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馨,吴秋惠,蔡 俊,宋建飞,刘思敏,葛卫红,张晋萍**
1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药学部,南京 210008;中国药科大学 2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3 教务处,南京 210009
随着医改政策推行与公众健康医疗意识的提高,“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房”的观念日益普及,社会药房逐渐成为医疗卫生资源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1]。《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提出:“加强药学人才队伍建设,合理体现药学服务价值”[2]。在此机遇下,社会药房亟待转型,执业药师也需强化知识储备,提高专业水平,肩负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重任。
规范化培训是加强药学队伍建设,提升药师服务能力,促进合理用药的有效保障。我国执业药师制度起步较晚,政策尚不完善,缺乏针对社会药房执业药师的规范化培训与考核标准,通常以完成学分为目的,致成被动学习,积极性差,难以保证培训质量[3]。本研究以江苏省社会药房为对象,参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4],立足我国国情,以柯氏模型为基础,构建全面客观的执业药师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为开展该项规范化培训提供参考。
本课题小组由6 人组成,包括2 名主任药师、3名主管药师以及1 名硕士研究生。课题小组负责查阅文献、编制函询问卷、确定专家遴选标准、与专家沟通交流以及对函询结果进行整理分析。
以柯式模型理论为指导,从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结果层等四个维度确定一级指标,结合执业药师培训特点和小组讨论意见,初步拟定执业药师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确定专家函询问卷[5]。问卷主要包括5 部分:①问卷说明,包括研究背景、函询目的以及回寄时间;②研究方法与填写要求;③专家情况调查表,涉及年龄、学历、职称、从业年限、培训经历等基本信息;④问卷主体,包括指标条目、重要性评分表,以及专家意见修改栏;⑤熟悉程度和判断依据评分表。
1.3.1 专家选择根据德尔菲法,专家人数以15~50 名为宜[6]。遴选标准:①相关领域工作7 年以上,经验丰富;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有过药学培训经历;④愿意积极配合本次调研。
1.3.2 两轮专家函询将函询问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专家,简单介绍研究背景与目的,请专家依据Likert 5 级评分法(从“十分不重要”~“十分重要”为1~5 分)对各指标重要性进行评分,若认为该项指标不需要或者不准确,可在“专家意见”栏中填写意见及建议。函询结束后,对回收的问卷进行数据分析和意见汇总,参考函询结果和修改意见,根据指标筛选原则与小组讨论进行修订,形成下一轮专家函询表。两轮函询结束,专家意见基本趋于一致,则终止咨询,确定最终的执业药师培训效果评价指标。
1.3.3 指标筛选标准采用“界值法”对指标条目进行筛选,分别计算出每个条目指标的重要性均值(Mj)、满分率(Kj)、变异系数(CV)及其均值与标准差。高优指标(Mj、Kj)按“界值=均数-标准差”,得分低于界值的被淘汰舍去,低优指标(CV)按“界值=均数+标准差”,得分高于界值的被淘汰,三个尺度均不符合的指标被删除,对于有一两个尺度不符合条件的指标,根据科学性、可行性原则进行讨论并作甄别取舍[7]。
数据采用2 次录入与校对,利用Excel 2013 和SPSS 23.0 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分析专家积极系数、权威系数以及意见协调程度。协调系数的检验采用卡方检验,层次分析法计算权重。P<0.05 为有统计学意义。
本研究邀请了24 名从事药事管理以及卫生行政管理等领域的专家,他们均来自三甲医院或医药高等院校,平均年龄(42.81±8.01)岁,平均从业年限(18.44±8.08)年,在药学培训方面具有丰富的教学与实践经验。
积极系数反映专家对该问题的关心、合作程度,以问卷回收率表示。通常认为回收率达到70%以上说明专家积极性较高[8]。两轮问卷回收率分别为83.33%和95%,表示专家参与度高,积极性强。第二轮提出意见的专家明显减少,表明意见趋于统一。
专家权威程度(Cr)由专家对函询内容的熟悉程度(Cs)和判断依据(Ca)决定,即Cr=(Cs+Ca)/2。两轮权威系数分别为0.83、0.84,均超过70%,表示结果可靠[9]。
专家意见协调程度用变异系数(CV)和Kendall's W 协调系数表示,CV 越小表明专家一致性越高,W 取值在0~1 之间,取值越大协调程度越好。研究表明,2~3 轮函询后,W 在0.3~0.5 为较好的协调结果[10]。经过两轮专家函询,各级指标的变异系数波动在0.05~0.16,二、三级指标的Kendall's W 系数均较前一轮提高,χ2检验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第一轮函询结束后,根据“界值法”筛选标准,剔除“4.1.1 经济效益”、“2.1 人文态度转变”、“1.1.3难易程度”、“1.3.2 时间安排”、“2.1.1 重要性意识”、“2.1.2 责任意识”、以及“3.1.2 工作效率”。根据专家意见增加“2.3.3 制定药学监护计划”,并将“3.1 工作表现转变”改为“3.1 工作绩效改进”,“3.3.2 医嘱点评能力”改为“3.1.2 每日点评医嘱量”。第二轮函询结束,删除“3.1.2 每日点评医嘱量”,并调整部分三级指标评价标准的条目描述。界值见表2。
表1 两轮函询指标的协调系数及χ2 检验结果
表2 两轮专家函询筛选指标界值表
经两轮函询后意见趋于统一,各级指标的重要性均值都在4.00~4.95,基于层次分析法将指标重要性两两比较构建判断矩阵,积差法计算权重,一致性检验通过。最终形成由4 项一级指标、10 项二级指标和22 项三级指标,构成了执业药师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见表3。
德尔菲法具有匿名性、反馈性、统计性等特点,可以广泛应用于各种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具体指标的确定过程[11]。层次分析法(AHP)对各层次因素重要性进行两两对比,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科学量化决策者的主观意见的方法[12]。两者结合,可以更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执业药师培训项目,并且操作时简便易行,体现了评价体系的科学性。
本研究遴选的专家均为中级以上职称,有过药学培训经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两轮函询过程中专家积极系数分别为83.33%和95%,体现出绝大多数专家积极性高,态度良好。两轮的专家权威系数分别为0.83、0.84,提示结果可靠,权威度高[6]。三级指标的变异系数在0.05~0.16,低于0.25,二、三级指标的Kendall's W 系数分别为0.264、0.312 和0.283、0.323,卡方检验后P<0.05,有统计学意义,说明专家意见一致,协调性强,结果具有参考意义。
表3 执业药师培训体系评价指标
在执业药师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中,反应层主要评价学员对于培训项目的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评价来了解学员对于培训项目的内容设计、师资条件、培训安排等的主观感受。学习层通过试卷考核、工作场景模拟考试的方法,对学员接受培训后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进行评价。行为层评价是观察学员经过培训后,工作绩效是否有所改善,工作能力是否有所提升。这一层面指标评价较为主观,采用360°评价法,由自身、领导、同事以及患者作为评价对象。结果层以绩效评价、问卷调研、衡量临床指标的方式来评价学员经过培训后,对于派出单位、个人以及患者的影响[13]。
从结果来看,在一级指标中,学习收获所占比重最大(0.5042),其次是学员反应(0.2059)与培训成果(0.2059),行为改变所占比重最小(0.0840),该结果体现出学员所收获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是执业药师规范化培训的核心,这与阮广新等[14]研究结果相似。在反应层中,专家更重视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满意度评价(0.5289);在学习层中,实践技能比理论知识更为重要(0.5858);在行为层中,工作能力的提升更加受到关注(0.6340);在结果层中,对患者的影响(0.4817)是专家评价的侧重点,前两个层级的研究结果与贺茜[10]开展的护士岗位培训效果评价体系研究相类似。结果反映出在执业药师规范化培训中,针对现阶段的老龄患者,可选取实用性、代表性的培训内容来对执业药师进行培训,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病的基本临床知识和药物治疗,注重培训用药方案合理性分析以及药学监护计划制定的能力,强化对患者的用药指导,减少药物相关问题的发生,提高患者的慢病治疗指标的达标率。
经前期调查得知,执业药师培训考核一般采用线上或线下测验、问卷调研等方式,应用局限且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本研究基于德尔菲法和柯氏模型理论,初步探索和构建了执业药师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旨在培训结束后全面、客观、可靠地评价培训项目的成效及受训者的收益,为规范化培训提供参考,最终提高社会药房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能力,从而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