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琳
晋中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山西晋中030600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视程度一以贯之。早在2010年6月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史工作的意见》。2021年初,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历史经验,是我们党在历经艰辛、饱经风雨的长期摸索中积累下来的,饱含着成败和得失,凝结着鲜血和汗水,充满着智慧和力量。
2021年始不平凡的一年,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点上,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知》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其中“学史力行”即是要求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立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将学习所得最终转换成为群众解决难心事和烦心事的动力,通过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
因此,党史学习教育并非仅是“学”,更是要通过“力行”“办实事”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好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通过党史学习教育要达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在党中央的指示下各地组织安排了别开生面、各具特色的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专题学习教育有序开展的前提下,如何践行好“办实事”正是紧随其后的重要课题。
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方法是理论联系实际,因此,学习不能仅停留在书本,而是应该做到理论联系实践,在实践中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也要求,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
因此,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是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落细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指标。
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形成了如红船精神、延安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伟大抗疫精神等一系列优秀精神。在新时代,如何从中持续汲取能量,以“赶考”的状态、奋斗的姿态继续砥砺前行,激励我们通过办实事来开新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当下,一些年轻党员,由于对我们党取得的成就及艰苦卓绝的历史缺少感同身受,对党的优秀精神的理解和认识很容易停留在表面和纸面。所以,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是党百年智慧和力量通过可视化、具体化的行动,真正得到理解、传承、发扬有效抓手。
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把学习党史同提炼经验、对照现实、推动落实结合起来,把办实事同锤炼党性、转变作风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同建立中长期机制结合起来。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还要立足本职岗位,从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需求出发,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从实际出发,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尊重不同地域、行业、人群存在的差异,做到有针对性,做就做好、做就做实、做就做成,防止空对空、搞形式。坚持紧紧依靠群众,努力做到需求由群众提出、过程由群众监督、成果由群众评议,切不可把为群众办实事理解为常规工作任务的堆砌,能够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获得感。
首先,要统筹做好调研摸底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重视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其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定要尤其注重从民生事务抓起,有力有序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避免办实事形式化、一般化。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首先要充分宣传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主动反映好的经验和效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调动起群众参与实践活动的热情。同时,在工作中要注重呈亮点、树典型,及时推介和展示好的经验和具体案例,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宣传的以点带面效应,引导形成党员干部行动、社会各界参与、广大群众受益的良好态势。
二做好察民情访民意工作。调查研究是开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工作方法的体现。同样,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要结合本地本领域工作实际,采取实地走访、民意调查、谈心谈话等方式,找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察民情访民意工作中,最重要的还是要能“扎得下去”,要能深入群众当中、深入生产一线、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收集建议、了解需求,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三是建立“办实事”项目清单。在做好察民情访民意工作的基础上,要及时将群众反映较集中的共性需求和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仔细分析这些典型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各部门各岗位职责,进而建立“办实事”项目清单。“办实事”项目清单的建立应该坚持PDCA 循环原则,列出具体计划、主要举措、责任主体、完成时限、检查考核等。通过建立“办实事”清单,明确实践活动的计划表和路线图,真正体现出“办实事”的效果。
四是巩固并完善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组成内容,同样是我党坚持群众工作路线的长期举措,因此“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能仅仅以“运动型”方式组织开展,而是更应该通过“制度型”。所谓“制度型”就是通过建章立制长效化、常态化来时刻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长远的计划、长久的部署、长期的举措,有系统地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