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小平 杜成仓
摘 要: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中小学生涉法事件让我们触目惊心,这些年幼孩子的无知行为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危害,让广大教育工作者不得不反思,怎样让法律伴随孩子成长。树立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对他们进行科学的法制教育十分必要。
关键词:中小学生;法制观念;法制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877(2021)34-033-02
A Brief Talk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Legal Education of Primary and High School Students
DU Xiaoping DU Chengcang (No.3 Primary School of Longde County,Guyuan City,Ningxia,China)
【Abstract】At present,some law-related incidents of primary and high school students in the society are shocking to us. The ignorant behavior of these young children has brought harm to the society and family,so that the majority of educators have to reflect on how to let the law accompany the growth of children. It is very necessary to establish the legal awareness of primary and high school students and to conduct scientific legal education for them.
【Keywords】Primary and high school students;Legal concept;Legal education
青少年時期的学生正处于心理和生理快速发展的阶段,具有非常强的可塑性,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法治观念的强弱是国家法治建设成效与否的重要体现。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不仅能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同时还能养成他们的法治观念,使他们形成依法办事的好习惯,促进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除了改变学校环境,增强教师素质之外,还应当开设专门的法制教育的课程,在课堂上给学生讲解实际案例,通过多媒体辅助教学的方法,提升教学效果。可以播放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栏目,或者播放一些国内外侦破重大案件的电影,让学生明确法律在现实中的应用。这一方面可以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也使学生意识到了法律在生活中的应用,通过这样的教学方法,能够在法治教育中有计划、有步骤地传授优秀的道德法治知识,促进中小学生提升法治意识。
(3)共同关心,用爱感化学生
在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社会和家庭在学生的法治教育中也发挥着重要影响。首先来讲,在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需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例如安排有关从业人员在学校任命法治副校长、与学校共同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再如,在学校外200米不能开设三厅一吧,如果不能达成这一要求的话,需要明确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这一点需要大家进行监督。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优化学生心理的催化剂,家庭教育是学生成长的基础,家长是学生生活中的第一任老师。学生在家中时,会变得无忧无虑、可爱天真。在如今的大部分家庭里,都只有一个或两个孩子,绝大部分的父母、爷爷奶奶都会将全部的关爱投入在孩子身上。这样没有约束的感情,就造成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反倒容易让孩子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所以,家长在孩子面前的时候应当标准自身行为规范,克制住自身存在的不良习惯,使家长成为孩子的榜样,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之中形成良好的道德与法治观念。同时家长应当有意识地在孩子的日常生活中让他们认识到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道德,违反法律和道德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只有这样不断地进行渗透教育,才能将法治教育深入到孩子的成长之中。家长在工作之余,不要忘了多花些时间来陪陪孩子,用爱去感化孩子,让孩子拥有一个温暖、幸福的家。通过学校、社会、家庭的不断努力,一定能让孩子懂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形成优秀的法律意识。
(4)培养正确的交友观,培养学生法律观念
一个人一生的成长、发展、幸福、成功等均离不开社会,同样一个人一生的烦恼、悲伤、快乐、爱与恨离不开与其他人的交往。没有与他人的正常交往,就不存在人生的悲欢离合,也就不会产生科学、艺术、文学等。通俗点来讲,没有与他人的交往,就谈不上其他的一切。所以,与人交往是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人类文明的基础。中小学生年龄普遍较小,但是在生活和学习中交个朋友也很正常,但是学生在交友的过程中需要非常慎重,不能够随随便便。一定要注意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保持一定距离。有一首歌唱得好,“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外面“精彩”的世界对青少年带来了很大的诱惑与刺激,有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利用了青少年学生天真善良的特点,特意过来与他们“交朋友”,这些人员整天混迹在社会的底层,他们所接触到的事物五花八門,养成了很多的不良嗜好,三观不正,学生与他们长期接触会影响自身形成正确的三观,会将社会不良风气带入到学校来;严重的话会造成引狼入室,侵害到学生的利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我记得曾经有一个典型的案例:某校的一名学生,家中为了方便与他联系,给他买了一部比较贵重的手机,刚刚用了不久,就被其一名社会上的“朋友”相中,随后将手机“借”走,这一“借”就是大半年,这名学生多次想要要回手机都不能如其所愿。最后,这名学生的“朋友”直接联系不到了。在后来的某一天,这名学生找到了“借”走他手机的那个“朋友”。得知手机早已被其卖掉用于玩乐,于是这名学生就叫上另一个关系不错的同学去找他理论,导致他的这名“朋友”恼羞成怒,叫了一群社会闲散人员将这两名学生暴打了一顿。
类似这样的事件相信大家在生活中都听说过,所以青少年交友必须谨慎。在正常的学习中交友,能够在学习中相互促进,在生活中相互帮助。教师应当教导学生区分正常的友谊和“哥们义气”,中小学学生正处于青春懵懂期,在他们之中出现过分讲究“哥们义气”的情况,会让情感胜过理智,从而造成无法想象的后果,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在实际教学中,教师通过讲解案例,能够有效使学生意识到法治问题的严重性,促使他们在心中设立一道红线,明确“法律是个圈,自由在里边”,养成良好的法治观念。
(5)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传授学生法律知识的时候,教师应当教导学生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学生有的时候会因为交友不慎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导致利益被侵害,如果学生没有具备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忍气吞声、默默忍受,甚至大打出手的情况。例如我们刚刚讲到被“借”手机的那名学生,如果这名学生在事情发生之前,能够向公安机关报案,事情就会是另一个结果。
这里再举一个例子:某学校的一名学生多次被社会闲散人员敲诈钱财,在一开始的时候他认为可以“借钱免灾”,就没有报案,但是谁知道,敲诈他钱物的闲散人员认为他比较好欺负,竟然在该校开学时抢劫这名学生的报名费。这时,这名学生选择了报案,最后公安机关将其抓获,查清了该人抢劫学生钱财,并且多次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试问如果这名学生没有选择报案,那么还会有更多学生会被其敲诈和勒索。对此,教师在强化学生法治教育的同时,应当强化学生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