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
自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设“职教高考”制度以来,不少学者提出了关于“职教高考”制度的看法和设计思路,各地区也开始结合已有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路径,尝试建立一套面向职校生的统一的考试招生制度。总的来看,“职教高考”制度建设的大背景源于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其建设初心是希望能够为“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的学生升学通道提供一种载体,以选拔适合的学生进入更高一级的职业教育进行进一步学习,建立职业教育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和输送的内循环体系。同时,外界还希望职教高考能够发挥考试作为“指挥棒”的正向作用,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等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倒逼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还有一些专家学者希望通过职教高考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通。因此,“职教高考”制度作为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动力机制,是深化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之举,承载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托。
然而,从现实来看,“职教高考”制度的建立面临很多实践层面的困难,如技能考试难以大规模开展、考试内容的信效度尚未达到理想状态、考试的组织存在诸多难以控制和预想的问题等。这些困难有些是和普通高考一样,有些则是职教高考的特殊性困难。但是,这些基本上都可以被视为由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矛盾所衍生出的困难。公平和效率的矛盾伴随着高考的出现和改革一路存在,矛盾的内容和本质也隨着时代的变迁而有所变化。在“职教高考”制度的构建和实施中,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职教高考的类型特征与评价效力的矛盾。职教高考(或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作为与普通高考平行的考试,其立身之本在于评价内容要与普通高考有显著差异,从而体现其职教特色,因此就有了“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设计,其中“职业技能”考试可以被视为职教高考在内容层面的特色。然而,技能考试的设计和操作都很复杂,操作的过程和结果难以用十分明确的标准进行衡量,尤其大规模的技能考试更是如此。因此,如果将技能考试以较大权重纳入考试范围,就会涉及到对评价效力的质疑,即职教高考的考试结果是否能够公平评价个体的成绩。二是依托职教高考升学和依托普通高考升学间的公平问题。2020年,各省普通高考的升本率在45%—60%之间,有一半左右的普通高考学生将无法进入本科学习,而部分省市进入中本贯通、高本衔接的学生,其转段考试通过率能够达到90%以上。更重要的是,职教高考的内容及其难度设计始终缺乏科学的研究,如果一场选拔性考试只需要学生通过短时间的突击就能获得高分,那么这场考试的权威性和公平性就必然会受人诟病,“升本”这一敏感议题也将会影响职教高考作为人才评价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职教高考设计与执行之间的矛盾暗含着两个基本问题。第一,职教高考究竟是选拔性考试还是过关性考试?选拔性考试建立的前提是职业高等教育资源整体呈现出优质和普通两个级别,且优质资源的总体数量有限,域内学生对优质资源的竞争需求大,需要通过选拔考试的方式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过关性考试的前提是区域内职业高等教育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上分布较为均衡,且域内学生对教育资源的竞争需求不大。从这个角度看,“职教高考”制度在设计思路和功能定位上就会呈现出较为显著的区域特征,这是职教高考坚持省级统筹的主要原因,也是各省在推进职教高考时需要充分考虑的前提。各省在设计“职教高考”制度前,需要充分盘点本省职业高等教育的供需情况,尤其是优质职业高等教育资源的市场价值。第二,职教高考究竟是要考察学生什么?如前所述,无论是行政部门还是很多学者,都将“技能考试”作为职教高考类型特征的核心。然而,我们需要考虑一个基本问题:职教高考是为更高一级的学校选拔人才,对于更高一级的职业学校(专科或本科学校)而言,他们需要的学生一定是技能出众的学生吗?或者说,技能出众是否代表学生就适合进入学校接受职业高等教育?也许有人会说,技能优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学生在职业技能的学习上有一定的基础和潜力,但是职业高等教育的价值绝不仅仅是再为学生提供3—4年的技能练习时间,而是要在已有的学习基础上,为学生职业思维的形成、复杂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等提供平台,技能的熟练度也许并不是更高一级教育所重点考虑的,毕竟一线岗位工作才是训练技能最好的场所。因此,在设计职教高考的内容时,我们还要注意规避思维定势带来的困局,那就是职教高考不能将理论考试视为重点。这一观点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为了凸显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实则是忽略了从简单技能习得到复杂技能形成的基本规律,尤其是智能化生产带来的工作过程去分工化、人才结构去分层化、技能操作高端化、工作方式研究化及服务与生产一体化对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需求更为复杂的现实。从这个角度看,技能考试和理论考试不会成为一对“冤家”。相反,职教高考可以充分发挥技能考试和理论考试各自的本真价值和实施优势,在实施层面将“会考”“抽测”等灵活化的考试机制与省域统考乃至跨省联考等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兼顾职教高考的公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