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晗,许瑞恒
(中国海洋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266100)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海洋经济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海洋经济总量稳步提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增加,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和新的区域增长点。然而,伴随着海洋资源的无序开发和过度利用,沿海地区也付出了严重的环境代价。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以来,海洋生态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各沿海地区的重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党中央和国家一系列生态文明政策的推进下,我国海洋经济绿色转型取得的成效明显,并逐渐积累起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中国经验,不断在世界舞台上彰显着绿色发展的中国担当,为世界更好更可持续地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环境因素正式被结合进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要想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仅需要科学的经济发展方式,也需要合理的环境治理方式,让环境规制发挥出绿色发展的导向作用,有效引导产业结构升级,走绿色科学的发展之路。由此可见,研究环境规制和海洋经济绿色转型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绿色经济的发展理念开始逐渐向海洋经济领域延伸,特别是《蓝色世界里的绿色经济》报告发布之后,海洋经济绿色发展问题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1]。
国外学者分别从评价海洋的经济价值、科技进步、海洋管理和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研究发现保护海洋资源和促进科技进步可以在长期内实现巨大的海洋经济价值,海洋经济和生态系统要协调发展[2-7],在可持续性发展方面,国外学者主要通过构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体系,从海洋经济增长、生态资源、环境污染等方面以此来评估沿海地区的发展潜力,提出海洋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8-9]。国内现有文献主要是从全要素生产率和构建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两个层面展开研究,研究的出发点定位为分析不同地区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影响因素。从全要素生产率方面,学者们通过估算海洋经济绿色指数,研究发现:海洋经济第二产业的比重、人力资本的投入、海洋产业结构、海洋专业技术水平和海洋管理制度、政府的治理力度等都会对海洋经济绿色发展产生影响[10-12]。还有一部分学者从地区差异的视角进行研究发现,海洋绿色经济效率具有明显的空间溢出效应,随着时间推移,地区间绿色经济效率的空间差异不断缩小[13-15];在构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方面,国内学者们主要从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等多维度、多层面来衡量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16-21]。
现有文献主要是从环境规制与产业结构两者之间的关系展开研究。研究的出发点定位为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Porter(1991)认为被规制的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会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这一观点被称为“波特假说”[22],部分学者认同波特的观点[23-24]。Broberg等(2013)持否定意见,认为环境规制会抑制产业结构升级[25];Rubashkina等(2015)认为环境规制和产业结构升级之间的关系不显著[26];Liu等(2014)认为环境规制和产业结构升级之间存在门槛效应[27]。国内学者们一部分通过研究发现,环境规制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28-32],还有一部分学者则持相反态度,认为环境规制抑制中国制造业的产业结构升级[33-34],存在显著的非线性关系[35-37]。
已有文献提供了丰富的深刻见解,重点研究了全要素生产率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但总的来说,现有文献鲜有触及环境规制对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相关内容:环境规制对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作用机理是怎样的?中国沿海地区的经济绿色转型程度是怎样的?在环境规制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过程中,产业结构升级扮演了什么角色?基于此背景,本文在既有研究基础上做如下两个方面的拓展。第一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论述海洋强国的主要内容,从长期因素和短期因素两方面构建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评价体系,将海洋科技创新纳入评价体系;第二方面,识别环境规制对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传导机制,将环境规制、产业结构与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紧密联合起来,利用2006-2016年中国11个沿海地区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为建设海洋强国和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本文借鉴Copeland和邓慧慧等人的两部门生产函数作为理论分析基础,构建了一个两部门的生产模型,将排污费纳入生产函数,通过模型推导得出环境规制、产业结构升级与海洋经济绿色转型之间的作用机制[38-39]。
假设一个沿海地区有A、B两个生产部门,分别生产产品a和b,其中,a为非绿色产品,在a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将会排放e单位的污染物,a产品定价为p;b产品为绿色产品,因此将b产品定价为1。
在a、b两种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均只投入资本(K)和劳动力(L)两种生产要素。则产品a、b的C-D生产函数为:
在没有进行任何环境规制时,假定污染物的排放量与产品a的产量是成固定比例的,因此要想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进行环境规制,将一固定比例(θ)的要素投入(1)中,构成如下产品a的联立生产函数方程:
其中,Ψ(θ)为环境治理效果,随着规制强度θ的增强,污染物的排放量e会减少,为简便起见,令Ψ(θ)=(1-θ)1/σ,σ∈(0,1),可得:
在既定的生产条件约束下,实现产品b成本的最小化的条件为:
其中,r、w分别为资本和劳动力的要素价格。将方程(2)(6)代入产品b的总成本函数可得:
同理,在没有进行环境治理的情况下,生产产品a的边际成本为:
假设政府对每单位污染排放物征收τ单位的排污费,则生产产品a的成本最小化条件为:
由于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企业的总收益等于总成本,得到:
结合方程(9)、(10),可以计算A部门单位产出的污染物排放为:
根据上式可以发现,当非清洁产品a的市场价格提高时,企业会因利润增加而增加生产,从而产生更多的污染排放;当环境治理强度增加时,由于企业成本的攀升导致利润下降,因此,会减少产品a的生产,从而较少污染物的排放。
A、B两部门的利润函数分别为:
将排污费考虑到产品定价,并将方程(3)、(11)代入方程(12)可得:
这个地区两种要素总的禀赋为:
将方程(1)、(2)、(15)、(16)代入方程(17)、(18)可得A、B两部门的均衡产出为:
由(21)和(22)可知,当环境规制的强度增大时,非绿色产品的均衡产出会减少,绿色产品的均衡产出会增加,以此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最终会促进经济的绿色转型。基于此,本文提出:
假说1:环境规制能够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
假说2:环境规制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假说3:环境规制通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而最终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
本文的逻辑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本文的逻辑框架
本文借鉴了温忠麟等(2014)的中介效应检验构建了如下的OLS模型[40]。
模型①-③分别对应于检验假说1-假说3。当模型①中的enr系数α1显著为正时,表明环境规制对海洋经济绿色转型具有促进作用,即假说1得到证实;当模型②中enr的系数β1显著为正时,表明环境规制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即假说2得到证实;当模型③的中介变量ind的系数γ2显著为正时,则系数乘积β2*γ2表示的中介效应显著为正,表明环境规制通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而最终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即假说3得到证实。
3.2.1 海洋经济绿色转型
准确评价沿海地区的经济绿色转型是本文研究的起点和难点部分。本文从长期因素和短期因素两方面,包括经济增长、节能减排、海洋生态资源、结构调整、海洋科技五个维度,32个基本指标体系来衡量海洋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程度,如表1所示。
表1 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综合评价体系
此外,海洋经济绿色转型评价体系涉及多项指标,关键在于指标权重的确定。现有文献多数采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但当数值的离散程度较大时,使用熵值法不够严谨[40]。为此,本文借鉴王新红、李世婷[41]采用改进熵值法,通过构建判断矩阵求出权重。
改进熵值法的步骤如下:选取n个对象、m个指标,构成一个初始矩阵,Xij表示为第i个对象的第j个指标的数值,其中(i=1,2,…,n,j=1,2,…,m)。
(1)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
(2)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ej。
(3)计算第j项指标的差异性系数gj,最大差异性系数D和映射比率R。
其中,gj=1-ej;;,其中,∂是调整系数,当D≤9时∂取最接近D的整数,否则取∂=9。
(4)计算1-9标度的映射值H:H=N*RN-1,其中,N分别为1-9。
(5)构造判断矩阵。首先计算出各个基本指标的两两差异性系数比,即rjk=gj/gk,当r<1,则需要计算rkj=gk/gj,即必须保证rjk>1;接着,将r最接近的那个标度定义为两个指标的相对重要性结果,根据相对重要性结果进而构造判断矩阵。
(6)计算指标权重。按照层次分析法依次求出各指标权重,指标权重求出后,代入公式分别求出指标Xij的评价值和第i个对象的第k个子系统评价值。
根据改进熵值法,本文对中国11个沿海地区2006-2016年的海洋经济绿色转型指标进行测算,并按照各地区2006-2016年海洋经济绿色转型指标的年度均值由高到低进行了排名,如表2。
表2 11个沿海地区海洋经济绿色转型排名
3.2.2 环境规制
现有文献大多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地区GDP的比重来度量环境规制强度,也有部分文献利用工业三废的排放量通过综合指数法来度量环境规制强度。本文采用工业三废的排放量通过改进熵值法,构建环境规制强度综合测量体系。
3.2.3 产业结构升级
本文利用第三产业占比比重来衡量产业结构升级。第三产业占比比重越大,表明该地区产业结构层次越高,反之越低。
3.2.4 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的选取如表3所示。
表3 控制变量的选取
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地区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
本文以2006-2016年沿海地区1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全部相关数据均来自历年的《中国海洋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以及各省份的统计年鉴等。缺失数据按照相应的合理性分别采用均值法、三年平均增长率法来填补。
本文采用静态面板估计方法进行实证检验,利用计量分析软件Stata14.0构建面板模型,并进行模型的选择,根据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模型拒绝随机效应,因此本文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本文进一步进行了内生性检验,同样根据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不存在内生性。实证分析结果如下表4所示。
表4 模型选择及内生性检验
4.2.1 环境规制与海洋经济绿色转型
表5显示了对假说1进行实证检验的结果。环境规制对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可见,本文的假说1得到了实证支持。上述实证结果表明,环境规制确实可以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
表5 多元回归分析
4.2.2 环境规制与产业结构升级
表5报告了对假说二进行实证检验的结果。实证结果表明,环境规制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环境规制确实可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可见,本文的假说2得到了实证检验。
4.2.3 中介效应检验
表5报告了对假说3进行实证检验的结果。实证结果表明,产业结构升级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表明产业结构升级会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而由模型②的回归结果可知,环境规制可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因此,综合模型②和模型③的回归结果可以得出,环境规制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而最终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由此可知,本文的假说3得到了实证检验。
4.2.4 稳健性检验
(1)中介效应的依次检验和Sobel检验
根据温忠麟等(2004)[42]提出的中介效应的检验程序,如图2所示,本文进行了环境规制、产业结构与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中介效应检验,以此来验证本文的研究结论,实证结果如表6所示。该中介效应的检验程序的实证模型为:
由表6所示,系数a,b,c′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中介效应显著,即环境规制能够通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而最终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进一步证实了本文的研究结论。
(2)排除中介效应的竞争性检验
综上可知,前文已经验证了环境规制能够通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而最终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中介效应,但产业结构升级和海洋经济绿色转型之间的中介效应也可能存在反向关系,即环境规制通过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进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鉴于此,本文还尝试排除这一竞争性解释。具体来说,本文以产业结构升级作为最终的解释变量,以海洋经济绿色转型作为中介变量,采用同样的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实证检验是否存在环境规制通过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进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反向中介效应。该稳健性检验的实证模型见图2。
图2 中介效应检验程序
表6 中介效应依次检验
实证分析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回归系数为负且环境规制不显著,由此可见,中介效应的竞争性检验并不成立,即本文的研究结论保持稳健。实证结果见表7。
本文构建海洋经济绿色转型评价体系,重点研究环境规制对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传导机制,通过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对2006-2016年11个沿海地区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环境规制通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而最终来促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上述结论具有以下政策含义:
表7 排除中介效应竞争性解释
(1)沿海地区政府要严格把控环境规制强度刺激企业技术创新,推进实现区域环境污染协同治理。但政府应该因地制宜,不能盲目提高环境规制的强度,应该依据每个地区、行业的现实情况和特点,差异化的制定环境规制强度,使环境规制能够持续性的发挥刺激作用和正向作用。此外,由于环境污染具有空间溢出效应,应当加速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减少由于市场分割所导致的资源错配对海洋经济绿色转型进程的阻碍作用,实现各地区环境污染协同治理的政策。
(2)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规制政策,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海洋经济实现绿色转型。技术创新是突破环境污染对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约束的重中之重,因此,要鼓励和吸引研发能力较强的创新性企业,加大对创新性企业的投资力度,给予创新性企业税收方面更多的优惠力度等,激发形成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持续性动力。此外,应重点关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传统的海洋产业进行绿色转型,促进各产业的协同发展,构建具有结构合理,清洁高效的海洋经济产业体系。
(3)政府一方面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环保指标的权重;另一方面,绩效考核机制要更大程度强调创新性指标,激励地方政府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环境规制和海洋经济绿色转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政府也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弥补企业因环境规制造成的成本上升,与此同时,政府对企业研发的税收优惠对海洋绿色产品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激励作用,能够鼓励企业投入更多的研发资金进行海洋绿色产品创新,从微观层面上实现绿色转型,对海洋产业体系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以此来实现海洋经济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