱贫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按规定将纳入整合范围的16大项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并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二是优化了对脱贫县倾斜支持的要求。原则上纳入整合试点范围各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用于832个脱贫县的资金总体增幅不低于每项资金的平均增幅,或确保当年安排脱贫县的资金县均投入规模不低于其他县的县均投入规模。

(三)加强“十四五”重大政策的谋划研究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谋划未来一个时期的财政支农政策至关重要。中央财政启动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服务全面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实施新一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渔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是新一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的第一年,要切实贯彻好、实施好、宣传好渔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确保新旧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有效发挥新一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效能。要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基本思路、资金使用重点和具体安排、目标任务和预期效果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把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作为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

二是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2021年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新增2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年度资金规模达到190亿元。2021年,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补贴资质方面着力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大力推广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北斗智能终端设备。

(四)以种子和耕地为抓手,解决粮食安全问题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种子”方面,主要是支持种业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种子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数次强调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打通堵点,确保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一是支持国家种业园创建,着力培育种业龙头企业。2021年,中央财政共支持新增创建10个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支持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保护。2021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金,在全国范围内支持开展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和强化种质资源保护等工作。同时,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与科研机构及企业同向发力,共同推进种质资源普查保护相关工作。

“耕地”方面,系统施策加强耕地保护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中央财政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2021年对已有政策进行了优化和完善,下大力气解决好耕地问题。

一是支持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2021年要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82.8亿元,增长12.7%。同时,支持地方积极拓宽一般债券、土地出让收益等多元化投入渠道,为建设好高标准农田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高标准农田建设要适应当前发展阶段,项目内容要与当地农业资源条件、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方向相适应,也要和经济发展阶段、财政收支形势相适应。在当前建设任务重、财政收支紧平衡的形势下,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用好宝贵的财政资金。同时要适应管理新要求,提前谋划项目,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发挥直达机制成效,发挥高标准农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二是支持扩大东北黑土地保护面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黑土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吉林考察时强调,“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财政资金新增12亿元,年度资金规模达到28亿元,增幅达到75%,支持将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由去年的4000万亩扩大到7000万亩。

“十四五”时期将聚焦83个重点县全面实施黑土地保护综合性措施,推进项目和资金统筹使用,持续完善黑土地保护政策机制。东北相关省份要根据《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全面实施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农机农艺措施,推进集中连片治理。要引導农民群众、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黑土地保护,将黑土地保护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实施主体。

(五)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畅通城乡经济循环

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

一是支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要求,中央财政继续统筹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2021年中央财政共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98个农业产业强镇。一要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加强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的总结推广,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二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前提下,主动研究探索创新完善支持方式,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效能。

二是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2021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安排80亿元,比去年增加30亿元,支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区域扩大至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等。在此基础上,择优选择100个产业基础好、主体积极性高、政策支持力度大的蔬菜、水果等产业重点县支持开展整县推进试点建设。

三是支持开展农业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根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27.42亿元,将支持重点从前端的处理设施建设环节转向后端的粪肥利用环节,支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聚焦畜牧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优先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东北黑土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地区开展试点。

(六)支持乡村绿色发展,补上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短板

2021年,为贯彻落实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补上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短板。

一是支持补上农村改厕短板。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要坚持因地制宜,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一要准确领会中央精神和部署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勿大包大揽,要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可持续投入能力出发,确保因地制宜、可持续、切实管用。二要做好基础工作。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强化农村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保障。要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相关情况,厘清政府、村集体、村民责任,科学确定补助标准,及时纠正改厕工作中的偏差。三要注重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改厕是一项重要具体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群众工作。农民群众是改厕的参与者、受益者,要坚持不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二是支持补上河道、水库治理短板。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和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的有关精神,“十四五”时期,中央财政将聚焦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支持各地提升防汛抗旱能力。中小河流治理方面,“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预计将安排水利发展资金超过1000亿元,支持各地完成约8万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各省财政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按照整体性规划、全流域推进、分阶段实施的思路,抓紧完善项目方案,加快前期工作。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将通过优化水利发展资金存量,积极安排部分增量,投入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补助资金245亿元。同时,支持各地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债券资金履行地方支出责任,要切实用好用足中央补助资金和政策。

三是支持补上资源环境治理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做好“连通”文章,2021年,启动水系连通第二批试点项目,并将试点名称调整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2021年4月初,财政部会同水利部印发试点通知,部署各地通过竞争立项推荐试点县。做好“治理”文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相关省份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要强化各项措施的协同配合,持续推动华北地区节水压采和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做好“利用”文章,2021年继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实行整县集中推进。要结合实际,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突出重点地区综合利用。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探索产业模式和运行机制,稳步提高省域内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七)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须用好改革的法宝,研究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办法,激发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一是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2021年4月,财政部修订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新的办法明确对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农村综合改革情况较好、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地区予以激励。省级财政部门要依据修订印发的办法,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备案,确保用好、管好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二是抓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扎实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建设过程中,坚持以农为本。准确把握田园综合体发展定位和功能作用,以“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为基本要求,保持田园风光,尊重自然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生态功能产业化。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农村生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生态资源价值有效转化,形成可持续运行的田园综合体推广模式。坚持探索创新。探索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政策体系,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形成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形成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效应。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試点试验。要加强政策集成。按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关要求,坚持与时俱进,激发资源要素活力,坚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一体推进,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注重科技支撑。加强信息技术运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方式,发展智慧农业、智慧乡村,改善乡村管理服务,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的能力。要着力创新机制,发挥先行先试优势,着力构建乡村产业发展、数字乡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四项机制,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振兴模式。

三是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战斗堡垒和组织保证。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统筹财力安排,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经费监管,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四是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健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

五是扎实红色美丽乡村试点。2021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400个村庄开展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不断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实践载体,打造涵养初心使命的实物教科书。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会同组织部门严格把关,指导县级科学制定试点方案,加强对试点村组织建设、资金管理、产业发展、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八)继续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体系

“十四五”时期,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支撑。

一是强化“三农”投入保障机制。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必须真刀真枪地干,真金白银地投。2021年,中央财政在收支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相关涉农资金仍增长3.7%,其中,衔接资金增加100亿。地方也要持续加大“三农”投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支出上真正体现“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

二是健全多元投入机制。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要加快构建乡村振兴的多元投入机制。要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切实发挥全国农担体系作用,稳步扩大政策性业务规模。要拓宽“三农”投入渠道。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投入比例考核办法。落实好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政策,将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要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切实用好中央财政补奖资金,促进农担业务稳步发展,持续扩大在保贷款余额和在保项目数量。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不斷创新风险化解手段,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三是完善预算管理机制。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认真贯彻落实,扎实练好财政基本功,不断提升财政支农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要促进资金管理提质增效。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财政农业农村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落实好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确保相关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不断加强项目前期储备和预算执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出进度。要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目前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农业农村领域政府投资基金已经形成较大规模,要继续着力提升政府投资基金使用效能,支持引导相关基金更好发挥创新财政资金使用、引导农业产业发展、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等作用。要狠抓资金监管和监督检查。促进审计、纪检和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对农业农村重点政策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快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近期,在福建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深刻领悟”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党史学习教育的内涵。我们要把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与财政支农工作有机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财政支农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练就工作本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更好服务“三农”工作大局。要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增强规矩意识,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自觉接受监督,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为全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保证。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财政支农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和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财政力量!

责任编辑:宗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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