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萍,刘永,项春梅,丁枭伟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党委办公室,北京 100045;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纪检监察办公室,北京 100045;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宣传中心,北京 100045;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纪委,北京 100045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环节。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延伸到科室层面,是医院防范风险的现实要求。在2017年1—6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医疗卫生系统因涉嫌贿赂被立案侦查的209人中,院级领导有52人,占25%;中层领导有134人,占64%;职工有23人,占11%。涉及到科室层面的人员达3/4。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延伸到科室层面,有利于将风险防控在一线。该研究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和部分北京市属医院为研究对象,了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科室层面的执行情况,提出在科室层面实施“两个责任”的改进建议,为提高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性提供参考。现报道如下。
在北京儿童医院和部分北京市属医院开展问卷调查,分别调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科室层面落实的情况,调查“两个责任”的组织推动情况。北京儿童医院共有科室88个,随机抽取25%的科室,每个科室发放问卷10份,共发放220份。向19家市属医院(不包括清华长庚、北京宣武医院、北京肿瘤医院)的党办和纪检办发放问卷,每个医院3份。
使用自行设计的《医院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调查表》(表1、表2),问卷内容包括受访者基本信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知和感受、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现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等。
在北京儿童医院发出《医院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调查表(1)》220份,收回问卷219份,全部为有效问卷。
在19家北京市属医院的党办和纪检办发放《医院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调查表(2)》57份,收回54份,全部为有效问卷。
采用Excel软件建立数据库并录入数据,运用SPSS 22.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
该次调查涵盖了北京儿童医院医疗、医技、科研、后勤、行政等部门,共219名,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见表1。
表1 北京儿童医院219名调查对象基本信息
该次调查还包括19家市属医院党办和纪检的部分人员,共54名。见表2。
表2 19家市属医院54名党办纪检人员基本信息
北京儿童医院试行科主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但职工对应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人员有不同的认知。调查发现,近2/3的职工认为科主任应该承担主体责任。职工对应履行监督责任的人员认知不够集中,依次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纪检委员、科主任。见表3。
调查发现,职工对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纪检委员等人员应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职责有不同的认知。科主任的职责多集中在廉政教育、风险点查找等方面;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多集中在廉政教育、制定防范措施等方面。从内容看,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更倾向于主体责任。党支部纪检委员多集中在廉政检查、风险点查找等方面,更倾向于监督责任。见表4。
表3 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两个责任的人员
表4 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纪检委员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职责
调查发现,职工认为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纪检委员在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并不相同。科主任做的工作主要包括廉政教育、风险点查找、制定防范风险的措施等。党支部书记做的工作主要包括廉政教育、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廉政检查、风险点查找等,与科主任基本一致。党支部纪检委员做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廉政检查或抽查、廉政教育等。见表5。
表5 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纪检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做的主要工作
医院给科室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具有比较好的针对性,但针对性还需进一步提升。87.7%的人员认为责任清单有针对性,12.3%的人员针对性不强。
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职工希望医院给予的支持主要包括5个方面,主要集中在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制度完善和规范,以及明确科主任、党支部书记等人员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见表6。
表6 希望医院给予的支持方面
调查发现,市属19家医院都给科室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有88.5%的人员认为医院下达给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有针对性,11.5%的人员认为责任清单针对性不强。59.6%的人员认为医院下达给各科室的责任清单与医管局下达给医院的责任清单基本一样,32.7%的人员认为不一致,7.7%的人员不清楚是否一致。
调查发现,各医院下达给科室的责任清单适用的责任并不相同。见表7。
表7 对医院下达给科室的责任清单适用于主体责任落实还是适用性的认知
调查发现,市属各医院科室层面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主体并不完全相同。科主任的职责多集中在主体责任或两个责任都具有。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多集中在两个责任都具有。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多集中在监督责任。见表8。
表8 对应履行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员界定
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办和纪检承担的管理职责较多。经过工作实践后,两个部门希望医院给予的支持,见表9。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1]中提出,医院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2020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释放的一大信号是公立医院将迎来强监管时代[2]。但目前仍存在着职责不清晰、履责措施不细致、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3];存在落实措施比较粗放、笼统;责任书照搬照抄上级文件,针对性不强、不具体等现象[4]。这些问题也延伸到科室层面。针对该次调查,笔者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科室层面延伸,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完整的责任体系提出建议。
目前,对党委、纪委的职责定位比较清晰。但将“两个责任”向科室层面推进落实,对“两个责任”在科室层面没有明确的规定。
从调查看,北京市属医院科室层面履行“两个责任”主要有几种模式:①科主任履行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监督责任。②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分别履行科室和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③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分别履行科室和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职工的认知看,对科主任承担主体责任的认知比较集中,对应承担监督责任的人员认知不够集中。从实际承担的工作看,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开展了大量工作,多集中在廉政教育、风险点查找、制定防范措施等方面,以主体责任为主。而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的工作,以廉政检查或抽查为主,体现了监督作用的发挥。
在科室层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应以履行主体责任为主。教育到位、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是正确引导、规范职工行为的有效手段。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5]。医务工作者往往是专业知识方面的专家,但在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不够,知识掌握的不多;部分医院还存在着不重视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6]。因此,医院要加强卫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促使医务人员树立牢固的法律底线。调查发现,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职工希望加强对科主任、党支部书记等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更好地履行好科主任、党支部书记的作用,杜绝科主任重业务指标、轻廉政建设的现象发生。而作为落实党委、纪委两个责任的职能部门,党办和纪检办希望医院能够完善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制度完善和规范。可见,抓好了教育、制度、措施3个方面,也就抓住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
监督责任应在医院层面总体推进。监督责任可以由党支部纪检委员承担,但更多的工作应该由纪委组建监督检查组来履行。原因在于以下几点:①党支部纪检委员可以通过检查、抽查、提醒等手段履行部分监督责任。但是,由于医院多以联合党支部为主,党支部委员难以深入到其他科室了解情况,难以发挥监督的作用。②党支部纪检委员多是一线人员,由于没有行政职务,不具有管理权威,难以切实有效监督所在科室、所在支部的工作。③由纪委组建监督检查组,从纵向建立监督员队伍,可以从制度层面赋予监督员监督检查的权力,从人员方面保障抽调业务精、素质好的人员履行好职责,打破科室间的界限,使监督检查工作更加顺畅、有力度。
调查发现,医院给科室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具有比较好的针对性,但针对性还需进一步提升。12.3%的人员认为责任清单的针对性不强。从对市属19家医院的调查来看,59.6%的人员认为医院下达给各科室的责任清单与市医管局下达给医院的责任清单基本一样,存在上下一般粗,重制度、轻落实的问题[7]。由此出现了责任书针对性不强、责任清单不具体、责任内容空泛等情况。导致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在科室或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职责不清晰,履责措施不细致,医院纪委问责内容空泛。责任清单是履行责任的指南,是履行责任的指导性材料,应该聚焦医药卫生服务领域商业贿赂,加强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的责任清单。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基层党组织建设是重要环节[8]。医院要以医院章程为统领,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9],规范好科室、党支部层面的权力运行;加强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10],避免出现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精准选人用人,发挥好党支部书记的“头雁”作用[11],发挥好支部委员的积极作用,从而发挥出党支部最大的管理效能;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12],将制度的落实抓细抓实;保证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