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富
提 要:明清商人对自身的职业身份认同具有鲜明的特点:价值型与工具型兼具;工具型认同远多于价值型认同。明清商人的工具型职业身份认同所蕴含的价值判断和价值期待,就是“去商人化”。“去商人化”使该商人群体从整体来看缺少一种持续经商的动力,大多数又回到了出发时的体制,这就难以希冀其开辟新的社会发展道路了,发端于15、16世纪的商业大潮在近代的落幕似已成为必然。
认同(identity),在汉语词汇中,即是认可、赞同之意。身份认同即为个体对其社会身份的自我确认。人在社会上的身份是多重的,要充当多种角色。职业身份认同就是指个人对其所从事职业的认知和感受。明清商人地域分布广,人数众多,其职业身份认同必然多样,不可能划一,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型,即价值型和工具型。如果再进一步细分,价值型又可分为价值型A和价值型B;工具型也可分为工具型A和工具型B。共两大类,4小类。
上引资料涉及徽州、山西、陕西、福建、广东、云南等地的商人,地域分布不可谓不广。类似资料在其它各地都有,且数量不少。这说明,明清时代的商人对其职业身份认同的4种类型是客观存在的。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到,明清商人对自身的职业身份认同具有鲜明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价值型与工具型兼具,而价值型、工具型又分别可划分为两种类型:价值型A、价值型B、工具型A、工具型B,认同类型和程度存在较大差异。第二个特点是工具型认同远多于价值型认同。明清商人分布地域广,且人数众多,其记载散见于各类史籍,要准确地计算出价值型认同的商人与工具型认同的商人的比率确有相当地难度,但可以做一大致地估算。兹以明清徽商和晋商为例做一粗略的统计。张海鹏、唐力行等主编的《明清徽商资料选编》共收有名有姓的商人约965人,能确定认同类型的商人943人。其中,价值型认同商人247人,工具型认同商人696人。价值型认同商人约占能确定认同类型的商人总数的26.19%,工具型认同商人约占能确定认同类型的商人总数的73.81%,高出价值型认同商人总数47.62个百分点。再看看晋商。张正明等主编的《明清晋商资料选编》共收有名有姓的商人约191人,能确定其认同类型的商人共185人。其中,价值型认同商人28人,工具型认同商人157人。价值型认同商人约占能确定认同类型的商人总数的15.14%;工具型认同商人约占能确定认同类型的商人总数的84.86%,高出价值型认同商人69.72个百分点。由此可见,不论是徽商还是晋商,工具型认同商人皆远多于价值型认同商人。也就是说,明清时期的绝大部分商人都是把经商当作一种谋生,或求富,甚至是隐遁的手段。第三个特点是从价值层面对业商完全认同,以业商为人生价值最高体现,并认为它不输业儒的商人所占比率极低。在前文认同分类中,价值型A是完全认同业商的,但不论在徽商还是晋商中都占比很低。本文还是以《明清徽商资料选编》《明清晋商资料选编》为统计范围的数据来说明这个问题。根据《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的统计,认同类型为价值型A的商人约156人,占能确定认同类型的徽州商人总数的16.54%。在《明清晋商资料选编》中,认同类型为价值型A的商人仅约20人,占能确定认同类型的山西商人的10.81%。不论是徽商还是晋商,认同类型为价值型A的商人都没有超过17%的比例。基于这两部商人资料集所做的统计,可能不无缺憾,但时至今日,它们仍应是较权威的商人资料集,且根据这两部商人资料集所做的统计而得出的结论又是那么的一致。因此,对明清商人职业身份认同内部结构的分析是有相当的依据。
职业身份认同无疑是对社会意识、社会结构的能动反映。但一经形成,个人的价值判断和价值期待就蕴含其中,并对个人行为和社会产生影响。那么,明清商人的职业身份认同对明清商人群体自身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它与明清商人群体在近代的整体衰落又有何关联呢?
明清商人的价值型职业身份认同所蕴含的价值判断和价值期待,与新教伦理中的“天职”观念有些类似,即对商业的价值充分肯定,士商异术同心,儒贾相通,“良贾何负闳儒”,“贾何负于农”,业商是自我价值实现的途径和方式之一。商人的这种职业身份认同应该是有利于商业的发展和商人群体自身的成长的。他们把经商当作一种事业去经营,敬业、自信,有利于商业管理智慧的积累以及整个商业文明的进步和发展。明清时期的经商大潮跌宕起伏,历时数百年而不衰,惊艳世界,应与此有一定的关系。但极为可惜的是,持此种职业身份认同的商人数量很小,即使是在徽商、晋商中也没有达到20%。据此推算,在其他商帮中也不会高于此数。由于数量太少,这部分商人的职业身份认同对明清商人群体的历史命运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明清商人的工具型职业身份认同所蕴含的价值判断和价值期待,即是对业商既不“好之”,也不“乐之”,甚或“耻之”,将营商仅仅视为一种谋生、或用贫求富的工具和手段。他们在致富或基本目标达到后,经商的原初动力立刻或渐渐消失。这时,如果说他们还有价值的期待和追求的话,那就是“去商人化”。所谓的“去商人化”,就是不再为商业规模的扩大和商业资本的增殖费心劳神,而是竭尽所能地扮演非商人的社会角色,重塑社会形象,商业资本迅速转化为社会资本、政治资本。持工具型职业身份认同的商人“去商人化”的路径较多。
第五种“去商人化”的途径是回归土地,购置田园,农商兼资。时人普遍认为,土地是最安全的财富形式,它不怕贼偷,不怕火烧。因此,许多商人奉行“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观念,将在商业领域积累的资本用于购置土地,收取地租。这在论及明清商业资本流向的论著中,多有述及,在此不赘。
上面我们把明清商人“去商人化”的路径划分五种类别,只是为了论述的方便。实际上,这五种类别是互有交叉的。如培育子孙业儒的,其目的也是做官,也购置有土地,也热心公益,利人济物;另如一心向学,以文行经术济世的,也具有仁爱之心,急公好义;乡贤也培育子弟奋进科场,占有土地。等等。但由此可以看出一个大的趋势,“去商人化”是该商人群体目标价值追求的总体特征。持工具型职业身份认同的商人在“去商人化”以后的社会角色主要是学者、文学家、艺术家、官员、慈善家、乡村社会精英、地主。他们有时候可能是多种社会角色兼具,然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转化的极少。按照对徽商、晋商的粗略统计,持工具型身份认同的商人约占到商人总数的70~80%以上。他们的“去商人化”使该商人群体从整体来看缺少一种持续经商的动力,市场经济的洗礼没能塑造成他们的新的商魂,大多数又回到了出发时的体制,这就难以希冀其开辟新的社会发展道路了,发端于15、16世纪的商业大潮在近代的落幕似已成为必然。如将明清商人群体在近代的整体衰落仅归咎于封建主义的压迫,帝国主义的挤压和战争的破坏等因素的影响,则会遮蔽对明清商人群体自身特质的清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