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向荣
诗意是什么?这是一个诗歌美学问题。我们很有必要对此作些梳理。很显然,我们要在文字上做一些文章,譬如“诗意”和“诗义”的区别。很少有人会把“诗”跟“义”联系在一起,因为对于一首诗来说,它的意味远比意义更重要。博尔赫斯说过,一味挖掘诗歌里头的意义是拜物行为。因此,诗的构成要素远比诗的要义更重要。那么,诗意的抵达,需要的路径是什么,它在哪里?
第一,现实是诗歌创作的本质要素。诗歌的本质要素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话题。讨论诗歌的要素构成,或者说要素写作是一种写实主义走向,它具有现实主义的特质。而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诗歌的现实,这才是诗歌的核心要素。
诗歌和小说一样是讲故事的,现实是诗歌和小说共同的背景,共享的語言。古往今来,无数诗人和诗歌作品都是以抒情为主。尤其是中国诗歌的传统美学,是以“言志说”和“主情说”为主流的。从四言诗、五言诗、杂言诗,到古风、律诗、词曲和现代诗,我们有李白的浪漫主义和杜甫的现实主义两大高峰。但是,我们对“诗歌的现实”仍然理解得远远不够。至少,我们还没有意识到,“现实”对于诗歌的创作,不仅仅是一个方法问题,而且是一个本源问题。这需要我们把诗歌和小说等量齐观,要看到史诗是小说的滥觞,小说是诗歌的延展。诗意既是诗歌的,也是小说的,而不是片面地认为,诗歌是语言艺术的最高殿堂。抽去历史的要素,就会无端地把诗歌和小说对峙起来,就会把抒情和叙事区别开来。如果只是从诗歌里感受情绪的变化,而不去注意其中的故事情节,我们就会失去至少一半的“情趣”。“诗意”就会在忽略现实中悄悄溜走,甚至是流失。
纵观中国诗歌史,相比而言,抒情性始终强于叙事性。史诗的缺位,始终是中国诗歌的历史之殇。尽管,我们注意到了诗歌的现实背景,但是还没有注意到诗歌的现实语言。也许,戏剧的唱词会补充这些不足。宋词和元曲也用大量的事实反映了这一历史问题,但是并没有彻底改变人们对诗歌的看法。因为我们一直都在做同样的一件事:诗歌是抒情文本,不是叙事文本。“以文为诗”的偏见,还是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我们对诗的理解。那么,这种区别很重要吗?当然很重要,它解决了诗歌之所以是诗歌的文本问题。但是,诗歌与散文、小说,除了文本上各有特质之外,它们所要反映和表现的时间和空间真的就可以是对立的吗?空间是时间中的一个事实,叙事是抒情中的一个事实,浪漫主义只是诗歌的特质,它说明诗歌很激情的一面。但现实主义是诗歌的本质,它需要诗歌用激情去回报自己。回过头来看传统诗歌,就会发现一个秘密:“风雅颂、赋比兴”是从风格到方法的完整构成,其中的“六艺”只是这个整体的构成要素,它们按照一定的比例在诗中得到合理的配置。譬如关于“诗”的秘密,其实一直都把谜底写在谜面上。唐诗宋词总是把叙事的情节浓缩成“诗题”,前置成诗的背景,为诗意的展开,铺设一条时间的轴线,然后,再用诗歌的意象架设一个诗意需要的空间。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就是诗歌的现实。
第二,词义的回归是诗歌创作的语境要素。在诗歌创作中,那种已经成为传统的意象叠加、词句锤炼、开拓意境的创作方法,似乎在一种回归原生态的写作中寻求突围,一种注重要素构成的表达方式渐成风气。如果追求精致会让诗歌回归原生态,那么就必须明确一个原则:诗歌创作不是用来划要点的,而是需要找出应有的要素。毫无疑问,诗歌是语言的艺术,甚至可以说是文学中最具艺术性的语言。这几乎是被公认的事实。但是,语言不是诗歌的要素,核心是诗歌让语言回归本意。也就是说,当一个词语被赋予诗意后,它的原意不是被引申了,而是得到了确认。阅读中国传统诗词的快感,最令人惊喜的体验就是,我们找到了这个“词”的原始意义。这就是贾岛关于“推敲”的反复琢磨,他就是要真实地还原那种生活场景。
所谓的意境其实没有什么神秘可言,就是精致地还原真实的状态。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经过十余次的斟酌,才找到了“绿”的真意,如同揭示了大自然的秘密一样,心情也随之豁然开朗。“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古人把一首诗的死活,系乎一个字的安危。这是把诗歌看作是词语回归的家园,是慰藉心灵的精神世界。因此, 无论是虚构还是写实,诗歌都是一个“要素构成”的世界。“要素”不是一种概念,也不是一个构件。它不是一切,但它就在一切之中。有一点可以确信,一个要素的世界,必然是一个精致入微的世界。
当文学对自己的创作对象,采取的是那种直击要害的终极描述,是让词语统统回归本意,就像是一夜之间被打回原形一样。我们说,一粒子弹,射出去的目的就是命中。虚晃一枪或者十面埋伏的技巧,在被还原的词语面前,似乎有些老套。情景交融,也许已是夕阳晚照。倒是原生态的表达,让写实再次成为文学殿堂的镇宅之宝。元素化的基本构成,不只是让文学本身泾渭分明,更是让文学的观照纹理清晰,熠熠生辉。回归词语的本义,开发语言的原始矿藏,这是诗歌的看家本领。
第三,梦想是达成愿望的虚构要素。弗洛伊德认为,梦是愿望的达成。梦对于一个诗人的创作愿望(动机)来说,是最基本的虚构要素。因为诗歌需要捕捉一瞬间的美感,它的过程就像是在捕捉一个梦境。文学就是一个梦,是一个经过构思和梳理的梦。这个“梦”被赋予了不变的本质,它是文学“虚构”的全部现实。这个“本质”就是一首诗审美的吃水线。
梦幻是诗人最神奇的旅行。在梦幻中行走,诗人不会想到自己,甚至会把自己忘掉。梦幻就像一服神奇的解药,它可以治愈文学的病态。文学也会在梦幻中自我疗伤。现实是一堆当然的事实,它是包括了诗意在内的一个故事。但是只有梦幻才会让这堆事实变得真实可信。梦幻是现实的否定模式,是现实与真实的转化器。“庄周梦蝶”就是一个例证,无论是清醒还是梦幻,对于庄周来说,都是一种真实的存在。现实不是因为梦幻而被虚无,而是更加真实地变成了“现实”。博尔赫斯深受庄子的影响,他有一句诗这样写道:“在那做梦人的梦中,被梦见的人醒了。”也就是说,梦会让诗人变得伟大和高尚起来,会让诗人忘掉自己,忘掉狭隘。如果文学一味地追求地域化、素材化,或者政治化,都会导致作品的庸俗化、低俗化、媚俗化。对于一个诗人来说,身份界定得越是具体,他的艺术境界就会变得越是狭隘。这是文学中不应该看到的病态。
总会有一只蝴蝶飞进每一个人的梦里。哪怕只是一瞬间的存在。有了这一瞬间,一切都还来得及。因为蝴蝶的诗意,不是百花园中的流光溢彩,而是生活中突如其来的盲目和非物质性。它是一种稍纵即逝的美感,和我们的生活一样动人和珍贵。诗的梦幻和生活的现实,在一首诗的世界里,它们是一座高原上的一对高峰,诗意的审美是相看两不厌的诗歌“意味”。我们有理由说,诗也是生活。因为梦幻是现实中的一个事实,它存在于生活的时间和空间之中。梦不是虚幻,梦是诗人愿望的达成。对于每一个诗人来说,他在每一首诗里都隐藏着一个梦想,那是诗人想告诉给读者的秘密。诗人可以不去设定专属的读者群,也不必抱定要为自己写点什么,但必须明确应该写些什么。那个在梦中醒来的人,就是一首好诗的诞生。它就像是春天的花信,每个人都会从中嗅到春天的气息。除非他的心灵永远是黑暗和陰冷的。我是说,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可以拿来共享的公共艺术品。私藏起来或者被束之高阁的诗作,那只能是僵死的诗歌。
第四,隐喻是诗歌写作的结构要素。诗人都是用比喻写作的。也就是说,比喻是诗人结构诗最适用的基本方法。博尔赫斯对诗歌的研究很奇特,他收集冰岛诗歌中一个奇怪的现象“双词技巧”,就像集邮一样充满乐趣。他认为那是文学史上最愚蠢的行为之一,他得出一个结论:“比喻本来不是基本成分,经过比较发现,它只是文学的一个迟到的发现。”但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因为它一经发现就被广泛运用。诗人学会了用比喻写作,也就学会了用诗歌去体验美。
诗歌写作是非功利性的写作,比喻是诗人发现美的探测器。现实可以不承担有趣的义务,但不能不让人作出合理的假设。诗意就是在这种假设中被发现的。喜欢用格言写诗的诗人,并不是一个成熟的诗人。喜欢采取意象叠加的技巧,企图掩盖他用概念写作的真实目的,其实这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做法,只能欺骗他自己,读者根本就不会上当。因为美是明显的,直接的,诗歌和美是不需要定义的。博尔赫斯的一种体会,可以拿出来共享。他说:“当我们读到一首好诗的时候,我们会想,这个我们也写得出。这首诗早存在于我们脑中。”这种感觉几乎人人都有,只是并没有人知道,这就是“诗美”的最高境界。反过来说,这也是读者对诗人的起码要求。一首好诗不是被诗人创作出来的,而是被读者发现出来的。
发现这种美好,隐喻是打开一切艺术的密码。但这并不是诗人的真实目的,它只是诗人从“诗外”借来的一把工具,是一块“他山之石”。陆游说“功夫在诗外”,隐喻就是这样一种诗外功夫。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它只是取两物之间的相似性形成一种间接暗示,但它远比明喻更灵活,更宽泛,更富有表现力。正是这种优势,作为一种写作方法,本源的“相似性”被再度引申和延展,形成一组概念之间的相互暗示。意象成为诗歌的隐喻要素,隐喻成为作家激发读者想象力的重要法宝。
“永恒,它支离破碎的副本是时间。”博尔赫斯是一个历史主义者,他深知永恒的现实和时间一样是连续的,但不是完整的。千年万年固然长远,但它总是可以分解为过去、现在和未来。转瞬即逝构成时间的物质,因此时间很快就变成过去。正是因为逝者如斯,我们才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于是,一切的萌发和瞬间,可以是具体的物象,可以是抽象的理念。支离破碎的时间,让永恒有了千变万化的可能。一切的可能,让假设变得合情合理。一切的诗意就都在隐喻中完成。事实与现象,概念和词语,都在这一刻成为诗意的要素。
在诗歌的文本里,隐喻会把类比的“相似性”铺排成几种图示符号。在这几个简单的图谱里,诗人能够感受到词语的奔跑。譬如,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一首《雪夜林边小立》勾勒出一幅恬淡而优雅的冬季晚景。他和古今中外的诗人一样,都会把自然的冬季和人生的暮年联系起来类比,但这不是这首诗的诗意所在。如“在一年中最黑暗的夜晚”和“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睡”的诗句,明显隐喻着诗人想要说的“真话”,只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生死。生生不息,死而后已。
显然,不是所有的隐喻都会呈现出自然的画面。恰恰相反,那种内省式的类比,可以调动更加广阔的画面。这样的隐喻结构,会在一种宏大的叙事模式中,捕捉诗歌意象的要素成分。有时候,一片海洋,也只能是一个词语要素,被放进诗里波澜不惊。博尔赫斯在《我的一生》里,完全采取回顾的语气,用“已经”“爱过”“见过”“品尝过”等一些表现过去的词,拉清单式地罗列他认为跟人们基本“相似”的经历。无论提及到的人、海、原野、词语,不再以饱满的意象形式出现,而是作为诗的要素被放置在那里。他评价自己是:“这里又一次,饱含回忆的嘴唇,独特而又与你们的相似。”他总结自己的一生是:“我相信我日日夜夜的贫穷与富足,与上帝和所有人的相等。”但是,这些“相似性”究竟隐喻着什么呢,难道真的就是想说“我和大家一样是个凡夫俗子”吗?其实不然,他不想得出一个生活经验,而是要表现出一种生活状态。他写道:“我就是这迟缓的强度,一个灵魂。我总是靠近欢乐,也珍惜痛苦的爱抚。”这才是具有一般意义的人生状态,是我们每一个人对待平常的真实情感。
中国诗学追求的是“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中国式的隐喻写作更灵活,更丰富。同样是叙述平生的诗,苏东坡的《自题金山画像》全诗四句共二十四字,灰木和散舟相对,功业和流地相对。可谓寥寥数语,写尽一生漂泊,写透简静超拔。“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尤其是三个地名的依次排列,把一生的宦海浮沉、恩怨情仇都勾勒得简洁明了。回顾一生,什么都不值得一说。一切都已经放下了,也释然了。从修辞学意义上解读,诗中有明喻,也有设问。但是,从文学意义上解读,古体诗的对仗是构成隐喻的基本经验。诗人自觉雄心不再,功名不计;自况流放无他,漂泊也罢。诗中一静一动,又张弛得当;自问自答,又答非所问。这种特意的罗列,掸去的是一身的行尘,擦亮的是一生的本色。原本是明喻的喻体,却被覆盖上一层淡淡的隐喻黑纱,焕发出一种全新的诗学美颜。在这首诗里,苏东坡的灵魂不但有强度,更有韧劲。
诗意是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美感。读者的会意,靠的是诗歌中词语的本意。如果词语在诗歌中不能释放自己的本意,诗人的创作就是徒劳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隐喻本身就是诗歌的原始意义。“天堂是一座图书馆。”我很喜欢博尔赫斯的这个隐喻,因为在他的“图书馆”里有很多中国元素,这些元素与孔子、庄子、秦始皇、韩愈、易经、长城有关,与他本人喜欢中国拐杖和中国餐馆有关。相信他也喜欢中国诗歌,那种特别讲究乐制的中国诗歌。无论是古风、律诗、词曲,中国传统诗词其实就是几个被规制了的乐谱,词语就像音符一样被谱写成诗句。这就是中国式的隐喻,它是用舞蹈的词语写就的。跳动的词语,幽暗的乐谱,很适合构建一个深邃的隐喻。
诗意的表达需要隐喻写作。隐喻写作是作家必须面对的现实,只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语境中有着不同的方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