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惠昕 张茂祥 王婉莹 贾海晗 兰莉 宋冰冰
在全球,肝癌发病率位居癌症第六位,死亡率位列第三,2020年全球新增病例约90.6万例,死亡约83.0万例[1]。其中,肝癌发病率最高的地区是亚洲和非洲,而中国占全世界的50%以上[2]。至2040年,我国肝癌发病和死亡例数预计达到59.1万例和57.2万例,较2018年肝癌发病和死亡例数分别增加了50.5%和54.9%[3]。由此可见我国肝癌的疾病负担仍然较重。本研究分析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发病、死亡情况及其变化趋势,以期为黑龙江省制定肝癌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收集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12个登记处上报的发病、死亡和人口数据,其中11个登记处的数据符合审核标准纳入本研究,包括7个地级以上城市(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尔滨市香坊区、牡丹江市西安区、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江市阳明区和牡丹江市爱民区),以及4个县和县级市(尚志市、五常市、勃利县和海林市)。五常市提供2013年数据,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尔滨市香坊区、牡丹江市西安区、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江市阳明区和牡丹江市爱民区提供2013—2017年数据,勃利县提供2014—2017年数据。2013—2017年11个登记处的人口数据由辖区公安部门提供,共覆盖人口24 515 748人年,其中男性12 154 250人年,女性12 361 498人年。
按照《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2016)》[4]和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国际癌症登记协会[5]对肿瘤登记资料质量的有关要求,采用SAS 9.4、Excel 2013和IARCcrgTools软件,对各登记处上报的肿瘤登记数据的完整性、可比性、有效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评估指标包括病理组织学诊断比例(MV%)、死亡/发病比(M/I)、只有死亡医学证明书比例(DCO%)以及各登记处逐年发病、死亡水平的稳定性等。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质量评价指标中MV%为52.04%,M/I为0.91,DCO%为3.1%,说明数据具有较高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采用Excel 2013和SAS 9.4软件对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分析,分别计算城乡、性别和年龄组对应的肝癌发病(死亡)率、中国人口标化率(简称中标率,采用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的标准人口构成)、世界人口标化率(简称世标率,采用Segi's世界标准人口构成)、0~74岁累积发病(死亡)率。应用Joinpoint软件计算发病(死亡)中标率的年度变化百分比(APC),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共报告肝癌新发病例7 141例,占所有恶性肿瘤的10.90%,居全部恶性肿瘤发病顺位的第3位,肝癌发病率为29.13/10万,中标率为17.18/10万,累积率(0~74岁)为1.96%。其中,男性肝癌发病率为42.59/10万,中标率为26.02/10万;女性肝癌发病率为15.90/10万,中标率为8.78/10万。城市地区肝癌发病率为26.75/10万,中标率为14.75/10万;农村地区肝癌发病率为35.05/10万,中标率为24.52/10万。从顺位来看,男性肝癌发病顺位高于女性,农村肝癌发病顺位高于城市。见表1。
表1 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发病情况Tab.1 Incidence of liver cancer in cancer registration area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2013—2017
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肝癌发病率在35岁以前处于较低水平,35岁以后发病率逐渐呈升高趋势,在85+岁年龄组达到高峰,为140.54/10万。各年龄组的男性发病率均高于女性,男性在85+岁年龄组达到高峰,为187.29/10万;女性在80~岁年龄组达到高峰,为102.03/10万。按城乡分析,城市地区男性发病率在85+岁年龄组达到高峰(161.76/10万),女性在80~岁年龄组达到高峰(92.17/10万);而农村地区无论男性和女性都是在85+岁年龄组达到高峰,分别为282.41/10万和150.36/10万。见图1。
图1 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年龄别发病率Fig.1 Age‐specific incidence of liver cancer in cancer registration area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2013—2017
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合计、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的肝癌发病中标率均呈下降趋势,全省肝癌发病中标率从2013年的19.29/10万下降到2017年的16.68/10万,城市地区肝癌发病中标率从2013年的15.48/10万下降到2017年的14.92/10万,农村地区肝癌发病中标率从2013年的27.65/10万下降到2017年的22.24/10万,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按性别分析,只有全省肿瘤登记地区男性发病中标率呈逐年下降趋势(P<0.05)。见表2。
表2 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发病中标率时间变化趋势(1/105)Tab.2 Time trend of ASR China incidence of liver cancer in cancer registration area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2013—2017(1/105)
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共报告肝癌死亡病例6 505例,占所有恶性肿瘤的15.80%,居全部恶性肿瘤发病顺位的第2位,肝癌死亡率为26.53/10万,中标率为15.90/10万,累积率(0~74岁)为1.78%。其中男性肝癌死亡率为38.33/10万,中标率为23.82/10万,女性肝癌死亡率为14.93/10万,中标率为8.32/10万。城市地区肝癌死亡率为24.88/10万,中标率为13.96/10万,农村地区肝癌死亡率为30.65/10万,中标率为21.60/10万。见表3。
表3 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死亡情况Tab.3 Mortality of liver cancer in cancer registration area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2013—2017
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肝癌死亡率在35岁以前处于较低水平,35岁以后肝癌死亡率呈逐年升高趋势,在75~岁年龄组达到高峰,为109.81/10万。除10~岁年龄组外,男性在任何年龄组死亡率均高于女性;男性死亡率在85+岁年龄组达到高峰,为137.88/10万,女性死亡率在75~岁年龄组达到高峰,为91.76/10万。按城乡分析,城市地区男性死亡率在85+岁年龄组达到高峰,为144.27/10万;女性死亡率在75~岁年龄组达到高峰,为88.77/10万。农村地区男性和女性都在80~岁年龄组达到高峰,分别为197.71/10万和122.22/10万。见图2。
图2 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年龄别死亡率Fig.2 Age‐specific mortality of liver cancer in cancer registration area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2013—2017
2013—2017年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合计及城乡地区的肝癌死亡中标率变化趋势不明显(P>0.05)。按性别分析,男性和女性肝癌死亡中标率变化趋势也不明显(P>0.05)。见表4。
表4 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死亡中标率时间变化趋势(1/105)Tab.4 Time trend of ASR China mortality of liver cancer in cancer registration area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2013—2017(1/105)
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中国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发病率为 26.92/10万,死亡率为23.72/10万[6]。本研究显示,2013—2017年黑龙江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发病率为29.13/10万,死亡率为26.53/10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及部分省份,例如宁夏(23.93/10万;18.38/10万)和天津(19.62/10万;17.23/10万)[7⁃9];但低于广西(45.60/10万;39.26/10万)[10]。在发病顺位上,肝癌位列黑龙江省发病顺位第3,死亡顺位第2,说明黑龙江省肝癌负担仍较重,是目前较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
在性别分布上,黑龙江省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发病率与死亡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男性肝癌发病率高于女性。目前全球的肝癌发病也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其中男性发病率较女性高2~3倍。男性中大多数肝癌危险因素较女性更普遍,但发病率的性别差异机制目前尚不清楚。有研究认为性类固醇激素、免疫反应和表观遗传学差异可能与男性高发病率有关[11]。在城乡分布上,黑龙江省城市地区肝癌发病率和死亡率均低于农村地区,且发病顺位低于农村,符合目前我国肝癌的城乡分布特点。与城市地区相比,黑龙江省农村地区乙型肝炎病毒(HBV)较为流行、食用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食物较多以及较差的医疗条件可能致使肝癌发病较高。在年龄分布上,黑龙江省肝癌在35岁以前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处于较低水平,35岁以后随着年龄增长呈逐年升高趋势,发病高峰年龄(85+岁)晚于全国(75~岁),死亡高峰年龄(75~岁)与全国死亡高峰年龄一致。
发病和死亡趋势分析显示,全省、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肝癌发病均呈下降趋势,与内蒙古肝癌总体发病趋势一致[12];而在死亡分布上,全省、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死亡变化趋势平稳。自2012年起黑龙江省开展了癌症筛查早诊早治项目,包括对肝癌高危人群的免费筛查。此外,全面开展了癌症科普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落实全国肿瘤防治周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癌意识。这些举措可能在降低黑龙江省肝癌发病中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肝癌的主要危险因素在高发地区和低发地区并不相同。在亚洲和非洲大多数高发病率国家,慢性HBV感染和黄曲霉毒素B1(AFB1)暴露是主要危险因素。相比之下,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过度饮酒和糖尿病、肥胖、代谢综合征在欧美等低发地区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13]。且目前认为AFB1和HBV在增加肝癌发病风险方面存在协同作用。一般而言,接触AFB1较多的地区,慢性HBV感染更普遍。但由于难以改变HBV慢性感染状态,因此从食物供应中根除AFB1是降低肝癌发病率的重要策略。目前在已经实施AFB1根除计划的地区,例如我国,肝癌的发病率有显著下降趋势[14]。相对于HBV或HCV,糖尿病、肥胖和代谢综合征的肝癌发病相对风险较低,但目前糖尿病和肥胖人群增长速度较快,全球大概有2.85亿糖尿病患者,占全球人口的6.4%,且体质指数也有所上升[15⁃16]。因此,肥胖、糖尿病和代谢综合征相关肝癌的发病比例可能还会上升。未来可通过健康膳食选择,例如天然膳食产品可能是预防和治疗肝癌的潜在来源[17⁃18];以及调整生活方式、合理运动等预防和控制以上疾病。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肝癌负担仍较重,未来应针对全省尤其是农村地区和男性等重点防控对象开展一级和二级预防,包括乙肝疫苗接种、慢性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抗病毒治疗、减少黄曲霉毒素暴露,有效控烟及不过量饮酒等;还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参与肝癌筛查的积极性,实现早诊早治,把肝癌关口前移,以降低全省肝癌疾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