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昭河,谢玉球
任何一项国家政策都是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制定并实施,我国人口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是如此。1949年以来,我国人口政策的几经变化,其背后都有理论逻辑和依据。发轫于20世纪60至70年代,正式施行于80年代初的计划生育政策,与“两种生产”人口有着直接和密切的联系。(1)查瑞传主编:《人口学百年》,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182~183页。
我国于世纪之交完成人口转变过程,学者们将此作为中国后人口转变的分界点。后人口转变以两个人口过程为其特征:一是热议的“低生育率陷阱”;二是引起广泛忧虑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两者之间存在易于辨识的因果逻辑,即低生育率导致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于是,调整严格的生育控制政策,调宽子女生育限制,就长期效应而言即可延迟人口老龄化速度,缓解老龄化社会引致的各种经济社会压力。这一思辨逻辑较快地转变为政策施行,从“单独二孩”再到“全面二孩”,政策调适的空间一时被塞满。但目前来看,“单独二孩”政策已经实施7年,“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也已经过去5年,实施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人口发展的主要指标——新生儿出生率既没有出现个别专家所预测的爆炸式增长,也没有出现“逐步释放”的迹象,甚至近年来人口发展出现令人担忧的迹象。一方面是根据2010年“六普”数据,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已经滑落到极低水平的1.18,(2)虽然有部分学者质疑这一数据被低估了,但无论是学界还是政府机构,乐观的估计也没有超过1.5。国务院在《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规划中,谨慎地提出到2020年总和生育率为1.8。由于目前统计机构没有公布权威的年度总和生育率数据,不过根据新生儿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等几个外围间接指标来看,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地判断,国家人口规划中2020年总和生育率目标基本落空。远远低于满足代际更替水平的2.1左右。另一方面是每年新生儿数量除个别年份外一直在下降。2019年,我国全年出生人口1 465万人,比2018年少生4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48‰。(3)《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002/t20200228_1728913.html,2021年1月5日。这两项指标均创历史新低!同时,年轻人的结婚率也在连续下降,为后续人口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有关这些方面的报道也经常见诸报端并引起社会热议。2019年初,学者任泽平的一篇网络文章《渐行渐近的人口危机——中国生育报告2019》更是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
凡此种种迹象表明,后人口转变时期以来,我国人口发展进一步向“老龄化”“少子化”和结婚意愿下降等发达国家后人口转变期特征方向靠拢。由此,人口学者和各方专家就进一步放开生育政策提出种种建议。总结起来,大致是两个取向:一是“全面三孩”;二是完全放开,取消生育政策限制。事实上,不管选择哪种政策,根据大量的生育意愿调查和生育实践的验证,让总和生育率回到代际更替水平(2.1)似乎已经是一个难以企及的峰值。因此,已有生育政策建议可能没有实际的政策价值和实践效率。(4)前述学者任泽平提出“建议尽快放开三孩”的政策建议,此建议在没有得到政府的回应之前就已经在民间引起巨大的反响;见《清华大学博士后:建议尽快放开三孩,家长炸锅:你出钱给养?》,搜狐网:https://www.sohu.com/a/427222729_120859080,2021年1月5日。不仅社会公众对“放开三孩”不买账,就连人口学者也对这一政策不抱乐观态度,详见《人口老龄化加速应“尽快放开三孩”?人口学专家:意义不大》,搜狐网:https://www.sohu.com/a/427796167_120439538,2021年1月5日。
基于后人口转变时期我国人口发展现状的严峻形势,以及现有人口政策调适不尽如人意的实际,甚至是潜在人口政策建议的可预见局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提出了“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5)《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http://www.gov.cn/zhengce/2020-11/03/content_5556991.htm,2021年1月8日。建议。本文从人口理论构建的根本出发,重塑生育政策的理论基础,研究包容性生育政策的内涵、价值导向与边界、作用与影响以及对策等,为我国今后人口政策开辟一条全新道路提供理论支持。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两种生产”理论有一个发展过程。早在1845~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提出了两种生产的思想:
我们遇到的是一些没有前提的德国人,所以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行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资生活本身……一开始就纳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就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的生活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1~32页。
1857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说:“消费不仅是使产品成为产品的最后行为,而且也是使生产者成为生产者的最后行为。”(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96页。这里马克思明确指出了整个社会的人口及其消费必须与生活资料相一致。1867年,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指出:“事实上,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抽象的人口规律只存在于历史上还没有受过人干涉的动植物界。”(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92页。1884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9~30页。明确指出了“两种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这些经典著作透射出来的人口思想基本包含以下两点: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与人自身的生产一道共同表现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形式,缺一不可;二是一定时期社会的人口规模要与生活资料的生产相一致,即物质资料的生产从根本上决定了人自身的生产,反过来,人自身的生产要与物质资料生产相一致。也即“两种生产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能等同的,它们的作用有主次之分。物质资料生产及其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变化的根源,一切社会发展和变革的最后决定力量是生产方式”。(10)查瑞传主编:《人口学百年》,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181页。
“两种生产”一方面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提供马克思主义理论根据的同时,也在理论上划清了计划生育与马尔萨斯人口论的界限”;(11)查瑞传主编:《人口学百年》,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182页。另一方面,也正因为这一理论较强的实用性和历史局限性,以致它刚一被提出就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当然也为我国人口理论的发展埋下了伏笔。这其中,理论界反响较大的是不能单纯而机械地看待“两种生产”,不能只着眼于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应该将人口问题放在一个更大的背景中去考察、研究。这个问题随着外部语境和研究方向的转移而得到了解决。1992年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召开,预示着人类在发展问题上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大会几乎全盘否定以往的发展模式——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提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观点,“可持续发展”成为大会热议的主题。在人口问题上,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成为人们的共识。
“两种生产”理论分散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著中,是我国学者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时,应社会实践的需要而提出来的,它于20世纪80年代初构建完成。(12)钟逢干:《“两种生产革命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的更好概括》,《人口研究》2009年第3期。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两种生产”理论中的物质生产与人自身的生产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从根本上来说,“物质生产与人自身的生产相比,对于社会制度和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更根本、更重大”,(13)赵家祥:《澄清对“两种生产”理论的误解》,《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即人自身的生产要受物质生产所制约,要与物质生产相适应。正如查瑞传主编的《人口学百年》所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是人口学研究的方向”。(14)查瑞传主编:《人口学百年》,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346页。
作为理念和认识的“可持续发展”或者“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提法虽然被接受,但是,从理念到实践还有一段较为艰难的道路要走,即所谓“知易行难”。在计划生育政策持续而强有力的推行下,我国人口发展短时间内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无论是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还是人口的自然增长率都在急剧下降,甚至到2010年我国人口发展在多个方面都亮起了“红灯”。一方面,传统“人口红利”已经消失、(15)蔡 昉:《人口转变、人口红利与经济增长可持续性——兼论充分就业如何促进经济增长》,《人口研究》2004年第2期。老龄化持续加深、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继续下降且远低于代际更替水平;另一方面,由于政策的惯性,人口政策对人口发展现实回应的滞后,我国直到2013年底各省才陆续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6年初“全面二孩”政策落地,目前来看,这两项人口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明显。我们稍微将时间往前推一点,从2012年起来考察。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从2012年以来,我国年出生人口在2016年达到峰值为1 786万,此后逐年下降,而且2018和2019两年连续创建国以来历史新低。从年新增人口情况来看,也是在2016年达到峰值,此后也呈逐年递减态势。(16)根据国家统计局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1~2019年每年出生人口分别为1 604万、1 635万、1 640万、1 687万、1 665万、1 786万、1 723万、1 523万和1 465万;同期年新增人口为644万、669万、668万、710万、680万、809万、737万、530万和467万。综合这两项数据来看,2014和2016两年都较前一年有较大升幅,但又很快回落,可以解释为2014年是对“单独两孩”的生育回应,2016年是对“全面两孩”的生育回应。更进一步,在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所导致“低生育率陷阱”背景下,“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政策效应已经释放完毕,若没有进一步人口利好政策的实施,我国人口发展态势将得不到根本扭转,人口形势堪忧。
当然,这里存在一个基于事实的学理性争论,即当前所谓的“低生育率陷阱”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长期实施的结果?还是现代化人口转变而导致的结果?抑或是二者“合力”的结果?这一争论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但摆在眼前的事实是生育率处于极低水平,人口增长乏力,人口政策亟需调整以回应人口压力。
传统上,由于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普遍低下,人口发展态势表现为“两高一低”的特征,即高出生率、高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均收入逐渐增高,人们获得营养的方式和条件也比过去改善很多。同时,随着医疗水平和生殖健康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大大改善。人口发展上首先表现为期望寿命的延长和婴幼儿死亡率的降低,但由于人口发展的强大惯性,出生率还没有降低,此时,人口发展在整体上表现为另一个“两高一低”的特征,即高出生率、低死亡率和高自然增长率。随着经济结构向现代转变,经济重心从农业向工业乃至第三产业转移,自然性别差异对生产的影响不像农业社会那么巨大,劳动力生产效率取决于个体间人力资本积累的高低,这迫使育儿成本变得高企。同时,随着城市化、女权主义等现代观念兴起,人们生育意愿下降而导致人口出生率随之下降,人口发展的总体特征表现为“三低”,即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这个过程被人口学家称之为“人口转变”,呈现了现代人口的发展特征。
在我国,自1949年以来也经历了这样的一个人口转变过程。图1是笔者根据相关资料整理出的1949年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情况。从图中可以明显地看出,除个别年份外,近70年我国人口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均在下降。总体来看,从20世纪50~70年代的高出生率、低死亡率和高自然增长率的人口发展状态,转变为自2000年以来“三低”的现代人口发展状态。与此同时,作为现代人口发展状态的重要标志——老龄化率,在我国呈逐年增高趋势。到2000年,按照国际标准,我国65岁以上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首次超过7%,预示着此时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此后,我国老龄化程度越来越深,到2019年底,我国65岁以上年龄人口达12.6%,总人数超过1.7亿。(17)《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002/t20200228_1728913.html,2021年1月10日。
综上所述,我国人口发展不仅迅速完成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而且在发展态势上进一步向发达国家靠拢,具有“后人口转变期”的人口再生产特征。这使得我国人口发展状况从当年人口多、增长快、吃饭紧张、就业困难的严峻形势,转变为人口多且老龄化逐年加深、少子化且结婚率下降,这是当前我国后人口转变期人口发展的另一种严峻形势。
基于我国人口转变的事实,以及老龄化、少子化人口发展状态的严峻形势,近年来人口学界基于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的现实担忧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共识,学者们从多个角度提出了应对当前人口状况的政策建议,比如彻底放开过去过严的人口控制政策、延迟退休合理开发老龄人口、宽松型生育政策等。严格来说,直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前,包容性生育政策并没有被人口学者和政策研究者正式提出,但许多学者在论述相关问题时已有类似的提法。如梁中堂提出:“政策宽松不会多生孩子,政策严紧也不会少生孩子。”(18)夏自钊:《梁中堂:一位人口学家的孤独与精彩》,《决策》2014年第11期。宋健直接将我国独生子女政策调整为“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称为“宽松的生育政策”。(19)宋 健:《宽松生育政策环境下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人口与计划生育》2008年第5期。原新认为:“全面二孩政策是生育政策调整的延续,终止了紧缩性的生育政策,开启了相对宽松性的生育政策时代。”(20)原 新:《我国生育政策演进与人口均衡发展——从独生子女政策到全面二孩政策的思考》,《人口学刊》2016第5期。这些人口学者们提倡生育政策转向“宽松”,旨在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人口系统”的内在制衡力,即以增加生育减缓老龄化速度。
由于人口问题始终是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人口行为不仅涉及人口自身的发展,同时也与资源、环境产生必然的联系。这无论从理论研究的逻辑推演,还是从实践发展的事实揭示,都成为当今世界的共识。基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理念及我国人口发展的严峻现实,当前生育政策更应是一个“包容性生育”问题。这里,包容性生育政策实践逻辑的一个重要影响机制,不仅仅是人口系统自身的问题,更是“人口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内在关联问题。回到“两种生产”理论上来,由于人口再生产的变动,导致以人口年龄结构变动为内容的人口变动,这必将产生和支持更为持久的人口红利,此其一。其二,包容性生育政策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其目标指向。过去我们对生育政策的宣传,以“有利国家、有利家庭”为号召,而社会认知的最大转变应是以家庭福利最大化构筑国家福利最大化,其逻辑基点是以人为本。因此,人口政策应从“包容性”生育—人口红利—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因果关联中寻找人口发展的理论基础,揭示出人口良性发展的逻辑顺序。
一般来说,政策制定的一般指向是最大限度地有效覆盖受众,并以此来获得政策效率。那么,怎样的生育政策设计具有“包容性”价值含义?第一,“生育权回归”是包容性生育政策的理念导向。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山西翼城30多年的生育试点的实践经验,都不能验证家庭生育行为选择的盲目性和非理性。相反,翼城经验却提供了理性生育的佐证。(21)吴艳文:《翼城县“晚婚晚育加间隔”二孩试验效果分析》,《人口学刊》,2014年第4期。因此,让生育权回归家庭、由家庭自主来决定生育,既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人口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之一。第二,自主生育是包容性生育政策的行为导向。基于目前严峻的人口形势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口期望之间的张力,生育自主应是包容性生育的基本原则,对夫妻的生育数量选择和生育间隔决定不做统一规定,在一般意义上提倡生育数量的边界,但应在合理范围“包容多育行为”。然而,需要明确的是,生育政策导向的一个普适性原则是“自愿生育”。政府应不鼓励、不引导“非自愿生育行为”,也不是“逼迫”生育。无论是“鼓励性”还是“限制性”生育,政策的合理性均必须始终是在“自愿生育”范畴内行使。第三,多维度鼓励生育是包容性生育政策的社会导向。通过在社会实施多维度鼓励生育措施,形成多样化的生育行为格局,引导出合理的“家庭代际结构”,即“夫妻+N孩”的家庭结构。而家庭结构的调适,最具有政策效率和管理弹性的是“孩子数量”规定和选择,其“包容度”选择的政策边界应该具有充分的宽度。最应规避的是形成单一的子代模式(例如,“亿”众数量的独生子女家庭,使社会陷入单一化行为模式,减弱了社会抗风险能力)。这是本研究包容性生育政策价值导向的核心指向,即构建起多样化的家庭子代模式,而以多样的子代选择塑造整个社会多维的家庭结构模式,并建构起多样化社会的家庭基础和“细胞”结构,这是应对当前复杂国内国际形势变化的基础性、急迫性需求。
当前,许多家庭所谓“生不起”和“养不起”,主要原因在于生育行为成本的内部化和收益外部化错位造成的。针对我国当前“少子化”的严峻现实,一些人士甚至提出开征“丁克税”和“独身税”等方式来“逼迫”适龄人口结婚、生育,虽然这种极端提法有待商榷,但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如何有效转嫁生育成本的思路。同时,纵观当今世界,许多深陷“低生育陷阱”的发达国家通过“给钱”“给假”“降税”和“帮养”等方式鼓励生育。因此,包容性生育政策的“鼓励性”,应在多维度上体现,体现在国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福利政策等手段,将家庭的生育意愿和社会人力资本积累的需求结合起来,形成家庭“愿生即能生”、社会“能生就帮扶”的良性生育环境。
人口红利可分解为具有逻辑关联和时间次第的第一次人口红利和第二次人口红利。人口红利本质上是现代化历史进程的一个显性“人口—经济”系统关系的实践结果,即人口转变引致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所产生的经济增长效应。尽管第一次人口红利具有周期短的特性,但是其实践结果又成为第二次人口红利产生的逻辑前提,即社会形成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持久性资产动机,基于资本(物资资本和人力资本)深化的作用,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的支持。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后人口转变期,第一次人口红利行至衰减,包容性生育政策将支持着第二次人口红利的生成,它的作用机制可以简单地如下概括。
首先,包容性生育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延缓老龄化进程。基于自主抉择、鼓励生育为内涵的包容性生育政策,可促使具有潜在生育动机家庭将生育行为变现,一定程度上延缓或阻止“低生育陷阱”现象。
其次,以生育权回归家庭为理念导向的包容性生育政策,简单地说就是让家庭在生育决定上“量力而行”,这将有利于资本积累,为第二次人口红利的开发和实现提供基础。无论是第一次人口红利还是第二次人口红利,其实质就是由于人口因素使得资本的投资回报率不致降低,前提是社会储蓄率要处于一定的高度。当生育权回归家庭后,家庭基于收入—育儿成本的考量,其生育决定势必会导致储蓄率的提高,为“生儿”和“育儿”储备资本。
再次,以多维度鼓励生育为行为导向的包容性生育政策,将有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具体到家庭内部,则是孩子的抚养、教育、培训等人力资本积累,形成一个行为两种社会结果和意义。而人力资本的积累,为人口红利的获得提供了基本的“人”的因素。宏观上,为生育而准备的资本,由于市场的作用,在整个社会层面上是资本积累。微观上,短期内家庭的生育行为是一种成本支出,但长期来看,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培训等支出均是人力资本积累。
人口红利理论以及广泛发生于世界范围内的实践,验证了人口红利发生的理论原理和实践逻辑,解释了现代化进程中“人口—经济”系统演化所必然产生人口红利的客观性。但是,一个内含于这一历史过程,且应是最具时代意义的本质过程,并没有得到完整的阐释和论证,即人口红利的获得,不应以简单的经济利益进行评价和政策解释。否则,推行人口红利的政策价值将被低估。人口红利形成的机理,包含着丰富的时代意义和价值,其建构性意义在于:有助于人在经济活动中主体价值更为显著地体现,特别是在第二次人口红利的形成机理中,人力资本深化被赋予了极为重要的价值。只有在充分的人力资本深化中,资本深化才能得以充分体现,亦才能支持经济的持久增长。
不同于宽松型生育政策,生育权回归家庭的包容性生育政策,其价值指向是“以人为本”,实践指向是宏观调控和微观自主相结合,是基于家庭经济理性、自主生育的一项生育政策。它鼓励而不决定家庭是否生育,生育与否由家庭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选择在什么时候生育和生育几个孩子,如同用“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市场均衡、达到整体福利最大化一样。包容性生育政策通过家庭基于经济理性的生育决策机制,来实现家庭“细胞”在微观上的人口均衡,并扩大到整个社会、实现宏观生育均衡乃至人口发展均衡。
当前,市场化导向对创新中国的社会建构具有重大意义。改革开放40余年以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直是经济改革与社会变革的目标指向。然而,市场化发展中的最大短板是“要素市场化”,这既是“市场主导资源配置”作用乏力的根本原因,又是现代市场建构的严重缺陷。这里,市场中的“人”,即劳动力、人力资本以及人才要素若没有实现充分的市场化,人的全面发展必将缺乏市场效率的支持。特别是在后疫情时代,国家全力推进的“要素市场化”政策被放置于严峻的经济背景下,人作为市场要素(劳动力、人力资本以及人才等要素)是回应经济困境的最具有市场创新创造活力的力量,理应是后疫情时代推进经济发展的持久性动力,而人口红利是人的经济价值和生产能力的市场体现,这无疑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经济效率基础。
微观主体在生育决策与市场行为上的逻辑关联是:个人既是家庭生育行为的主体,也是市场行为主体。因此,在微观行为层面,“生育—市场”是密切关联的,每一个进入市场的个人是市场活动的微观基础,个人在市场上基于资源配置的需要进行自由选择和自主决策,这是现代市场的本质特征。在表象上,生育决策仅是家庭范围的行为选择,但在本质上,家庭必然依据现实的市场效率或预期的市场利益进行生育决策,市场效率内在于生育行为的考量中。生育效用与市场效率是关联一体的人生价值追求和重大利益。市场机制缺失,微观个体难以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其生育决策由此缺乏市场效率的支持。反之,生育自主决策机制缺失,个人作为市场要素的主体行为会缺乏充足的生存动机和持久的家庭激励的理性基础。因此,微观主体的生育理性和市场理性相互关系的基本逻辑是:一方面,个人(家庭)生育理性是基于市场效率而进行的生存选择的结果,但无论是市场理性还是生育理性都不是单纯的经济利益,而是基于人生目标和价值而采取的生存手段,家庭利益无疑是人生追求的价值构成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市场理性是生育理性形成的效率基础,更是人生价值追求的物性基础。市场经济提供了实现人生目标的最具有物性效率的路径,因此,缺乏最广泛意义的市场机会,生育理性形成的基础将被限制,以市场效率和理性生育行为为基础的人生目标亦将受到限制。
基于当前我国人口发展现状和前述分析,包容性生育至少具有以下三个时代内涵。
党的十九大提出,“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2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http://www.gov.cn/zhuanti/2017-10/27/content_5234876.htm,2021年1月15日。十九届五中全会更进一步将“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10/29/c_1126674147.htm,2021年1月15日。作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之一。人民美好生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也是具体的。让基本生育行为的决定回归家庭,让人们自主追求和构建基于自身经济理性考量的家庭生活,无论是其过程本身还是结果,都是“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
老龄化将是我国和世界今后的重要社会发展特征之一,无法避免更不能回避。如何恰当地回应老龄化对社会发展的挑战,辩证地看待老龄化问题是当前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虽然不能指望在后人口转变时期生育率重新回到代际更替水平,将老龄化水平绝对地降下来,但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也不能对极低生育水平的现实无动于衷,甚至长期的低生育率是任何国家和地区的“不能承受之轻”。提高生育率水平也是当今世界很多国家正在努力实现的重要社会目标之一。实施包容性生育,将“能生且愿生”的潜在生育行为激发出来,既是自主生育的体现,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缓老龄化进程,很好地回应党中央提出的要“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一举而两得。
要素市场化改革是当今我国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2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zhengce/2020-04/09/content_5500622.htm)。党的十九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25)《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http://www.gov.cn/zhuanti/2017-10/27/content_5234876.htm,2021年1月15日。十九届五中全会更是将“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26)《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10/29/c_1126674147.htm,2021年1月15日。作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个人作为经济主体,作为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要素,其经济决策是以个人利益为导向和驱动的,且其个人利益考虑的范围是与其立身的“家庭利益”为一体的。具体到生育行为来说,山西翼城30多年的试点经验证明,即使是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其生育行为也具有很强的理性基础。
基于上述分析,即使当前的生育政策调整为放开“三孩”,甚至全面放开也不见得取得令人满意的人口发展后果。人口发展的实践已经揭示,当前我国人口问题不是放与不放的简单二元选择,而应将人口问题放在一个更广泛社会系统中综合各种社会因素加以考虑,涉及生育、结婚、入学、就业、养老、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包容性生育在政策导向上包含以下几层涵义。
第一,“包容性”生育行为的政策含义有两个关联性内涵:一是生育政策应具有数量规定上的充分宽度。现行“全面二孩”的政策宽度不足以满足摆脱“低生育陷阱”的需要,其原因是“一刀切”的政策规定仍然延续着对生育行为的计划性“限制”与“管控”,而不是市场化“激励”与公共“服务”。在当前全社会努力建立“市场主导资源配置”机制下,传统计划生育的管理思想与工作机制缺乏效率,更与市场主体自主决策和个人利益追求的行为动机相悖。二是生育决策权由作为微观主体的家庭来决定。作为“市场要素”的微观经济主体,在竞争场景下是以个性化动机和差异化行为来获取利益的,而差异化生育行为实际上是其各自市场利益的个体差异的人口体现。因此,包容性政策的主旨,是要打破计划生育政策下单一而脆弱的家庭结构,以更有厚度的多样化生育行为模式支持家庭结构的多样化和代际交替的稳健性,并最终摆脱“低生育陷阱”。
第二,包容性生育政策足以满足多孩生育意愿的生育需求,但其数量边界是内生可控而有限制的。包容性政策的主旨不是家庭生育孩子“越多越好”,而是将生育数量的范围扩展到一个合理的边界,而这一合理边界的客观判断有两个:一方面,差异化生育模式的形成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应对复杂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强化社会体系稳定运行的家庭微观支撑基础。另一方面,面对竞争性和复杂性的市场环境,家庭和个人应充分地具备依据自身能力和资源进行自我调节生育的最大可能性,这要求政策的“宽度”应为这一“自我调节的最大可能性”在市场范围和社会范围提供最大的调适机会和条件支持,而家庭模式的选择对于“机会把握”具有最为基础性的建构意义。
第三,在实践逻辑上,包容性生育政策不会扭曲第二次人口红利的发生和作用机理。理由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而产生的资产动机和储蓄行为,经由资本深化和人力资本深化而提高经济效率的机制,是全社会合力的响应机制。生育率的提高不仅不会影响这一社会响应的经济增长效应,而且通过劳动力资源的增加,会对两类资本的“深化”具有助力作用。另外,基于现代经济增长的人口转变,人口代际关系在发生机制上已经脱离了传统的“反哺”养老模式,构建起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的宏微观基础。后人口转变时代,生育率变动的经济效应将沿着资本深化和人力资本深化的路径,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支持。
第四,包容性生育政策内含了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要求,这既打通人口发展与劳动力供求之间的逻辑关系,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要素配置效率,又积极引导第二次人口红利的形成,并对我国经济发展形成持久性支持。
“人的全面发展”是国家繁荣强盛的最终价值体现,市场化导向下家庭模式、特别是生育行为的选择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微观基础和效率支持,政策设计要对其“生育需要”予以充分的体现和支持。
第一,着手基于包容性含义的生育政策调整,转变传统的“一刀切”生育政策模式,延展生育政策数量限制的边界,以切实措施和有效手段激励家庭生育动机,满足市场主导资源配置实现机制所需的家庭理性的支持。当前我国“低生育率陷阱”,主要是由于适龄人口的生育意愿或主动或被动地下降所致,因此,生育政策调整的重点和方向不是放不放开生育问题,而是在放开生育的前提下如何运用政策手段诱导人们愿意生育。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2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http://www.gov.cn/zhuanti/2017-10/27/content_5234876.htm,2021年1月15日。可考虑综合运用财政、劳动保护、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手段,以降低家庭育儿成本为核心,激发潜在生育行为为实际生育行为,实现国家提倡而不强迫、夫妇自愿而有能力,生育自主、育儿有力、家国共担、和谐包容的社会生育新局面。
第二,加快推进劳动力要素(以及人力资本要素、人才要素)的市场化进程,以要素的市场价值和配置效率支持和激励生育动机、鼓励生育行为,以高效的市场利益支持家庭生育行为。当前生育意愿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的市场价值与资本相比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这一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进程严重滞后,在家庭层面没有或较少收获人口红利,使得生育行为的外部化特征明显,生育对于家庭来说收益有限而成本高企。改变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推进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外部行为内部化,将生育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市场化到生育主体身上,进一步激发家庭基于经济理性的自主生育决策。
第三,政策设计要紧紧把握第二次人口红利的持久性生成机理,系统地、全面地锚定要素市场化进程对生育行为的激励作用和现代家庭模式的构建作用,不失时机地进行生育政策的调整,以有力的人口变化激发出具有持久性的人口红利。包容性生育政策的核心在于,摒弃原有生育政策的“国家统管”思想,既不搞一刀切,也不搞放任自流。而以生育自主权回归家庭为核心,国家在生育行为的引导上以市场化为基础,将生育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内化到家庭,由家庭自主决策生育与否。因此,未来生育政策调整应以不断变化的现实因素为准,具体来讲就是要牢牢把握我国当前人口形势,紧紧抓住第二次人口红利的契机,推进以改善和提高劳动力收入为核心的社会分配制度改革,合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构建以降低养老成本为重点、以“家庭+社区”为养老新模式的综合养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