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想信念教育的 法治之维看思政教育话语体系的优化

2021-06-24 09:44施俊波
文教资料 2021年8期
关键词:思政理论课理想信念思想政治教育

施俊波

摘   要: 如何有效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政教育的恒久课题。本文以“法理学”课程思政建设为例,从理想信念教育的特征入手,自法治教育切入,认为:当今世界法律是国家的主要制度表现形式,法治是国家的主要治理方式,在理想信念教育中贯穿法治之维、优化思政教育话语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研究:在贯穿法治之维过程中,应当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关键词: 理想信念   法治   思想政治教育   思政理论课   思政教育话语体系

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是社会主义高校的优秀传统。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给予了理想信念教育高度的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旗帜鲜明地指出:“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不仅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还是对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所有大学生的要求。2017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指出:“要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可以说,理想信念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精神支柱①。

当代大学生树立的理想信念应当包括三个维度:一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二是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②。对于理想信念教育,我们应该在正确把握其特征的基础上,改善话语表达方式,找到思政教育的着力点。笔者于2018年主持的“法理学”“课程思政”课程建设是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试点课程建设之一,也是笔者主持的浙江省哲社规课题研究内容之一,集中体现了具有高度理论性和意识形态性的法律课教学中的德育融入教学。本文拟结合该课程建设分析思政教育话语体系的优化。

一、理想信念教育特征和“法理学”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分析

和其他教育相比,理想信念教育应当呈现三个重要特征:

(一)理论的透彻性。

马克思主义是严密、科学的理论体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趋势。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是对理论的真正理解和真心接受。理解产生信仰,没有理解的信仰,只是一种拙劣的偏执。理想信念教育不是既有结论的强制灌输,而是理论上的真正说服。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的:“不是要把(思政)课讲成简单的政治宣传,而是要以透彻的学理分析回应学生,以彻底的思想理论说服学生,用真理的强大力量引导学生。”③

(二)需求的现实性。

理想信念不是无源之水,而是发端于现实需要的。在革命战争时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深入工农群众,在充分了解了他们翻身做主、强国富民需求的基础上,卓有成效地开展了革命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不仅动员了广大人民群众,还实现了普遍、有效的马克思主义教育,使全国人民紧紧团结在“革命必然胜利、共产主义必然实现”伟大理想信念之上。当今,高校思政教师应当延续马克思主义教风,深入了解大学生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了解他们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三)过程的斗争性。

理想信念教育,本质上是占领意识形态阵地。习近平同志指出:“实际工作中,在有的领域中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在一些学科中‘失语、教材中‘失踪、论坛上‘失声。这种状况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④我们要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性,必须时刻牢记理想信念教育的斗争性特征。这种斗争性特征在理想信念教育中應当体现为旗帜鲜明的理论对比分析。

在课程建设过程中,笔者遵照学生德育认知规律,结合法理学课程教育内容和特点,在教学实践中摸索形成了“三二一”金字塔形法律课堂思政教学融入机制。具体来说,“三”即创设“三个多样”,为法律课堂思政融入提供实践基础:一是“生活案例树”——教学内容关联的社会生活现象多样;二是“教学案例库”——教学资源表现的形式和载体多样;三是“学生说时政”——学生参与的互动机制形式多样。“二”即互证“两个重大”,为法律课堂思政融入实现精准嵌入:一是精准嵌入,互证涉及理想信念的重大理论问题;二是精准嵌入,互证涉及法律制度的重大理论问题。“一”即实现“一个共通”,为法律课堂思政融入设置终极依归。

二、将法治之维贯穿于理想信念教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将法治之维贯穿于理想信念教育,优化思政教育话语体系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

(一)学生理想信念的真正理解和树立,离不开对“法治”这一最大政治现实的正确认识。

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今世界普遍奉行的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法律是最重要的制度形式,各国国体、政体、国家机关、人民权利和义务等重要政治制度无不以法律形式规定、以法治方式运行。法治已经成为一国最大“政治现实”,我国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并且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一系列重要制度。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必然要对比分析中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和思想理论,必然无法绕开法治这一最大的政治现实。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资产阶级法权虚伪性的批判、对法律起源和本质的探讨本身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将法治讲透、讲明白了,才能将中西方政治制度的先进和落后讲透、讲明白。讲透了法治,学生便会真切感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真切认识资产阶级法权的虚伪性。

(二)学生现实需求的真正表达和满足,离不开对“法治”这一最大生活现实的正确认识。

“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要抓住事物的根本。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⑤(9)。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具体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有效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是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际需求。“只想过岁月静好的平淡生活,只想过一种‘佛系人生不可以吗?”“人为自我而活有错吗?”……如果不了解学生的这些现实困惑,就无法满足他们实际的知识需求,思政课便会变成“催眠课”“冷漠课”,理想信念教育就会流于形式。大学生处于丰富社会认知、树立人生观世界观的关键时期,他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将不同程度地影响他们的理想信念。在这些社会关系、社会环境的各要素中,最关键的生活现实是法治。法律秩序是基本的生活秩序,法律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律运行过程正在深刻诠释“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学生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无不直接或间接跟法治相关,对学生现实需求的了解、掌握和满足,绕不开与法治的关联思考。

(三)学生使命担当的真正认知和培养,离不开对“法治”这一最大斗争现实的正确认识。

当前中国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应对国际事务越来越多地采用法律形式。应该看到,目前意识形态之争,法律是主要形式,法治是主战场⑥。灌输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基本方法,让学生接受马克思主义,离不开必要的灌输③。但是如果在理想信念教育中多从法治表象切入分析,就会让学生的学习和思考更有“代入感”。只有引入时代法治课题,“借势而为”,引导学生从党史国史及历史发展规律的宏大叙事场域上拉近焦距、拉低视野,从法治层面上认清形势、明晰道理、正确判断,才能真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其使命感、责任感。

三、法治之维贯穿理想信念教育必须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一)法理和政治的关系。

法治是国家的治理方式,法治的道路、目的和特征由政治制度决定,法治不能离开政治独立存在。一方面,我们在任何法治教育场合,都不能就法治谈法治,应该放在政治制度背景下考察,要始终强调法治的政治本质。另一方面,我们对学生阐明法理,对政治制度、政治行为进行法理解释,实质上是阐明政治制度的运作机制和原理,使学生对国家机器的认识进一步细致化、精确化、具体化,使思政教育增强思想性和理论性,有助于从根本上端正学生对法律和国家的阶级本质和发展趋势的认识。中西法治特点和实效的对比分析不仅让学生在情感上更热烈地拥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在理论上令人信服地论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有助于学生在思想深处坚定理想信念。

(二)法的形式和法的本质的关系。

我们学习法律、研究法治,要始终牢记法的本质,即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产条件决定的。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在思政教育中,我们应该清晰、牢固树立这一观念,应该始终秉持对资本主义法学和法治道路的批判精神。同时,我们还应该尊重当今世界法律和法治在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及国际关系事务处理中的尊崇地位,应该正视法律和法治始终是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国家治理的主要方式这一现实,对法治悉心关注、潜心研究,并在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中不回避、深分析,不能用法的本质的否定性、批判性代替法的现象的实证分析。对国内发展而言,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五年以来,经济社会和民生领域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就,充分体现了法律的社会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及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对中西方意识形态及国际关系之争,我们应认真研究,积极运用好法律武器,据理力争,以正视听,维护自身权益。让学生正视这些法治成果和斗争,可以使学生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

(三)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的关系。

一般来说,法治思维主要表现在价值取向和规则意识两个方面,包括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权利保障、正当程序等内容。法律知识指的是对法律规范内容的认识和对权利义务关系的判断。具备法律知识是运用法治思维的前提,法治思维是法律知识内化为行为习惯的中介。在理想信念中贯穿法治之维,固然要对学生宣传和普及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不能止步于此,更要有意识地拔高要求,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理想信念绝不是一种简单的知识,而是内化于心的真诚信仰和行为指南。我们在思政教学过程中应当善于通过法治教育从法律规定上、从法理上释明案件事实的来龙去脉,使学生在理论上明晰法律知识、精神上树立对社会主义法律的真诚信仰,形成法律思维。例如,我们可以通过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强调我国对公民权利保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应当摒弃将法律基础内容等同于课堂上简单讲解常用法律知识或者空洞介绍没有实证分析的法理结论的做法。

理想信念是对社会发展规律和国家发展前景的确信,是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信仰和认同。理想信念教育实际上就是培养“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及政治发展道路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识和自信,是“道路自信”的一部分,在理想信念教育中贯穿法治之维,有助于优化思政教育话语体系,使学生从法理上真实、正确、深入认识国家的制度运行,达到理论上彻底信服、思想上彻底信仰的理想信念教育的良好教学效果。

注释:

①杨德山.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如何“入脑入心”[J].人民论坛,2016(21).

②朱大卫,马强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坚守什么样的理想信念[J].人民论坛,2019(09).

③习近平.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J].求是,2020(17).

④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5-19.

⑤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

⑥例如“海外抖音收购案”中,2020年8月14日,美国总统签署行政令,以国家安全为由要求公司中国字节跳动90天内出售或剥离TikTok(抖音海外版)在美业务,8月25日,TikTok起诉美国政府;8月28日,商务部、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其中明确提到“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推送技术”(例如TikTok的核心算法)属于限制出口技术;9月18日,美商务部宣布9月20日起执行微信和TikTok禁令;9月27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裁决暂缓实施美国政府将TikTok下架的行政命令。又如“微信封禁案”中,8月6日,美国总统以国家安全为由,下令商务部出台微信禁令;8月21日,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在加州北区联邦法院正式起诉总统特朗普和商务部长罗斯,加州北部联邦地区法院、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先后三次驳回美国司法部的动议、阻止商务部实施微信封杀令。

参考文献:

[1]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9.

[2]习近平.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J].求是,2020(17).

[3]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5-19.

[4]朱大卫,马强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坚守什么样的理想信念[J].人民论坛,2019(09).

[5]杨德山.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如何“入脑入心”[J].人民论坛,2016(21).

本文是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党建思政课题“思政教育话语权的优化——以‘法理学课程思政建设为例”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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