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乐 包耕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四川乐山 614000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610017)
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以及代理人与股东对利益的期望不同,要求企业以定期或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相关信息,以满足利益相关方需求。为了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我国证监会从2000年开始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等一系列规范文件。信息披露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学者们对此展开了相关研究,角度多样,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本文对2000—2019年有关信息披露的文献资料进行了系统的归纳梳理,以便发现重点研究领域与未来发展趋势。
为保证研究成果的科学性、严谨性,本文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数据库收录的论文作为数据搜集来源。选取研究样本的过程如下:进入CSSCI高级检索,篇名(词)=“信息披露”,发文年代设置为2000—2019年,检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对检索结果进行反复筛选,整理得到1 491篇有效文献,其中论文类文献1 464篇,综述类文献14篇、评述类文献6篇、研究报告类文献7篇。学科分类主要集中在管理学和经济学,同时涉及法学、图书情报学、环境科学等多个学科。
文献计量分析方法(Bibliometric Analysis)是指为达到战略情报研究的目的,将含有战略情报相关的特征文献使用统计学方法,把文献所蕴含的数据特征和变化规律用数据描述或解释出来。本文将 Excel 软件作为文献计量统计辅助工具,对国内信息披露的年度发文量、核心作者分布、研究机构分布、发文期刊分布等外部特征作整体描述。
知识图谱分析法(Science Knowledge Graph)是将知识资源用可视化技术描述,把它们之间的关联、结构关系使用分析、挖掘、建模、绘图等技术进行多图形展示,通过图像发现其中存在的内在联系,一目了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人的主观判断[1]。
本文研究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在进行整体情况分析时采用文献计量法,在热点、未来趋势分析时采用知识图谱法。
学术研究的活跃程度可以通过某研究主题发文量及时间分布进行反映。从样本数据绘制出的关于信息披露研究的历年发文量及其占比(见下页图1)可以看出三个特点:一是2000年以来,发文量呈现波浪状递增趋势,明显形成三个相对高峰期,即2003—2004年、2008—2010年、2013—2015年,在2014年以后虽然有所回落,但是仍处于较高水平,并趋于稳定。二是信息披露的研究在2014年达到峰值,发文量为157篇,在样本中占比7.44%。三是2000—2002年发文量分别为12篇、29篇、35篇,发文量占比均低于3%,其余年度的发文量占比差距不大,幅度保持在3.50%—7.50%之间。
图1 信息披露研究的历年发文量及其占比
从下页图1可以看出,随着国家对企业信息披露的重视,以企业信息披露相关政策提出为节点,20年来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不断增加,研究热度持续走高。
证券监管机构在2000—2013年间,为了对商业银行和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表附注、证券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规范,以及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证券公司发行债券申请文件、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等内容进行约束,依次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第2号、第5号、第6号、第8号、第11号、第12号、第14号、第20号、第21号、第22号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5号、第6号,引起了学术界信息披露研究第一个小高峰。
2006—2007年之间,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第10号、第11号。为了与新会计准则相对应,证监会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同年,为了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从多角度如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时间与事务管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进行约束,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为了对信息披露活动中各方的行为进行更进一步的约束,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和《关于上市公司立案稽查及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信息披露行为负有义务的披露义务人,切实履行自己的信息披露义务。这些文件的出台,使得学术界对信息披露的关注度大大增强,CSSCI来源期刊上有关信息披露的发文量大幅度攀升,并于2010年达到第二个峰值。
2012年证监会发布文件,对会计政策变更需要披露的内容,以及应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主要文件等进行了规定。为了对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等进行约束,2014年4月1日至6月11日期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第16号、第17号、第32号、第33号、第34号、第35号、第36号、第37号等文件。研究者们探索信息披露的热情进一步被激发,2014年CSSCI来源期刊上关于信息披露的发文量达到近20年来的最高峰,当年发文量占近20年来发文总量的7.44%。
图2 信息披露核心作者合作图谱
图2中,作者间的合作关系用点与点之间的连线表示,观察可以得出,网络密度(Density)为0.0043,N=199,S=85,表示199个节点和85条线,图谱呈现小聚集大分散的特点。总体来说信息披露作者之间的合作关系集中度较低,目前形成了3个较小的合作群。第一个是发文量第一的作者李慧云与第七的作者符少燕之间有合作关系;第二是发文量第五的作者张秀敏与其他四位非核心作者(杨连星、李晓琳、薛宁、李维安)有合作关系,并且张秀敏与杨连星之间的合作关系强于其他三位作者。第三是发文量第八的作者周志方与曾辉祥之间有合作关系。而发文量第二、第三、第六和第十的四位作者王雄元、王建明、胡奕明、吴勋与其他作者合作关系较少,表明这些作者不在同一个学术研究共同体下。
1.研究机构分析。对发文机构进行分析后发现,CSSCI收录的发文量排名前30的作者所属单位都是高校,说明高校是信息披露研究的主力军。其中发文量10篇以上的机构有40个,发文量25篇以上的有12个,分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66篇)、中国人民大学(42篇)、厦门大学(39篇)、东北财经大学(37篇)、湖南大学(34篇)、中南大学(28篇)、南开大学(28篇)、上海交通大学(27篇)、暨南大学(26篇)、南京大学(26篇)、江西财经大学(25篇)、中央财经大学(25篇)。上述科研机构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文量最多,主要因为该校王雄元教授承担了较多以信息披露为主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过作者合作图谱可以看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以及湖南大学虽然整体发文量较高,但是作者之间以及作者所属机构之间并未形成合作群,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披露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2.学科分布。从学科分布来看,1 491篇论文涉及的主要学科有三个(见图3),分别是管理学(483篇)、经济学(836篇)和法学(81篇)。学科分布主要集中在和财务经济相关的学科上,涉及的其他学科较少。对于法学来说,信息披露报告中部分内容属于法律强制性要求,所以部分学者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相关法律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应承担的责任;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主要涉及移动社交网络平台的信息披露,研究时间主要集中于2016年至今;环境科学学科主要涉及环境、重污染行业的信息披露。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可以帮助我们在专注研究某一问题的同时,扩宽研究视角,提供多元化的研究思路,从而不断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架构,不断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图3 样本涉及的相关学科
3.期刊分布。发文期刊种类及数量上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领域的研究方向及发展水平。本文选取的1 491篇论文发表在259种CSSCI期刊上,这些期刊中,发刊量较多的主要包括《会计研究》《证券市场导报》《统计与决策》 《经济管理》等。根据布拉德福定律(Bradford's Law)期刊划分规则,将期刊分为:核心区、相关区、离散区。如果三个区域的期刊数量 n1∶n2∶n3=1∶a∶a2(其中 n1、n2、n3为三个区的期刊数量,a为布拉德福系数),且a>1,同时每个区域的论文数量大致相同时,则认为满足布拉德福定律,n1即为核心期刊数量[3]。对论文数量及期刊分布进行整理如下,见表1。
表1 布拉德福期刊分区表
根据表1可知,当系数a=4时,期刊n1∶n2∶n3=13∶52∶208=1∶4∶42,并且每个区域论文数大致相同,所以满足布拉德福定律,核心期刊数量为13。对核心期刊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将其整理如上页图4。
图4 核心期刊分布
图4数据说明,信息披露研究成果发表期刊相对来说较为集中,核心期刊共有13个,基本形成固定的发刊群。进一步研究核心期刊发文量分布时间,发现发文量最早的期刊也是排名第一的《会计研究》,说明该期刊是该领域的主要研究阵地,作为领域的专业性和标志性期刊,该期刊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国信息披露研究的基本状况,是大多数从事信息披露研究的学者投稿的首选对象。另外核心期刊文献都是和财经相关的期刊,法学、社会学、工学类期刊排名相对靠后,说明对于法制、环境科学、社交网络相关主题的研究还有待加强。
反映论文主题的词或词组通常被我们称之为关键词,它高度概括了一篇文章的主要内容,能说明该领域的内容特征发展方向。因此,统计某一领域内文献的高频关键词能够反映该领域的研究热点及发展趋势。使用CiteSpace绘制关键词热点知识图谱,具体操作如下:设置节点(Node Types)类型为“关键字(Keywords)”、TopN设置为30,然后通过寻径算法修剪(Pathfinder)与修剪切片网络(Pruning sliced networks)得出关键词的频次、中心性等内容。频次(Count)越大表征该关键词出现的次数越大,中心性(Centrality)扮演着不可或缺的桥梁作用,中心性越大表征该关键词的联络作用越大。但需要说明的是,频次与中心性之间并不成正比关系。本文对频次出现≥10次的关键词进行整理,合并同义关键词(频次相加,中心性取均值,年份取较早年份),例如将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报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合并,环境信息披露与环境信息合并,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披露合并等。得出排名前20的高频关键词以及其中心性等内容,如表2所示。
表2 高频关键词及其中心性
为更好地呈现研究热点问题,对关键词进行聚类分析,并以关键词作为命名标签。得出关键词聚类知识图谱(见图5)。模块值Q表示形成的网络结构显著情况,当Q值>0.3时,认为划分出来的社团结构是显著的,当平均轮廓值S值>0.5时,认为聚类合理。该聚类分析图Q值为0.5713,S值为0.7758,说明聚类合理。按照聚类出现关键词的多少,对聚类标签采用由大及小的字体进行区分,字体越大则聚类涉及的关键词越多。得到10个聚类名称分别为 :信息披露(#0)、信息不对称(#1)、环境信息披露(#2)、信息披露质量(#3)、社会责任报告(#4)、商业银行(#5)、上市公司(#6)、自愿信息披露(#7)、影响因素(#8)、信息披露制度(#9)。
图5 关键词聚类知识图谱
分析10个聚类标签,去除无关紧要标签:信息披露(#0),因为信息披露是我们的检索词,检索词排第一位理所当然,所以对其不用关注太多;商业银行(#5)、上市公司(#6)是研究对象,说明对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以及商业银行,对我们研究信息披露具体内容没有太多关系,在后文分析其他信息披露内容时,将其纳入其中;影响因素(#8),不是核心词汇,不能反映实质披露内容,因此去除这四个聚类。并将自愿信息披露(#7)纳入社会责任报告(#4)中,将信息不对称(#1)纳入信息披露质量(#3)中,共得到4个研究热点。
1.环境信息披露(#2)。该聚类涉及的关键词主要有环境会计、环境制度、重污染行业、碳信息、水信息等。对这些关键词进行论文检索阅读,整理出三个主要研究板块:一是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对环境信息披露产生主要影响的因素包含了企业规模与绩效、财务杠杆、股权性质和集中度等[4]。大部分学者认为资产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会主动披露更多环境信息;相反,企业债务比例高、杠杆程度大的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较少。对于股权性质来说,国有企业要比民营企业更有可能披露环境信息。对于股权集中度来说,股东数量多,所有权分散的企业比股权集中的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程度高。二是环境信息披露体系的构建。环境信息披露体系构建方面的研究,主要将相关主管部门即环保、财政、证券监管等机构提出相应的制度体系要求作为抓手[5]。环境监管部门颁布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的制度,财政部门强制规定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例如将环境污染整治作为或有事项之一,纳入或有事项准则当中,对石油天然气的开采,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当将弃置、拆填埋等所发生的支出折现计入开采成本中。证券监管部门要对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年度报告等文件资料中的环境信息内容加强监管。三是碳信息、水信息披露的内容。2017年我国虽然推出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但是其中关于信息披露的内容并不完整,只是增加了两个表内列报科目“碳排放权”“应付碳排放权”和附注披露的内容,主要从框架上进行了概括,对于细节问题,例如温室气体如何转换统一单位(碳排放当量)并没有过多解释说明。
2.信息披露质量(#3)。该聚类涉及的关键词主要有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信息监管、控制结构等。通过回顾梳理已有文献发现对披露质量的研究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公司结构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王斌、梁欣欣(2008)通过深交所的经验数据,以独立董事比例、领导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切入点,认为可以通过提高独立董事百分比来提高披露质量[6]。伊志宏等(2010)认为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治理体系结构具有密切关系,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可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7]。二是披露质量与融资成本,多数学者认为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股权融资成本有密切的关系,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可以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三是投资者保护与信息质量的关系。由于委托代理的经营模式和多元化利益的存在,使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他们的合法权益会在证券风险转嫁的情况下而遭受损害。王运陈等(2017)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经过分析认为,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保护水平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在较为不好的社会环境下,对投资者保护的影响更为显著[8]。刘彬(2014)认为,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专业性、职责与权力保障的落实程度在考虑投资者保护之后,均会显著提高,这样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明显的提升[9]。
3.社会责任信息披露(#4),该聚类涉及的关键词主要有利益相关者、自愿性与强制性信息披露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从2005年开始被我国学者所关注,这一时期主要围绕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的构建、内容的界定、计量等内容展开,认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应该兼顾各方的利益,具体包括投资者、管理者、员工、消费者、政府及社会公众等。后期对责任披露的研究往往在自愿性与强制性披露方面演化。钱明等(2017)和倪恒旺等(2015)从融资约束角度出发,均认为融资约束高的企业更有意愿主动披露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以减少融资约束效应。民营企业通过自愿披露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可以减少融资约束等[10][11]。洪敏、张涛张、柯贤(2019)从强制性社会责任角度出发,通过准自然实验进行验证,得出强制性的社会责任披露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资源配置效率[12]。
4.信息披露制度(#9)。将该聚类涉及同义的关键词进行合并,例如证券监管、监管制度,并剔除无关关键词,可得高频关键词主要有注册制、会计管制、会计报表等。早期学者对会计制度研究主要集中于会计报表、报表审计、报表列报等。而合并财务报表主要研究递延所得税、顺逆流销售相关问题。报表审计主要研究企业内部控制、风险控制内容。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开始施行,其最大的改革是全面推行注册制,所谓注册制,是证监机构设置必要的股票发行条件,满足条件的企业均可发行各自的股票。曹凤岐(2020)认为推行注册制以后不再像以前审查企业过去三年的盈利能力情况,把“往后看”改成了“向前瞧”,不以公司在过去业绩是否盈利为标准,而是看企业未来盈利。这个变化对科技企业的发展非常有利,原因在于这类企业开办早期业绩报表并不显眼,而对资金的需求又比较迫切,参照旧的规定,他们不能上市融资[13]。
热点的定义较为广泛,为多数人所关注的新闻、信息、地方、问题都可以称之为热点。一段时间内某些合作作者共同关注的话题,称为该研究领域的热点,热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本文利用Citespace软件中的Timezone View(关键词共现时区图)来展现信息披露领域近二十年的热点趋势,如下页图6所示,最上边的时间轴由左到右,表示时间推移。
图6 信息披露研究领域关键词共现时区图谱
新事物的产生到发展一般都要经历从起始到衰退的不断变化。从下页图6可以看到,信息披露研究从2000年开始到2019年,并未出现衰败现象,一直处于蓬勃发展态势。所以本文把信息披露研究按时间顺序划分为以下三个不同的阶段:基础知识阶段、发展阶段、多元化阶段。按照发展阶段,把每个阶段关键词的热点信息整理如表3。
表3 信息披露研究各阶段关键词
1.基础知识阶段(2000—2004年)。这个时期,主要讨论上市公司、证券市场、资本市场,还有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不对称理论等信息披露相关问题,研究视角较为基础,以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基本的信息披露为抓手,以委托代理理论为依据,讨论信息不对称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因此需要加强资本市场的立法和监管,并对监管体系进行了构建。
2.发展阶段(2005—2010年)。随着对环境保护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研究热点开始向企业社会责任、环境信息披露、自愿信息披露发展,这与前文研究热点相对应。为了满足环保的需要,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等文件,较具体地从内容、形式等方面规定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2008年5月1日,《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开始实施,要求企业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结合的原则,对环境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这些政策的出台吸引了学者们的目光,使其开始关注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研究。此外,人们已经习惯从多角度来关注企业,特别是从环境的角度,这归功于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人们开始更多地着眼于企业生产过程是否环保、产品是否绿色、对环境的影响有多大,每年花了多少钱来治理产生的污染、是否有成效、成效是否显著等方面,而不再是仅仅关注企业赚了多少钱。人们期待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如同财务报表一样,如此,企业将在全民监督下提高其行为的自律性,在满足信息消费者对环境信息要求的同时,可以获得市场份额和商誉,将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感以及企业形象向社会进行更好的展示。
3.多元化阶段(2011年至今)。这个阶段企业社会责任依然是学者们研究的主要话题。随着温室效应的加强,新的研究课题不断涌现,例如碳信息披露,为响应国家202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承诺,碳信息逐渐从环境信息披露演化出来。由于碳排放涉及的学科较多,碳排放的计量面临着一定的难题,如何测量排放气体的单位,是根据燃烧的原料来确定,还是根据排放的温室气体来确定还未统一;排放的温室气体一般有多种,不同的气体造成的温室效应也不相同,各种效应之间应该怎么转换也是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学者们的关注点也由外部政策、立法监管逐渐转移至企业内部,例如信息披露与企业自身价值的关系、信息披露与企业融资约束之间的关系等,从企业融资、企业价值的角度进行研究,认为企业信息披露多,可以降低企业融资约束,同时增加企业价值。信息披露需要国家立法的强制监管,但是当法律监管存在不足时,就需要使用经济手段,激发企业自律,鼓励企业自愿进行披露。
前沿分析通过关键词中的突现词进行研究,所谓突现词即在这段时间内突然爆发的关键词,通过Citespace软件中的Burstness,以选取的1 491篇论文作为样本,进行如下操作,Time Slicing选择2000—2019年,Node Types选择 Keywords,Top N=30,Pruning设定为 Pathfinder,同时辅助Pruning Sliced Networks。然后在控制面板中选择Burstness,采用公式 f(x)=αe-αx,参数设置 α1/α0=2.0,αi/αi-1=2.0,Minimum Duration=2,可以得到近二十年的21个爆发点,如下页图7所示。深色部分表示突现关键词出现的年份。
图7 信息披露研究领域突现词图谱
从突现词图谱可以看出近几年爆发的关键词为碳信息披露、政治关联、企业价值、产权性质、机构投资者、融资约束等。对突现词进行整理,可得出五点重要信息。
1.碳信息披露依然是未来研究的热点。碳信息披露对研究环境会计以及企业转型升级和企业社会责任都有重要意义,涉及环境科学相关内容,在以后的研究中,需要加强两个学科之间的联系,从而拓宽研究方向,丰富研究思路和手段,进而取得更为丰硕的研究成果。
2.研究视角由外部转移至内部企业价值、融资约束等方向。当政策制度逐渐完善时,研究视角逐渐转移至企业内部,有利于从企业自身角度自发性地进行信息披露,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3.机构投资者对信息披露的影响尚未形成统一意见,也会成为学者们进一步研究的课题。一些学者认为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具有负面影响,理由是其持股比例越高则企业信息透明度越差,机构投资者运用其特有优势操纵公司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而一些学者则认为机构投资者拥有较多资源分析取得被投资企业的信息,因此较之于一般投资者更有能力对企业提供监督。除此之外,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高低对企业价值、股价同步性、企业避税的影响、信息披露治理效果等主题,将会是未来研究的趋势。
4.政治关联、产权性质紧密相连。政治关联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关系,到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并且国内外定义差别较大,主要是因为经济体制不同造成的。潘红波等(2008)研究发现,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曾就职于政府,就会产生政治关联[14]。吴文锋等(2008)将政治关联范围扩大化,认为企业与个体之间,在个体掌握一定的政治资源的情况下,也可以产生政治关联[15]。而产权性质是指一个企业的所有权特征。由于我国的国有企业比较多,很多国有企业达到上市条件后会进入资本市场并占据了较大的比例,所以,建议以后学者在研究政治关联时,可以同时考虑产权性质。
5.伴随着2020年全面推行注册制,注册制的实施对企业特别是新政下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有哪些影响也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热门研究领域。注册制下证券的发行申请可由交易所进行审核,原有的发审委制度已成过去时,如何做好中间的衔接与过渡也是近些年要研究的课题。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需要在完善资本市场的同时进行保护,这是国际成熟注册制的理念。我国的证券法在推行注册制的时候能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有待探讨的内容,在投资者启用民事诉讼时,是否有完善的法律给予保证,都将是我们面临的问题。
本文采用文献统计法并利用Citespace软件,对2000—2019年我国企业信息披露的相关文献分别从发文量、作者、机构、学科分布、期刊等方面进行了可视化分析。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得出:(1)自2000年以来,我国信息披露的研究发文量逐年递增,在2014年达到第三个高峰以后,处于稳定状态。研究作者之间合作较少,大部分处于分散状态。研究机构主要集中于大学的会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而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的研究较少。学科分布主要集中在经济学和管理学,其次是法学,对工学、环境科学的研究较少。如何在未来的研究中增加研究人员之间的交流,加强研究机构之间的沟通,形成校企之间良性互动,构成跨学科研究的良好氛围,这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2)近二十年的研究热点共有10个,归并之后共得到4个主要研究主题:环境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质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制度,这说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理论研究也在不断与时俱进,实现了从信息披露重形式到重质量的转变,从企业重视自身利润到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创造更大社会价值的转变,从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到健全的转变,数字经济时代,如何更好地进行信息披露,更好地利用披露的信息都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3)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对环境污染问题零容忍,采取各种措施整治环境污染,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由于碳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完善,相关制度体系还不健全,这使得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怎样利用好信息披露和环境会计这些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促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转型升级,这也会成为研究信息披露和环境会计的学者的又一理论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