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婷 王林林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肥城医院,山东 泰安 271600
小儿心律失常是指多种原因导致的心动过速或者过缓,可分为窦性心律失常、窦房传导阻滞、游走性心率、窦性静止、房性早搏、交界性早搏以及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等,临床治疗过程中常以药物治疗、针对病因治疗以及手术治疗等[1]。本研究主要探讨小剂量胺碘酮维持治疗小儿心律失常的临床意义,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于2019年4月-2020年4月收治的98例小儿心律失常患者作为此次研究对象,使用电脑随机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两组均49例。研究组男性患儿25例,女性患儿24例,患儿年龄1~7岁,平均年龄(4.45±1.89)岁,患儿病程1~6天,平均病程(3.94±1.54)天;对照组男性患儿24例,女性患儿25例,年龄2~7岁,平均年龄(3.88±1.39)岁,病程1~7天,平均病程(3.99±1.57)天。纳入标准:①经医院确诊为小儿心律失常患者;②入选患儿均不伴有其他脏器严重损害性疾病;③所有患儿均有固定监护人;④所有入选患儿对本研究药物均无过敏反应;⑤所有患儿监护人对本研究均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研究组和对照组两组患儿的性别、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比较不具有明显差异,P>0.05表示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存在可比性。
1.2方法 两组患儿收治入院后均给予基础治疗。对照组患儿使用常规抗心律失常药物普罗帕酮(生产厂家: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492)进行治疗,一天25mg,分3次服用,根据患儿病情变化调整相应剂量。研究组患儿使用小剂量胺碘酮(生产厂家:赛诺菲安万特(杭州)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254)进行治疗,一次5mg,一天3次,观察并记录所有患儿的病情变化。
1.3观察指标
1.3.1比较两组患儿经不同药物治疗后的临床治疗效果 显效:患儿症状完全改善、有效:患儿症状部分改善、无效:患儿症状无改善甚至进一步恶化。
1.3.2比较两组患儿经不同药物治疗后的并发症出现率 本研究主要观察患儿头晕、呕吐以及甲状腺肿大三种并发症。
2.1比较两组患儿经不同药物治疗后的临床治疗效果 研究组患儿的治疗效果91.84%(45/49)明显高于对照组患儿77.55%(38/49),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数据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经不同药物治疗后的临床治疗效果[n(%)]
2.2比较两组患儿经不同药物治疗后的并发症出现率 研究组患儿的并发症出现率8.16%(4/49)明显低于对照组患儿20.41%(10/49),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数据见表2:
表2 两组患儿经不同药物治疗后的并发症出现率[n(%)]
小儿心律失常是临床治疗过程中常见的症状,可能因疲劳、紧张、植物神经功能不稳定等因素所引起,也可能是由于心肌炎、先天性心脏病等病理因素导致,临床治疗主要通过药物治疗以及非药物治疗等方式进行治疗[2]。普罗帕酮又被称为心律平,是广谱高效膜抑制性抗心律失常药,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室性和室上性异位搏动,室性或室上性心动过速,预激综合征,电复律后室颤发作等[3]。胺碘酮属Ⅲ类抗心律失常药,主要用于室性早搏、房性早搏、短暂房性心动过速以及反复发作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等症状[4]。有研究表明,心律平用于小儿心律失常的治疗中效果不理想[5]。本研究发现,小剂量胺碘酮治疗患儿的治疗效果明显高于普罗帕酮治疗患儿,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小剂量胺碘酮治疗患儿的并发症出现率明显低于普罗帕酮治疗患儿,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进一步表明,小剂量胺碘酮维持治疗小儿心律失常的临床意义更好,值得临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