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克承 谢金平 邵 蓉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 江苏南京 211198)
藏医药是一门古老的学科,已有3800多年的发展史,是藏族人民在高寒缺氧的雪域高原上,通过丰富的生活实践,不断积累完善而形成的独特的医学体系,是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青藏高原作为藏医药历史的起点,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典型的地区之一,拥有近2200多种动、植、矿物药材资源[1]。在丰富的自然资源及人文环境的影响下,藏医药产业在西藏自治区蓬勃发展,已经成为西藏独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多项文件,并提出了“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与发展”“丰富中医药理论体系及标准规范体系”“鼓励各地将民族医药发展纳入经济发展规划”等战略目标。同时,西藏自治区层面也出台了《西藏自治区藏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西藏自治区医药工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等文件,将藏医药发展作为自治区工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在国家及自治区层面一系列鼓励民族药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下,西藏藏药产业发展迈入了关键时期。本文拟通过问卷调研和实地访谈等方式,调查西藏藏药产业现状、存在问题,并提出监管对策,以期推动西藏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西藏自治区藏药产业发展现状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问卷调查于2020年6月-8月间开展,共经历两轮,包括初次调查和补充调查,最终涉及23家藏药生产企业和8家医疗机构,其中藏药生产企业包括17家藏成药企业和6家中药饮片企业。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2020年8月深入西藏林芝市、山南市区、日喀则市和拉萨市四个地市针对藏药生产企业、藏医院制剂室开展实地访谈调研。
问卷调查和访谈调研内容主要涉及藏药生产企业和藏医院制剂室总体情况、藏成药及藏药制剂品种情况、藏药生产企业及藏医院制剂室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等。
1.药品生产企业总体情况
根据调研情况,西藏自治区23家藏药生产企业中,共有3家上市公司,分别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迪康药业)、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藏药)和拉萨东盛广誉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东盛广誉远)。同时,根据2017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西藏自治区以小型企业为主,共16家,占比69.57%;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各一家,分别为奇正藏药和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露藏药);另有3家微型企业。从企业员工人数看,仅甘露藏药有员工432人;其余21家企业员工数均在200人以下,平均为88.87人,此外,企业员工中拥有中高级职称的人数较为稀少,平均仅为7.52人。
(1)企业产值及营业收入情况
2019年,23家藏药生产企业总产值达10.1亿元,4家企业产值过亿元,分别为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药集团),诺迪康药业,奇正藏药和甘露藏药。23家藏药生产企业总营收达21.3亿元,3家企业营业收入过亿元,分别为藏药集团、奇正藏药和甘露药业。企业产值及营业收入分布具体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2019年藏药企业产值及营业收入分布情况(单位:家企业)①截至2020年8月,西藏昌都光宇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尚处于复工复产阶段,神威药业有限公司拉萨中药饮片分公司为2019年新成立企业,这两家公司暂无2019年产值及营收统计数据
(2)企业拥有专利情况
截至2020年8月,共14家藏药生产企业拥有专利,其中奇正藏药拥有专利数目最多,高达129个,其余13家企业拥有专利数均在50个以下,平均仅为8.59个。
(3)企业所获荣誉情况
截至2020年8月,共有9家企业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时间在2012-2019年间;4家企业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分别为甘露藏药、诺迪康药业、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有限公司和西藏神猴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猴药业)。另外有2家企业获得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称号,为藏药集团和诺迪康药业。
(4)企业藏(中)药材种植情况
截至2020年8月,23家藏药生产企业中,共8家企业建立了13个藏药材种植基地,总种植面积达1万2千余亩。种植品种既覆盖了红景天、藏红花、藏菖蒲、藏木香等西藏道地药材,又包括川贝母、螃蟹甲、当归、半夏、秦艽等传统中药材,总计达40余种。现阶段藏药材种植基地资金投入主要源于企业自筹,投资金额在200万-600万之间,其中以诺迪康药业资金投入最高,达1377万元。
(5)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情况
总体上,西藏自治区研发环节较为薄弱,生产环节基本达标,销售环节仍有待拓展。
在研发环节,目前西藏自治区内已经搭建了一些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此外,部分企业还与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成都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等科研院校开展了广泛的合作。2019年,共14家藏药企业开展了研发活动,研发投入总金额1.25亿元,其中奇正藏药研发投入最高,达6356万元;其次为诺迪康药业和神猴药业,分别达1411万元和1300万元。其余11家企业研发投入中位数在204万元。企业研发投入资金主要源于自筹,少数企业获得了援藏资金支持、政府投入、其他企业支持等。企业主要研发事项为质量标准提升、已上市产品二次开发、传统藏药典籍开发等,研发活动依托于目前已经搭建的科研平台、与区外合作等方式。
在生产环节,目前23家藏药生产企业全部通过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GMP)检查。藏成药企业已通过GMP检查的剂型以丸剂和散剂为主,共11家企业通过了丸剂生产线GMP认证/检查,8家企业通过了散剂生产线GMP认证/检查,其他现代剂型比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等相对较少,部分藏成药企业也通过了中药饮片GMP检查。藏药生产企业GMP检查情况如图2所示。
图2 藏药企业GMP检查情况(单位:家企业)
在销售环节,目前有21家藏药生产企业将藏药销售至了区外市场,但是由于内地对藏药认知不足、藏药企业自身营销能力薄弱、藏药未进入医保目录或者缺乏价格优势难以在各地招标采购中中标等原因,藏药区外销售局面尚未打开。2.藏医院制剂室总体情况
8家藏医院中,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划分标准,共有4家三级医院,分别为日喀则市藏医院、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山南市藏医院、昌都市藏医院;3家二级医院,分别为林芝市藏医院、阿里地区藏医院、嘉黎县藏医院;一级医院仅有神猴藏医院1家。
(1)藏医院制剂销售情况
2019年,西藏各藏医院制剂销售总额达到1.3亿元,其中西藏自治区藏医院销售额达到了7000亿元,同时昌都市藏医院、日喀则市藏医院和山南市藏医院销售额也超过了千万元,其余四家藏医院制剂销售额均在500万以下,平均为191万元。
(2)藏医院制剂室员工情况
8家藏医院制剂室中仅西藏自治区藏医院有109人,其余藏医院制剂室员工数均在百人以下,平均约为42.57人。此外,制剂室员工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数较少,平均每家藏医院制剂室仅有7名中高级职称员工。从制剂室员工专业构成来看,平均每家藏医院制剂室拥有药学、中药学、藏药学及藏医学等专业人数仅12.88人。
(3)藏医院制剂室优良药房工作规范(Good Pharmacy Practice,GPP)检查
8家藏医院制剂室均通过了GPP认证或检查,通过剂型主要为丸剂和散剂。其中,除林芝市藏医院制剂室仅有一条丸剂通过GPP认证或检查外,其余7家藏医院制剂室均拥有散剂和丸剂生产线。2019年藏医院制剂室丸剂及散剂生产线总产能达到310吨,平均利用率在81%左右。
1.藏成药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8月份,西藏藏成药企业共拥有309个药品批准文号,涉及157种藏成药(按药品名称计,不区分规格,重复品种只计算一次)。以上药品批准文号获得时间主要集中于2002年地标升国标时。157种藏成药中独家产品有32个,非独家产品共125个,非独家品种中有78个品种存在重复生产现象,例如二十五味松石丸有7家企业生产、二十五味珊瑚丸有10家企业生产、二十五味珍珠丸则有11家企业生产。藏成药重复生产情况如图3所示。
图3 藏成药重复生产情况(单位:个品种)
此外,上述品种主要来源于传统藏药典籍或名医古方。在剂型上以传统剂型为主,丸、散、膏三种剂型占比超过80%,而胶囊剂、颗粒剂等现代剂型仅涉及个别产品。产品治疗领域也较为集中,以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脑血管疾病用药为主,其他治疗领域涉及产品数较少。
从品种执行的质量标准来看,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和199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藏药(第一册)的品种比重较高,占比超过70%;另有少数品种执行的是《中国药典》标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转正式)。藏成药执行标准具体分布如图4所示。
图4 藏成药执行质量标准分布情况
从品种进入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情况看,共有49种藏成药进入了2019版国家医保目录,其中杞菊地黄胶囊属于甲类品种,其余均为乙类品种;此外,有100个品种进入了各省医保增补目录(以2017版计)。在基本药物目录中,仅有3个品种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载品种,分别为诺迪康胶囊、杞菊地黄胶囊和消痛贴膏,另有53个品种收载到地方基药目录处方集中。
2.藏医院制剂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8月份,藏医院藏药制剂数达到1496个,剔除各藏医院重复品种,总共涉及679个品种。1496个制剂中仅有811个藏药制剂取得了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且大部分批号在2016年及以后取得。679种藏药制剂中包括359个独家品种,320个非独家品种,且非独家品种重复生产现象也普遍存在。共有291个品种在2家及以上藏医院生产,而堆孜九吉丸和杰阿丸两个品种在全部8家藏医院均有生产,藏药制剂重复生产情况如图5所示。
图5 藏药制剂重复生产情况(单位:个品种)
从制剂剂型来看,679个品种共涉及八种剂型,仍然以丸、散、膏等传统剂型为主,占比超过95%。其他胶囊剂、液体剂、糖浆剂、涂膜剂、汤剂等现代剂型仅涉及极个别品种。从藏药制剂进入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来看,679种藏药制剂中,有291个品种为西藏自治区医保目录增补品种,395个品种为《西藏自治区基本用药目录藏药处方集》品种,且两种目录中产品均以独家品种为主。
从藏药制剂执行质量标准看,绝大多数的藏药制剂执行的是医疗机构自己制定的“内控标准”,少数制剂执行199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藏药(第一册)标准,还有极个别藏药制剂执行了《省级藏药制剂标准》和《中国药典》标准,具体分布如图6所示。
图6 藏药制剂执行质量标准分布情况
从藏药制剂调剂使用情况看,仅有5家藏医院约590个制剂可以调剂使用,除阿里地区藏医院和昌都市藏医院的藏药制剂可全部调剂外,神猴藏医院和山南市藏医院可调剂制剂数均占制剂总数60%以上,而林芝市藏医院仅有极个别藏药制剂可以调剂使用,占比不足10%。
1.宏观层面
(1)藏药材资源短缺日益严重
西藏藏药进入产业化、现代化生产模式后,藏药产量逐年增多,同时藏药材消耗量也急剧上升;全球气候变暖带来西藏生态环境的变化,导致部分藏药材减产;当地农牧民对藏药的过度采摘、不当采摘等现象也加剧了藏药材资源短缺问题。如今藏药材资源匮乏已逐渐成为制约藏药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藏药质量标准有待提升
除藏药材资源短缺外,质量标准问题也是影响藏药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目前大部分藏药材缺乏相应的质量标准,而已有质量标准的药材又存在标准不统一、基原不统一、同名异源、应用混乱及药用部位不清楚等问题,影响藏药材的应用。另一方面,当前多数藏成药和藏医院制剂缺乏被公众接受和认可的客观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同时已有的质量标准也亟需修订更新,比如部分药品标准下“性状检查”“限度检查”“含量测定”等检查项下规定不完整,甚至存在空白。藏成药和藏药制剂的成分复杂,各种药味混合后各成分之间易发生转化和变化,所以亟需建立完善的藏成药和藏药制剂标准,严格控制药品质量。
(3)缺乏适用于藏药的审评审批指导原则
目前,藏药临床评价中尚无基于藏医药理论制定的藏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藏药临床试验方案和评审只能参考现行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矛盾,其一藏医药有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在药物认知和用药习惯上与中医药大相径庭;其二藏药药性理论与中药存在许多不同,特别是一些药物的独特效用与中医药的差异较大。因此现行《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不完全适用于藏药的临床研究,无法完全用所得的试验数据验证藏药的临床治疗作用[2]。
(4)高层次人才和研发资金匮乏
西藏教育水平较为落后、人才产出受限;藏成药企业规模小、工资水平福利待遇较低、对人才吸引力较弱,以及内地人较难适应高原地区低压缺氧、寒冷干燥的自然条件等综合因素导致西藏地区藏药专业人才短缺,尤其是高学历高素质藏药人才匮乏,导致目前从事藏药产业的高素质管理和技术人才严重不足。
人才缺失导致西藏藏药产业缺乏研发创新力量,同时西藏地区不论是企业还是医疗机构,其经营规模普遍较小、经济效益不高,无力承担产品研发资金投入,也进一步阻碍了藏药产业的创新发展。
(5)藏药知名度有待提升
藏药具有很强的民族特色,在藏族地区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深厚的根基,除西藏地区外,分布在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地的藏族同胞也普遍认可并经常使用藏药,各涉藏地区的藏药产业也较为兴盛和繁荣。但是从全国范围看,由于传统文化习俗、用药习惯不同,龙头藏成药企业和知名藏药品牌缺失,再加上长期以来涉藏地区外人民对藏药认知存在误解,认为“藏药重金属含量超标,常使用毒性药材”等,藏药在区外的知名度有待提升。
2.微观层面
(1)藏药生产企业与制剂室自身能力有待提高
西藏藏成药企业大部分是由各地区藏药制剂室通过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形成的,普遍存在规模小、分散经营、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等问题[3]。目前大部分企业仅具备中游生产制造能力,既缺乏上游的研发创新、资源保障,又缺乏下游的市场推广、市场营销等重要支撑,无法成为良性循环发展的产业经济。此外,大部分企业经营理念落后,缺乏统一的战略规划和互补合作意识;企业产品的同质化现象严重,且均以传统的丸剂、散剂为主,并且由于企业技术不足、设备落后、人才匮乏等问题,产品质量提升有限,使得藏药进入内地市场面临较大阻力。
同藏成药企业类似,西藏藏医院制剂室在管理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譬如制剂室人员对医院制剂的注册管理和生产许可等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制剂原材料和工艺规范、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关键环节缺失,未制定制剂生产管理规范等问题导致制剂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难以得到保证[4]。同时,由于部分医疗机构对医院制剂申请制剂批准文号和备案号认识不足,导致藏医院制剂室目前仍大量使用未获得制剂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藏药制剂,影响藏医院制剂的高质量发展。
(2)藏成药与藏药制剂重复生产现象亟需解决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医疗机构制剂应当是临床急需且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然而在西藏自治区藏药制剂与藏成药之间存在着大量重复生产的现象,目前157种藏成药中有51个品种同样在藏医院制剂室中作为医院制剂配制,比如十五味乳鹏丸、二十五松石丸和石榴健胃散等品种。当然,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与西藏自治区藏成药企业大多是从医院制剂室发展而来、藏药品种多来源于传统藏药典籍、藏药制剂价格便宜更能满足藏区人民基本用药需求以及2002年地标升国标时历史遗留管理问题等是密切相关的。但是从资源整合、产业发展的视角来看,亟需解决藏成药与藏药制剂重复生产问题。
根据调研西藏自治区藏药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对当前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促进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做好藏药的传承与创新。在藏药传承方面,可采取加强藏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推进藏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保护和弘扬藏医药文化、发展藏药制剂并促进制剂向国药准字转化等措施;在藏药创新方面,应当创新藏药注册审评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藏药的研发创新工作;与此同时,还应当借力外部资源,包括争取国家及省级科技项目的资金支持、引进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等。
1.加强藏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藏药材资源是藏药产业发展的基本要素。首先应当加强藏药材资源的保护力度,组织开展藏药材资源普查,明确藏药材尤其是珍稀濒危品种药材种类及其分布区域,对用量大、产量少的紧缺药材进行品种抢救、培育及人工栽培,并建立紧缺品种、珍惜濒危品种的种植研究基地;再者应当加强对现有藏药材的采摘管理,以采摘多少补充多少为原则,规范藏药材采摘活动;其次,应当合理规划藏药材种植生产区,根据藏区的资源禀赋、藏药材市场需求情况,因地制宜,确定藏药材种植生产区,并建立规范化生产种植示范基地;最后,可以对种植藏药材的农牧民提供适当的补助,以提高其种植积极性,同时,采用采取“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合作开发模式,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外联市场,内联企业、农牧户,既有助于企业获得充足的藏药材,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农牧民种植藏药材的市场风险。
2.推进藏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藏药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发展,质量标准的提升是必经之路,全面系统规范地建立藏药质量标准,是控制藏药产品质量、提升藏药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首先需加强藏药材和藏药饮片的质量标准研究,尤其是对于毒性药材安全指标,饮片、炮制品的质量标准研究;其次,要加强藏药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可借鉴中药现代化研究经验,充分利用各种新技术、新手段,吸纳和借鉴中医药质量评价的有效技术和方法;再次,需要将藏药的质量控制指标与药品的安全性评价相结合,进行藏药的安全性评价研究时,充分考虑藏药配伍理论的特殊性;最后政府还需加强藏药适应症的规范研究,应以藏医药理论为指导,以藏医临床实践为基础,探索制定出适合藏药的临床适应症[5]。
3.建立适合藏药的审评审批标准体系
藏药临床研究中尚无基于藏医药理论制定的藏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导致藏药新药开发不得不承受“失真”的风险,因此在藏药的临床研究中,应当充分考虑藏医和中西医临床施治中的理论差异、藏药和中西药的组分和使用差异。一方面,建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制定基于藏医药理论的藏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另一方面,建议支持运用真实世界证据进行藏药研发与审评,建立基于藏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与临床试验结合的藏药注册审评标准体系,根据藏药人用经验对藏药安全性、有效性的支持程度,合理减免相应的注册申报资料。
4.积极鼓励和引导藏药创新研发工作
西藏藏药产业目前整体的研发创新能力不足,创新型人才和研发资金的匮乏。
在人才方面,建议通过整合西藏自治区的藏医药高等教育资源,建设本硕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支持藏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藏医药人才,通过教育培养积蓄西藏的本土人才资源;另外建议根据西藏藏药产业各环节的现实人才需求,依托中组部及各省市对口援藏单位,建立以柔性引进为主体、“定期援藏”加“柔性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共享战略模式,搭建藏医药人才高地,达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6]。
在研发资金方面,建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等单位加强对藏药产业发展的扶持资金投入,通过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财政扶持资金以及增加自治区财政扶持力度,对于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药材基地建设等提供更多的资金扶持;另外,可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国内外各类资本参与投资,积极谋求企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的联谊,通过资本、金融市场的多层次、多渠道融资方式,推进全社会、多层次、多途径投融资体系形成。
此外,针对藏成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自身研发创新水平落后的问题,政府应当引导推进研发创新平台的搭建,譬如鼓励高校、科研院校积极参加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
5.弘扬藏医药文化、提升藏药知名度
保护和弘扬藏医药文化,是展示西藏藏医药发展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传播健康知识,加强国内外对藏医药的认识高度、实践深度、影响广度的重要途径。弘扬藏医药文化,有助于正向促进藏药产业的发展。为促进藏医药文化的保护和弘扬,建议其一,发展以藏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体、融合藏医药文化、康复、养生、藏药药用植物科学考察及旅游于一体的藏医药健康旅游;其二,推动藏医药独特医药思维体系、技能方法等列入省级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创作一批富有藏医药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其三,通过举办藏医药产品技术展览会和藏医药国际学术年会、论坛以及开展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双向交流等形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藏医药合作交流共享机制;其四,加大对藏药产品的宣传。遴选典型优质藏药产品增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宣传在某些治疗领域具有独特疗效的藏药OTC产品,打开藏药的知名度,提升公众对藏药的认识。
6.建立藏药制剂配制和调剂中心
西藏各藏医院大量重复生产藏药制剂,且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软硬件条件落后,导致生产的藏药制剂质量和疗效难以保障。为确保藏药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建议挑选数家规模较大、制剂生产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制剂室作为西藏地区藏药制剂配制和调剂中心,收集规范西藏地区常用的藏药制剂品种作为统一使用、调配的藏药制剂目录,实行全区藏药采购、配制、生产、质检、调剂、配送统一管理工作,向基层医疗机构调剂藏药制剂,如此将藏药制剂方面所有的人、财、物集中起来,走联合发展、规模化发展的道路[7]。
1.明确藏成药企业和藏医院制剂室发展定位,增进合作交流
在促进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还应当正确处理藏药生产企业、国药准字与藏医院制剂、制剂文号之间的关系,一则充分发挥藏医院制剂在满足藏区人民用药可及性、传承藏药精华方面的重要作用,二则鼓励和引导藏药生产企业走出自治区,依托区外更广阔的市场将企业做强做大;同时,藏医院制剂与藏药生产企业之间也应当密切合作,一方面探索委托有资质且有能力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制剂生产;另一方面探索将更多传统藏药制剂转化为国药准字,促进藏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8]。
2.提升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意识
藏成药企业和藏医院制剂室需要根据现代医药发展的趋势、结合市场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藏医药技术,通过引进超临界萃取技术、未分化、微丸等现代生产技术及先进的生产设施设备,以及岗前培训等手段提升员工操作技术,从而提升生产效率和产量,提高产品的质量标准控制水平[9]。在制造出优质产品的前提下,重视品牌效应,强化品牌意识,提升藏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藏成药企业:调整组织构架,提升研发和营销水平
藏成药企业应当针对当前研发和营销实力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来调整组织构架,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以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和扩充区内外营销网络为战略目标。在研发方面,除了加大人才、资金的投入外,还应当与区内外的科研院所积极展开合作,同时逐步培养自己的研发团队,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在营销方面,藏成药企业首先应当结合自身产品的特点,找准藏成药在市场中的定位,针对性建立完整科学的营销策略;其次应构建多元化藏药销售渠道,学习内地优质企业的产品推销模式和营销模式,逐步扩大藏药在内地的销售市场[10]。
4.藏医院制剂室:注重培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藏医院制剂室一方面应当加强专业人才的招聘和引进,另一方面应当对现有制剂室人员开展制剂配制、使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同时,应当建立健全藏药制剂质量管理体系,积极申请藏药制剂备案号,以提升制剂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