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乐
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英皇考级”)与伦敦圣三一学院音乐考试(以下简称“圣三一考级”)是国际范围内参与程度最高的两种音乐考级系统。他们自十九世纪诞生以来就一直吸引着全世界的应试者们,同时也影响和促进了多个国家考级系统的建立。作为我国校外音乐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音乐考级的发展也带动着音乐教育经济的整体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的网站上显示,截止2019年,我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包括了音乐、舞蹈和美术三大类共计93种[1]。《2020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总报告》[2]提到,音乐教育培训在2019年的产业规模为920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特别指出,音乐考级报名人数约为169万人次,考级产业规模为848.5亿元。但在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考级机构,如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以及上海音乐学院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都没有关于考试评价方式的详细描述。因此在音乐教师教学的过程中,很难建立一个广泛的教学评价标准。本文将通过对比两种国际范围内较有影响力的音乐考级系统,来探究其钢琴考试的评价方式和标准,从而为我国的广大社会音乐教育工作者,特别是一线钢琴教育者来提供更多的教学评价依据。
英皇考级诞生于1889年,它成立的初衷就是希望构建一种具有权威性的音乐教育与音乐评价标准[3]。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英皇考级目前已在九十多个国家建立考点,每年有超过65万人参与考试。自1996年英皇考级第一次在深圳市举办考试至今,其在中国已经走过了24年的发展历程。英皇考级的多份年度报告中显示,中国大陆曾连续数年占据各国报名人数增长之首[4]。
与英皇考级相比,圣三一考级具有更为悠久的历史。它诞生于1877年,不仅包括音乐考试,还包括了戏剧、艺术和英语。虽然它的音乐考试暂时还没有进入中国大陆,但是它的影响力与全世界的参与程度都是极高的[5]。圣三一考级的诞生对英皇考级的建立也具有很大的影响。
两种音乐考级系统的相同之处在于:1、他们都包含了理论、表演,以及文凭考试;2、它们都设置了预备级/初级,一至八级,以及文凭考试的三个主要级别;3、他们都具有标准化并且严格的报名以及考试流程、评分标准、考官安排、依据不同国家货币标准设定的考试费,以及在大学申请过程中的加分以及置换细则。本文将以钢琴考级为例,侧重分析其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部分。
英皇钢琴考级与圣三一钢琴考级在考试内容的设置上是有很大的相似之处的,他们都要求考生演奏三首不同风格的作品。但是在三首作品以外的考试内容上看,二者稍有不同。详情参见下页表1。
表1显示,英皇钢琴考级的作品部分比圣三一钢琴考级所占比重略高,但是圣三一钢琴考级在除作品以外的考核内容上要比英皇钢琴考级更为丰富。同样占比为14%,但是圣三一钢琴考级除音阶和琶音以外更多的加入了小练习的部分。同时,在音阶和琶音的考察方式上,圣三一钢琴考级也更为细腻。根据笔者亲身经验,以钢琴八级考试为例,圣三一考级考官在考察音阶的时候会对音阶或琶音上行下行的演奏方式和力度都做出具体的要求。
表1:英皇钢琴考级与圣三一钢琴考级内容以及成绩结构
除了作品、音阶和琶音以外,英皇考级还会考察视奏和听力,而圣三一考级则将视奏、听力、音乐知识、即兴统称为支持类测试。同时根据级别的差异,圣三一考级还对这部分的考试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五级以及以下级别的考试在四项支持类考试中任选两种;六到八级考试中视奏为必选,另外在听觉和即兴中任选一项,没有音乐知识考试。
另外一个比较大的差别体现在两大钢琴考级系统的作品评分标准上。英皇钢琴考级的作品评分标准包括乐曲音高、节拍、音色、轮廓和表现力五个部分;分数区间共计七个档,单首作品总分30。圣三一钢琴考级的作品评分标准包括流畅性与准确度、技巧把握,和表达与诠释三个部分,每个部分的满分为7分,分数区间共计6个档。由此可以看出,圣三一钢琴考级的作品评分标准除了更为具体外,也更具有广度,并且做到了准确度、技巧把握,和表达与诠释三个部分的平衡。相比之下,英皇钢琴考级的作品评分标准更侧重于演奏者对音乐元素的综合性表达,这些部分占据了作品总成绩的80%。
对于每个分档的设定,二者都有详细和具体的文字描述。这些对评分标准的细致描述一方面可以让不同的考官尽可能保证评分标准的一致,最大化避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分数差异;更重要的是,通过在考试大纲中列出这样的评判标准,教师可以有更明确具体的教学评价导向,学生和家长也可以有更清晰的得分依据。
与上述两种音乐钢琴考级体系相比,我们国家的多个钢琴考级在设置上都略显薄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考试内容。目前我国社会音乐考级的钢琴考试中基本都是以考查音阶琶音以及作品为主,暂未出现在乐器考试的过程中考查视奏、听力、音乐知识以及即兴能力的部分。表2列出了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这几个报考人数较多的机构中钢琴考级的内容要求:
表2:三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钢琴考级的内容要求
由此不难看出,从考级的准备上,国内的考级结构更为简单,因为只涉及基本练习和所选的考试作品。有的钢琴考级更是直接指定了不同级别的选曲。这也就造成了很多针对考级的应试教育。
第二是评分标准。在表2所提到的三种考级系统中都未能找到相对应的基本练习和作品评分标准,所以很难判定其打分依据。关于成绩分档,国内考级暂时只将考试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但是在英皇考级和圣三一的考级结果中,考生不仅可以知晓自己的分数,拿到包含各项得分的评语表,在通过考试的学生证书上还会显示出学生的分档,如优秀、良好、合格。音乐考级的目的应该不仅仅是考核应试者对作品的把握,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其通过成绩对自己有更客观的了解,让教师则通过考官对学生的评价来对自己的教学有更多的思考。
在考试作品的更新上,与国外考级相比,国内钢琴考级作品的更新速度也是比较慢的。而英皇钢琴考级和圣三一钢琴考级,每三年就要更新一次曲目列表。这种设定其实也很好的鼓励和敦促教师对教学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也有效避免了提前以拔苗助长的方式来应对考级的现象发生。
另外,在英皇考级和圣三一考级的钢琴作品评价标准中我们不难发现,演奏技术并不是他们评分的唯一依据。这一特质在圣三一钢琴考级中体现的更为明显,根据前文所示,“技巧把握”的部分仅占整首作品总分的三分之一。而更多的是对音乐作品的整体把握。这也很好的提示了钢琴教育者在教学中需要更多的关注技术以外的方面。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方面是学生中心在考试过程中的体现。在作品的选择上,英皇考级要求学生在A、B、C三种类别中各选择一首;圣三一考级要求学生在A、B两种类别中选择三首(两种类别都要选到),或者在两种类别中各选一首,再加一首学生自己创作的作品。同时学生还可以演奏自己创作的作品,只要难易程度与曲目列表相当就可以,风格不限。这样的设计其实很大程度上的鼓励学生在提升演奏能力的同时发展自己的音乐创造力。另外,在作品演奏以外的考试项目中,圣三一考级允许学生在视奏、听力、音乐知识、即兴这几个方面进行选择,也在最大程度上的尊重学生的个人喜好与优势。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方向。
通过对英皇考级和圣三一考级的钢琴考试进行对比和分析,我们最需要关注的是音乐考级对音乐教育的导向作用。我们国家的琴童数量庞大,参加考级的人数众多。但是由于社会音乐教育缺乏指导性的教学规范,很多艺术培训机构只专注于考级培训,更有甚者仅将考级作品作为器乐学习的全部。在诸多考级的“指引”下,如果考试内容仅包括“基本练习”和“作品”这些可以通过大量的练习来达到要求的项目,而没有视奏、听力、音乐知识、即兴等相关的学习和训练作为辅助的话,那么“主打”考级的艺术培训机构将很难为琴童们提供系统和完善的音乐教育。
考级固然对音乐学习者在学习的过程中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比如,提升学习动力、有更明确的学习目标,以及拿到权威机构的认可等。但是过度依赖考级的器乐学习所带来的考试伤害甚至教育伤害也是不容忽视的;过分强调技术的器乐学习实际上很难激发琴童内心的学习兴趣和对音乐的热情。更重要的是,那些考试中缺失的部分,例如对音乐的全面理解力,对不同风格作品的驾驭能力,对良好音响效果的把握和控制力,以及对已掌握技术的运用、发展和创造的能力等等,才是能够影响学习者一生的音乐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