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
摘 要:小学阶段的学生正处于身体和心理成长发育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对学生进行德育教学是非常重要的。道德与法治教学作为培养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和树立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的重要课程之一,在对小学学生的德育教学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小学教师要重视教学的方式方法,从而使得道德与法治课程能够更好地开展德育教学。
关键词:小学教学;道德与法治;德育教学
伴随着我国新一轮的教育改革,在教育教学中越来越重视对学生的德育,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一个人的思想道德品质是非常重要的。小学阶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在心理上会出现叛逆的特点,若是不能够及时地给予纠正,对学生以后的人生发展会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道德与法治教学在对学生的德育教学上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要重视教学的重要性,重视教学的方式方法,使得德育教学能够更好地开展,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并为学生以后的人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重视家校合作,为学生树立良好思想品质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环境对其影响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对于小学阶段的学生来说,他们的身心发育不够成熟,对世界和社会还不够了解,正处于形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同时也处于良好学习习惯形成的重要时期,良好的学校、家庭环境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使学生更好地发展。反之,则会对学生的发展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及时地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学生的情况,从而更好地开展德育教学。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做到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从而让学生不论是在家庭中还是在校园里都能够受到良好环境的熏陶,从而使学生树立良好的思想品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即时通信工具应用进入我们的生活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这些工具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交流。例如,通过创设QQ群、微信群的方式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状况,也让学生家长了解到学生在校园中的状态,并与学生家长沟通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让学生家长认识到树立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的重要性,使得学生在家庭和校园中都能够受到良好环境的熏陶,更好地对小学阶段的学生进行德育,从而让学生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利用信息技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科学技术水平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不仅方便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对教学来说也有非常大的帮助。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和普及极大地丰富了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也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教学的效率。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德育的过程中,也要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教学的重要性,并积极地利用信息技术为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规范学生的社会行为,为学生以后的人生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小学阶段的学生对法律的认识不够深刻,再加上自身正处于少年期,有较强的叛逆心理,若教师不能及时为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对学生的人生发展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在为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中要重视多媒体教学的应用,从而更好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通过多媒体教学,教师可以为学生普及一些法律知识和经典案例,使学生认识法律的重要性。然后再通过多媒体为学生播放一些普法栏目或者是电影、视频等。通过信息技术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教学,让学生对法律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从而规范学生的行为,为学生以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
随着我国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再加上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多的外国文化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同时也慢慢渗透进我们的生活中,不论是“洋快餐”还是“洋节日”,我们对这些的了解越来越深刻,导致许多人产生“崇洋媚外”的心理。爱国主义精神是每个中国公民都应该具有的,更是我们所应该弘扬的一种精神。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更是必不可少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从而更好地对学生进行德育。
道德与法治教师在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的时候,可以通过组织丰富多样的教学活动来对学生进行教学,让爱国主义精神在活动中渗透进学生的内心。例如,在清明节的时候,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去烈士陵园扫墓,让学生认识到美好生活是无数仁人志士的牺牲换来的,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还可以开展爱国文章朗读竞赛,让学生在文章中受到爱国主义精神的熏陶,从而培养学生的爱国精神。
思想道德品质是一个人的立足之本,只有让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才能够让学生的人生有更好的发展。所以,道德与法治教师要重视德育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祁晓艳.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应贯彻德育教育[J].中华少年,2018(36).
[2]胡晓旭.关于小学道德與法治教学渗透德育的思考[J].中华少年,2018(11):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