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妍
一、引言
征信一词最早在我国出现是在《左传·昭公八年》中,有“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近现代以来,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使用“征信”一词来概括企业和个人信用调查。 2003年我国出台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其中并没有直接给出征信的定义,但给出了征信业务的定义: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一直是其融资难问题的核心原因之一。近年来,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市场化的征信机构的共同推动下,征信系统在缓解信息不对称、促进社会信用环境改善、助力小微企业融资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征信系统发展基本情况
国务院于2013 年1 月颁布《征信业管理条例》,2013 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将征信系统定位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中心作为专业运行机构,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的征信系统形成了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主导的经营模式,近年来又进一步深化完善了“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征信发展模式。
截至2020年年底,征信系统共收录11亿自然人、6092.3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其中,收录小微企业3656.1万户、个体工商户1167万户。2020年5月,二代征信系统正式上线运营,全面提升了数据采集能力、产品服务能力、系统运行性能和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已推出互联网查询、银行APP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
三、征信系统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情况
征信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主要作用有:一是帮助小微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二是建立放贷机构间共享借款人信用信息机制;三是促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截至2019年年底,征信系统为371万户小微企业提供了信贷支持,贷款余额达33万亿元;推动地方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库,累计为260万户中小微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55万户获得信贷支持,贷款余额达11万亿元。
近年来,征信产品不断创新、丰富,逐步形成以信用报告为核心的多元化征信产品服务体系。其中基础产品为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用于信贷审批和贷后管理,也广泛用于政府依法履职、资格审查等方面,已经成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基于征信系统的海量数据创新开发的增值产品,如小微企业信用报告、关联企业查询和对公、对个人重要信息提示服务个人信用报告数字解读等,为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四、南京地区征信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情况
截至2020年年底,南京地区已建立企业信用档案48万余户,贷款余额3万亿元;其中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档案12.3万户,贷款余额0.58万亿元。
为了解南京地区各商业银行运用征信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情况,本文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25家样本银行进行了调研、走访并发放了调查问卷和表格。调查显示,在查询信用报告的基础上,各银行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创新了一系列小微金融产品。截至2020年年底,25家银行运用征信系统及大数据征信共计开发了99个针对小微企业的创新产品,主要分为纯信用方式为主的线上产品和以抵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为主的线下产品。其中线上产品为44个,线下产品55个。在线上产品中,基于税务等大数据征信的产品占比最高,达34%;基于核心企业上下游以及供应链融资,与保险公司等三方合作,抵质押等增信措施以及其他创新类分别占20.5%、20.5%、18.2%和6.8%。
调查结果表明,征信系统支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贷前查阅授信申请人的银行信用记录,负债和担保情况,历史还款情况等;二是贷款审批时在线上业务中通过系统调取结构化数据进行页面展示,进入自动审批引擎中加以运用。在线下业务中需要查阅纸质征信报告。三是在贷后管理中也引入了征信数据和纸质征信报告,用于监控借款人信用情况。在充分运用人行征信系统的基础上引入内外部大数据,可以按照客户特征要素将信息标签化、数字化,设计模块化的筛选方式精准对小微企业画像,有助于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提升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一)线上产品
25家样本银行均利用大数据征信支持了小微企业融资并进行了相应的产品创新。截至2020年12月月底,开发的线上产品余额为193.73亿元,累计发放笔数355524笔,开办以来累计支持企业户数为54579户。
一是基于工商、税务、法院,水电煤以及交易数据等大数据信息的产品创新。这一类创新在线上产品创新中占比最高。主要是针对在商业银行有交易结算数据,运用大数据及互联网技术,整合征信相关数据,构建客户筛选、额度测算及风险监测模型,为符合要求的客户在线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在50万~300万不等,期限基本在1年,利率在4.45%~10.2%之间。
二是基于核心企业上下游、供应链融资的产品创新。这一类产品主要依托核心企业信用,适用于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增强小微企业经销商的融资能力,降低其融资成本。贷款额度在500万~3000万不等,利率在4.37%~8%之间。同时通过征信进行反欺诈查询,防止多头授信,起到风控的作用。
三是基于与保险公司、金融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等三方合作的產品创新。贷款额度在300万~1000万不等,利率在4.35%~8 %之间。该类产品通过高效的决策引擎及机器学习等算法,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实现自动化审批和决策,线上实时审批,资金实时到账。在开通接口查询企业征信的权限后可以系统查询企业征信,每次客户线上申请提款时自动跑查,实时监控。
四是基于抵质押、担保公司等增信措施的产品创新。这一类产品适用于有优质抵押物的小微企业。如工商银行“网贷通”,银行与小微企业客户一次性签订循环贷款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企业通过网上银行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一项贷款业务。
五是其他创新类。部分商业银行针对特定行业推出的创新产品。如中国银行“中银苏贸贷”,针对的是轻资产、无抵押物的外贸企业,大数据征信在其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用企业上年度出口额、收汇金额等数据作为数字模型依据,测算出企业的授信额度。
(二)线下产品
调研显示,25家样本银行分别在银政合作、与第三方平台合作、贸易融资(供应链)、基于抵质押、担保公司等增信措施以及其他类产品等五方面开展了征信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创新,相较线上产品而言,由于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优质易变现足值资产(工业厂房、商业用房和个人住房)等抵押物,所以线下产品的授信额度较大。截至2020年年底,25家样本银行线下产品余额为318.03亿元,累计发放笔数59210笔,开办以来累计支持企业户数为19887户。
五、存在的问题
(一)数据采集范围较少,非银行信息采集困难
征信系统的数据中的基础信息没有全面涵盖除银行业以外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范畴。人民银行征信主要收集的是银行系统的信贷信用信息,地方政府也有相关的企业数据库,侧重采集政府部门的非银行信息;部分垂直管理单位也在搭建自有信用信息平台,但这些系统多数没有联网,且由于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架设在人民银行系统内的专网上,非金融机构无法接入。
(二)征信系统自身功能存在一定缺陷
一是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信息未能有效融合。企业征信信息中的部分企业高管人员、股东信息无法从个人征信信息中比对;个人征信中的个人任职、投资情况也无法从企业征信系统中采集。二是企业征信系统更新不及时。企业征信系统中涉及的相关部门未及时将企业的相关信息采集到征信系统中,不能实现实时更新,如企业贷款的展期、逾期、结清和销户等。三是数据功能单一。现阶段征信系统主要是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汇总,生成的信用报告主要是对各类信息的汇总排列和展示。
(三)缺乏专门针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征信产品
征信产品种类单一,缺乏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开发的征信产品。目前仅能向小微企业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不能有针对性提供符合小微企业风控特点的信用报告,也无法提供关联企业风险预警信息等多种征信增值产品。
六、相关建议
(一)扩大非信贷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完善征信系统建设
建议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法院等公共部门、公用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的共享沟通,加强对公共信息、非金融负债信息、商业信用信息、支付结算信息的采集,推动建立有效的非信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信息采集覆盖面。
(二)扩大信贷市场覆盖面,支持金融普惠
积极推动将新型放贷机构纳入征信系统。继续推进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接入工作;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小微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和緩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三)丰富征信产品,构建多元化的产品服务体系
紧密围绕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和信贷市场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征信服务方式,提升征信产品创新能力,加大系统数据挖掘和应用力度,改进和完善信用报告基础产品和增值产品,形成独具特色的适合评价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的多元征信产品体系,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征信产品。
(四)建立健全征信监管体系
当前,我国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大都集中在银行,基于金融部门是征信业最大的信息提供者,同时也是最大需求者的实际情况,建议以法律形式确立以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各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配合,行业协会自律的征信管理体系。这样既确立了监管主体的法律地位,又促进了部门间、地区间的信用信息开放和共享。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