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雪蓉 马朝辉 曹凌 王昕琛 张瑞锋 苏芳 张永贞
肝癌是常见的消化道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人民生命与健康。GLOBOCAN 2018显示,全球肝癌新发病例数84.1万例,死亡病例数78.1万例,居恶性肿瘤发病第6位,死亡第4位,中国肝癌发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球的46.6%和47.1%[1]。2015年中国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发病位居癌症发病谱第5位,占全部癌症发病的9.67%;死亡位居癌症死亡谱第2位,占全部癌症死亡的13.97%[2]。肿瘤登记是一项按一定组织系统经常性地搜集、储存、整理、统计分析和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及生存资料的统计机制,是国际公认的肿瘤信息收集方法。2008年原卫生部设立“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并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建立了覆盖全国的人群肿瘤登记和监测随访网络,逐步开展人群为基础的癌症发病、死亡和生存的信息收集工作,2015年全国肿瘤登记点已增至574个,覆盖全国4.38亿人口。山西省肿瘤登记工作始于20世纪初,阳城县是全国较早开展肿瘤登记的地区之一,截至2019年初山西省已设立45个肿瘤登记点,覆盖人口1 774万。本文对山西省肿瘤登记地区2016年肝癌发病、死亡情况以及人口数据进行分析,为政府与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肝癌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2019年山西省45个肿瘤登记处上报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新发肝癌发病病例(ICD⁃10:C22)、死亡病例数据,以及从当地公安、统计部门数据获取的人口学数据。肿瘤登记点所有医疗机构通过主动随访获取恶性肿瘤病例资料并上报,同时上报肿瘤病例死亡资料,并定期由肿瘤登记点通过死因统计专业机构获得恶性肿瘤死亡病例资料,与肿瘤发病数据库核对、查实、剔除重复数据,补充追踪发病资料。
根据《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并参照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国际癌症登记协会(IACR)《五大洲癌症发病率》第9卷和对登记质量的有关要求[3],使用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审核与评价。共纳入12个肿瘤登记处,包括3个城市地区(太原市杏花岭区、晋中市榆次区、阳泉市),9个农村地区(阳城县、垣曲县、寿阳县、平定县、盂县、平顺县、稷山县、洪洞县、昔阳县)。纳入的12个肿瘤登记地区共覆盖人口4 889 453人(男性2 489 875人,女性2 399 578人),其中城市人口1 973 294人,农村人口2 916 159人。
严格按照《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要求,定期抽查核对各登记点《报告卡》填写质量和ICD编码质量,报告卡的审核率为100%,信息录入及时率和准确率均>90%,编码准确率>80%,编码逻辑错误率<5%;定期进行重复卡核查和漏报调查;使用IARC⁃crgTools软件对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价[4],山西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死亡发病比(M/I)为1.01,病理诊断(MV%)为38.86%,只有死亡医学证明书所占的比例(DCO%)为1.99%;城市地区肝癌M/I为1.47,MV%为63.5%,DCO%为7.5%,农村地区肝癌M/I为0.84,MV%为29.96%,DOC%为0。
采用SAS 9.4对符合标准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分别计算发病(死亡)率、标化发病(死亡)率、累积发病(死亡)率,中国人口标化率(简称中标率)采用2000年中国标准人口年龄构成,世界人口标化率(简称世标率)采用Segi's世界标准人口年龄构成。比较不同性别、年龄、城乡居民肝癌发病率和死亡率。
2016年,山西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发病位居癌症发病谱第5位,新发病例数为754例,占全部恶性肿瘤发病的7.23%;其中男性483例,女性271例,城市地区200例,农村地区554例。肝癌发病率为15.42/10万,中标发病率为10.72/10万,世标发病率为10.75/10万;男性中标发病率为女性的1.75倍,农村中标发病率为城市的2倍。0~74岁累积发病率为1.30%,见表1。
表1 山西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发病情况Tab.1 The incidence of liver cancer in Shanxi cancer registries
2016年,山西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死亡位居癌症死亡谱第2位。因肝癌死亡病例761例,占全部恶性肿瘤死亡的10.88%;其中男性493例,女性268例,城市地区294例,农村地区467例。肝癌死亡率为15.56/10万,中标死亡率为10.71/10万,世标死亡率为10.86/10万;男性中标死亡率为女性的1.87倍,农村中标死亡率为城市的1.15倍。0~74岁累积死亡率为1.26%,见表2。
表2 山西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死亡情况Tab.2 The mortality of liver cancer in Shanxi cancer registries
山西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年龄别发病率与死亡率呈明显性别差异,其中男性高于女性。肝癌年龄别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在0~39岁年龄段处于较低水平,40岁以后快速上升,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在80岁和85岁年龄组达到高峰。农村和城市不同地区年龄别发病和死亡水平与全省具有一定差异性,但总体趋势相似。见图1。
图1 山西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年龄别发病与死亡情况Fig.1 Age‐specific incidence and mortality of liver cancer in Shanxi cancer registries
《中国肿瘤登记年报》[5]数据显示2005—2014年中国肝癌粗发病率基本稳定,中标率呈上升趋势,而我国肝癌5年相对生存率为10.1%,说明我国肝部疾病负担较重。肝癌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布差异,2018年全球83%的新发病例发生在欠发达地区,其中中国占46.71%,东亚、北亚、南亚是肝癌的高发区[6]。我国的肝癌发病率同样存在地域分布差异,西部地区最高,中部地区次之,东部地区最低,江苏省启东市、山东省中部、浙江省等东南近沿海地区等是我国肝癌高发区[7]。2016年山西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中标发病率为10.72/10万,与前两年相比略有降低(2014年中标发病率12.45/10万,2015年中标发病率11.02/10万),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中标发病率17.88/10万)。其中男性中标发病率为女性的1.75倍,中标死亡率为女性的1.87倍;农村中标发病率为城市的2倍,中标死亡率为城市的1.15倍,呈现明显的性别差异和城乡地域差异。回顾山西省近几年肿瘤登记数据也发现均呈现这一特征[8⁃9]。在年龄发病特征上,2016年山西省肿瘤登记地区肝癌年龄别发病率与死亡率呈现性别差异,男性各年龄别发病率与死亡率均高于女性。无论男女,肝癌年龄别发病率和死亡率在34岁前处于较低水平,35岁以后开始升高,至80岁年龄组和85岁年龄组达高峰。
肝癌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有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黄曲霉毒素接触、长期饮酒、肥胖、家族史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肝硬化等,各地区肝癌的流行状况因社会经济、人口、地域以及医疗条件等因素不同,差异较大[10]。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实施大规模乙肝疫苗接种,2010年我国采取乙肝疫苗免疫球蛋白联合免疫策略等效果显著,大大降低了HBV感染率和新生一代乙肝发病率[11]。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较大且肝癌病因复杂,仅针对病因的一级预防存在不完善、收效滞后等问题。此外,肝癌预后与多种因素有关,早期肝癌通过手术治疗1年生存率接近70%,而晚期肝癌平均生存时间<1年[12]。国家癌症中心报道我国肝癌2012—2015年5年生存率为12.1%(95%CI:11.7%~12.6%),其中城市5年生存率为14.0%(95%CI:13.3%~14.7%),农村为11.2%(95%CI:10.6%~11.8%)[13],可见目前多数肝癌患者就诊时已处于晚期阶段。日本于2002年开始对40岁以上的HBV和HCV感染者进行肝癌筛查,肝癌5年相对生存率显著高于我国,同时结合我国高发区的筛查效果[14⁃15],认为未来肝癌早诊早治工作对降低我国肝癌疾病负担尤为重要,如何制定科学的“个体化”评估和“精准化”筛查方案也是今后肝癌防治的重要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