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洪震
(山东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中华书局编辑部在1974年点校唐修《晋书》的“出版说明”里,言点校本《晋书》是以金陵书局本为底本,与百衲宋本、清武英殿本互校,并参考了元大德九路刊本、明南北监本等版本,“文字歧异,择善而从,不出校记。但各本皆误,唯一二本为是的,仍作说明”[1]。可以说这次的点校本,参考了诸多版本,在文字歧异处的择善而从方便了读者的阅读,已成为目前通行善本。
本文运用本校及他校等方法,对点校本《晋书》未出校记但仍有疑误的部分进行考证。其中大部分条目并非版本间的文字歧异,而是《晋书》编撰者修史时的疏漏。即并非《晋书》原文本在流传过程中的传误,而是修史者限于当时人力、知识等外在条件而导致对部分史事记载产生的阙误。
对于这些阙误,《资治通鉴》《晋书斠注》等书中已提到一部分,惜未加详细辩证,还有一部分则是各书所未载。细读《晋书》文本,其主要在职位及称谓、时间及叙述次序等条目上存在误记。对于这部分阙误,我们仍然需要在尊重原文本的基础上去加以说明,这样才有利于读者的阅读和研究。故本文在细读1974年中华书局点校本《晋书》文本的基础上,参考相关文献,对其某些阙误进行比较详细的考究,以便为《晋书》相关阙误说明提供佐证。
1.(泰始)九年春正月辛酉,司空、密陵侯郑袤薨。[2]62
按:“司空”前疑脱“前”字。据《武帝纪》,泰始七年(271)十二月,“以光禄大夫郑袤为司空”[2]61;泰始八年(272)七月,“以车骑将军贾充为司空”[2]62。既然在泰始八年(272)贾充已为司空,故郑袤薨时不得再言司空,而应言“前司空”,以别于正在任上的司空贾充。
《资治通鉴考异》言:“按《本传》:‘袤为司空,固辞。久之,见许,以侯就第,拜仪同三司。’而《帝纪》云‘司空郑袤薨’,误也。”[3]2576其说有一定道理,但仍需补充一点,即晋武帝于泰始七年(271)十二月,任命郑袤为司空。“天子临轩,遣五官中郎将国坦就第拜授。袤前后辞让,遣息称上送印绶,至于十数。”[2]1250推辞的时间应为泰始七年(271)十二月至泰始八年(272)七月,由“遣息称上送印绶”可知这个时间段朝堂已经认定郑袤为司空,他百般推辞后,才“见许”而以贾充为司空。所以,言郑袤为司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是符合史家书写规范的。
此以羊祜辞南城侯封之例明之。据《武帝纪》及卷三四《羊祜传》,羊祜于咸宁三年(277)八月被封为南城侯,不料羊祜以“钜平”之号乃文帝所封为由,拒绝武帝封其为南城侯,即拒绝改称号。如本传载其“遗令不得以南城侯印入柩”[2]1021,但南城侯印已授予羊祜,当羊祜薨时,武帝诏书言:“征南大将军南城侯祜,蹈德冲素,思心清远。”[2]1021这说明武帝朝堂认定他为南城侯,原因在于他已有南城侯印。
同理,虽然郑袤数辞印绶,但印已刻好,加上印在朝堂与郑袤家的来回,印在他家的时间亦不短,所以称郑袤为司空是无误的。而其薨时,贾充已为司空,故“司空”前以加“前”字为当。
2.(咸宁)四年春正月庚午朔,日有蚀之。……六月丁未,阴平、广武地震,甲子又震。凉州刺史杨欣与虏若罗拔能等战于武威,败绩,死之。弘训皇后羊氏崩。秋七月己丑,祔葬景献皇后羊氏于峻平陵。[2]68-69
按:“弘训皇后”当作“弘训太后”。据《晋书》卷三一《景献羊皇后传》载:“武帝受禅,居弘训宫,号弘训太后。”[2]949-950因羊氏乃是晋武帝司马炎伯母,按礼仪应称为太后。
《晋书》卷三一《景怀夏侯皇后传》又载:“后知帝非魏之纯臣,而后既魏氏之甥,帝深忌之。青龙二年,遂以鸩崩,时年二十四,葬峻平陵。武帝登阼,初未追崇,弘训太后每以为言,泰始二年始加号谥。”[2]949据《武帝纪》,夏侯氏是在泰始二年(266)十一月被追尊为景怀皇后的[2]55,此前弘训太后为她的谥号屡劝武帝。可见,在泰始二年(266)十一月前,羊氏已为弘训太后。
又据《武帝纪》所载可知,在晋武帝泰始(265—274)初期,有两个太后。一是武帝生母王氏,在泰始元年(265)十二月被尊为崇化太后[2]52;一是景帝夫人羊氏,在泰始二年(266)正月被尊为弘训太后[2]53。“崇化”“弘训”各是她们的行宫名。
按:“太傅”当作“太保”。石苞于泰始九年(273)薨(详见第二部分第1条),以泰始五年(269)至九年(273)任职司徒。而何曾,据《武帝纪》载,其在泰始三年(267)九月为太保,直至泰始九年(273)石苞薨后,“以太保何曾领司徒”[2]63。在咸宁元年(275)八月列于铭享时仍称为太保何曾[2]65。至次年八月,才“以太保何曾为太傅”[2]66。故石苞为司徒时,何曾不为太傅,应为太保。
4.武帝受禅,(陈骞)以佐命之勋,进车骑将军,封高平郡公,迁侍中、大将军,出为都督扬州诸军事,余如故,假黄钺。……咸宁初,迁太尉,转大司马。[2]1036
按:“进车骑将军”疑误。《晋书斠注》卷三五注引劳格《晋书校勘记》云:“案骞为车骑将军在魏元帝咸熙二年,《传》误。《职官志》:‘武帝即位,陈骞为大将军。’又《武纪》:‘泰始元年,贾充为车骑将军。’可证此《传》之误。”[4]689据《晋书》卷三《武帝纪》,泰始元年(265)十二月武帝受禅,封“车骑将军陈骞为高平公,卫将军贾充为车骑将军、鲁公”[2]52。贾充本传亦载:“及受禅,充以建明大命,转车骑将军、散骑常侍、尚书仆射,更封鲁郡公,母柳氏为鲁国太夫人。”[2]1166武帝受禅后,贾充为车骑将军,陈骞不能再进位车骑将军。所言甚明。
另按:“咸宁初”疑所记有误。《武帝纪》载泰始十年(274)九月,以陈骞为太尉,攻拔吴枳里城[2]64;咸宁二年(276)八月迁大司马[2]66。此处把这两件事都记为“咸宁初”,疑误。
按:“豫章太守”疑作“寻阳太守”。《晋书》卷五八《周访传》:“帝以访为振武将军、寻阳太守,加鼓吹、曲盖。复命访与诸军共征杜弢。”[2]1579周访在征杜弢前为寻阳太守,打败杜弢后,“帝又进访龙骧将军。王敦表为豫章太守。加征讨都督,赐爵寻阳县侯”[2]1580。另,《资治通鉴》卷八八《晋纪十》:“征讨都督王敦遣武昌太守陶侃、寻阳太守周访、历阳内史甘卓共击弢,敦进屯豫章,为诸军继援。”[3]2836《资治通鉴》明言“寻阳太守”。
1.(石苞)泰始八年薨。[2]1003
按:“泰始八年”当作“泰始九年”。《晋书》卷三《武帝纪》记为石苞泰始九年(273)二月薨[2]62。另,石苞在泰始五年(269)出任司徒,其卒时亦为司徒。而《北堂书钞》卷五二《设官部四》注引王隐《晋书》:“石苞为司徒,深陈农桑本务,明其考课,居位五年,天下称之。”[5]以“居位五年”算,其薨时正为泰始九年(273)。
之所以言石苞在泰始五年(269)出任司徒,根据有二。第一,《晋书》卷三《武帝纪》载“邺奚官督郭廙”在泰始五年(269)六月“上疏陈五事以谏,言甚切直,擢为屯留令”[2]59。而石苞本传又载当石苞被免官后,“时邺奚官督郭廙上书理苞。帝诏曰:‘前大司马苞忠允清亮,才经世务,干用之绩,所历可纪。宜掌教典,以赞时政。其以苞为司徒。’……于是就位。”[2]1002-1003石苞曾任邺典农中郎将,当与郭廙有一定交集,郭廙所陈五事之中,很可能有关于石苞被免官之事。
第二,当晋武帝怀疑石苞反叛时,“遣太尉义阳王望率大军征之,以备非常。又敕镇东(大)将军、琅邪王伷自下邳会寿春。苞用掾孙铄计,放兵步出,住都亭待罪。帝闻之,意解。及苞诣阙,以公还第。苞自耻受任无效而无怨色”[2]1002。即琅邪王伷为镇东大将军后,石苞才被免官。据《武帝纪》,琅邪王伷是在泰始五年(269)二月出任镇东大将军[2]58,即石苞被免官也是发生在泰始五年(269),从而可以判定其被免官又被擢为司徒是在泰始五年(269)。
2.(陈骞)元康二年薨,年八十一。加以衮敛,赠太傅,谥曰武。及葬,帝于大司马门临丧,望柩流涕,礼依大司马石苞故事。[2]1037
按:“元康”当作“太康”。《武帝纪》记为太康二年(281)十一月陈骞薨[2]73。况且陈骞本传记:“帝以其勋旧耆老,礼之甚重。又以骞有疾,听乘舆上殿。”[2]1037且陈骞在武帝时已老而有疾,活到晋惠帝时的可能性极小。如果活到惠帝朝,那么陈骞作为三公台辅,即使归田,也会对惠帝元康(291—299)初年的贾后诛杀大臣之事有所反应,而史传皆无他此时的行迹,故陈骞以太康二年(281)薨为是。
另按:“大司马”当作“司徒”。据石苞本传,石苞泰始九年(273)薨时为司徒,“及葬,给节幢麾、曲盖、追锋车、鼓吹、介士、大车,皆如魏司空陈泰故事”[2]1003。石苞薨时礼依魏司空陈泰故事,这就成了石苞的薨礼,后世就可以称为司徒石苞故事。另据《三国志》卷二二《陈泰传》:“景元元年薨,追赠司空,谥曰穆侯。”[6]陈泰死后,追赠司空,故《晋书》石苞本传言“如魏司空陈泰故事”。但考虑到过两年即咸宁元年(275)八月列于铭享时仍称司徒石苞[2]65,显然石苞薨时并未有赠官,故以“礼依司徒石苞故事”为佳。
3.(卫玠)遂进豫章,是时大将军王敦镇豫章,长史谢鲲先雅重玠,相见欣然,言论弥日。敦谓鲲曰:“昔王辅嗣吐金声于中朝,此子复玉振于江表,微言之绪,绝而复续。不意永嘉之末,复闻正始之音,何平叔若在,当复绝倒。”[2]1067
按:“永嘉之末”疑作“永嘉之中”。《晋书》卫玠本传载其卒于永嘉六年(312)[2]1068。《世说新语·容止》一九注引《永嘉流人名》曰:“玠以永嘉六年五月六日至豫章,其年六月二十日卒。”[7]1204由此可知,王敦在永嘉六年(312)五六月与卫玠相见。而晋怀帝永嘉年号一直持续到七年(313)四月(此时改元为建兴),若非预料到怀帝将驾崩,则王敦此时言“永嘉之末”显然欠妥。据《怀帝纪》,怀帝于永嘉五年(311)六月“蒙尘于平阳”,受刘聪支配[2]123,合乎王敦之预料。然而作为司马睿手下的一个将军,王敦言此实为大不敬。
另,《世说新语·赏誉》五一注引《卫玠别传》:“玠至武昌见王敦,敦与之谈论,弥日信宿。敦顾谓僚属曰:‘昔王辅嗣吐金声于中朝,此子今复玉振于江表,微言之绪,绝而复续。不悟永嘉之中,复闻正始之音,阿平若在,当复绝倒。’”[7]874文字与大意基本与《晋书》所载相同,但不同于《晋书》所载的“永嘉之末”,此处记为“永嘉之中”,是较为符合当时王敦口吻的。同时考虑到刘孝标注引的《卫玠别传》较《晋书》早,故以“永嘉之中”为是。
按:“永兴初”以改作“光熙元年”为佳。《惠帝纪》中此事作光熙元年(306)三月[2]106。《晋书斠注》卷三七注引周家禄《晋书校勘记》言:“案事在惠帝光熙元年,此误作永兴。”[4]733两处都以“光熙元年”为是。
然而细读《晋书》文本,记为“永兴初”乃其编撰习惯。首先,永兴年号是在三年(306)六月改元光熙,光熙元年乃永兴三年,称为“永兴三年”亦不误。《晋书》有四处用“永兴三年”:卷三二《穆章何皇后传》载其“元兴三年崩,年六十六”(1)见房玄龄:《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78页。此处中华书局点校本《晋书》出校曰“‘元兴’原作‘永兴’”,据《安纪》《建康实录》改为“元兴”(第985—986页)。;卷三七《范阳王虓传》载其“永兴三年暴疾薨”[2]1101;卷六六《刘弘传》载其“永兴三年,诏进号车骑将军”[2]1767;卷八九《王谅传》载“永兴三年,敦以谅为交州刺史”[2]2319。虽然范阳王薨于改元为光熙后的十月,但《晋书》仍称“永兴三年”。另,除了《晋书》卷三七《范阳王虓传》年数无误外,其他三处皆误,详见《晋书斠注》[4]652[4]1136[4]1472。这些记载即使有误,仍可以此见《晋书》的编撰习惯,即在编撰时可用“永兴三年”这样的记载方式。
其次,“永兴三年”又可称为“永兴初”,此亦《晋书》的编撰习惯。如晋武帝咸宁共有五年,《武帝纪》载羊祜在咸宁二年(276)十月出任征南大将军[2]67,但《晋书》本传记为“咸宁初,除征南大将军”[2]1017;《武帝纪》载卫瓘咸宁四年(278)十月出任尚书令[2]69,而本传记为“咸宁初,征拜尚书令,加侍中”[2]1057。晋武帝太康共有十年,《武帝纪》载卫瓘在太康三年(282)十二月出任司空[2]74,而本传记为“太康初,迁司空,侍中、令如故”[2]1057。晋惠帝永兴共有二年,《惠帝纪》载张方在永兴二年(305)又一次废羊皇后[2]105,而《惠羊皇后传》记为“永兴初,张方又废后”[2]966。由此可知,即使是第四年也可作“初”,故称“永兴三年”为“永兴初”亦是情理之中。
综上所述,按《晋书》的编撰习惯来讲,作“永兴初”亦可;但作为正史来讲,还是改为“光熙元年”为佳。
5.(任城王陵)咸宁五年薨,子济立。[2]1113
按:“咸宁五年”当作“太康四年”。《武帝纪》及《晋书》卷一三《天文志》皆记作太康四年(283)薨[2]74、391。另,《宋书》卷二三《天文志》载:“晋武帝太康二年八月,有星孛于张。……四年三月癸丑,齐王攸薨。四月戊寅,任城王陵薨。五月己亥,琅邪王伷薨。”[8]694梁沈约《宋书》较唐修《晋书》早,其史料更为可信,加之唐修《晋书》里亦有“太康四年”的记载,故以作“太康四年”为是。
6.及五等建,(羊祜)封钜平子,邑六百户。锺会有宠而忌,祜亦惮之。及会诛,拜相国从事中郎,与荀勖共掌机密。[2]1014
按:“锺会”前疑脱一“初”字。据《晋书》卷二《文帝纪》记载,咸熙元年(264)正月,锺会因反叛而被右将军胡烈杀害[2]43,而文帝建五等爵在是年七月[2]44。羊祜在七月被封为钜平子,此时,锺会已被杀,故“锺会有宠而忌,祜亦惮之。及会诛,拜相国从事中郎,与荀勖共掌机密”整个事情前应加“初”字,以表示事件发生的先后。
7.贾谧与后共谋……数年,(张华)代下邳王晃为司空,领著作。[2]1072
初,华所封壮武郡有桑化为柏,识者以为不祥。……及伦、秀将废贾后,秀使司马雅夜告华曰:“今社稷将危,赵王欲与公共匡朝廷,为霸者之事。”华知秀等必成篡夺,乃距之。……须臾,使者至曰:“诏斩公。”华曰:“臣先帝老臣,中心如丹。臣不爱死,惧王室之难,祸不可测也。”遂害之于前殿马道南,夷三族,朝野莫不悲痛之。时年六十九。[2]1074
按:此为《晋书》卷三六《张华传》中的四段记述,第三段句子顺序疑颠倒。据卷四《惠帝纪》[2]94及卷五九《赵王伦传》[2]1598,因赵王伦刑赏失中,扰乱关中,所以朝廷使梁王肜代其官职,此事发生于元康六年(296)五月。而武库大火,据《宋书》卷三二《五行志》[8]933、《晋书》卷二七《五行志》[2]805及《惠帝纪》[2]93记载来看,此事发生于元康五年(295)十月或闰十月。由此可知,“武库火,华惧因此变作……”此句所写之事发生在张华与赵王伦结怨之前,而且两者联系甚少,如此叙事衔接使读者难明其意。据《惠帝纪》,张华于元康六年(296)正月为司空[2]93,故“武库火,华惧因此变作……”此句可放在“数年,代下邳王晃为司空,领著作”此句后。同时在“武库火”前加一“初”字,即记载张华未为司空时之事,这样使行文显得更有逻辑性。而且经过这样的调整,从第二段“及贾后谋废太子……”到第三段“初,赵王伦为镇西将军……”再到第四段的赵王伦废贾后、杀张华,整体上这三段也衔接得更为紧凑。
另按:“初,赵王伦为镇西将军”之“镇西将军”当作“征西大将军”。据《惠帝纪》,元康元年(291)九月,“征征西大将军、梁王肜为卫将军、录尚书事,以赵王伦为征西大将军、都督雍梁二州诸军事”[2]91;至元康六年(296)五月,因赵王伦刑赏失中,扰乱关中,所以朝廷使梁王肜代之,“征征西大将军、赵王伦为车骑将军,以太子太保、梁王肜为征西大将军、都督雍梁二州诸军事,镇关中”[2]94。《晋书》卷五九《赵王伦传》亦作“征西大将军”[2]1598。故此处以“征西大将军”为是。
1.顷之,(梁王肜)又以本官代下邳王晃监青徐州军事,进号安东将军。[2]1127
按:“徐州”后疑脱“诸”字。据《惠帝纪》,梁王肜迁为征西大将军后,以阮坦代之:“以征东将军、梁王肜为征西大将军、都督关西诸军事,太子少傅阮坦为平东将军、监青徐二州诸军事。”[2]91此处为“监×××诸军事”。同时“监×××诸军事”是《晋书》编撰者的书写规范,书中例子颇多,此处不详举。以军事官职讲,梁王肜代下邳王晃,阮坦又代梁王肜,都是在青徐二州作监军,故“徐州”后以加“诸”字为佳。
2.(咸和六年)六月丙申,复故河间王颙爵位,封彭城王植子融为乐成王,章武王混子珍为章武王。[2]176
按:“混”应作“滔”。据《晋书》卷三七《河间平王洪传》,洪有二子:威、混。威嗣后徙封章武王。但威已出继为义阳王望,故又以混为章武王。洛阳被“胡人”占领后,混与诸子没于“胡”。混之小子滔后得南还,“初嗣新蔡王确”,因与新蔡太妃不和,即于“太兴二年上疏,以兄弟并没在辽东,章武国绝,宜还所生”[2]1087。元帝下诏允许滔袭章武王爵。滔薨后,“子休嗣”。休参与苏峻之乱,战死。当时休之弟珍因只有八岁而幸未遭到连坐。后珍于咸和六年(331)袭爵,位至大宗正[2]1088。故珍乃混之孙、滔之子,而混、滔因皆做过章武王以致讹误。
3.阳遂四望穗窗皂轮小形车,驾牛。[2]756
按:“阳遂”当作“阳燧”。《晋书》卷四《惠帝纪》载:“及济河,张方帅骑三千,以阳燧青盖车奉迎。”[2]103《晋书》卷四一《魏舒传》载,晋武帝下诏于魏舒曰:“舒惟一子,薄命短折。舒告老之年,处穷独之苦,每念怛然,为之嗟悼。思所以散愁养气,可更增滋味品物。仍给赐阳燧四望穗窗户皂轮车牛一乘,庶出入观望,或足散忧也。”[2]1188《晋书》卷六○《张方传》载:“将渡河桥,方又以所乘阳燧车、青盖、素升三百人为小卤簿,迎帝至芒山下。方自帅万余骑奉云母舆及旌旗之饰,卫帝而进。”[2]1645《晋书》此三处所记皆为“阳燧”。另《南齐书》卷一七《舆服志》亦载:“四望车,亦曰皂轮,以加礼贵臣。晋武诏给魏舒阳燧四望小车。”[9]由此可知,“阳遂”当作“阳燧”。
本文虽在一定程度上对《晋书》中的部分阙误提供了佐证,但此书中仍有一些疏漏目前不可考。如卷三七《安平献王孚传》载“泰始九年,立崇弟平阳亭侯隆为安平王”[2]1085,但卷四《惠帝纪》作“立安平亭侯隆为安平王”[2]62,《传》称“平阳亭侯”,《纪》称“安平亭侯”;卷三七《范阳王虓传》记范阳王虓与东海王越奉惠帝还都洛阳后,拜为司徒[2]1101,而卷四《惠帝纪》则记为“以太傅、东海王越录尚书,骠骑将军、范阳王虓为司空”[2]107,拜司徒还是拜司空难以考证;再如卷三八《梁王肜传》载“久之,复为征西大将军,代赵王伦镇关中,都督凉、雍诸军事,置左右长史、司马”[2]1127,但卷四《惠帝纪》作“都督雍梁二州诸军事,镇关中”[2]94,“凉、雍”与“雍梁”不知孰是。对于这些难以考证的阙误,我们仍然需要在修订《晋书》时加以说明,这样才有利于读者的阅读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