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彬新
(赫姆斯米勒(广州)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000)
人文学科对社会空间研究关注,从法国经典社会学家涂尔干首次将社会空间作为理论问题来阐述开始,齐美尔开启了对空间的社会学研究先河。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列斐伏尔、大卫·哈维等为代表的西方学者认为社会空间既是人类行为实现与保持连续的场所,又是对现有社会关系,社会结构进行维持和强化的社会实践区域。
本文中的“社会空间”指塑造社会活动并指导社会行为的空间架构,与建筑学常用的公共空间概念不同,社会空间强调空间的社会性。它不仅包含供村民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也包含较为私密却同样促进社会交往的空间。在侗族传统聚落保护更新的研究中引入社会空间的理论,将关注点扩大到整个村落的社会空间体系,为我们理解其传统聚落的构成与变迁提供了新的视角。
按空间主要承载的社会活动类型进行分类,可以将侗族传统社会空间分为日常生活空间、日常交往空间和日常观念活动空间。
主要承载日常生活活动的空间有火塘、堂屋和前廊。其中火塘和堂屋是组成侗族社会空间的基本单元。一个火塘就代表了一个家庭,火塘不仅有炊事、照明和取暖的功能,还衍生出以其为对象反映祖先崇拜的各种祭祀仪式。而堂屋作为侗民族文化与汉族文化交流的产物,同样承担着日常起居空间及重要的礼仪精神空间。而侗族住宅二层的前廊,是室内的一个半开放的休息交流空间,容纳了邻里间的社交活动。
侗族村落主要承载日常社交活动的空间包括供村民公共使用的室内外场所,如鼓楼、风雨桥、寨门和戏台,也包括一些半开放性的宅前空地等空间。其中鼓楼是侗族特有的公共建筑,其建立的初衷是为了击鼓唤民共同御敌,而后其聚众商议的空间特性演化成为“侗款制度”的一个实质载体。它是村寨的政治核心,也是文化教育传承的重要之地。与鼓楼齐名的风雨桥不仅仅是沟通两岸的交通要道,更是不可缺少的公共活动场所。鼓楼、风雨桥、寨门和戏台与分布在侗寨里的石板坪、凉亭等公共空间集合形成的空间网络遍布整个聚落,支撑着整个村落的日常运行。
承载村落日常观念活动的祭祀建筑主要有萨堂、宗祠和飞山庙。侗族人民对鼓楼的依赖也逐渐演化为一种鼓楼崇拜。鼓楼、萨堂、宗祠和飞山庙这些建筑通过长期,重复性的祭祀活动对聚落村民形成一种信仰约束,规范聚落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和日常交往,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社群意识。
从社会空间的空间组织体系来说,鼓楼就是侗族村寨的中心和至高点。鼓楼的确立是聚落布局秩序的开始,而寨门作为居住边界的划分,明确了聚落的活动范围,为侗民在身体上提供庇佑的物理空间,在心理上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和族群意识。然而一个聚落的持久性发展,光是确立聚落中心和划分边界是不够的,在侗族聚落,以鼓楼为中心,分布在聚落内部各社交场所形成的社会空间网络体系真正把人们团结为一个村落共同体,形成群体内部在日常生产生活方面的互助关系,见图1。
图1 高步村聚落构成(图片来源:作者自绘)
信仰体系长期影响着侗族聚落的发展。在侗族祖先崇拜的体系中,火塘间是维系家庭内聚力的中心,使每个人都得以融入家庭这个社会基本单元里,并以鼓楼信仰为中心的“家庭-房族-村寨-款”的社会组织模式,将这种族群意识扩大到整个聚落,维持稳定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而侗民对“萨岁”和“杨再思”的崇拜更是体现了他们追求本族群的共同利益多于超越尘世的精神诉求。
侗族的敬萨节、侗戏、芦笙吹奏等传统表演,是侗民在长期生活实践中沉淀下来的思想精髓。个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接受适应也等同于个体的社会化过程。而鼓楼、风雨桥等公共空间是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脱离的“生命沃土”。侗族聚落正是通过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强化社会空间的教化属性,规范族群的生活方式,使族群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从而产生一种强大的民族内聚力。
聚落形成过程本质上原本生活在异质性的世界里的不同群体,以日常生活实践中的社会空间为载体,通过统一一个寄寓空间,相同类别人群相似性强化过程,与寄寓不同空间的不同人群差异性社会比较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更新认同规则,培育群体对社群的认同感,实现社群的同质化相聚和异质性共存。而这就是基于血缘与地缘特征,带来的一种集体认同感。这种集体意识的形成是基于在同一空间下的日常生活实践,传统聚落为这些日常生活的实践提供场所,场所反过来激发更多的日常生活实践,因此社会空间与传统聚落的构成是相辅相成的。
高步村是一个典型的侗族传统聚落,它蕴含了丰富的文化与多层次的社会空间体系。但社会总归是要发展的,高步村社会空间的衰败,意味着高步村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已经逐渐在发生变化,作为“熟人社会”的村落共同体也面临危机。
旧有的社会空间体系已经容纳不了日新月异的现代生活方式和娱乐产业。因此更新现有的社会空间体系,首先要丰富公共空间的功能性。村民对公共空间的感受与认知,已经深深地烙刻在他们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内,如果能在旧有活动空间结构的基础上替换掉部分功能,植入新的功能体,能减少村民对更新后空间的陌生感和抗拒心理,有利于激发公共空间的活力。
其次是提高儿童的参与度。侗族村落的大部分社会空间由聚众商议村落要事演化发展而来的。儿童一直被孤立在这个公共空间体系之外。由于以前的村落生活相对单调,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逐渐被一些传统的习俗活动所吸引,潜移默化的纳入到传统的社会关系体系里。但现在丰富的娱乐产业使儿童的生活娱乐方式与传统社会空间脱离,而这也是现在村落空心化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内因。因此在公共空间中增加适合儿童活动的元素,让他们也融入到这个空间体系里,可以从小培育他们对这个族群的认同感。
最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侗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社会空间为载体,能够使族群在参与中潜移默化的接受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社会空间的衰败将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反过来削弱社会空间的凝聚力,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也不容忽视。常说“艺术来源与生活”,艺术表现的内涵代表了特定时期的价值观与审美取向。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单是博物馆式的传承,只有与村民的价值观相契合才能更好地被欣赏和接受。
当然对这三方面对社会空间的更新还是远远不够的。社会空间是社会与空间辩证统一的产物,反映了村民与空间相互连续作用的过程,因此单是外界强制性更新村落的实质空间造成的结果其实是无力的,对社会空间的更新更要关注的是更新村民的思想。作为聚落的主体存在,只有村民自身积极的参与到社会空间的更新过程中,激活传统聚落更多的活力,才会有一个有归属感的聚落。而一个有归属感的聚落才会使村民更积极地投入到聚落生活中去,这才是一种可持续的更新方式。
丰富的人文历史资源和多层次的社会空间体系是侗族聚落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巨大宝藏。不同于古建筑单体或古建筑群保护,传统聚落的可贵在于其丰富的呈现动态嬗变的历史进程,而大规模高强度的村落更新方式只会使的历史文化的发展脉络割裂而变成一张静止的形式卡片。因此在思考侗族传统聚落高步村的再激活方式时,应该将其村落历史文化作为一种思考的立足点和设计资源。以传统聚落中旧有社会空间形式为支撑,从历史传统中找寻村落空间内涵的社会文化与智慧,以村民为主体的渐进式和有机的方式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