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畅
摘 要: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在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背景下,“放管服”重要改革举措之一就是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如何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做到“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在事前、事中、事后做好管理是未来账户管理工作的重点。
关键词:取消账户许可;账户风险;监管制度;管理能力
正文:
在实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首日,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对企业账户的开立流程进行了大幅优化,由原来的核准形式改为现在的备案形式,开户银行在按照规定情况下对企业的开户完成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企业可借助电话、手机APP、银行官网、微信等方式预约开户。提前完成了企业开户意愿验证,实现了数据多、人群少、大幅缩短了企业开户的平均时间,现场平均处理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银行结算账户即开即用,大大提高了账户使用便利性。
一、取消账户许可后账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以来,账户风险管理形势日益严峻,已成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各方关注焦点。当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疫情冲击影响尚未消除,不法分子为获取非法收益仍在疯狂作案,甚至利用疫情带来的经济和就业压力实施诈骗,人民群众损失仍在攀升,商业银行管理的薄弱环节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已跃居为各类犯罪案件的首位。从去年的一系列风险事件及人民银行《支付业务风险提示》通报的情况看,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一)商业银行账户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商业银行对于存款人开户意愿的核实自由度较大,开户意愿核实没有统一的标准及奖惩机制,导致商业银行对开户意愿审核有较大的“自由裁量”度,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二是商业银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商业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年龄偏大,对于账户管理风险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账户管理流于形式;三是部分商业银行无法与其他监管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络机制,无法做到实时有效的信息共享,对账户风险的防控能力较弱。
(二)属地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部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特别是基层机构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改革方向和监管重点认识不到位,长期形成的事前行政管理思维还未转变,没有真正认识并承担辖内银行账户风险的直接监管责任。依然存在“等靠要”思想,对总分行下发文件、风险提示和收到的风险账户信息“一转了之”,没有结合辖内实际分析研判和落实,也没有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压实辖内银行主体责任。
(三)制度滞后,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现行的账户管理制度过于陈旧,很多条款已无法适用于复杂的业务发展形势,规范性文件过于分散,给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带来很多不便;二是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账户由原来的核准形式改为备案形式,部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监管方面仍停留在“简单复核开户资料”的形式,仅将企业银行账户事前核准调整为事中事后核查,难以全面、及时发现账户实质风险;三是风险监测职能及可疑信息碎片化分布在多个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四是基层分支机构账户监管人数偏少,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相对较大,有效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匹配。
二、相关建议
(一)严格落实商业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和人民银行的监管责任。
对于各商业银行来说,要树立以账户质量和风险防范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谁开卡,谁开户,谁负责”“谁的客户谁负责”原则,完善账户质量和风险防范考核指标并赋予最高权重,纠正片面追求开户数量、账户规模、市场占有率等问题。明确业务、运管、风控、内审等各部门和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实现内部部门统筹合作、分工协作和相互制衡,全面强化上级行对下级行的账户业务管理。
对于人民银行来说,要按照“谁的机构谁负责”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加强对辖内账户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两个不减,两个加强”的总体要求,確保账户风险防控工作出实招,见实效。
(二)强化账户风险分类分级管理。
科学评估账户风险情况,对正常账户根据“放管服”和“六稳六保”要求优化服务,对可疑账户和风险账户要采取差异化的风控措施。面对可疑的账户,要在开通非柜面业务方面采取审慎的态度并采取适当控制措施来管控此账户,可借助上门核实情况、加强账户状态监测、提高对账频率等方式方法进行全面核查;面对存在风险的账户,要进行及时清理并要对关联账户开展全面排查。
(三)提高科技手段在账户管理中的运用。
引导商业银行特别是涉案账户集中的商业银行,针对高风险账户在转账、取现等环节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建立身份核验机制,有效防范账户买卖后“实名不实人”。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责。
各商业银行要强化内部责任追究,既问责经办客户经理、也追责管理责任人,既问责网点、也追责上级管辖行,既问责业务和运管条线、也追责合规和监测条线,综合采取内部通报、纪律处分、扣减奖金绩效、降职撤职等处罚手段。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以账户风险为导向,对涉案账户开户机构及其责任人一律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根据开户机构涉案账户数量排名和情节严重程度,除采用通报、约谈、现场检查等常规监管手段外,探索精准采用提高账户尽职调查要求、暂停账户开立等新方式。对严重违规银行和负责人,依法实施“双罚制”并顶格处罚。
(五)加强多方协同,形成账户风险监管工作合力。
有效利用各项工作机制,人民银行内部加强与反洗钱、征信、外汇等部门合作,外部加强与公安、银保监、海关等部门协同。进一步深化与市场监督、工信、税务等部门的合作,搭建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公安、市场监督、税务、工业和信息化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系统对接、数据实时更新,实现多部门横向连接,信息资源共享,对开户企业身份实行系统控制,通过动态复核实时发现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对其进行账户控制措施,及时督促其撤销账户,节省系统资源,提高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健全账户管理制度,加大监管惩治力度。
一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整合关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统一的制度规范;二是加强账户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罚则,尤其对多头开户、出租出借出售账户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三是结合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打击买卖银行账户行为专项行动,联合公安机关等开展账户专项打击治理行动,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提高违规成本,加强震慑力度,从而有效防控各类账户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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