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共育的现状及其优化策略

2021-07-21 09:45韩姝
公关世界 2021年11期
关键词:中小学教育家校共育教育理念

摘要:不少地区和学校尝试创新和拓宽家校共育的路径。但受制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家校共育中仍有一些顽疾没被破除,如流于表面的共育效果、单向输出的合作层次、事倍功半的合作形式。为构建家校共育的高效机制,应为家校提供专业指导、协调家校沟通机制、制订相关法律法规。

关键词:中小学教育,家校共育,教育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曾数次谈起建设良好家庭、家风、家教的问题。可见,受教育者生活其中的家庭、和受教育者朝夕相处的家长本就是培养这些“秧苗”的一支关键补充力量。“停课不停学”,更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学生的的学习方式和场景,增加了学生在家学习的时间,这使得构建一个合理、规范的家校共育形式变得愈加重要,也使得共育机制将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发挥更深层、全面的作用。

一、家校共育的现状

(一)流于表面的合作效果

一方面,有调查显示:只有40%的小学生家长和35%的中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习以外的兴趣爱好经常或总是关注。[1]可见,不少教师把传授知识当作自己的主要责任,多数家长也把提高学生成绩当作主要关注点,而对于学生的心理、情感、品德、兴趣,以及学生的劳动素质、创新能力等对学生发展更具深刻性和长效性的内容却较少提及。家校的沟通是简单、重复且低效的。[2]

另一方面,家长与教师缺乏对彼此的信任与理解。不少教师认为学生家长不体谅他们教学任务的繁重与育人责任的重大,不积极配合他们的教学工作,甚至刁难挑刺,沟通起来费时费力。“一些班主任表示,自己班级有50%以上的学生家长认为教育只是学校和教师的义务与责任。”[3]而家长抱怨教师不体谅自己为人父母但也要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工作的疲惫处境,忙完一天的工作后还要教导孩子,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种任务。长此以往,家长与教师各自为战,教师不愿在家校共育一事上吃力不讨好,而家长对家校共育一事的态度也以应付为主。

(二)单向输出的合作层次

家庭和学校尝试了线上的班级群、问学、公众号以及线下的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沟通渠道,但学校和教师仍担任合作过程中的主角,单向给父母传递信息,父母没有多少自主自觉的机会和权利去开展活动和表达意愿。“还有些父母虽然有很强烈的参与意识,但参与行动却不高。出现了沟通中一方的“沉默”现象,这是低效沟通或假沟通的一种典型表现。”[4]

于是,在常见家校共育的活动形式中,家长往往只能粗略地观察孩子的表现和学校的运作,与教师进行简短简单的交流。这种走马观花的形式并不能给家长机会去真正深入了解孩子的发展情况,更别提参与到学校运作的管理乃至决策中去。

(三)事倍功半的合作形式

有调查显示:“46.6%的家长认为家校合作共育就是在学校举行有利于孩子的活动时,主动召集家长到学校来参加,帮助学校共同教育孩子。”[1]部分家长对于家校共育的认知还停留在主动参加学校召集的活动,并不清楚自身在孩子发展过程以及学校运作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国家和地方发布相关文件鼓励中小学建立家校委员会等共育组织,但缺乏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数据表明:“只有29.2%的小学校长、20.8%的初中校长认为,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比较突出,为教学工作带来了大量资源、帮助的。[5]”可以看出,大部分家长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即使有资源有能力有想法能促进家校共育更好地发展,却也只能在教师组织布置教室、设计黑板报等活动时,配合学校贡献自己的力量,再无别的机会去释放他们的光和热。

二、改进家校共育的对策

(一)提供专业指导,强化价值认识

首先,教师就必须具备足够的对家校共育的认识、认同以及胜任能力。师范院校或中小学要为师范生或教师提供相关研讨会、培训、讲座等机会。同时教师自身要加强自主学习,来提升理论认识和思想境界,切实明确家长、学习者、教导者和学校之间的共生关系,提升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能力、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等胜任家校共育工作的必备技能。

其次,必须优化家长教育观念和能力。一方面,学校可以组织系统的教育思想与理论的家长培训课,也可以定期开展家长交流会、优秀教育经验与技巧的分享会、家长会等多种有益活动,又或者利用学校公众号、科普小册子等方式潜移默化地改进与强化家长的教育观念。家长自身也要通过加强学习、自我教育与反思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理论知识储备和家庭教育能力,如学习2020年颁发的《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

(二)协调沟通机制,建立共育关系

首先,家庭和教育者应以“我-你”的关系为沟通起点。马丁·布伯 ( Martin Buber) 提出:“我-它”的关系是一种主体对客体的认知与利用关系,“我-你”的关系是一种主体与客体彼此理解、相互平等的维系。[6]只有家校从相互理解的视角出发,平等看待合作的另一方,才能尊重和接纳对方的建议与想法,对差异采取协商的方式。才能克服个人视角的局限,真正从孩子的成长维度出发,形成一致的教育追求,采取共同的教育行动。从而建立取长补短,互信共生的共育关系。

其次,家庭和教育者应能发现和挖掘对方优势和资源,实现取长补短。学校能为学生的发展提供科学、系统、组织的帮助。而家庭与孩子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兴趣爱好等方方面面息息相关。双方都有教育孩子上难以触及的盲区,而自身的盲区又恰是对方的优势所在,因此家庭和教育者应在达成教育共识的基础上,利用双方的教育优势,采取互补的教育行动,从而实现1(家庭)+1(学校)大于2的效果。

(三)制订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建设

首先,完善的制度是将相关事务妥善处理好的重要前提。要想发挥家校共育的价值,应尽快将家校共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出来,如:家长的建议权、列席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配合学校参加家庭教育培训的义务等。从而使家庭和学校的权责界限清晰具体,家长与教育者的各项义务与权利明确可行,改变从前教育者为主导家长为辅的家校共育体系,确保家庭与学校的义务真的能得到履行,权利能真正得到保障。

其次,建立相对独立的家校共育组织。家校共育组织的成员结构应包括家长代表、学校代表、教育主管部门代表以及教育专家。其中,以家长代表为核,其他成员为辅。家长代表维护家长利益,表达家长诉求,行使参与学校日常运作的合理管理权力,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家长反馈。学校代表方负责听取家长的意见、报告学校的相关情况等。教育主管部门代表与教育专家则帮助指导家校共育、宣传讲解教育政策等。此外,应从经费保障、法律认可、社会宣传等方面确保家校共育的相对独立性,使其能独立而高效地助力育孩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潮海,徐文娜,康健.新时代中小学家校合作共育的理论基础与策略创新[J].现代教育管理,2019(11):12-17.

[2] 邓林园,许睿,赵鑫钰,方晓义.中国高中阶段家校合作的现状以及与高中生发展的关系[J].教育学报,2016,12(06):78-87.

[3] 《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2018)》发布[J].教育学报,2018,14(05):101.

[4] 洪明.家校合育的基本现状及改进研究——基于9省市4000份问卷的调查分析[J].教育科学研究,2015(09):30-35+41.

[5] 邊玉芳,田微微.推动家校共育走上“共赢”之路[J].中国教师,2019(08):19-21.

[6] BUBER MARYIN.Between Man and Man[M]. NewYork: Macmillan Company,1966:203.

(作者简介:韩姝,在读硕士研究生,单位:黑龙江大学,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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