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凤 崔妙玲 胡秀英
(1.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创伤医学中心二病房,四川 成都 610041;2.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护理部,广西 南宁 530021;3.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护理创新研究中心,四川 成都 610041)
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断加重。2019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25 388万,占总人口的18.1%[1]。随着老年人口的持续增加,高龄老人也将随之增加,而我国多数老年人处于居家养老的模式中,居家老人因疾病或高龄产生的生活不能自理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居家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料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峻[2]。据资料[3]显示,广西老年人口已进入快速增长期,老龄化、高龄化趋势明显。预计到2020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97万人左右,占常住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6%左右,其中80周岁以上人口为120万人左右,占老年人口比重提升到15%左右。世界卫生组织指出,日常生活能力(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ADL)是衡量老年人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且国内外多项研究[4-5]表明,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心理负担重、死亡率高。基于我国普遍存在的居家养老模式,长期照料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极大地增加了家庭和照顾者的负担,急需政府和社会支持性力量介入到失能老年人照护中来[6]。因此,深入调查居家老人生活自理能力的基本现状,并进一步分析其相关的影响因素,才能为政府有效制定相关养老政策、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提供较好的参考依据。
1.1研究对象 将广西省作为调查地区。纳入标准:(1)年龄≥60岁。(2)居家养老。(3)沟通无障碍或在视、听矫正后沟通无障碍者。(4)知情同意且自愿参加本调查者。排除标准:(1)有精神损害疾病。(2)物质成瘾及明显记忆与智能损害者。(3)明显听力障碍、语言沟通障碍者。(4)不愿意配合调查者。通过便利抽样的方法抽取广西省桂林市、桂平市、南定市各1个社区,经公式计算(n=z2p(1-p)/{e2+z2 p(1-p)/N})需抽取样本量为700~1 000位老年人,因此每个社区抽取200~400位老年人进行调查,并要求这抽取的老年人中10%为高龄老人(年龄≥80岁)。
1.2方法 采用Barthel指数(Barthel index,BI)评定量表作为本研究的调查工具,它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评估ADL的量表[7]。BI量表由进食、修饰、洗澡、用厕、穿衣、大便控制、小便控制、平地行走、床椅转移以及上下楼梯10个项目组成,每个项目对应完全独立、需要帮助、完全依赖3个选项,总分100分,分数越高,则自理能力越高。该量表的评分标准为:重度功能障碍(≤40分):大部分日常生活活动不能完成,需要帮助;中度功能障碍(41~59分):需要极大帮助来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轻度功能障碍(60~99分):能独立完成部分日常活动但需要一定帮助;生活自理(100分):无需帮助[8]。调查前统一培训调查员,采用面对面的方式由调查员询问被调查者,调查员根据被调查者的回答填写问卷。
1.3统计学方法 调查问卷收回后统一录入Excel表格,并进行初步整理和筛查无效问卷,再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χ2检验或秩和检验,多因素分析采取Logistic回归分析的方法进行。
2.1调查对象的一般资料及其ADL情况 本项目共调查了1 050名广西居家老人,最后回收有效问卷1 037份,有效回收率为98.76%。被调查的1 037名居家老人的平均年龄为70.64岁,其中年龄超过80岁的老人有182名(17.55%);男性570(54.97%);汉族882名(85.05%);有信仰者41名(3.95%);文化程度为初中的居家老人最多,有250名(24.11%);目前有配偶的老人有834名(80.42%),与家人一起居住的居家老人有934名(90.07%);经济情况中,收支平衡的居家老人最多,有372名(35.87%);大部分居家老人都有医保(98.84%);体质量指数正常的居家老人有611名(58.92%);大部分居家老人目前身体都有疾病(92.09%)。广西居家老人ADL重度功能障碍者有37名(3.57%),中度功能障碍者有105名(10.12%),轻度功能障碍者有93名(8.97%),完全自理者有802名(77.34%)。年龄较低、女性、无信仰、文化程度高、目前有配偶、经济情况较好的居家老人,其生活自理能力也较好,见表1。
表1 广西居家老人的ADL情况(n=1 037) n(%)
2.2影响广西居家老人ADL的因素分析 以可能影响广西居家老人生活自理能力的因素如年龄、性别、信仰、文化程度、目前有无配偶、经济情况作为自变量,以生活自理能力为因变量(生活自理=0,有功能障碍而不能完全自理=1)进行多因素Logistic二元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广西居家老人ADL的影响因素包括年龄、性别、有无信仰及经济情况。其中60~69岁、70~79岁组居家老人的ADL下降风险分别为80岁以上居家老人的0.279和0.458倍;男性ADL下降风险为女性的1.511倍;无信仰的居家老人ADL下降风险为有信仰老人的0.413倍;经济条件相当困难的居家老人ADL下降风险为经济充裕老人的2.354倍。见表2。
3.1广西居家老人平均生活自理能力低于全国水平 本研究调查结果显示,广西居家老人生活完全自理者有802名(77.34%)。而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调查显示,我国城市老年人完全自理的为85.4%,农村为79.0%[9];广西居家老人平均生活自理能力低于全国水平,总体生活自理能力水平较低,这可能与广西老年人口比例有关。目前,广西老龄化、高龄化趋势明显,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预计2020年广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总人口的16%左右[3]。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随着年龄的增大、疾病的影响,失能老人也将不断增加,其生活自理能力也将不断下降。其次,广西地区经济水平的相对落后,可能影响居家老人的身体健康、营养状况、就医治疗途径等;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2018年广西生产总值(GDP)为20 352.51亿元,全区人均GDP为41 48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4 644元)[10]。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经济水平的相对落后会对广西地区居家老人的及时就医、健康养老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进而对其生活自理能力也会造成影响,使得广西居家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也提示我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关注老年人特别是居家养老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水平,关注失能老人的日常生活所需,提供针对性的照护服务,以最大程度地维持居家老人的ADL或减缓其ADL下降进程。
3.2广西居家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多因素Logistic二元回归分析结果,影响广西居家老人ADL的影响因素包括年龄、性别、有无信仰以及其经济情况。已有研究[11-12]表明,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与年龄呈负相关关系,年龄越大,其生活自理能力水平越低,且ADL的下降速度随年龄的增加而加快。本调查结果显示,60~69岁居家老人生活自理能力有障碍的有85人(15.92%),70~79岁居家老人生活自理能力有障碍的有79人(24.61%),而80岁以上的有71人(39.01%)。80岁以上ADL下降的老年人比例显著高于60~79岁老年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老年人机体的各项功能逐渐随着年龄增加而逐渐下降,加之疾病、营养状况等的影响,其ADL也随之下降,日常生活自理不能完全实现,需依赖他人进行帮助。因此,年龄尤其是高龄是影响老年人ADL的重要因素。根据本研究的分析结果,男性ADL下降风险为女性的1.511倍(P=0.016),男性的ADL下降风险比女性高。本研究结果与廖红[13]调查四川省内江市老年人日常生活能力的结果一致,即女性ADL受损低于男性。但与伍小兰等[14]的研究结果不一致,其纵向动态研究结果认为,女性老年人的失能率高于男性。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本研究调查的人群中男女比例不一致造成的,被调查者中男性多于女性,可能对结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此外,无信仰的居家老人,其ADL下降风险为有信仰老人的0.413倍(P=0.011),无信仰的老人自理能力更好。这可能是因为有信仰的居家老人在发生疾病选择就医时有宗教信仰等的顾虑或考虑,进而影响其就医方式,影响其治疗结果,造成其不能很好地康复,从而造成其ADL下降。从经济情况方面看,经济条件相当困难的居家老人ADL下降风险为经济充裕老人的2.354倍(P=0.012),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往往也缺乏就医条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持,就医难、治病难、照护难会造成其失能,这也是影响居家老ADL下降的重要因素[15]。
综上所述,广西居家老人生活自理能力总体水平较低,其影响因素较为复杂,高龄、性别、信仰、经济困难都是影响其ADL下降的重要因素。我国老龄化进程正在不断加速发展,维持老年人特别是居家养老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或减缓其ADL下降进程,为其提供舒适健康的居家养老服务和卫生照护服务,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政府以及医疗卫生工作者所面临的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