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轲 邢瑞磊
自1973年达乌德发动政变推翻穆萨希班王朝以来,阿富汗陷入了内部冲突、恐怖主义袭击和政权更迭的恶性循环之中。阿富汗的国家建构(state-building)和维和(peace-keeping)任务举步维艰。据联合国阿富汗援助计划团(UNAMA)统计,仅2021年第一季度阿富汗平民伤亡人数就达1783人,其中573人死亡。
在当年六月发布的全球和平指数报告中,阿富汗被评为全球最不安全的国家。阿富汗的政治自1978年至今长期处于失序状态,暴力、恐怖袭击和有组织犯罪活动猖獗,尽管国际社会为阿富汗的政治恢复投入了大量资源,但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阿富汗的政治动荡本质上是由于国家能力的缺失,使权力运行无法围绕稳定的国家结构展开,导致阿富汗陷入国家建构困境,加之外部大国的地缘博弈,所有介入阿富汗事务的大国无不深深陷入到无穷无尽的战争泥潭中,阿富汗由此被称为“帝国的坟场”。事实上,拉丁美洲、非洲、中东和东南亚地区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建构困境现象屡见不鲜,并具有强大的“外溢效应”,时常成为地区安全失序的诱因。近些年来,中东的“民主化革命”、乌克兰危机、叙利亚危机等重大国际政治事件,都体现了现代国家建构和地区安全相互作用的内在张力。尽管现代国家建构困境现象由来已久,相关研究也取得了部分进展。然而,阿富汗的国家建设问题尚未得到国内学术界的充分关注,更缺少系统地理论解释研究成果。鉴于此,本文结合比较政治学和社会学有关国家建设研究的新成果,把阿富汗的国家建构视为一个多元力量持续竞争和耦合的“场域”(field),尝试分析阿富汗国家建构“场域”中的政治结构、精英惯习(habitus)和外部干预的竞合机理、组合方式和转化机制及其对阿富汗国家建设的影响。
本文的结构如下安排:首先通过文献评述,回顾已有研究成果对阿富汗政治议题的观点;其次提出本文核心的场域分析框架,并将阿富汗政治系统嵌入框架之内;再次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验证本文观点的解释能力,所选取的案例包括人民民主党政权(1978~1992年)、塔利班政权(1996~2001年)和民选政府(2004年至今)等;最后是全文的总结。
在国际关系学和比较政治学的研究中,阿富汗研究最初以区域和国别研究为基础,学者们对阿富汗的国家历史、语言、宗教、文化以及现代化进程开展描述式的研究。在理论研究方面,研究者沿着整体主义路径与个体主义路径展开。整体主义路径遵循宏大历史叙事原则,通过对历史结构、政治、经济和社会细节的描述式分析,解释造成阿富汗国家建设困境的因素。
个体主义路径则注重对阿富汗的政治实践进行微观分析,经理论分析工具对多类型行为体的作用进行解释说明。在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研究进路下,阿富汗国家建设困境的理论框架主要有结构主义、理性主义和文化主义三种,它们分别提供了外部干预、族群冲突、社会组织碎片化和文化冲突四种解释因素。外部干预论是在殖民与反殖民、传统与现代的叙事中,把阿富汗置于宏大的现代转型历史结构中,讨论阿富汗被动嵌入现代国际体系的历史过程。其中,阿富汗特殊的地理位置与全球权力结构之间的关系是阿富汗不断遭受外部干预的主要原因。19世纪的英俄大博弈对阿富汗现代政治和观念结构塑造具有奠基性影响,
英俄两大帝国把阿富汗作为殖民缓冲国的做法加剧了阿富汗政治结构碎片化的程度。 冷战时期,在两大阵营对峙的背景下,苏联和美国基于意识形态竞争,通过经济与军事援助方式对阿富汗进行强力干预,则造成阿富汗政治结构始终处于快速变动之中。阿富汗国家与社会观念分歧扩大,左派和保守主义者的矛盾激化引发阿富汗国内政治冲突的全面爆发。 苏阿战争和冷战结束之后,阿富汗的权力真空为多种国际力量介入提供了契机,全球大国、地区国家和泛伊斯兰运动围绕着阿富汗的政治、安全和信仰领域展开博弈,使阿富汗的政治结构体现出更加明显的原子化特征,对阿富汗的国家建设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作用。族群冲突和社会组织论是从微观层面分析阿富汗中央与地方、城市与乡村、现代与传统的各种精英围绕国家建设的政治架构、理念和原则进行理性选择和权力竞争的过程。此类研究强调阿富汗族群的冲突性和社会组织的碎片化是导致阿富汗缺少建立政治权威的主要力量,为国家建设带来消极影响。在族群构成方面,普什图族是阿富汗最大的族群,在阿富汗的政治版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以普什图人为主的部落形式的社群结构、伊斯兰信仰和普什图瓦里(Pashtunwali)荣誉体系的价值取向,构成了阿富汗独特的族群共同体。阿富汗族群冲突的深层原因是族群分化背景下国族概念建构的失败;政治精英将族群作为动员载体,刻意通过深化族群区隔与族群矛盾,并以此建立起组织紧密的族群政治团体,
族群和解与国族建构的难度因此大大增加。在社会组织方面,阿富汗主要有“定居文明”与“沙漠文明”两种。“定居文明”是指城市文化圈中的文明形式,能够较为完整地接受现代国家和市场经济理念。“沙漠文明”则指向村庄社群和山民,其社会组织保留着部落社区形态,经济上自给自足,身份与价值认同上保持着对家族、氏族和部落强烈的归属感,并坚守血亲复仇和捍卫荣誉的传统。两种文化差异巨大且互相封闭,除小规模的贸易交往外彼此少有接触,城市与部落居民间缺乏了解且怀有成见。阿富汗的部落社群主要分布于南部和东部的普什图和俾路支聚居区,北部的社会组织形式基本摆脱了部落形式,代之以“汗”(khan)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形态。
由于部落具有较强的自主独立性,政治活动依靠独特的意识形态指导,其行政和决策过程由不同级别的支尔格(Jirga)议会机构负责,并且部落和社区组织具有重要的军事动员功能。 “新汗”(伊斯兰汗)社会阶层在苏联入侵战争期间出现,使阿富汗的社会结构更加复杂。关系交错的社会结构增加了国家整合的难度,多样化的社会组织从政治、军事和社会动员方面对阿富汗的国家建构造成了阻碍。伊斯兰教是当代阿富汗政治中的关键意识形态,是最具社会整合性的文化纽带,但伊斯兰只是阿富汗文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宗教不能抹平阿富汗社会中存在的多样化痕迹。传统文化在与伊斯兰信仰融合的过程中实现了对伊斯兰的本土化改造。
此外,极端宗教主义者所坚持的政治文化与国家现代化的分歧巨大。阿富汗的文化多样性为人类学路径的学者提供了广阔的探索空间,以文化冲突为线索的研究主要包括:新兴知识分子与传统精英之间的伊斯兰宗教信仰与世俗价值观的冲突,宗教信仰与传统文化的竞争,主要集中于沙里亚(Sharia)与普什图瓦里的合法权威之争;教派间的冲突,即逊尼派穆斯林与什叶派穆斯林的斗争。阿富汗的文化冲突与宗教信仰联系紧密,由信仰分歧产生的冲突的绝对性和狂热性使得国内矛盾很难被调和。综上所述,既有研究认为帝国主义殖民的历史经历、多样化的族群构成、隔绝性的社区环境以及差异化的文化信仰认同,是造成阿富汗国家建设困境的主要因素。然而,学术界对阿富汗国家建设困境研究仍需要进一步拓展,主要表现有:一是现有研究系统归纳了造成阿富汗国家建设困境的“普遍性”因素,缺少对阿富汗“特殊性”的深入理论分析;二是过于强调阿富汗历史权力结构的单向影响,忽视了阿富汗国内中央、地方、部落、宗教和世俗精英的能动作用,缺少对阿富汗寻求国家自主性和外部干预之间的动态博弈分析。鉴于此,本文结合比较政治和国际政治国家建设研究的发展趋势,以过程分析为主要视角,把影响阿富汗国家建设的因素置于动态的环境中考察,分析阿富汗国家建设进程中多种力量的竞争关系、转化过程、机制和效果。
在与阿富汗议题相关的研究中,对国家建构问题的讨论并不在少数,其视角包括政治意识形态、宗教、族群和社群组织,这些研究视角大多限制于微观层面,其研究路径和适用范围缺乏在阿富汗国家政治结构的宏观层面延伸的理论张力。相比而言,对相关议题的研究者应尝试寻找一种兼顾“整体—个体”的动态研究路径,通过描述国家政治结构形态,以及与不同社会层次的互动方式,完整地呈现出阿富汗的政治运行过程。本文认为,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是研究阿富汗政治结构的理想理论工具,该理论对“复杂网络”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研究对结构完整性与动态性的要求。
国家建构是国际政治和比较政治学共同关注的核心议题。经过多年的学术累积,国家建构研究的方法和理论发生了重要变化。21世纪以来,研究者普遍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建构是一个多层次、多目标的历史实践过程。在转型过程中,国家内部各部分常以冲突竞争的方式运转,国家、市场和社会力量的竞争与合作,中央权威和地方精英的博弈与耦合,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碰撞与磨合,深刻影响着国家统治形式、制度化水平和国家能力三个决定国家建构成败的关键维度。同时,内部复杂的国家在充满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国际环境中运转,全球性、区域性和国家内部力量的动态博弈结果则决定着国家自主性,并塑造着上述关键维度的发展方向。
概言之,国家统治形式、制度化水平、国家能力和国家自主性是评估现代国家建构的四个主要维度,而这四个维度之间互为因果、相互建构的复杂关系,则推动研究者从线性的因果模型转向实践过程的复杂性分析,从比较静态分析转向比较历史分析。
阿富汗国家建构过程充满着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单因素的解释显然不足以分析阿富汗国家建构困局,而理解多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则是分析阿富汗国家建构困局的关键。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这种研究方法称为“关系主义”。关系主义关注的不是构成事物的实质,而是事物间的动态关系。关系主义中最常见的两种分析框架是网络分析(network theory)和场域理论(field theory)。结合阿富汗国家建构的特点,本文选用场域理论为主要分析视角。场域理论是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针对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的“结构—单元”二元对立的知识传统,在“方法论方法主义”基础上提出的一种分析框架。根据布尔迪厄的定义,“场域”是指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种构型(configuration)。大体而言,“场域论”认为各种社会空间都存在着一种隐形的权力关系结构。行为主体以权力关系为媒介实现彼此链接,在场域中为占据优势位置时刻处于动态的竞争博弈状态,由此带来的权力结构变化,经过关系网络传递至整个场域,决定着关系网络空间中信息(观念)的生产与再生产,即行为主体之间的位置竞争引发的信息(观念)变化,在权力关系网络中经过传递、二次传递和反馈机制实现信息(观念)的再生产。因而,在场域中,位置具有重要的结构意义,它决定了行为体之间支配与服从的关系。优势位置改变场域方向的主动性;而处于边缘位置的行动者则无法对场域运转产生影响,乃至在极端情况下边缘行动者会随场域结构的变动而被淘汰。
在方法论方面,“场域”分析介于结构分析和系统分析之间。在一定范围内,行动者通过特定的媒介相连接,其运动模式受特定逻辑结构(权力关系结构)的支配。与结构功能主义静态的结构决定论不同的是,“场域”在本体论上是动态的复杂关系网络(见图1),网络形态中各个终端有抽象的关系线条所连接,并由此形成庞杂繁复的结构体系。其方法论立场更接近于“社会网络分析法”,是行为体的位置竞争关系和“资本”的制度化、结构化过程。布尔迪厄认为,现代社会的“资本”主要有“经济资本”(金钱)、“社会资本”(声誉、头衔、规约和习俗)和“文化资本”(生活方式、审美观、价值观)三种存在形式。“场域”的权力关系结构是由行为体在位置竞争过程中,将优势“资本”转化成为结构化、制度化的支配型象征符号的结果决定的。此外,布尔迪厄发现,支配型的象征符号通过社会化机制反向推动的社会变迁和制度变迁,与个体性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实践受到个体社会地位、历史记忆、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布尔迪厄称之为“惯习”,即一种可持续的、可转换的倾向系统,源自家庭和社会群体共同的社会经验与实践。“惯习”能够使被结构化的结构(structured structures)发挥结构能力(structuring structures),从而起到强化或破坏现存社会秩序的作用。简言之,场域是社会实践的空间,惯习是社会实践的逻辑,而资本则是社会实践的工具。
图1 “场域”的关系网络本体
在“场域”视角下,国家建构就是多元行为体争夺优势位置的动态过程,是行为体把优势资本(武装、经济、宗教、文化、习俗)转化成制度化、结构化的象征符号,实施符号和资本议价权垄断地位,争夺合法性和确立政治秩序的竞争领域。在国家建构场域中,政治结构是国家统治形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中央与地方、军队与文官、传统与现代、国内与国外等政治精英的“资本”博弈和符号垄断结构化的结果,结构化的符号系统和政治精英“惯习”的契合程度以及服从性决定了国家建构的制度化水平、治理能力乃至自主性。
在场域理论的语境中,国家建构是一个多种竞争性力量围绕着资本、惯习和策略的复杂互动过程,行动者在竞争中逐渐产生并内化出国家结构的“共同性”,而历史条件、时机、次序的不同组合则造就了国家建构结果的“差异性”。在阿富汗的国家建构场域中,其内部的文化认知、社群组织、族群构成皆表现出高度碎片化的特征,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分别被不同的政治精英掌握,从而形成了派别林立的政治现实。将阿富汗的政治权力结构嵌入国家建构场的分析框架,就会发现其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巨大阻碍。阿富汗的政治权力分化非常明显,阿富汗国内的权力行动主体可以被划分为城市—乡村、世俗—宗教、中央—地方以及族群间的复合二元结构。阿富汗的二元结构的形成可以追溯到阿卜杜尔·拉赫曼·汗(Abdul Rahman Khan)时期。拉赫曼的权力集中化改革中塑造了阿富汗的城市精英群体。与此同时,绝大部分阿富汗人依然生活在广大的农村和山区,依然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与社会结构。和城乡二元结构类似的是文化领域的宗教与世俗意识形态的竞争,尽管伊斯兰教在阿富汗的政治与文化领域占据着重要地位,但宗教的权威从未凌驾于世俗权力之上;但无论是国家领袖还是村庄长老,又不得不将宗教支持作为政治合法性的关键来源,缺少伊斯兰教支持的阿富汗政治结构的稳定性很难得到保证(如阿曼努拉政权和人民民主党政权)。
处于复合二元结构中的行动者之间关系复杂且缺乏稳定性,多元主体在应对不同事件时的实践策略在时刻发生着转变,这些行动者间的关系在更长的时间维度上通常呈现出既彼此独立又相互依赖的形态,且围绕权力的竞争难以产生决定性的胜利者。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阿富汗的政治权力结构呈现出盘根错节。尽管城市中的国家政权拥有统治合法性,但城乡二元化结构和广大的农村范围,导致部落和农村社区精英依然拥有制衡中央政权的能力;宗教权威虽然服务于世俗权力,但却能够号召“圣战”对世俗统治集团构成威胁;普什图人在族群规模上占据优势,但部落性的构成形式削弱了其斗争的竞争力,致使多个其他族群也拥有很大的竞争力。总的来说,阿富汗政治权力结构的分散性直接导致权威建构的困境与权力竞争的常态化。
在权力结构分散的背景下,阿富汗政治精英的活动必然会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精英主体的行动策略形成于外部因素内化的惯习,阿富汗政治精英惯习趋向去权威与反集权化,这种精英惯习在阿富汗的央地和族群关系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在阿富汗的政治实践中,叛乱是地方处理与中央政权较为常用的政治途径。许多叛乱产生于地方政治精英不满于其他政治集团的集权尝试而进行的暴力对抗,比如针对税务数额的争议和对自治权限的分歧等问题,地方精英对自治性的保守态度是阿富汗政治秩序的巨大潜在威胁。
此外,阿富汗社会结构中存在巨大的食利阶层,国家需要耗费大量财富来换取这些集团的服从态度。
然而,当国家财政出现紧张而无力支付利益时,食利集团精英的自主性惯习就可能使之成为政治秩序的破坏者。这些集团很容易被收买,在盎格鲁—阿富汗战争期间,大量地方集团在英印联军和穆罕默德·汗政权间反复倒戈;后苏联撤军时代的纳吉布拉政权缺乏外部支持,大量国家国家军队脱离政权,成为新的地方军阀势力;而当前阿富汗政府的运行过程中,国际社会支付的部分资金也被用于收买地方集团和民间武装,并且需要配合美国的武力威慑和调停,才能压制政府与地方集团的矛盾外显。由此可见,由精英自主性惯习塑造的阿富汗政治结构无法满足现代化民族国家的需求,地方势力掌握权力却缺乏政治立场的稳定性,政府为整合社会而采取的权力集中措施可能造成激烈的暴力反抗,这极大地增加了阿富汗国家建构的难度。在族群关系中,由精英惯习产生的矛盾则更加突出,众多活跃的军阀和民兵组织是阿富汗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阿富汗的军阀和民兵组织具有高度族群化或部落化的特征,特别是内战时期形成的武装集团大多以族群和部落为基础产生。常年的战争和动乱使非政府武装力量散布于阿富汗全境,这些族群武装承担着保护所在社群安全的职责。由于族群政治在阿富汗的权力竞争中占据着重要份额,以族群为基础的民间武装力量很难被整合在一起。同时,许多民团武装(Arbaki)不愿离开家乡,将其收编为国民军编制同样具有一定难度。独立的民间武装力量在当前阿富汗政治中的作用极其复杂。一方面,它们通过与塔利班和其他叛乱组织作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政府镇压叛乱活动的压力;另一方面,这些武装团体的立场缺乏稳定性,并且其暴力的不可控特点又将成为未来阿富汗政治秩序重建的隐患。在阿富汗政治秩序的重建过程中,对非官方武装力量的收编和解散问题是长期困扰阿富汗国家权力集中的阻碍因素。地方政治精英和民间武装领袖的自主惯习根深蒂固,对国家权力的整合缺乏兴趣。政府的权力集中尝试非常容易引起地方精英的对抗,进而造成对国家权力结构现状的破坏。阿富汗的政治精英习惯性的“圣战”运动或叛乱活动,加剧了阿富汗的不和平状况。
受权力结构和精英惯习的影响,阿富汗的国家建构长期处于缺乏权威的松散状态,而外部干预则加剧了行动者间的竞争,并放大了主体对抗产生的破坏作用。自19世纪起,阿富汗的政治发展就始终伴随着西方势力的干预,英国、俄国(苏联)和美国的干预对阿富汗的国家建构产生过重大的影响。外部力量对阿富汗的干预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即和平方式和暴力方式。外部力量的和平干预主要通过向阿富汗政治场域中输送资源,并以此实现对阿政治精英的控制并左右阿富汗政治发展走向。这类干预多表现为对当权者的贿赂,或是向阿富汗政治精英提供援助,或是通过资助直接扶持代理人;而暴力干预则是直接进行武装入侵。早在穆罕默德王朝时期,阿富汗的埃米尔就开始接受英属印度当局提供的献金,以换得阿富汗官方对英印当局的亲和态度;在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期间,阿富汗社会的多个集团都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来自国外的资金支持。在长达三个世纪的政治发展过程中,阿富汗的政治始终伴随着外部干预的影响,干预为阿富汗境内的权力斗争带来了大量资源,包括财富、人员和武器。这些资源使阿富汗人能够进行规模更大、持续时间更长且烈度更大的政治斗争,但原本就非常松散的阿富汗政治结构平衡却因此而更加难以修复。
外部力量的直接入侵对阿富汗国家政治结构的破坏作用则更加直接。英国、苏联和美国对阿富汗的军事行动尽管都使自身陷入无法善终的窘境,但阿富汗的政治结构也在每次入侵行动中发生着改变。原本维持政治稳定的社会形态逐渐被分解,自18世纪产生的社会结构到21世纪时已呈现出原子化的形态。外部干预对阿富汗国家建设消极影响的产生机制包括:将阿富汗政治精英拉拢成为利益代言人,会使自主惯习强烈的政治精英的国家意识受到进一步削弱,从而降低不同政治群体间和解的可能性;大量输入阿富汗的资金和武器,扩大了阿富汗内部斗争的规模和烈度,使得冲突的平息更加困难;而对阿富汗的军事入侵活动摧毁了阿富汗原有的脆弱平衡。国际行为体由于对阿富汗政治缺乏了解,因此其对阿富汗政治的干预与塑造往往是理想化且草率的。由此形成的政治成果与实践间产生的错位增加了阿富汗政治体制发生更大危机的风险(见图2)。
图2 国家建构“场域”的条件组合类型
政治(形式上)结构化的阿富汗国家政权缺少制度化、治理能力和自主性,难以发挥结构能力的社会化和秩序整合功能(见图2中的类型4)。而且,在持续的冲突实践中,阿富汗的政治精英形成了以冲突解决矛盾的“惯习”,同时,碎片化的政治结构和暴力冲突形成了相互促进的循环过程。因而,阿富汗国内缺乏协调力的政治精英被外部力量强行整合,形成对立冲突的松散型政治结构。然而,低下的制度化水平和国家自主性缺失带来的结构效应转化为宏观层面的政治秩序混乱;孱弱的治理能力和阿富汗政治精英的冲突“惯习”又使得社会化的自反馈机制难以顺利展开,成为阿富汗国家建构过程中难以化解的困局。
在场域理论分析框架的帮助下,本文把阿富汗国家建构困局的产生归因于政治结构、精英惯习以及外部干预因素的特定组合形式。本文通过正面案例与半负面案例的比较分析,进一步阐释阿富汗国家建构困境的机理。本文选取的两个正面案例为阿富汗人民民主党政权与阿富汗民选政府,半负面案例则选取了塔利班政权,案例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不同历史条件下阿富汗“政治结构—精英惯习—外部干预”的组合及其对国家建构效果的影响。
作为阿富汗历史上唯一一个共产主义性质的政权,人民民主党政权在对内管理方式和外交立场方面,都对阿富汗的传统习惯发起了巨大的挑战。人民民主党在1978年通过政变夺取政权,并在取得统治地位后采取了相较达乌德政权更激进的世俗化政策,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包括土地、婚姻以及意识形态的改革。然而,这些过于理想化的改革方案和人民民主党内严重分化的组织结构,最终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人民民主党政权在城市进行的意识形态斗争中,大量宗教人士和知识分子受到迫害,而人民民主党内部“人民派”和“旗帜派”的斗争进一步削弱了民众对政权的信任与好感。而人民民主党政权对阿富汗农村地区的改革行动则更加草率,在土地改革时农民获得土地,但地主被禁止向农民提供贷款,农民因无钱租用生产设备而无法进行生产,农业产量反而下降;同时被禁止的还有婚俗中的嫁妆,这使妇女在离婚后的生活失去了保障;扫盲运动中农民被强迫参加男女混合的识字班,这个政策遭到普遍的反对。阿富汗社会——特别是农村地区和部落地区——对新政权改革进行了强烈抵制,暴力对抗时有发生。而人民民主党的统治范围在农村和部落地区则非常薄弱,再加上宗教势力在乡村地区的挑拨使民众对改革运动的反感情绪更加强烈,即使在苏联直接军事干预阿富汗政治后依然没有好转。 大量此类因素的组合最终使得人民民主党治下的阿富汗政局几乎不可能实现政治稳定。在众多对阿富汗人民民主党政权失败的分析中,最常被提及的原因包括:激进的世俗化改革、严重的派系斗争以及缺乏独立的外交自主性。
人民民主党推行的世俗化改革太过超前,难以在尚未建立完整民族国家结构的前现代农业国家中实现。一方面,由现代化的工业和商业经济产生的效益难以渗透阿富汗的农村地区, 坚持传统生产方式的农村人口正是阿富汗现代化改革的主要反对者;另一方面,薄弱的工业化程度导致的工人群体人数太少,使人民民主党政权的统治缺乏牢固的基础。阿富汗九成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这些人口无法理解人民民主党所提出的政治目标,也几乎不是人民民主党政权的支持者。在缺乏改革条件的前提下,人民民主党政权对阿富汗人传统生活方式的改造则直接导致了矛盾和对立。改革运动对传统社会地位、宗教信仰以及政治认同等领域的观念发起的挑战,直接触及了阿富汗人政治观念中关于荣誉感与独立性的根本逻辑与习惯,并由此引发了部落、宗教精英与底层民众对人民民主党政权的抵制。 人民民主党政权在外交方面的表现更加糟糕,其放弃了阿富汗一直以来所坚持的中立立场,转而依赖苏联的支持。此举不仅让阿富汗丧失了外交自主性,还成为西方阵营和泛伊斯兰主义运动的敌人。1979年由人民民主党内部斗争引起的大规模政治迫害是诱使苏联军事入侵的直接原因,而随着苏联军队对阿富汗的占领,人民民主党政权也随之成为傀儡政权。同时,来自美国和伊斯兰世界的援助增强了阿富汗圣战者组织(Mujahideen)的实力,使这些反对派成为政府的强劲竞争者。从历史上看,在人民民主党执政之初,阿富汗政治秩序就已经出现了诸多不稳定因素。这些危机大多产生于统治集团忽视阿富汗实际条件,照搬苏联模式来建设国家现代化的政策失误。缺乏稳定统治合法性基础的人民民主党几乎无力整合阿富汗松散的政治结构,更无力应对由结构问题产生的巨大矛盾;其强行推动的现代化进程违背了阿富汗精英与民众的政治习惯,因此受到普遍的反对。人民民主党政权对外部力量的过度依赖,使外部能量对阿富汗政治结构产生了过多的冲击,这使人民民主党政权的统治合法性进一步削弱。总之,人民民主党政权对阿富汗的统治存在巨大的缺陷,而这也注定其无法胜任统治集团的角色。
塔利班政权的执政成果在各类研究中都颇具争议。一方面,塔利班组织结束了军阀间的混战,为阿富汗人民建立过短暂的稳定秩序;另一方面,塔利班低下的行政效率、残忍的统治手段、极端化的意识形态、失败的经济策略、参与毒品贸易以及勾结国际恐怖组织的事实,也使其饱受主流国际社会的谴责与诟病。塔利班政权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其统治手段的多面性。尽管塔利班政权的统治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但其对阿富汗社会的控制却是自“四月革命”爆发至今最为有效的。本文认为,塔利班政权在阿富汗取得统治地位并短暂创造出稳定秩序,源于其对阿富汗政治现实的主动适应以及对阿富汗政治结构的充分理解。
塔利班(Taliban)意为“学生”,是一种伊斯兰激进主义政治运动。阿富汗的塔利班组织崛起于阿富汗内战时期,其成员大多由阿富汗—巴基斯坦边境的宗教学校(Madrasa)招募的青年男性组成。1996年,塔利班组织控制了阿富汗约90%的领土,并继而建立起宗教性质的政权,阿富汗的政治秩序在塔利班的统治下得到了短暂的恢复:内战期间相互攻击的军阀或归附新政权,或被消灭和驱赶;部落的叛乱活动得到明显遏制,由经济或族群等因素引发的暴力活动减少;阿富汗境内的匪帮和犯罪团伙活动被有效打击,抢劫、敲诈和绑架等犯罪活动发生频率降低。
塔利班统治有效性的保障条件包括:首先,塔利班组织带有强烈的宗教激进主义色彩,虽然与阿富汗本土的宗教文化存在差异,但外来的萨拉菲和瓦哈比极端化教条带来了组织成员纪律性的强化,这使得饱受内战动乱之苦的阿富汗人民对这支不虐待百姓的军队十分信赖,严格的宗教规训在提升人员战斗力的同时也对其获得宗教精英和普通民众的承认产生了积极作用。其次,塔利班组织的成员构成以普什图人为主,普什图人是阿富汗的主体族群,并且在阿富汗历史上国家统治者的位置一直由普什图人占据,只有一位名为哈比布拉·卡拉卡尼的塔吉克叛乱者担任了9个月的埃米尔(1929年1月17日~10月13日)。可见,阿富汗国家领袖的族群身份非常重要,而塔利班组织普什图身份优势有助于它获得普什图社区居民的接受,这是塔利班能够迅速取得胜利的另一个关键原因。最后,塔利班组织在政权建立过程中围绕消除武装威胁这一目标,采取了非常灵活的策略,即和平对待合作者,或武力消灭反对者。为了降低军事行动的难度与伤亡,塔利班在北上的过程中通常会派出使者劝降对阵的部落或军阀武装。通过这种方式,塔利班接收了大量的武器装备,投降的武装人员或被收编进塔利班武装,或被就地解散;而当劝降无果,塔利班才会对对手进行打击;并且在塔利班执政时期政府对部落内部事务的干涉很少,给予了地方很大的自治权限,这样的策略的确减少了塔利班进行战争活动的难度。通过以上三种策略,塔利班在政权建立与运行过程中,很好地规避了许多可能引起矛盾与冲突的隐患,塔利班并没有尝试改造松散的国家政治结构,而是给予部落和部分族群自治或半自治权利,消解了部落精英的抵抗意愿。
与阿富汗历史中的大多数统治集团都不同,塔利班在外交实践过程中保持着相当大的独立性,尽管其对巴基斯坦、海湾国家以及“基地”组织的援助具有很强的依赖,但几乎没有哪个外部力量能够完全控制塔利班组织的政治行动。 因此,在塔利班执政时期输入阿富汗的外部能量影响相当有限。正是由于塔利班政权竭力避免对阿富汗政治结构问题的触碰,换来了塔利班政权短暂的统治成果,掌握外交独立性的特点又保证了其能够摆脱被外部势力控制的被动地位。然而,尽管塔利班的统治在一段时间内获得了成功,但这种成功注定是无法延续的,为避免引发结构冲突而减少对地方事务干预的做法,直接导致了塔利班政权很难通过内部汲取来获得足够的财政收入,进而出现巨大的财政困难。在执政中后期,塔利班政权在面对外部援助减少的情况下,大量依靠鸦片贸易维持政权运行。同时,该政权为获得资助与本·拉登合作,并向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提供在阿富汗的避难所和训练基地,这最终导致美国发动的反恐战争殃及阿富汗,并直接终结了塔利班作为阿富汗合法政府的政治地位。
2001年美国在阿富汗发动了反恐战争,“基地”武装和塔利班武装在现代化战争的打击下迅速倒台。大规模作战行动结束后,阿富汗的政治迎来了漫长的重建过程。在国际社会的援助下,阿富汗的民选政府成为新的掌权者,但其执政过程却并不顺利。自2004年开始,阿富汗发生针对平民、政府和联军的袭击事件持续增加。
阿富汗南部和东部地区的叛乱活动伴随着塔利班组织的回归而更加频繁,民选政府对国家政治秩序的建构和维持都未能取得成功。在众多对阿富汗民选政府治理效果欠佳的研究中,学者们普遍赞同的观点是:国家权力成分的复杂性和对外部援助的过分依赖。阿富汗民选政府的执政方式一直被指责是软弱的,其权力直接控制的范围仅限于北方地区和一些城镇。
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是民选政府的国家权力组成太过复杂,以至于政府在推行政策时会受到巨大的牵制。阿富汗民选政府的主体是前“北方联盟”,其成员大多是阿富汗内战时期形成的军阀势力。在美国的帮助下推翻了塔利班政权后,军阀势力重新回到阿富汗政治的核心地位。 军阀成为政府体制的组成部分,其掌握的民兵武装力量却并未全部解散,很多武装力量都以地方安保部队或私人安保公司的形势得以保留。这些武装力量依然活动于其原来的势力范围内,致使阿富汗政府的政治影响力很难渗透到军阀控制的地区。除了军阀势力外,阿富汗境内还存在着大量独立的非法武装组织。他们的半自治的区域为阿富汗的政治稳定造成了巨大的风险。此外,阿富汗南方省份的一些部落并不承认阿富汗民选政府的统治合法性,塔利班和许多其他暴力组织网络在此区域拥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而频发的叛乱活动是当前阿富汗政治稳定的重大威胁。地方政治精英和军阀不愿放弃权力,更不愿完全服从政府的管理。据联合国统计,至2008年阿富汗境内仍有约1,800个武装团体。 地方的民团武装不属于国家正式的武装编制,因此不会稳定地向武装组织进行投资,这导致政府对民间武装组织的影响与控制都非常微弱。数量庞大且分布范围很广的民间武装力量不仅削弱了政府合法垄断暴力的能力,它们还频繁地参与到跨境走私以及毒品贸易等犯罪活动中,直接破坏着国家政治和法治秩序。尽管拥有西方国家的政治支持,但当前阿富汗政府依然不具备整合国家的能力,阿富汗的政治结构仍然处于分散状态,这为阿富汗政治秩序的重建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对外部援助的过分依赖也是阿富汗民选政府难以对国内政治实行有效治理的重要原因。自反恐战争结束后,阿富汗的大部分重建工作就一直被国际社会所承担,特别是美国及其盟友,大量的经济和政治援助被注入战后的阿富汗。然而,阿富汗的政治形势显然无力消化如此巨额的外部能量,阿富汗政府也根本没有能力分配这些资源。由于阿富汗政府的实际控制范围非常有限,因此大量非政府控制区几乎享受不到任何援助带来的影响。大量资源被草率地消费在首都地区,这直接造成了对阿富汗的援助既“过度集中”又“资源不足”,
进而拉大了首都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此外,国际援助的分配权限大多不由阿富汗政府掌握,阿富汗国民军、警察部队和司法系统的建立与训练都被美国和欧洲等外部力量“承包”。一方面,大量资源被消耗在中间环节,而其中的寻租行为又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腐败;另一方面,政府对军队的控制力和动员能力又十分有限,逃兵现象和士气低落问题严重削弱了阿富汗军队的战斗力。外部援助产生了阿富汗境内大量的食利集团,每年有大量重建资金被贪污。此外,很大部分的援助资金被用于支付重建项目的外国援助人员的高额薪金,来自国际社会的重建援助不仅没有很好地为阿富汗的战后恢复建立提供帮助,反而产生了大量的浪费和负面影响。阿富汗民选政府由于自身权力结构缺陷以及外国的不合理干预,对很多重大国家事务缺乏决定权限。以阿富汗的方警察(ALP)的资金投入为例,其资金投入主要由美国国会授权,阿富汗政府则主要负责组织的成员审查筛选。 阿富汗政府能力孱弱,难以实现对国家较为全面的控制,这也使政治秩序的重建失去了基本的保障。对阿富汗三个历史时期政治现实的回顾基本可以验证本文的结论。正面案例确证了政治结构与精英习性对政治平衡的塑造作用,而半负面案例则反向验证了外部干预的冲突塑造作用。
阿富汗国家建构困境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孤立矛盾所导致的后果,也不能单纯地将责任归咎于帝国主义或霸权主义的干预。阿富汗的困境是长期历史演进过程中诸多因素结合后产生的消极后果。对阿富汗政治局势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即阿富汗政治结构特征与外部过量能量输入,而使两个因素结合起来的条件则是政治精英惯习。阿富汗政治困境从本质上理解是脆弱的场域结构无法承受过大的冲击能量而反复崩溃的过程,每一次冲突都会造成修补和恢复场域秩序难度的增大。就当前阿富汗的现实条件分析,阿富汗政治场域中发生的破坏过程是不可逆的。也就是说,对阿富汗政治结构的修复不能够通过进行结构碎片化形成过程的逆向工程实现。碎片化结构与行动者自主习性的共谋已经成为阿富汗政治场域运行的内在逻辑,对阿富汗政治结构的改变必须同时兼顾这两个因素。
基于对阿富汗政治结构的分析结论,本文从理论层面提出恢复阿富汗政治秩序的路径尝试。阿富汗政治结构强度的脆弱是其难以抵御冲击的最主要原因,整合结构形态是增加阿富汗政治秩序性的关键环节;由于场域中行动者习性的干预作用,对结构的改造应避免对政治格局的彻底重塑。相反,应该在原有结构基础上增加行动者间关系网络的密度,并以此方式实现对场域空白的填补,在实践中形成类似邦联的权力结构形态。
当行动者之间形成更加紧密的相互关系时,则可能产生更加多元的场域制约作用,进而使场域自反馈机制效能得到提升。对阿富汗政治困境的理解需要深入到其结构层面,但对该问题的解决则不能仅被视为阿富汗自身的责任,而是要将分析对象延展至全球层面。要从根本上解决阿富汗政治失序的隐患,不仅要从阿富汗政治本身入手,更要对当前国际秩序体系进行反思,对冷战体系和霸权体系的异化作用进行修正。在美军撤出后,阿富汗的政治场域中将会出现大量权力真空,这极大地增加了阿富汗政治秩序建设的不确定性。基于这种情况,阿富汗政治形势的改善很大程度上将依赖于和谐环境的建立与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