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音乐形式的美学讨论

2021-06-28 00:56王穗
艺术评鉴 2021年8期
关键词:音乐美学讨论

王穗

摘要: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才是解释音乐作品的最好途径。形式在音乐作品中规定的是整个音乐作品的框架,所以形式的出现要比内容的出现来得更早,所对应的形式也就比内容更加重要。形式与内容不可分割,但音乐的形式却是可以直接通过听觉、视觉等直接感受到,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经过了作曲家的思考、想象、演奏等一系列的动作,如一些标题音乐便是作曲家直接带入作品的情景,使听众有更好的想象空间。所以一个好的音乐作品其实就是一个主客观共构体。即便如此,音乐形式的意义仍然是值得单独拿出来深入思考和讨论的重要话题。

关键词:音乐美学  音乐形式  讨论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1)08-0016-03

音乐的形式与内容一直是音乐美学界广泛关注的问题,音乐的美究竟更多来自于形式还是内容,学者们众说纷纭,各执一端。音乐的形式与内容,正如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是充满辩证意味的矛盾统一体,与其相关的讨论其实无关对错,每次深入讨论,都使学界对音乐的本质得以更加全面和充分的认识。

音乐美学作为音乐中的哲学,指导着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鉴赏、作曲等的实际应用,对音乐的形式与内容有着深层次的讨论。形式属于作品的架构,富于音乐工艺学的意味,是音乐作品存在的“物质”形态,认为音乐形式先于其内容的观点,具有“物质第一性”的意味。内容属于意识,意识被物质所反作用,所以形式与内容为矛盾共同体,而形式为先,但在音乐作品的鉴赏中,人们常常会忽略对音乐形式的关注,依靠直觉直接寻求音乐的内容。在描述一段音乐的时候,经常出现类似“这段音乐表达了某人、某物、某种情感或某种哲理思想”的言论,将音乐的形式与内容混为一谈,这种情况说明人们在音乐美学方面思考不足,毕竟在和声、曲式、配器等作曲技术理论方面受到良好教育的人群只占极少比例。简单直接来说,音乐形式恰恰是最为直观的表现元素,其构成要素、组织手段以及形式美的法则,都直接影响着音乐鉴赏者对音乐的审美直觉,因此,形式相对于内容较为重要。

在音乐美学界中,音乐的形式与内容的概念界定往往不够深入,对形式与内容的边界也比较模糊,从而产生了以两个观点产生多个观点的分支学派并存。在现代主义中,许多学者都认同形式与内容是密不可分的,但也存在着形式决定内容或内容等同于形式的观点。克罗齐和俄国形式主义者将审美体验的一切根源都归诸于形式,都反对形式内容二分法;布拉德雷、杜威和汉斯立克也认为内容和形式应该直接统一,他们也都在形式与内容的划分边界上产生了混乱,没有辩证地看待问题。实际上,虽然说形式与内容不可分割,但音乐的形式却是可以直接通过听觉,视觉等直接感受到,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经过了作曲家的思考、想象、演奏等一系列的动作,如一些标题音乐便是作曲家直接带入作品的情景,使听众有更好的听觉效果。所以,一个好的音乐作品其实就是一个主客观共构体。

即便如此,音乐形式的意义仍然是值得单独拿出来深入思考和讨论的重要话题。

一、“声无哀乐论”与自律论音乐美学

在形式与内容的讨论上,音乐思想家嵇康有着独到的见解。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提出了“声无哀乐论”,认为音乐从形式上来看,本身是没有悲哀和欢乐区别的,他提到“天地合德,万物资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章为五色,发为五音”。在嵇康看来,音乐具有陶冶身心和涵养德性的作用,嵇康肯定这样的观点并将它进一步深化——音乐是没有内容的,不可视也不可触,它不像文字,能直接表达这一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好比一个固定时值的音符,研究并不能从这个音符得知某些内容,它表达的只是一个音高出现的时长,实际能感受的内容,多半是整个音乐作品中在某一处别出心裁的形式手法,通过演奏家技艺高超的演奏,触碰到听众的内心,产生了心灵的共鸣,“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作品的解读各不相同,不过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道理。

与嵇康有着同样观点的是爱德华·汉斯立克,通过运用自律论的观点揭示了形式与内容的规律。以汉斯立克所著的《论音乐的美》为例,他认为从具体的、简单的形式要素上来判断乐音的运动形式以及音乐的美是不足的,同时也认为试图从音乐中把内容与形式分割开来的任何意图也是不妥的,这样做的结果会带来主题的任意性,造成难以调和的矛盾。他说:“所谓‘为音乐所特有的东西,不能只理解为一种均衡的对称——这些都是它的附属部分——更不能说他是‘刺激耳朵的音乐游戏,或诸如此类的通常用来强调乐曲缺乏精神意义的说法。我们一再着重音乐的美,但并不因此排斥精神上的内涵,相反地我们把它看作必要的条件。因为没有任何精神的参加,也就没有美。我们把音乐的美基本放在形式中,同时也指出:音乐形式与精神内涵是有着最密切关系的。‘形式这一概念在音乐中的体现是非常特殊的。以音乐组成的‘形式不是空洞的,而是充实的;不是真空的界限,而是变成形象的内在精神”……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实际上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才是解释音乐作品的最好途径。形式在音乐作品中,规定的是整个音乐作品的框架,所以形式的出现要比内容的出现来得更早,所对应的形式也就比内容更加重要。在自律论中,音乐的形式是最重要的存在,而从音乐的表现形式来看,实际上是无任何情感表现的,如音色、音高、节奏以及速度等都不具有内容。赋予作品内容的其实是作曲家与演奏家。著名的“钢琴之王”李斯特擅长写作标题音乐,开拓了标题音乐的新领域,展示了鲜明生动的音乐形象和意境深远的深情画意,这些音乐表现的内容正是音乐标题所表达的。实际上赋予作品思想情感的其实是“标题”“歌词”以及鉴赏和评论家的见解,李斯特曾特別提出:“在纯音乐中,感情的体现并不通过思想,并不像其他艺术——尤其是文学艺术一样,必须通过思想”“只有在音乐里,在那自由自在的、充满着温暖的力量感情的激流里,才能使我们从思想的魔鬼势力下解脱出来”“只有在音乐中所表现的感情能使我们在理性及其支配下的表现手段中解脱出来”。他肯定了社会因素对听众的影响,并肯定音乐的内容不能完全脱离音响而独立存在,但忽略了音乐形式中表达的并不仅限于包含情感。

二、音乐形式美的组织要素与法则

(一)音乐形式的基本要素

无论音乐的内容如何体现,都离不开形式的基本架构。所以,音乐表现的形式非常重要,尤其是基本要素。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世界万物都有其合理的内部结构规律,而组成的内部结构不同,表现形式和组成表现形式的基本要素也会有所不同。当人们在接触一段旋律的时候,听到的首先会是音色,接着是音高、节奏、速度以及表现力度等,这些信息都可以很轻易地从旋律中获取,而这些便是音乐表现形式的基本要素。而曲式结构、伴奏织体等虽然也属于音乐的表现形式,但是并不能从较浅层的音乐旋律中听到,需联系实际谱面通过分析才能有所获取,这些深入研究则属于音乐专业学生的专业学习范畴。

人在表达自己的看法或者观点的时候,都会或多或少地带有一点表情色彩,而这个表情色彩在音乐中就可以解释为音乐的表情性。在表现该旋律情绪的时候,这时候就需要运用音乐的表情性来增强音色表达的效果,从而表达演奏者内心的思想感情。人类的表情性体现在面部五官组成的不同表情上,音乐的表情性则表现在音乐的力度、速度、节奏和音程关系上,与谱面的和声结构、记谱方法其实并没有太大的联系,可以说,音乐形式的基本要素实际上是一个建筑的地基,和声结构等其他形式就是这个建筑上增建的楼层以及楼层表面的装饰。

1.音色

在作曲中,作曲家想要表达的音乐情绪不同,也会使用不同的乐器来演奏。例如:中国音乐《二泉映月》,该曲子本是一首二胡演奏曲,运用二胡独特的音色营造处作曲家阿炳悲惨的生活,使人深感悲凉。而后经国内作曲家储望桦改编成钢琴曲《二泉映月》,作曲家除了通过不断使用钢琴低音区的连奏来巩固全曲的悲伤气氛外,主旋律还使用了柱式和弦,并贯穿全曲,使曲子增添了几分磅礴的气势,侧面烘托出阿炳一生的不平凡。同为《二泉映月》,因演奏的乐器不同,表现的音色不同,表达的音乐情绪就会有所改变。

除了乐器之外,不同的人声、乐器的不同音区以及不同的和声排列组合也表达着不同的音色。观察浪漫主义时期的作品,较比于古典主义时期,旋律的变化性和丰富性显然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音色的地位也得到了提升。而随着近代音乐的兴起,近代音乐中音色的体现更加重要,所以,从表现性的角度去衡量音乐形式的各个要素的话,音色应该占据第一位。

2.节奏

音乐的节奏是指音乐运动中音的长短和强弱。节奏从两大方面来说,一个是节拍,另一个是速度,节拍和速度确定曲子的基本节奏。节拍,以一乐节为单位的强弱拍子的交替运动。在使用的拍子中,以二拍子和三拍子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增加或减慢交替的频率组成新拍子。在歌曲中,二拍子为强弱的均匀出现,被看作平稳、刚强的情绪代表,三拍子则是强弱弱的不均匀出现,体现了节奏的流畅性和歌唱性。

3.速度

速度表现的是律动的频率,当音乐的速度较快,会表现出一种积极向上、刚强有力的音乐形象,多使用二拍子;当音乐的速度比较慢,表现的则是沉稳、富有流动性的音乐形象,多使用三拍子。而从二拍子、三拍子演变而来的八五拍子、八六拍子等在音符节奏排列上比较密集,相对应的速度也就更快。

4.音程

指两个音级的相互关系,就是指两个音在音高上的距离,其单位名称叫做度。不同的音程组合有着不同的性质,性质可分为极完全协和、完全协和、不完全协和、不协和以及极不协和。由三个音组成的和弦,就是在此基础上叠加五音构成的。

(二)音乐形式的组织手段

音乐形式由音乐的各种基本要素所组合,他们之中都包含着音乐的基本要素。首先旋律,它具有音高的因素,也包含了节奏的因素,甚至与节拍也有关系。和声体现了音色的特征与音程的关系,同时又兼顾着旋律的走向,牵涉到和弦的解决。复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声部的结合。复调必须包含所有的基本要素才能构成旋律,复调的基本手法为“对位”,这又是另一种音程关系了。曲式,曲式是对整个乐曲不同阶段进行的划分,体现了音乐的规律走向。在曲式的运用中,重要的依据来自于调式调性。调式是一群音的组织规律,它包含了音高横向和纵向的组合关系。由此得出,音乐的组织手段都以音乐的基本要素为基础。

(三)形式美的法则

在长期的审美活动中,现实生活和自然中所展现出来的美被人们发现且被概括,这些总结出来的规律指导着人们进行审美,这些就是美的法则。最初人们以音响的“和谐”作为审美准则,经过发展,人们又对“对比”产生兴趣,以此作为新的审美准则。这些法则随着审美意识的发展而不断发展。随着人们审美活动的不断丰富,或许也会不满足现有的审美准则,而去追求新的准则。常见形式美的法则有以下几种:和谐、对比、比例、整齐一律、对称均衡、调和对比、节奏韵律、多样统一等等,这些法则与音乐形式的基本要素、组织手段密不可分,相互作用。

无论是音色、速度、节奏还是音程等其他音乐表现形式的基本要素,都不可能单独成为一个作品。这些简单的表现形式只有组合在一起,通过和声、复调、编配、形成一部作品,才会形成一个独特的形式整体。这正是体现了形式与内容的辩证统一,形式与内容相辅相成,作曲家在创作歌曲时需同时兼顾到形式与内容,只有做到辩证统一,才能呈现出一部好作品。

三、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音乐形式和内容的辩证讨论,能发现影响该问题结果的因素有很多。而音乐美学正是用哲学的方法来研究音乐,在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上思考问题,再从得出的结果上用哲学的方法“无穷追问”,从而得出新的符合逻辑的美学规律。运用美学规律指导实际的音乐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和创新音乐美学学科研究。

古往今来,音乐一直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但关于音乐的美从何而来这一问题依然众说纷纭,在运用前人的结论来分析音乐形式这一经典问题时,总会有一些新的认识得以涌现。对音乐美学基本问题的反复研究,于音乐美学学科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丰富和深化音乐美学学科内涵,离不开音乐美学人对固有问题持之以恒的鉆研和探索。

参考文献:

[1]周新叶.音乐形式与内容之当代阐释[J].艺术品鉴,2019(27):123-124.

[2]郭嘉,赵策.《论音乐的美》与《声无哀乐论》在音乐“形式美”观点上的辨析[J].北方音乐,2020(07):249+251.

[3]李斯特.柏辽兹的“哈罗尔德”交响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6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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