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 陈壮忠 刘庆钧
“排毒防癌”“排毒养生”“排毒养颜”“排毒减肥”等等,近几年的社会养生热潮中,老百姓常听到一种论调,就是人体万病之源、万恶之源就是体内有“毒”或“毒素”存在。人要想健康长寿,就应该经常“排毒”,那么中医又是如何看待“排毒”的,听听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林丽珠教授怎么说。
“排毒论”不符合中医理论
很多人认为“排毒”出自中医,是中医的治疗方法。其实,这是误解,“排毒”是一个舶来词,最早源于日本。“排毒法其实就是中医的下法、发汗法,只是解毒法的一种,有一定的治疗作用。”林丽珠教授说,“但也有很多副作用,应中病即止、不可多用,以防损伤正气。”
某些排毒养颜保健食品中含有大量大黄、番泻叶等。这类原料内含有蒽醌类物质,长期使用可导致结肠黑斑和息肉,恶化肠道环境,引发严重肠道疾病。这类物质本身就是“毒药”,长期过度使用对身体本身就是一种毒素。
所以,不要相信泻药或节食就能起到排毒养颜抗癌作用。至今,国家规定的保健食品功能只有28项,其中并无“排毒”和“养颜”之说。“排毒论”不符合中医理论,更有悖于“辨证施治”的原则。
内服和外治,中医“解毒”
中醫理论认为,要想“不被毒害”(不生病),首先就是要“治未病”,做好养生保健,避免接触各种“毒”(致病因素),防止“有害行为”过度摄入“有害物质”。但一旦生病了,要善用“毒药”来“解毒”,以偏纠偏,拨乱反正,让人体回归到正常的状态。
林丽珠教授说道,“解毒”指的就是通过一定的行为、食物或者药物,祛除体内或体表的过度、超标的“毒素”。因病情不同,有内服和外治等各种不同方法。通常包括:
1.避免“饮食不洁”,避免误食或接触有毒食物。对于存在一定的“毒”的食物,烹调的时候,通过配伍,降低有害的摄入,如蒸鱼虾蟹贝壳类食物,常配用生姜、葱、蒜、紫苏、九层塔(潮汕人称之为金不换)等来调味解毒。
2.避免“饮食不节”,避免过度的行为造成的“毒害”。中医很早认识到过度行为对人体的伤害,如暴饮暴食对肠胃的伤害,所谓“饮食自倍,肠胃乃伤”,因此讲究“七八分即可”。
3.饮食药物合理配伍,降低药物本身有害物质的堆积。这个在药物炮制学方面体现最为明显。按特定的炮制方法减除药物的毒性,或通过药物的配伍协调而缓和药物的毒性。
4.合理养生,避免蛇虫犬兽螫咬所致的毒害。
5.身体有“毒”了,就要“解毒”——按照《内经》所说,热者寒之,寒者热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如血分热毒,宜凉血解毒;阴寒凝滞成毒,常用温中散寒而祛之;气血津液不足成“虚毒”,可针对性补充解毒;痰湿化浊成毒,则要祛痰化湿、泻浊解毒。这也是中医辨证治病最基本的出发点,中医药治癌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