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张毅 庞晓丽 王月 王朝 王红云
(1.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天津 301617;2.天津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天津 301617)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疾病多元化的“发展”,护理资源配置的不均,导致传统护理服务模式的质和量都无法满足大众个性化、动态化的护理服务需求。而“互联网+”护理服务,在缓解人口老龄化、解决患者看病难、优化护理资源配备、保持护理延续性等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1]。“互联网+”护理服务亦称网约护士[2],指各医疗机构以注册护士为“工具”,依托互联网技术,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3],打破传统护理模式时空限制,整合碎片化时间,实现“菜单式服务”和“精准化护理”的融合[4],为出院患者、居家老人等人群提供优质、便捷、延续的护理服务[5],是以资源最小化、满足需求多样化和最大化为特点的一种新兴护理服务模式。本研究基于CNKI数据库,运用CiteSpace软件,对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的热点和前沿进行可视化分析,旨在为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和方向。
1.1数据来源 本研究基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自建库至2020年为止,以“‘互联网+’护理服务”为检索词进行“主题词”精确检索,检索时间限定为从建库至2020年,共获文164篇,导出数据存为Refworks格式,最终纳入符合主题文献91篇。
1.2质量控制 164篇初检文献经NoteExpress软件去重、整合后,由2名研究者对所检文献的标题及摘要进行阅读,剔除无关文献,如发生取舍分歧时,通过讨论决定是否存留,最终纳入文献91篇。文献纳入标准:与“‘互联网+’护理服务”主题相关的文献。排除标准:(1)硕博士论文、会议报纸、新闻报道、年鉴专利、政府文件、法律法规、通讯简讯、报纸辑刊及座谈经验交流等文献。(2)同一研究重复发表、文献内容缺失的文献。
1.3分析工具及方法 以陈超美博士的CiteSpace 5.6.R5[6]为主要研究工具,从文献年度发文量、作者、机构、期刊来源、基金来源、高频关键词及突现词等7个方面进行可视化分析,对研究现状、热点及未来研究趋势等进行深层次挖掘[7]。具体操作设置如下:"Time slicing"为2015-2020年;"Years per slice"为"1";"Node types"分别为"Author""Institution""Keywords"等;"Link"为"Cosine";"Selection criteria"为"Top N=50"或"g-index k=25";"Pruning"为"Pathfinder"+"Pruning the merged network"+"Pruning the sliced networks"。
2.1文献年度发文量分布 2015年国内出现第一篇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文献,标志着“互联网+”护理服务在我国开始萌芽。2015-2020年,发文量分别为 1、3、15、18、28、26篇,总体上呈平稳增长趋势,但总量仍然偏少,说明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仍有待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见图1。
图1 文献年度发文量
2.2文献作者、机构分布 本研究中,91篇文献共涉及89位作者,其中仅有2位作者发文量为2篇;文献作者分布于全国19个省和直辖市,主要为东部沿海地区或者医疗技术相对发达的地区,其中发文量≥5篇的地区分别是广东省(10篇)、江苏省(8篇)、北京市(7篇)、浙江省(5篇)。而发文量前10位的文献机构中,北华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居于前三,均为2篇;32个文献机构中,绝大多数为各级医疗机构、医学类院校,共有27个(83.5%);另有47篇(51%)文献以高校或者其附属医院为主要依托单位。见表1和表2。
表1 文献作者、机构分布(Top 5)
表2 文献地区分布(n≥3)
2.3文献期刊来源分布 本研究中,91篇文献共来源于60种期刊,其中护理期刊中占比最高的为《护理学杂志》和《护理实践与研究》,但仅占3.3%而已,其他护理期刊共发文8篇,占比8.8%,而近80%的文献(78篇)来源于非护理期刊,载文量≥2篇的期刊共5个,合计载文量仅12篇(13.2%)。由布拉德福定律[8]可知,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目前尚无“核心期刊群”,见表3。
表3 文献期刊来源分布(n≥2)
2.4文献作者、机构合作度情况 图谱可直观反映彼此间的合作程度,节点越大,连线越多则说明该作者或机构在此领域的研究更深入,合作更广泛。本研究中,对文献作者、机构进行共现分析,分别生成89个节点、90条连线,57个节点、21条连线,密度分别为0.023和0.0132的知识共现图谱。由此表明有89位作者,57个机构被纳入分析。其中以杨丹丹为核心的6位作者之间合作交流最多,合作程度最高;以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老年医院医务部为核心的4个机构之间合作交流最多,合作程度最高。而其余绝大部分作者、机构间合作交流少或者几乎没有任何合作交流。表明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较分散和局限,作者和机构之间合作度欠缺,尚未形成核心作者和机构群,见图2和图3。
图2 文献作者共现知识图谱
图3 文献机构共现知识图谱
2.5文献基金来源分布 本研究中,91篇文献共涉及4个层次的基金项目资助,其中国家级3篇、省部级5篇、市级4篇、校院级5篇,其余近80%的文献无任何基金项目资助。由此可知,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的基金资助率极低,相关部门资金投入有待加强,见图4。
图4 文献基金来源分布
2.6文献高频关键词分布 图谱中圆形节点表示关键词出现的频次,节点越大,表示频次越高;紫色光圈标注的节点表示该关键词具有较高的中心度[9]。本研究中,对关键词进行共现分析,生成22个节点、20条连线、密度为0.086 6的知识图谱,合并同义词、剔除主题词,结合关键词频次和中心性可知,目前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热点和前沿为“网约护士”“护士多点执业”“延续护理”等,见表4和图5。
表4 关键词频次、中心性分布(Top 10)
图5 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
2.7文献突现词分布 突现词是利用突变词探测技术生成,表明了某研究领域的热点词汇,可用来识别该领域的研究热点与发展趋势[10]。本研究中,通过“Burst terms”识别,得到“多点执业”“护士”“网约护士”“上门服务”及“延续护理”5个突现度较高的突现词,见表5。
表5 文献突现词分布
3.1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总体呈平稳增长趋势,但基金支持力度低,重视度和关注度有待提高 文献年度发文量及分布趋势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某领域的研究现状和水平[11]。本研究显示,第一篇相关文献于2015年才在国内诞生,这可能与此前护士多点执业相关政策未开放,“互联网+”护理服务没有引起重视有关[12]。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2015年我国提出“互联网+”后,“互联网+”护理服务才逐渐得到各级医疗机构和大众的关注[13],发文量开始增加,到2019年达到顶峰,这可能与2018 年和2019年国家卫健委分别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14]《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15]有关。但是就研究广度和深度而言,与我国目前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和大众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需求不相适应,研究方法和内容局限、单一,多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对国内“互联网+”护理服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伦理道德、优势与不足、机遇与挑战等进行分析与展望,但只是停留在理论表层,能否或者更好地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有待进一步探索。(2)对国内外“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应用及发展现状等进行文献综述,但文章内容缺乏深度,理论依据支撑不够。(3)运用量表进行问卷调查,即医护人员、患者及患者家属对“互联网+”护理服务认知、需求、意愿、应用现状及影响因素等进行探究。(4)偏向于观察性和描述性研究,以问卷调查和质性访谈为主,缺乏多工具的结合应用,缺少干预、路径研究、指标体系构建等实证研究,导致不能从根本上发现、剖析和解决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的薄弱点。而且相关研究基金支持力度低,“依托单位”的主体作用被弱化,基金论文是基金项目成果的重要呈现形式,其质量的高低代表了此领域的学术深度和质量[16],而依托单位是科学基金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实施科学基金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17]。本研究中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院级基金资助分别为3、5、4、5篇,其余近80%的文献均无任何基金资助,且仅有51%的基金项目有依托单位。表明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的基金支持力度较低,研究质量和水平不高,其重视度和关注度仍有待提高。强调国家相关部门应重视“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发展与实践应用,积极推出相关政策扶持,强化“依托单位”的主体作用,完善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如监管机制、举报制度、注册审核机制等),加大相关资金的投入,完善软件系统,简化操作模式,促进服务体系的完善。另外,通过开展相关科研培训,整合和提升科研人员科研硬实力,推进相关科研基金项目的立项与实施,为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发展路径与方向提供理论依据,进而提高“互联网+”护理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3.2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资源”分布不均,核心作者、机构和期刊群尚未形成 本研究纳入的91篇文献中作者分布于19个省或直辖市,其中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和医疗技术较发达地区占比较高(35.5%),以广东、江苏、北京及浙江四省、市居多,而西北内陆地区的相关研究较少;32个研究机构中,绝大多数为各级医疗机构、医学类高校及其附属医院,占比高达83.5%。合作是科学研究的特性,合作度既能反映研究领域的相互渗透、交叉程度,又能反映研究的质量和水平[9]。本研究中91篇文献刊载于60种期刊,来自于多达89位作者,以《护理学杂志》和《护理实践与研究》刊载最多;而发文量≥2篇的作者仅有2位,其合作率和合作度均低于自然科学期刊指标。另外,本研究结果显示,以杨丹丹为核心的6位作者之间合作交流最多,合作程度最高;以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老年医院医务部为核心的4个机构之间合作交流最多、合作程度最高。而其余绝大部分作者和机构之间很少或者几乎没有任何合作交流。综上表明,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颇为分散,地区和机构分布不均,尚未形成核心作者、机构和期刊群,彼此间的合作度低。强调今后国家、医院相关部门应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利用资源,加强跨机构、跨区域间多元化的科研合作交流,最大限度地协调科研、人才等资源不均矛盾,以促进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跨越式发展。而对于科研者自身,应积极响应和依托国家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地拓展合作交流渠道,努力发展自身特色、创新的核心研究群,积极创新“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提高“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为“互联网+”护理服务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的巧妙结合提供高质量的理论证据。
3.3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热点、前沿与方向分析 高频关键词是文章主题的核心,是文献主题的另一种呈现方式,对其进行共现分析,可以从宏观层面上探寻研究领域的研究热点、前沿及发展方向[10]。结合关键词的频次、中心性和突现度可知,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内容逐步由护士多点执业过渡到网约护士、延续护理、相关影响因素分析等。在“互联网+”高速发展、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护理资源紧缺的大背景下,“互联网+”护理服务在优化护理资源配置、缓解看病难、激发护士积极性,促进医院护理服务改革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1],且基于“互联网+”的延续护理、智慧养老等能使信息智能传递,更加快捷高效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有效改善现有护理服务人力资源利用率低下的问题,利于帮助突破我国护理及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瓶颈,是社区居家和养老护理服务的重要动力和根本保障[18]。因此,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在“居家延续护理”“居家智慧养老”等的应用实践势在必行。随着互联网不断深入日常工作和生活,智慧养老已经越来越被国家重视,卫计委于2016年提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指出到2020年时,要在全国范围内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覆盖[19]。由此可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必须依托“互联网+”,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发展,实现“有所养、养有质”。但是,目前我国“互联网+”护理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如监管制度亟待健全、软件研发尚待完善等,直接制约了我国“护士多点执业”和“网约护士”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其面临诸多挑战,如缺乏配套法律法规保障,缺乏科学规划与政策指引,服务定位与相关费用与社会需求和服务现状不相适应,增加医疗风险、护士安全隐患及工作负荷,影响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和护理质量,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护士自身资质和服务能力不足的制约等。
3.4对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的建议与展望 (1)进一步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的重要性,借助“护士多点执业”和“网约护士”等多样化平台,在应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体系。(2)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在“延续护理”“社区居家护理”及“智慧养老”等服务领域的高质量应用实践。(3)对于国家相关部门和医院管理层,应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维护护士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和监管机制,严格注册审核机制,对执业护士进行严格准入;加快相关大数据平台和软件的开发与调试,增强各类APP功能的实用性与简洁性;制定并规范与新型服务环境和条件相匹配的护理行业服务标准和执业体系;降低护士执业负荷和压力,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鼓励和引导高层次护理人才向基层辐射,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促进护理人才均衡分布, 形成优质医疗资源合理化配置,满足公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切实实现“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20];降低患者享受服务的经济压力,合理调控护士上门服务的价格,部分费用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相关科研水平整体的提升。(4)对于执业护士自身,在医院临床护理中应积极提升自身护理技能与网络应用技能,并积极学习相关政策法律和安全防范措施,在执业过程中学会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5)对于相关科研人员,应充分依托国家政策支持,利用科研积极创新“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拓展研究内容与方法,多工具、多学科相结合,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特色“互联网+”护理服务体系和模式,为提高“互联网+”护理服务质量提供理论依据。
目前,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关注度和重视度低、研究深度和广度不够、地区和机构分布不均、作者和机构间合作度低等。另外,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医疗安全风险及护士自身资质不高等因素的制约,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21]。因此,今后研究者应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拓宽科研合作交流渠道,汲取国外相关研究的经验与教训,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体系和模式,提高研究的学术水平和质量,促进“互联网+”护理服务研究向高质量、科学化、多元化方向发展,推进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