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农业走出去战略提出以来,我国农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在全行业构建经验的指引下,以专门信息收集为起始,逐步发展成信息收集和服务并重、信息平台和产品并举的良好格局,取得阶段性成效。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各类主体需求,文章进一步提出推进我国农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形成共建共享有机循环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对外投资;农业走出去;信息体系;信息服务
[DOI]10.13939/j.cnki.zgsc.2021.17.079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1年“走出去”战略提出以后,为满足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飞速发展的管理和服务需要,全行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大步向前发展。2007年起,农业走出去加速推进,有关政府部门、企业主体和科研机构对专门信息收集和信息服务的需求愈加旺盛。在全行业经验的指引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经历了一系列的探索实践,日益完善,成效初现,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格局。
2 我国全行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的构建经验
我国全行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的建设经历了从分散收集、内部服务到联合收集、对外服务两大阶段,参与主体不断增多,渠道手段日益丰富,形成了一系列先进有效的理论实践经验。
2.1 分散收集、内部服务阶段
1983年以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一直由国务院直接审批管理。而后,根據国务院发布的分工意见,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业务开始由投资单位的上级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原外经贸部、中国驻外使(领)馆和原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管理。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热情空前高涨,但不少企业由于信息不充足不对称,各种问题接踵而至。为规范企业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对外投资效率,加强事前防范管理,1991年起,原国家计委和原外经贸部开始履行更为严格的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分别负责审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合同、章程等信息。同时,原外经贸部也授权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对中方在其所在国开办的各类企业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这一时期,我国全行业对外投资信息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逐步积累,但在各部门之间比较分散,也相对隔离,尚未形成统一体系,且重点服务相关政府部门内部工作,并未对外界公开。我国对外投资企业单方面充当着信息的提供者,其境外投资实践则只能依靠自行搜集的有限信息,并没有有关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服务做保障,导致我国经济和社会效益一度受到较大影响。至此,政府和企业逐渐意识到开展全面信息收集管理和提供关键信息服务指引的重要性。
2.2 联合收集、对外服务阶段
2.2.1 对外投资信息收集体系不断完善
宏观层面,信息联合收集管理全面展开。2003年,我国组建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在商务部网站上搭建企业境外投资意向信息库,并成立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2004年7月起,我国开始实行更为灵活的对外投资核准制和备案制,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同时也丰富了信息的收集渠道。2006年,商务部和中国各驻外经商机构联合建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国别(地区)数据核查制度。2007年,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已于2019年修订)。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将投资限额以上的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下放给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采取自主决策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拓展了地方部门和企业层面对外投资的信息收集渠道。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主体、对外贸易主体等的信用记录,进一步加强了对对外投资主体经营风险等信息的收集管理。
微观层面,信息联合收集分析加速推进。我国对外援助项目、对外投资企业等相继对境外项目开展事先可行性研究,精准谋篇布局;大量咨询研究机构也应政府和企业需要,加入对外投资信息收集分析的队伍中来。
2.2.2 对外投资信息服务体系日益丰富
基于一段时间的信息储备,有关政府部门开始探索提供与企业对外投资各环节信息需求配套的信息引导服务。商务部自2002年起每年编写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旨在帮助广大中资企业深入了解目标国环境,更好开展国际合作。2004年起,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系统跟踪全行业对外投资的发展趋势和结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协调和指导”的指示,商务部、外交部自2004年起联合制订《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成为国家层面引导企业境外投资国别和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据;两部委先后在官方网站上建立投资中介机构子栏目和驻国(地区)投资项目招商信息库栏目,推动合作需求对接;商务部2004年发布《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全面了解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的总体状况及遇到的各类问题,以便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宏观协调和管理指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后,为满足企业对外投资需求,提供及时、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商务部自2010年起开始发布《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并于2015年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商务部、外交部等部门自2011年起开始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的文化指引。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建立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工作机制,截至2020年7月共发布99个国家(地区)的《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并于2019年底发布了修订版《“走出去”税收指引》,从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管理规定及服务举措四个方面,为我国走出去企业有效规避税收风险、便利开展投资贸易提供帮助指引。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政府部门应用先进的手段、基于收集的信息,相继建立了服务全行业对外投资的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提升了信息服务的便捷性、覆盖面和影响力。2008年,商务部率先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并逐步聚焦走出去领域,于2015年建立“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当前,该平台汇集了境外170余个国家(地区)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支持和服务走出去的政策措施文件、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名录和支持政策、境外安全风险防范指南、对外投资合作政策法规及业务指南等大量公开信息资源,供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参考。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创建“中国一带一路网”,综合发布“一带一路”合作新闻资讯、政策环境、机制建立、五通建设进展、贸易投资数据、企业案例分析等相关公开信息和智库研究成果。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中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也都陆续在官方网站上开设了公共信息服务专栏,为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信息支撑。走出去起步较早的上海、浙江等地,也由当地商务部门牵头,在信息服务体系、智库咨询机构和信息共享平台的构建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近几年,各类科研、咨询、中介机构积极发挥专业化和市场化优势,相继成立多个相关智库、协会、联盟,并纷纷以产品、咨询、平台等服务方式,充实到对外投资信息服务体系中。同时,在走出去领域卓有成效的宁波等地企业,也自发探索以服务企业为中心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抱团出海的开放姿态,推动信息共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当前,有关政府部门、企业主体和科研机构从不同维度共同推动我国对外投资信息体系迈向收集渠道不断丰富、服务手段日益多元的新格局。这套体系,不仅全面摸清了我国对外投资情况、便于统筹管理,也有助于企业解决因前期调研不足、信息资料不全、经验能力不够等导致的决策困难和实践失败问题。
3 我国农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的发展历程
在全行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构建初期经验的指引下,我国农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的建设以专门信息收集为起始,并伴随着配套信息服务逐步发展起来。
受地理环境、产业周期、企业实力等因素限制,农业对外投资起步较晚,专业化的信息收集工作也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摸索。2012年以前,农业对外投资信息收集一直以全行业的信息为主要来源,并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收集制度和服务体系。2013年,原农业部启动企业对外农业投资信息采集工作,制定相应采集制度和管理办法,调动全国各省(区、市)力量,全面系统采集我国企业境外农业投资信息,包括企业境內外主体基本情况,境外农业投资的国别选择、生产经营领域和方式,资源占有、产品产出和市场流向,社会责任履行等多方面,建立了我国农业对外投资领域第一套专门数据库。
经过多年完善积累,信息采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组建了队伍。通过不断提高认识,逐步建立起一支覆盖全国和境外人员的自主信息工作队伍,从最初参与的25个省级农业农村行政单位增加到2020年的34个。二是摸清了情况。通过丰富渠道手段,采集到的我国境外农业企业数量从2013年的377家增加到2019年底的986家,形成了近千家企业、近百个指标、连续7年的庞大数据集合。三是提供了服务。连年出版的年度《中国对外农业投资合作分析报告》、推出的典型案例分析、“一带一路”专题研究等,为领导出访、企业决策、咨询研究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打响了品牌。信息采集数据连年被商务部《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收录,成为行业权威参考。
随着我国农业走出去的不断发展和全球经济社会环境的复杂变化,各类管理和参与主体的信息需求愈发旺盛并日益多样,企业境外农业投资这一单一渠道和领域的信息收集和配套服务显然已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借鉴全行业对外投资信息收集和服务体系同步发展的建设经验,我国农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大步迈向发展完善阶段。
4 我国农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的建设现状
经过充分的经验借鉴和深入的实践探索,我国农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平台和产品为抓手,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在信息收集广度和信息服务深度两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1 以平台为抓手,信息收集广度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对外援助、多双边交流、外交官派驻等渠道,我国宏观和微观主体已分别掌握了部分境外重点国家的农业合作信息,但由于获取主体不同,尚未形成支撑新时代农业对外投资合作的合力。为此,在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我国探索建立了具备强大信息汇集功能和综合公共服务能力的农业对外合作信息平台,融合渠道,整合资源,丰富储备,共享信息,为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合作提供全面信息服务支撑。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瞄准信息需求、立足业务积累,自主建立了内部管理系统和外部共享平台融合互通的农业对外投资合作信息体系,旨在全面汇集各领域信息资源,全方位服务农业对外投资合作各类主体。在接入企业对外农业投资信息采集数据的基础上,信息体系设计涵盖国别指南、政策措施、合作项目、合作机制、企业投资、产业合作、发展援助、人才储备、优势技术、研究报告等多领域的信息资源框架,开发数据库检索、可视化展示、
统计分析等功能,并形成了定期更新、利用和共享的工作机制。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海外农业研究中心,建立海外农业大数据中心,搭建“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汇集境内外市场数据、产业政策资讯和多领域研究成果等,为开展农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企业和开展相关研究的科研机构提供支撑服务。
4.2 以产品为抓手,信息服务深度不断加强
近几年,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统筹谋划、分工协作,共同建立起我国农业对外投资信息产品体系。经梳理,目前正在运行和建设的信息产品包括规划可研、综合动态、国别环境、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企业投资、政策支持和学术研究等近20种,频次涵盖年度、月度、周度及不定期,形式包括数据、简报、报告、图书、期刊等,以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为各类农业对外投资合作主体提供全面、便捷、精准的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撑。
5 我国农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的推进建议
当前,农业对外投资信息体系初步建立,但从服务政府部门战略推进、企业境外投资实践和科研机构研究分析三方面的效果来看,还存在一定差距,包括站位不高、调研不足、收集不畅、资料不全、分析不深、平台公共性指导性不够、产品针对性服务性不强、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等,亟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达成共识、明确任务、研讨路径。
第一,夯实信息收集的可靠渠道。发挥有关部门宏观引领、指导和协调作用,通过研究统计制度、优化管理办法、定向调度收集等方式,提高现有信息收集工作的权威性、可靠性和多样性,并不断拓展信息来源渠道。
第二,强化平台服务的枢纽作用。进一步以需求为导向,对现有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资源整合、模块优化和功能提升,提高信息共享服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影响力。
第三,探索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在宏观部际工作推进机制下,大力充实农业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信息工作队伍,整合各级政府部门、投资合作主体和有关科研机构掌握的各类信息资源,形成共建共享的有机循环,提升精准化信息咨询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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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祁梦超(1990—),女,汉族,天津人,博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农业对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