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伟 王朝旭
摘 要:中国具有动物保护的文化传统、价值理念和实际行动。中国的动物保护,源于先人对自然的敬畏,既是传统仁爱观念的体现,也是当代生态文明价值观的要求。加强青少年动物保护教育,建议从动物保护的历史文化教育、知识理念教育和实践体验教育三个方面着手。
关键词:动物保护;思想与文化;青少年教育
中图分类号:G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502(2021)02-0025-05
作者简介:张连伟,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哲学、环境史;王朝旭,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出现,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也引发了全社会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野生动物是指在地球上自然状态下生存且未被驯化的动物。有学者指出,相当一部分的新发传染病与动物有关,约75%是人畜共患病,[1]而滥捕滥食野生动物是引发这些传染病的重要原因。中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具有动物保护的文化传统、价值理念和实际行动。本文简要梳理中国动物保护的历史、理念与实践,以期促进当代青少年的生态文明教育,加强动物保护。
一、中国动物保护的历史文化
人类早期以采集和捕猎为生,与各种野生动物打交道,“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庄子·外篇·马蹄》)。野生动物既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的衣食之源、生存之资。因此,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已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据《商君书·画策》记载,在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人们已经不再去捕猎幼兽、毁坏鸟卵。《逸周书·大聚解》中提到,在禹所处的时代,为了保护鱼鳖生长,规定夏天不准在河湖里撒网捕鱼。《吕氏春秋·孟冬纪·异用篇》记载了商汤在狩猎时“网开三面”的故事,告诉人们对野生动物不要一网打尽。先秦时期,国家还设立了专门管理动物的职官,如“山虞”“泽虞”“兽人”等;制定了相关的礼制和法令,如《礼记·王制》中规定:“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按照先秦礼制,贵族田猎时,如果不遵守礼法,随意捕猎,被称为“暴天物”;天子狩猎时,不应四面合围;诸侯打猎时,不应把成群的野兽杀光。汉初的《淮南子》总结了前人的动物保护经验,其中《淮南子·主术训》记载:“故先王之法,畋不掩群,不取麛夭,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孕育不得杀,鷇卵不得探,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这都是中国早期形成的樸素的动物保护思想,主张保护动物的繁衍生息,实现永续利用。
汉代以后,随着天人合一、天人感应思想的流行,统治者把珍稀动物的出现视为祥瑞或灾异,一旦发现,要立即上表奏闻朝廷。西汉时期,汉宣帝曾发布命令,京畿地区春夏期间不能掀鸟巢、取鸟卵。东汉时期,官员法雄到南郡任职,他的前任曾悬赏招募百姓捕虎,但当地的虎患却愈演愈烈。他任职后,反其道而行之,发布了禁止捕虎的命令,据《后汉书·法雄传》记载,他曾说:“凡虎狼之在山林,犹人之居城市。古者至化之世,猛兽不扰,皆由恩信宽泽,仁及飞走。”禁止捕虎后,虎患不仅没有增加,反而逐渐减少了。唐玄宗开元年间,曾制定相关法令,例如《唐六典·卷四·礼部郎中》规定:“其鸟兽之类有生获者,各随其性而放之原野。”意思是说,祥瑞中所列的鸟兽之类,如果被生擒,要按照这些动物的生活习性,放归大自然。
宋代以后,人们对动物的保护仍采取较为积极的态度。据《宋大诏令集·禁采捕诏》记载,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曾下诏:“鸟兽虫鱼,俾各安于物性,置罘罗网,宜不出于国门,庶无胎卵之伤,用助阴阳之气。其禁民无得采捕虫鱼,弹射飞鸟,仍永为定式,每岁有司具申明之。”诏令明确指出,自然界动物的生活习性和繁衍规律各不相同,在采捕时不能伤害胎卵,以利于其繁殖。南宋高宗曾下令“禁以鹿胎为冠”“禁民春月捕鸟兽”(《宋史·高宗纪》)。《元史·世祖纪》记载了元朝许多禁止打猎的诏令,如元世祖至元九年冬十月,“敕自七月至十一月终听捕猎,余月禁之”;至元十年九月,“禁京畿五百里内射猎”。《明史·穆宗纪》中规定“禁属国毋献珍禽异兽”,珍稀动物放归自然后,严禁再献。清代设立木兰围场,由专门的官员和机构管理,是一处大型的皇家苑囿。《清会典·刑律》规定,在围场割草、抓捕野鸡,枷号一至数月;伐木或捕猎野兽,初犯杖一百,服役三年。
近代以来,西方生物科学传入中国,受西方殖民者、探险家大量猎捕中国珍稀动物的刺激,一批经过西方科学洗礼的中国学者积极进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研究和保护工作。钟心煊发表《鸟类利人论》,主张在教育中普及鸟类知识,提高民族的爱鸟意识;制定相关法律,由有关部门监督实行。[2]吕碧城积极宣扬西方动物保护思想,发起成立了中国保护动物会,戒杀护生,提倡素食。[3]丰子恺创作的《护生画集》,以绘画形式传达护生理念,这是具有启蒙意义的动物关怀画册。1948年,《儿童日报》报道了英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其中提道:“英国政府已成立‘生物保护会,保护各种野生动物,以便供给科学家研究。在下次英国国会开幕的时候,还要订一个‘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案,使野生动物也有法律保障。如果有人乱杀野生动物,就要受法律制裁。”[4]这些思想和行动,对提升中国人的动物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的动物保护逐渐走上了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规定古迹、珍贵文物图书及稀有生物保护办法》。1956年,国务院批准在广东鼎湖山建立了全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1959年,国家做出了保护大熊猫、金丝猴的决定。1962年,周恩来总理对野生动物保护做出指示,首次提出了“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猎取利用”的方针,明确规定要保护83种珍稀野生动物。改革开放以后,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和制度不断完善,理念不断更新,先后通过了《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18万个(不含近5万个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覆盖了我国陆域面积的近18%,覆盖了我国近90%的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5%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86%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种类。[5]
二、中国动物保护的思想理念
中国古代的动物保护,首先源于先人对自然的敬畏。在人类社会早期,由于缺乏对自然现象的科学解释,人们往往把某些动植物形象作为神灵或图腾加以崇拜。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理性精神崛起,但对自然的敬畏并没有消失,而是赋予了更多的人文意蕴。《论语·季氏》中记载,孔子曾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这里所谓的天命,也就是带有神圣性和神秘性的自然。但是,在儒家看来,天的神圣性不是来源于某个超自然的主宰,而是化育万物、生生不息的自然过程成就了其神圣性和神秘性。据《论语·阳货》记载,孔子还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又何曾说过什么呢,四季照常运行,百物照样生长,这本身就是我们应该敬畏的。庄子把人类与各种动物和谐相处的景况称为“至德之世”。在庄子看来,真正理想的世界就是,“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庄子·外篇·马蹄》)。所有这些都在阐明人与万物同处共在的智慧,人类与万物同根同源,万物自足其性。我们要尊重动物自身的价值,道法自然,不应为了私欲而对野生动物生杀予夺。古人对自然的敬畏集中体现在汉代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中。《漢书·董仲舒传》记载,董仲舒在回答汉武帝问题的时候曾说:“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 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带有明显的神秘性,但是剥去它的宗教神学外衣,他实际上是把人与天地万物描绘成相互感通的生态系统,形成了人—社会—自然相关联的有机整体。
中国古代的动物保护,也是传统仁爱观念的体现。“仁爱”是儒家的核心思想。孔子主张“仁者爱人”,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原则。这种仁爱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也包含着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曰:“丘闻之也,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皇不翔。”孟子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仁爱思想,并在孔子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仁民爱物”的理念。《孟子·尽心上》记载了孟子之言:“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大意是说,君子对于万物,爱惜它,却不用仁德对待它;对于百姓,用仁德对待他,却不亲爱他。君子亲爱亲人,因而仁爱百姓;仁爱百姓,因而爱惜万物。孟子的这一思想,表现了儒家珍惜和爱护动物的生命情怀,把儒家的仁爱思想,由人类扩展至天地间的自然万物。北宋理学家张载继承和发展了孟子的思想,他以“民胞物与”来概括人与天地万物之间的关联。《正蒙·乾称篇》记载了他的这一思想:“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意是说,《易经》的乾卦象征天,坤卦象征地,可以称作万物的父母,人虽然很渺小,但处于天地之间,天地赋予了我的身体和德行,所以人民是我的同胞,万物是我的同类。在这里,张载用亲情伦理来比拟人与天地万物之间的关系,把天地当成父母来对待,把他人和万物当作自己的同胞和同类,奠定了儒家天人合一的伦理道德基础。宋明理学的另外一个代表人物程颢高度赞扬了张载“民胞物与”的思想,明确提出了“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二程遗书》),把“仁”的对象扩展到整个自然界的天地万物。这种对待万物的仁爱观念,克服了“工具理性”所带来的价值盲点,不仅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还把整个世界看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正如《礼记·中庸》所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
中国当代的动物保护,在批判继承传统动物保护观念的基础上,又借鉴和吸收了人类文明的成果,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生态文明观。人类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创造了高度发达的现代文明,同时,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接踵而至。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成为众多思想家关注的重要问题。从施韦泽的“敬畏生命”到泰勒的“尊重大自然”的生物中心主义;从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学”到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的生态中心主义;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自然观”到中国的“科学发展观”的生态和谐理念,都在试图重新认识和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包括人类与野生动植物的关系。马克思认为,人类与自然界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6]习近平总书记也说:“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7]人和动物都是从自然界而来,同是自然界的成员,因此人类与自然界的动物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人类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客观规律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但人在自然面前不能为所欲为,要尊重自然的客观规律,辩证地看待人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我们应当继承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文化传统和生态智慧,树立动物保护理念,尊重生命,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自然才能真正成为人类安身立命的场所,人与动物才能共生共荣,最终保护整个地球的生态系统。
三、加强青少年动物保护教育的建议
2021年,中央六部委联合发布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夯实美丽中国建设基础,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形成全民教育行动。动物保护教育是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人类又敲响了一次警钟,让我们再一次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我们应加强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和饮食理念,杜绝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青少年是生态文明教育的生力军,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过程中发挥着先锋作用,决定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未来。中国动物保护的文化传统、价值理念和实际行动,对加强青少年动物保护和生态文明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首先,加强青少年动物保护的历史文化教育。人类与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是一个整体,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是,历史上由于人类的生存压力和利益驱动,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征服自然能力的增强,大量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遭到破坏,它们失去了生存家园,濒临灭绝。已故的历史学家文焕然和著名汉学家伊懋可(Mark Elvin)都曾论述过大象在中国境内退却和消失的过程,让人痛惜。其他野生动物,如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犀牛、梅花鹿、扬子鳄、大鲵、朱鹮、丹顶鹤和大鸨等,也都曾大量存在和广泛分布,但是随着环境的破坏和人类的猎捕,现在濒临灭绝。了解这些珍稀动物分布和变迁的历史过程,能够增强青少年的危机意识,使他们更加自觉地投身到野生动物保护的行动中。另一方面,古人留下了大量有关动物的文学作品,像兽类的虎、猿、猴和兔,禽类的雁、鹰、鹦鹉、鹤和雀,虫类的蟋蟀、蝉、蝶和蜂等,都是古代文人常常吟咏的对象,为它们创作了大量优美的诗词歌赋。在对青少年进行生态文明教育的过程中,将这些动物文化融入科普著作、课堂教学、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展览中,不仅有助于青少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能培养他们珍惜、热爱动物的观念,增强他们保护野生动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其次,加强青少年动物保护的知识理念教育。中国传统文化中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诸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万物一体”的哲学理念,“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佳句,以及“象耕鸟耘”“猿肠寸断”的历史典故,都形象地展现了中国传统动物保护的理念。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曾说过“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现代生物科学的发展则让人们对各种动物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对青少年进行动物保护教育的过程中,应将传统动物保护理念与现代动物学知识相结合,融入动物保护教育中,形成良好的生态道德。在学校教育中,学校可以利用生物教学、自然教育和专家讲座等课堂教育,以及科普摄影、校园广播和知识竞赛等校园文化活动,进行动物保护知识理念的普及和教育。在社会教育中,动物保护组织和相关的学会、协会等可以通过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和爱鸟周等面向青少年开展节日纪念活动,宣传保护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的理念、知识。2020年,共青团中央、北京林业大学和全国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中心联合主办的“‘弘扬法治精神 禁食野生动物青年‘云集结”主题活动,宣扬野生动物保护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再次,加强青少年动物保护的实践体验教育。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也是社会生活的本质。青少年时期正是个体的自我意识、主体能力和主体地位的形成阶段,对青少年开展社会实践和体验教育,符合他们身心发展的特点,是青少年身心健康、道德养成的重要途径,也是弥补学校理论教育不足的重要方式。通过社会实践和体验对青少年进行动物保护教育,不仅可以提升他们的生态文明意识,而且有助于推动动物保护实践,培育动物保护的生力军。青少年动物保护的实践体验教育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在自然历史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文化馆和环境体验馆中设置动物保护的室内体验场景;以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园等为依托建立青少年野生动物保护的实践体验基地;以夏令营、游学等形式组织相关的科考活动,成立志愿组织进行动物保护的宣传。科学喂养、科学放归野生动物,让青少年在自然环境中提高动物保护的知识和能力,成为动物保护的践行者和宣传者,不捕猎、不买卖、不滥食野生动物。
【参考文献】
[1] 吴诗品.防控新发传染病,人类的永恒课题[J].新发传染病电子杂志,2017,2(01):1-4.
[2] 罗桂环,舒俭民.中国历史时期的人口变迁与环境保护[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5:127-130.
[3] 熊慧颖.吕碧城戒杀护生观念及其对西方保护动物运动的传介[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1(05):155-157.
[4] 英國的野生动物也有法律保障[N].儿童日报,1948(4).
[5] 中国新闻网.中国近18%陆地国土建成自然保护地[EB/OL].(2019-04-22). http://www.chinanews.com/cj/2019/04-22/8816551.shtml.
[6]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
[7] 习近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J].求是,2019(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