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代前期理学诗中的“生命共同体”意识

2021-07-14 14:16徐虹贺董淑华
锦绣·下旬刊 2021年7期
关键词:理学天人合一

徐虹贺 董淑华

摘要:宋代前期理学的发展为中国文学史中哲理诗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其中理学诗作中所表现的“生命共同体”意识无论在哲学层面、美学层面,或是中国古代诗学观研究层面都具有其独特的意义和内涵。

关键词:宋代前期;理学;“生命共同体”;“天人合一”

中国哲理诗创作一般伴随着某种思想的盛行、不同思想的碰撞或融合以及文化的启蒙,两宋时期的理学家诗尤其是前期理学诗为宋诗中大量创作哲理诗打下重要基础,具有许多开创之功。宋诗“筋骨思理”、以理入诗的特性,以及衍生出的“天人合一”思想理论对后期哲理诗学的发展影响深远,更是被称为“东方的文艺复兴”。本文对“宋代前期理学诗”的时间定义为宋太祖、太宗、真宗及仁宗四朝,这一时期处于宋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复苏时期,理学也诞生于这一时期,同时也是中国哲学与哲学诗的转型期。这一阶段的诗歌和作诗之人包括“宋初三先生”石介、胡瑗、孙复,与“北宋五子”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基本涵盖了北宋著名的初期理学家。运用新马克思主义文艺研究理论,从理学诗中提取的“生命共同体意识”是在新角度上对宋代前期理学诗的深度剖析。

“生命共同体”这一概念源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人的本质与人的解放”“世界历史理论”和“真正的共同体思想”。这一理论意识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辩证继承。“生命共同体”概念将人与世界视为一个辩证统一关系的共同体,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强调人对世界的体验并感知生命。用融合的视角去看待文学的产生和发展。这一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思想为基础的概念在学界逐渐被应用至文学作品研究之中,将这一概念作为一种文学意识代入至中国古代诗歌研究中,可从一种新的理论视角来获取中国古代诗词研究的文学价值。

一、“天人合一”的人与世界辩证共同体关系

宋代前期理学诗派作家在哲学思想理论结构中便表现出一种“生命共同体”的意识。“天人合一”是宋明理学中的核心观点,也是宋代前期理学家理学诗创作,以及理学构建在哲学层面上的思想基础。这一命题由张载在《正蒙·乾称》正式提出,宋代前期理学家对这样人与世界主客体辩证关系都有所论及。周敦颐《太极图说》“二气交感,化生万物。”邵雍《皇极经世》“声色气味者,万物之体也;目耳鼻口者,万人之用也。体无定用,唯变是用,用无定体,唯化是体,体用交而人物之道于是乎备矣。”认为天地万物的各种变化都是作用于人的各种感官而得以为人所体认的。同样,人的各种内在的精神变化又都体现为感性的活动。这种思想体系既将人与世界作为一个辩证联系共同体,又用融合的方式表达出强烈的生命意识。结合众多宋代前期理学家对于人与世界辩证关系的论证来看,他们的论证具有趋同性和超验性,其论述意在构制一种以道德为基础而又超道德的精神境界,并且这种精神境界又以差不多的途径通向审美。

“天人合一”这一命题讨论的核心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首先,“天人”关系究其实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体是“人”,客体是“天”。主体有三种方式认识客体,第一为认识性,认为主客体有区分,“合”指主体对客体的正确认识。第二为功利性,它以认识为前提,以功利为目的。认为主体通过实践的手段改造客体,以实现主体功利性的需求。第三为审美性,它不以认识为目的,也不以功利为旨归,而是主体凭借情感性的体验建立起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关系。“合一”指人构建主客体之间关系的三种方式的辩证统一,即认识性的、功利性的、审美性的,最终都达到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合一。[1]这一文论观点与新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中的卢卡契现实主义文论观点有高度的一致性。卢卡契现实主义审美反映论和激发情感与认识世界统一论中认为文学艺术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作为人们的意识形态,是能动的现实反应。“天人合一”与新马克思主义现实主义两种文论在论证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一个辩证的生命共同体的观点上不谋而合。这一时期理学家所作的义理诗可体现这一特点,如邵雍《乐物吟》:“日月星辰天之明,耳目口鼻人之灵。皇王帝伯由之生,天意不远人之情。飞走草木类既别,士农工商品自成。安得岁半时长平,乐与万物同其荣。”[2]这一类诗虽具有诗歌的文学形式,但缺乏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作者意在谈对儒家理学和人生哲理的阐释。单从理学角度评析,诗中所表达出的思想是对“天人合一”的一种理解,阐述自己对人与自然世界辩证统一关系的论证。

二、“孔颜乐处”的交互感知生命意识

宋代前期理学家诗歌创作方式为交互和感知。交互指人与自然界作为一个辩证共同体相辅相成,相互联系又相互融合。感知指感受和感悟。如钟嵘所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交互感知是基于“天人合一”的动态过程,认为审美是人与物之间一种感性的交流。在物是以其感性形象作用人的感官,经过信息传递,达至人的心理深处;注重表达人与自然合一的生命意识。在人主要是一种对自然生命的直觉感悟,或是一种情感性的体验。

宋代前期理学家既注重生命,也注重于生命中之乐。“孔颜乐处”是理学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李泽厚先生说“‘孔颜乐处是一种属伦理又超伦理、准审美又超审美的‘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这一观点从哲学层面讨论,又在美学层面有很大的启发性。基于这种观点可以把“孔颜乐处”理解为心理欲求与价值目标是天然统一的,由此达成一种“天然自有之乐”。“孔颜之乐”是自由之乐,是真正的审美的愉快。审美是讲究对功利的超越的。而这种超越不是无功利,而是无功利的欲求和功利的约束。因此这一时期的理学家诗歌创作多表现出超脱性的怡然自乐精神,周敦颐所作诗句:“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就充满“天人合一”的乐趣。程颢受周敦颐诗学教育的影响,从其诗歌中也表现出乐天派精神。有诗《春日偶成》:“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3]他的乐一般人难以理解,以为是“偷闲学少年”。其实只要与诗中的前两句联系起来看就可知晓,他的这种乐正是“与万物为春”之乐,这样的乐是将自己置身于与自然合一的共同体视角,感受自然生灵之乐,具有强大的生命意識。

纵观宋代前期理学诗,虽然在创作上风貌各异,风格上各家也有很大不同,比如石介诗慷慨豪迈,周敦颐诗淡泊从容,邵雍多写安贫乐道的情趣,周敦颐则多流连山水之作等。[4]从表面上看,各家之作都各有千秋,事实上这一时期的理学诗作在风格上有趋同性。在诗歌艺术上不事雕琢,诗不求工。呈现出古雅质朴的诗风,有意与古诗相靠拢;在创作手法上多议论,好说理;在诗歌旨趣上多以儒家教义为旨归,呈现出温柔敦厚的品格。宋代前期理学诗作家通过交互感知的方式,将“生命共同体”意识及“生命之乐”熔铸于不同题材类型的诗歌创作之中。以邵雍为代表所作咏怀类诗《天津闲步》中的“池平有类江湖上,林静或如山谷中。不必奇功盖天下,闲居之乐自无穷”[5]表现出一种积极乐观,怡然自得的生活态度。作者所表达出的乐既有人际交往间闲适自如的快乐,也有感受自然万物律动的快乐。追求人与自然合一的共同快乐。还有一类型化理学诗作表现为理学家以恢弘儒家道统为己任、穷毕生精力研宄性命义理,崇道乐道的志向与守道的决心。如石介“地不为我易其险,我岂守道不能固。子规子规谩啼绝,断无清泪洒向汝”,表达了他不畏艰险,志在求道的抱负。张载作《乐处》“乐处加功勉处行,事无甘苦必心亨。綱衣容有文章在,低首时人莫怨争。”[6]表现其不以个人忧戚为念,体现出食无求饱居无求安的君子人格。诗人将志向完全投入至道义教化研究之中并乐在其中,使自我个体与理学融合,追求一种从生命意识层面达成的共同体,来促成个人价值与理学价值的融合实现。

三、心性和谐与天道和谐的统一

宋代初期的理学是对传统儒学的批判继承和发展,重点继承了道义性理研究部分,文学观念上传承了韩愈所倡导的文以载道的古文运动,更注重诗歌的教化作用。其文艺思想核心不再满足于将仁义道德仅仅视为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而是与无限的自然律动相融合,使之成为宇宙人心的根本,从而“明吾心之全体大用”,达到与天、理、圣等一的高明纯净的乌托邦境界。

宋代初期理学家一辈所追求的心性和谐,不像传统儒家那样在“人与人”的关系,而是在“人心与物”的关系,以及与之相合的“理(自然)与欲(有所向,有所为)”的关系。传统儒家的“诚”“敬”“仁”都被改造为其所用。程颐《识仁篇》云:“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又云:“若夫至仁,则天地为一身,而天地之间品物万形为四肢百体,夫人岂有视四肢百体而不爱者哉!”[7]心性和谐之美,实是人心与夭地万物归一的太虚大乐,其关键是无欲无为,虚静自然。天道和谐是心性和谐的归结,心性和谐,是内在超越,以实体化的“理”来约制、压抑甚或取消人的世间情欲。持敬主静,由“定”而“仁”,至喜怒不系乎心的圣人境,就是把人心加以“提纯”,达到无情无欲,从而物我不分,内外无别。这种内省和谐是心的物化。天道和谐,是外向投归。学际天人,是顺应超验的天理、天则,以求和天同体同用,超越人“形”和人“情”的桎梏,在无极而太极的宇宙律动中,投归无臭无声的“理”世界。从而使人的思想意识与天道生命成为一个完整的“生命共同体”。这种和谐也是人向外在客体的投归。所以,,论是心性和谐还是天道和谐,其实则一,都是主体的客体化,是以扼制人的感性活力为手段,最终使人成为“自在”的人。

这种心性和谐与天道和谐的统一在宋代前期理学诗作中表现为忧国忧民的情怀和独善其身的志向。前期理学家诗有一些诗歌显露出对黎民百姓的关怀,对底层人民疾苦的关注。在咏怀述志类诗中尤其明显,比如张载《牧牛儿》,“放牛莫放涧水西,涧水流急牛苦饥。放牛莫放青草畔,牛卧得草儿亦懒。”[8]在赠答唱和诗作中,也时常称颂友朋关注民生,以黎民為念的士大夫情怀。这些诗,也侧面反映了宋代前期理学家诗人心系苍生,忧国忧民的情怀。如张载《送苏修撰赴阙西四首》其三:“开合天机始未休,裣衣胝足两何求。巍巍只为苍生事,彼美何尝与九州。”《赠司马君实》:“二龙闲卧洛波清,今日都门独饯行。顾得贤人均出处,始知深意在苍生”。这忧国忧民的情怀源自心性与天道的统一,将国家与天下苍生百姓作为一个有机的生命共同体,用融合的视角感悟,情动于心而形于诗。独善其身层面,多体现于宋代前期理学诗中赠答劝勉一类之中。有石介《勉师愚等》“不行一千里,安得为良马。不连十五城,安得称善价”。再如他的《赠刘中都》中先是慨叹“伯乐不复出,驽骥终同群”,怜君怀才不遇,后劝勉友朋不能灰心,要“勿改芳兰性”、“勿隐冲鹤声”最终会“天高当自闻”,一飞冲天。从其劝诫勉励他人的情感表述中,有体现作者追求个人品质修养的完善,不畏世俗磨难,独善其身,追求心性与天道和谐的统一的高洁情趣志向。将个人与道视为共同体,不断融合完善。

宋代前期理学是对儒家道学的弘扬和批判继承,这一时期理学诗的创作具有极大的共性,如好以诗言理,好抒写个人志趣,风格上的雅化倾向,创作上的无意于工等。以诗歌的形势表达自己的理学观点,实则扩大了诗歌的表现范围。将理学诗从其义理研究角度分析,便可发掘其具有的超验性和同一性。从“天人合一”的思想模式出发,从中可见理学诗中人与自然辨证的共同体关系,以及重感知和体验而进行文学创作的强大生命意识。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全宋诗》[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宋立元.《当代西方文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3]侯外庐.《宋明理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4]周裕锴.《宋代诗学通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5]李泽厚.《宋明理学片论》[J].中国社会科学,1982.

(延边大学  吉林  延吉  13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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