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华 周群力
随着我国乡村人口空心化、老龄化问题愈发突出,应当对乡村人口外流趋势进行超前预判,提前布局和规划乡村建设。
关键词:乡村建设;乡村人口走向;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近年来,我国乡村人口空心化、老龄化问题愈发突出,应当对乡村人口外流趋势进行超前预判,提前布局和规划乡村建设。
近些年来,随着新一代農民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乡村人口外流出现了新特点。过去“50后”“60后”传统一代农民工多是独自外出打工,他们的妻子、子女、父母留守老家农村,被戏称为乡村“386199部队”。但新一代“70后”“80后”“90后”农民工越来越呈现举家外出的特征,子女随迁外出读书乃至就业,妻子陪读、照顾家庭并兼打零工,而其父母大多还留在农村。乡村常住人口正由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为主的“386199部队”逐渐转变为以留守老人为主的“99部队”。
笔者认为,乡村人口走向是决定乡村建设方向的首要因素,应主动顺应乡村常住人口数量及结构的变化趋势,预先对乡村建设行动中“县城—乡镇—村庄”三级体系进行谋篇布局。
不断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经济带动能力
县城既是一县之城,实质上还是县域中乡村之首。我国绝大多数乡村处于以县城为中心的县域范围内,乡村的行政、经济、社会服务、基础设施等都受县城的影响与辐射。县城是大多数农民离开乡村外出务工经商最为方便、可行的首选之地,是农民举家离乡进城生活居住的首选之地,是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首选之地,是“乡村包围城市”的县域内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最强之地。因此,从很大程度上讲,县城是城乡融合的主要载体、是以城带乡的主力、是城乡互补的中心。同时,县城还是乡村振兴的龙头、是乡村建设的重点。只有县城的综合服务能力、经济带动能力增强了,乡村振兴的“火车头”才能启动,乡村人口进城的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也会迎刃而解。而如果认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与县城关系不大,甚至割裂开来、分而治之,那将肯定会贻误战机、顾此失彼、事倍功半。
应不断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使进城农民享受更加均衡、优质的子女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放开县城的公办幼儿园、学校对进城农民子女就学的限制。加大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顺应广大农民到县城生活居住的愿望,建设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完善县城道路交通网络、垃圾污水处理等配套公共设施。
同时,还要强化县城经济带动能力和产业发展能力,发挥县城对乡村产业振兴与农民进城就业的引领作用,将县城打造成乡村产业振兴的排头兵。依据县域内农业农村特色规划乡村产业发展路径,促进各类要素在城乡间充分流动,畅通县域经济循环,以县城产业发展为引擎,助推乡村产业兴旺,延伸农产品加工链价值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乡村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更好地实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工农互促。
有区别地把有条件的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乡镇是乡村当地的行政中心与服务中心,是城乡的交汇点与连接点。然而,许多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在人口大量外流的情形下,其功能与地位不可避免地下降了。随着城乡进一步融合,以及交通、通讯、物流等越来越便捷,县城的“虹吸效应”会愈发明显,乡村人口会更多地跨过乡镇而直接进入县城生活工作,不少乡镇的中心地位将不复存在,更多乡镇的学校、市场、住房等空置现象会增多。因此,应该有区别地建设乡镇,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无区别地把所有乡镇都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对于人口大量流失已不可逆转的乡镇,应以稳定维持为导向,审慎给予乡村建设投入,避免形成不必要的浪费。对于有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功能、有长远发展潜力、各方面条件较好的乡镇,应在乡村建设行动中重点支持,将其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有条件的乡镇应当抓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这一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乡镇连接城乡的优势,优化乡镇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规划建设中心乡镇、重点乡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完善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体制机制,?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断提高乡镇的基础设施水平与公共服务能力,着重把有条件的乡镇建成服务农民、辐射乡村的区域中心。乡镇在产业上应找准定位,重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产业,以及餐饮休闲、养老托幼、物流配送等生活性服务业,发挥其对周边乡村的带动作用与辐射功能。
优化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应对乡村人口大量外流予以充分预判、重点考量。乡村建设不能是对全部乡村的全面建设,不应“撒胡椒面”,不能过分追求小而全。在人口外流趋势明显的乡村,应科学布局教育、医疗、文化、金融等服务网点,避免其建成之日即是闲置之时,造成土地、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浪费。在满足群众必需、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适当对利用不充分的行政办公场所、校舍、医疗服务点、文化活动站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优化整合,共建共享基础设施,集约利用公共服务。应以健全乡村道路和物流网络、提升乡村信息化数字化水平等为重点,提升乡村公共服务的可得性与便利度。针对今后日益凸显的乡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应积极探索集中养老、互助合作养老、社会捐助养老等方式,加强对生活困难、独居、高龄老人的救助和重点照料,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沉农村、贴近老人提供服务。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