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眼狗

2021-04-28 21:32吴昕孺
星火·中短篇小说 2021年3期
关键词:柏油路马路跑步

吴昕孺,本名吴新宇,湖南长沙人,1967年生。中国作协会员。出版长篇小说《千年之痒》、中篇小说《牛本纪》、短篇小说集《天堂的纳税人》、长诗《原野》等二十余部,现为湖南省作协教师作家分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湖南省诗歌学会副会长、湖南教育报刊集团编审。

太阳还在罗岭山的那边爬坡,天光乍开,云雾迷蒙,万物或羁留于梦境,或刚刚惺忪醒来,悄然分泌出一股宿夜的气息。山间河畔的那条柏油路上,移动着一个小小的人影。若从山顶望下去,它不过是一只蹒跚的蚂蚁,但要是凑近了看,他则是一个抬腿摆臂、正在跑步的少年。

他身形瘦小,跑起来仿佛尘埃漂浮在风中,速度虽然不算快,姿势却因为身体的律动而呈现出一种别样的美感。跑得带劲的时候,他感觉自己是晨风和朝霞的一部分,他的脚步就是唤醒这个村庄的哨音。他会在脑海中无限地扩展自己,把自己扩得比罗岭山还大,比神话书上的盘古还大。

突然,一道闪电从他正在跑动的两腿间掠过。他觉得自己已经跑得够快的了,但和那道“闪电”相比,他几乎是原地踏步。这一突如其来的惊扰,让他迅速从胡天海地的想象中收缩回来,收缩成一个人,一个小小少年,一颗剧烈跳动的心脏,甚至是一粒颤抖不已的尘埃。

那“闪电”仿佛只是来吓他一下的,并无意于和他比赛跑步。穿过他的两腿之后,它就在前面十多米处停了下来—一只黄色的狗,不大也不小,竖起尾巴,口里呼哧呼哧,颇有些挑衅意味地回头看着他。

我最怕狗了。

上学前住在外婆家,外婆每次带我去姨妈家做客,得翻过一座山。那座山的山坳里,单独住着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喂了一只大黑狗。我从没见过那户人家有人,却每次都能碰到那只狗。它其实被一根铁链子拴在了门口的木桩上,活动范围有限,但它的厉害之处在于,我们刚爬到山顶,离那户人家还有一两里地,哪怕我们口不出声、放轻脚步,它也像雷达一样能捕捉到,并发出凶猛的叫声。

这个时候,我总是紧紧攥住外婆的手,不肯再往前走。外婆就会从山上捡根棍子。我这才稍稍安定,像搬动一块石头似的挪动着步子。外婆从没用棍子打过那只狗,因为我们有足够的空间避开它。我怕的是它那简直能吃人的叫声,以及当我们现身時它疯狂扑过来的样子,感觉那根铁链根本缚不住它。不过,它能吓跑我们,却从没战胜过那根铁链。往往我们走出那道山坳,外婆早把手里的棍子丢了,还能听到它不依不饶、不甘不愿的叫声。

有一次我问外婆,它为什么这么凶?外婆说,这是守家狗,它对生人凶,可对主人很忠诚的。我没有吱声,心里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我问的是它为什么凶,而不是它对谁凶。如果守个家就这么凶的话,那谁还愿意去这家做客呀。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外婆再次带我去姨妈家,我又问了同样的问题,我估计外婆给我的答案会不一样。果然,外婆中计了,她或许压根儿就不记得上次回答过这个问题。

它太孤单了。外婆说,整天被拴在门口,又看不到一个人,好不容易看到我们,所以特别兴奋。

我也没有吱声。将狗的凶恶解释成“兴奋”,我心里还是很难接受—我也经常很寂寞呀,看到家里来了客也很兴奋,但会是大黑狗这个样子吗?

奇怪的是,不久我就做了一个梦。我自己一个人去姨妈家,到了山顶听见大黑狗汪汪直叫,我告诫自己不要怕,它反正被铁链子拴着。经过那家屋门口时,大黑狗朝我猛扑过来,我从没那么淡定地瞟着它,脸上还挂了几许嘲讽的笑意:你来呀,有本事你来!一直到它的爪子逼近我的鼻子尖了,我才大叫不好,原来它竟然没拴铁链子!

外婆擦着我额头上的汗,问我梦到什么了。我说,一只狗。外婆拍拍我的头说,再恶的狗也不会咬我家小宇的,快睡吧。我又没有吱声。外婆无疑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但我依然觉得,大人的话不太可信。恶狗会咬人,怎么会不咬我呢,凭什么我不会被恶狗咬呢,凭外婆对我的爱?那时我刚满五岁,都知道这是扯淡。

这只黄狗从正在跑步的我的胯下穿过,给予我的震惊和惶恐,不亚于梦里的大黑狗。大黑狗只是逼近了我的鼻子尖,而且在梦里你总会受到某种神秘的保护,因为无论多么恐怖的梦,最终都会醒来。哪怕马上就要死了,“醒来”也会救活你,让你明白那只是虚惊一场。而黄狗从我背后无声无息地逼近,就像是一场梦,关键是它实实在在地穿过了我的胯下,在电光石火之间与我的身体发生了接触。你想想,倘若它不是只想戏弄我一下,而是要来咬我,我应当毫无反应,基本上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我呆立在原地,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努力控制自己软得像两根面条的腿和跳得有如鼓点的心脏,就像把一个差不多停止旋转的陀螺抽活,把一个即将倒在地上的铁环救回来。

它明显感知到它在我面前的巨大优势,摇着尾巴,伸着舌头,做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它的嘴里发出“嗬嗬嗬”的声音,不知是喘气,还是说话。公路上没有棍子,也没有石头。它这个时候如果折转身来咬我,我还是没有任何办法。它果然转过身来了。我在拿捏,跑还是不跑。跑不赢,打不过,要是地上开条缝,让我钻进去就好了。当然前提是,等它走了,我还能钻出来回家去。

妈妈临盆生我的时候,我贪恋羊水的温暖不想出来。又不得不出来,就在本人毫无知觉却给妈妈增添了很多痛苦的挣扎过程中,我被羊水呛了。直到现在,我吃饭时喝汤、口渴了喝茶都很容易呛。妈妈老是骂我,你慢点不行呀,比猴子还急!她那是瞎骂,我明明喝得很慢,还是会呛,有时呛得鼻涕、眼泪一齐往外淌,止都止不住。我猜想,或许这是从娘肚子里带出来的习惯,看来我这辈子,够呛。

一呛,手足乱舞,脐带形成一个花环般的圈套,小如蚯蚓的脖子钻了进去。外婆每次跟我描述我出生时的场景:全身披着妈妈的血,像穿着一件红衣;双目紧闭,双足乱蹬,好像很不情愿来到这世上,还想用力蹬回去似的;脖子上套着一根“锁链”—“这可要命啊,你差点就没命了!”—讲到这里,外婆脸上的每一块肉都会抽搐,嘴张着,下巴仿佛就要掉下来。我相信,她当时看到那根“锁链”时,就是这种异常惊悚的表情。

幸好不是一根铁链子,接生婆用烧红的剪刀将脐带剪断,父亲请人连夜将产妇和新生儿紧急送往镇上医院。新生儿得救了,四斤八两,轻度窒息,埋下了体质不好的种子,感冒吃药成了日后的家常便饭。在外婆家长到五岁,情况才稍微好些。六岁那年,爸爸妈妈接我回老家罗岭启蒙上学,碰到刮风下雨,我的蒲柳之质马上就以流涕、咳嗽、发烧等形式体现出来。

劳了一年神之后,妈妈规定我每天早晨上学前,必须去户外跑步,路线是从隔壁宋武家前面右拐,过田垅,再翻一道比较平缓的山坳,上简易马路,从简易马路上柏油公路,过罗岭桥之后返回。说得好似万里长征,往返相加其实才四五里地。站在我家前坪,恰好能看到罗岭桥北端。我妈眼睛贼尖,她每天要盯着我在桥北折返,才回屋去做早饭。

刚开始,我很抗拒,因为这完全是多出来的一个事。别人家的孩子都不跑步呢,我宁愿去放牛、捡柴、打猪草。妈妈厉声说,不行,那些事可以不做,跑步你休想逃!跑步是若干年之后才在城市兴起的一项健身运动,当初在那个偏僻的小山村,妈妈怎么知道跑步的秘诀呢?真让人搞不明白。我唯一明白的是,被强制两个星期之后,我就发自内心地喜欢上了跑步。

我们上体育课也时常跑步,但要么是你追我赶的混乱不堪,要么是服从口令的整齐划一,都没啥意思。晨跑只有我一个人。我可以往前跑,可以倒着跑,可以曲里拐弯地跑“之”字,还可以抡起手臂像开飞机,可以边跑边摇,边跑边跳,边跑边唱,还有那奇妙的天光、空气流动的声响,以及泥土在沉睡中的呓语……它们随着我跑动的节奏和呼吸的频率,潜入我体内,养足我每天的精神。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恰恰是我当初抗拒的原因,晨跑让我独一无二。这就是我区别于班上同学匹超、宋武他们的地方,他们只晓得猫弹鬼跳、狼奔豕突,而我是一个晨跑者,我拥有整个早晨,所有的路,和只能做给自己看的、那些为所欲为的奇怪姿势。

那天我跑步回来,对妈妈说,明天我不去跑了。

妈妈问,怎么了?

碰到一只狗。

你不是很喜欢跑步吗?一只狗就让你打退堂鼓啦!

我低下头,噘起嘴,抠着自己的手指,仿佛责任不在我,而是那几根手指头不争气。

是一只什么样的狗?妈媽继续问。

黄狗,脏兮兮的。嗨,还瞎了一只眼睛。

很可能是只流浪狗,它逗你玩的。如果再碰见,记得只要别踢它、打它、用石头扔它就行,我保证它不会咬你。

第二天,我赖在床上,被妈妈赶起来去跑步。从简易马路跑上柏油公路时,我心里惴惴不安:会不会再碰到那条独眼狗呢?

昨天,它穿过我的胯下之后,在前头得意洋洋地回头看着我,仿佛我是多么不堪一击。我“杵”在那儿,内心虽然涌起滔天巨浪,表面上看去却是波澜不惊,没有哭号,没有叫喊,更没有尿到裤子上。

更大的考验在后头。它转过身,朝我走来。我感觉自己快“杵”不住了,小腹膨胀,一泡尿蓄势待发。我不得不咬牙,提肛,关闭体内阀门,尽力保持着一名坐在罗岭学校课堂上的小学二年级学生的体面和尊严。

让我意外的是,它走得很慢,而且漫不经心。柏油路上索索利利,什么东西都没有,它却装模作样地东闻闻、西嗅嗅,像是在告诉我,它没有恶意,又像是压根儿不把我当回事。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瞄着它,发现它和我见识过的那只大黑狗有很大的不同。它不叫,样子也不凶,瘦得皮包骨。快到我跟前时,它抬起头。我嘴巴一张,差点发出声来:它的左眼是瞎的!

这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

我在班上身形瘦小,体质最弱,从女生的反应来看,应该也毫无帅气可言。不过跟这只独眼狗比,那还是有足够的自信。我冷不丁“扑哧”笑了。独眼狗大约看出我的心思,它面露愧色,摇了几下尾巴,便移开步子,四条腿像丈量尺寸似的,不紧不慢地抄小道离开了……

虽然在容貌上勉强扳回一城,教训还是很深刻的。我放慢脚步,不时回头,生怕发生昨天早上那样的糗事。可是,我跑到罗岭桥北端再折返回来,上了简易马路,一直到家,都没见到那只狗的影子。

胆小鬼,偷袭成功,侥幸赢了一次,就不敢再现身了吗?

我像个打了胜仗的将军,吃过早饭,背着书包去了学校。然而,那一整天我都在课堂上走神。有一点连我自己都很纳闷:我脑海里不停浮现的并不是独眼狗的丑,不是它的独眼,而是它从背后偷袭,穿过我胯下时,带给我的那种感觉。每次回味,我都会不自觉地一震,震着震着,当初埋藏在身体里面的惊悚便渐渐转变成越来越强烈的快感。这就好比冬天在洗过冷水澡之后,再泡进热水里,爽得你直想叫起来。我在课堂上,没办法高声大叫,只好将那亢奋的声音全部兑换成笑,一层层溢在脸上。

下课后,学习委员兼本组小组长李燕子专程从第五排跑到第二排来问我:“你有什么喜事,笑得这么开心?”

李燕子是我们班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生,平时都是我故意去找她说话。今儿个太阳从西边出来,她竟然光临我的座位,并发出银铃般的慰问,着实令我受宠若惊。可是……我或许太紧张,或许又太激动,我只要一望向李燕子,眼眶里盛着的却不是她的光辉形象,而是那只丑不拉叽的独眼狗。试了好几次都这样,我把自己给吓坏了,更怕吓了李燕子,只好撇开头不去望她。结果,她撂下一句“狗眼看人低”,气咻咻地走了,刮起一阵美丽的风。

我恨不得抠出自己的眼珠子,像破了的弹珠一样扔到外面去。

想来想去,我觉得之所以没碰到独眼狗,很可能是时间问题—我去晚了。要不,就是独眼狗窥探到了“我不想跑步”的心思,它也懒得来了。于是,我又在清晨起床跑步了。这也是我最喜欢的跑步时间,碰不到人,在空气梦幻般的流动中,能感受自己像树枝上吐出了嫩芽,或者绽放了一个花苞。

从简易马路上柏油公路时,我的心咚咚直跳,像正在冒泡的井水。我用的是跑姿,速度却和走差不多。柏油路上空无一物,莫说一条狗,连一只蚂蚁都瞧不见。我每跑一步,故意用力蹬踏着地面,好像独眼狗藏在地底下,我一蹬它就会蹦出来似的。但一路蹬踏过去,大地之门始终关得严严实实。

从桥头折回的时候,我很是失落。昨天还因为狗不想跑步了,今天却因为没见到狗而失魂落魄,我都看不懂自己了—是它温和的天性让我产生了亲近感,还是它丑陋的模样给予了我难得的自信?

我正要从柏油路转向简易马路,眼角倏忽瞅到柏油路另一边,与一条小道交叉的一丛灌木下,独眼狗那傻不拉叽的脑袋。它仿佛凭空而来,刚刚出现在那里,又似乎站在那里很久很久了。我转身朝它走去。它也从灌木下钻出来,抖落两片粘在头上的枯叶,对着我很节制地发出一声低鸣,不像狗叫,更像两头牛打招呼时发出的那种声音。

一笑泯了前天的恩仇,我向它招了招手。

它跑到我的脚边,用舌头舔着我的裤子、鞋子、脚踝,像是在验明正身。一股凉飕飕的痒,顺着我的腿部直冲而上。

我蹲下来,轻轻地抚摸着它的脑袋,它竟然直往我的掌心里拱,仿佛那是一个洞。又一股热乎乎的痒,顺着我的胳膊传遍周身。

这两股痒有如两道电波,接通了我和独眼狗。它也打了一个激灵,当我摸到它脑袋的时候,它的头乖顺而又调皮地甩了几下。我们像是破译了彼此的密码,或者对上了某种暗号,互相都放下心来。

我不能和它久玩,我告诉它,明天早点来,在这里见面。

它点了点头,将我送到柏油路与简易马路交界的地方,看着我即将跑完那段简易马路,要拐弯上坳了,才消失在那条小道两侧茂密的草丛和灌木里。

上午课间操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想法子转到李燕子边上,笑着对她说,我交了一个朋友。李燕子歪着头,有些期待地问道,谁呀?我略带羞怯地回答,一只狗。不料,她杏眼圆瞪,差点哭出了声:

你才是只狗呢!

我每天大约提早半个小时起床。独眼狗必定会在那丛灌木下等着我。我们一起在柏油路上玩耍、奔跑。我们为晨曦和日出增添了更丰富的元素,我们是开启每一天光明之门的两个嬉戏童子,我们已不是风的一部分而是风的全部。

此前,我一个人享受这一切,品尝着一日之初始的清新与宁静,我感觉自己以跑的姿势进入这个世界—虽然博大无边,但总有一天,我都会跑到,会触摸到它的每一个角落。碰到独眼狗之后,清新与宁静不再是主题,而成了另一个小世界的背景与映衬—当面对一个庞大得让你手足无措的世界时,你可以和其他事物缔结成联盟,构建另一个世界。原来,我不是必定寂寞和孤独,世界是完全可以欢喜和热闹的。

它太脏了。不算浓密的黄毛上粘结着灰色和黑色的不明物,像是锅灰、油漆,或者类似牛毛毡的污块。我带着它从桥南端的东侧,一条几乎看不见的小路,下到河边。我让它躺在河滩的草地上,先用水把那些脏乱的毛发濡湿,再用一块意外捡到的丝瓜瓤蘸着细沙,擦洗它身上的污迹,最后扯了些干草将它全身抹干。虽然怕伤到它的皮肉,不能用太大的力,没有完全弄干净,但也让它焕然一新了。

我捧着它的头,才发现它并不是那么丑,就像我偶尔照镜子,觉得自己也还有点帅气一样。

它的额头不宽,却长长的,这让它乍一看有些像马;鼻头黑得发亮,仿佛可以擦燃火柴;舌头有着月季花的颜色,吐出来像是从温水里捞出的一块小手帕。最大的遗憾是,瞎了的左眼只能眯着,好像是一块正要缝起来的破布,而且看上去与右眼不在同一水平线上。或许是把左眼的亮光全部转移到了右眼,它的右眼像一盏灯,那颗黑色瞳仁仿佛浸泡在银质水盆里,散发出不可遏制却又异常柔顺的光芒。亮的东西人是不敢直视的,比如太阳、电灯,但它的右眼我可以望到瞳仁里面去。那里并不复杂,一个白色反光点、几缕血丝,占据其中大部分位置的是我的头像。毫无疑问,从这面“镜子”里看到的,是最帅的我,也是最开心的我。

我们玩得最多的是比赛跑步。我在柏油路上画一条横线,我和它在横线外,我喊“预备—跑”,它总是看着我,让我先起跑,然后它始终保持着与我平行,不领先半爪,也不落后一腿,无论我将终点定在桥的南端还是北端,它都能保证和我同时到达。有时,我使劲叫它“快点跑”,想看看它究竟能跑多快,但它拒不服从这一命令。我灵机一动,让它重新蹲到横线外,我则站在前面几米处,用手指着胯下,做出一个穿越的动作。它点了点头。我便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回头,瞧见它还蹲在横线外,我猛喊一声“快呀”,还没来得及回头,它就“嗖”地一下,闪电般穿过我的两腿,在我前面十多米处停下来,还是那般得意地望着我。

每一次,我都想感受它从头到尾的穿越过程;但每一次,我都只感受到了它“穿越”的一刹那带给我的身心震颤。对此,我百玩不厌,因为从没满足过,是那般刺激、过瘾。

那段时间,我和独眼狗毫无疑问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即便如此,它对于我来说,在很多方面依然是一个谜。

比如,我从没听它大声叫過。它在玩得最嗨的时候,也只是从喉咙里发出一串模糊而又沉闷的、酷似石灰水冒泡的声音,或者是我们将头伸进瓷坛里听到的那种瓮声瓮气的声音。它周身笼罩着寂静,除非跑动、跳跃、甩头,用身体在空气中摩擦,才会涌出有如湍急细流的“咝咝”声。那种声音让我享受到玩乐的快感,却又像一把薄薄的刀片,将它削得越来越瘦。

还有,它从不吃我带给它的骨头和其他食品。父亲周末有时买一只猪脚回来改善伙食,每当遇到这样的好机会,我就会主动打扫卫生,将地上的骨头收集起来,甚至有意在自己啃的骨头上留些肉,用报纸包好,第二天早晨带给它吃。当我打开纸包,以为会给它一个惊喜时,它只是用鼻头凑近嗅嗅,碰都不碰一下,不给我一点面子。我们在一起玩时,我没见它吃过任何东西,它顶多就是嗅嗅、闻闻,它的舌头仿佛是专门用来舔我的裤腿、掌心和脸,而不是用来进食的。

最不可理解的是,我们只能在这个时间段和这个地方会面。我从没在其他时间和其他地方碰到过它。我想带它回家给妈妈看,带它去学校显摆,它都不允。它每天把我送到柏油路与简易马路的交界处,绝不踏上简易马路一步。

有一次,它从那丛灌木下向我走来的时候,一瘸一拐,样子很是难受。我跑过去抱起它。它后肢的右腿关节处有一道很深的伤口,那可不是什么不小心酿成的碰伤、擦伤,要伤到那种程度,不是人打的,就是被其他动物咬的。我不管那么多,抱着它就想往家里跑,可就在离开柏油路要上简易马路的当口,它像一条蛟龙,从我怀里霍然腾空,硬生生地降落在柏油路上,近乎哀怨地望着我,嘴张开着,似乎欲言又止。我跑回家,到处找药,从大衣柜的底层抽屉里找到一小瓶瓶口结了壳的碘酒和一支挤掉了大半的烫伤膏。再跑到柏油路上时,它却不见影儿。

我很担心独眼狗生我的气,不再来了。好在第二天清晨,它准时在那里等我。我小心翼翼地抱起它,它没有反抗。我将碘酒浇在它的伤口上。那条伤腿痛得抖个不停,极像暴雨摧残之下的一根羸弱的树枝。我再给它敷上白里泛黄、显然早已过期的烫伤膏,用从妈妈的针线篮里顺来的一条布巾绑扎好。

三天后,伤口奇迹般地愈合了。腿依然有些瘸,但已不妨碍跑、跳。瞎了一只眼,瘸着一条腿,还如此灵巧、活泼,我忽然觉得它不是一条狗,也不是任何其他动物,它就是它。这个时候,我萌生了一个愚蠢的念头,我想跟着它,去它住的地方看看。平时每当我沿着简易马路往回跑,它就钻进柏油路另一边的那条小道—通往一座废弃多年的窑洞,那边没两户人家,再往前走,应该就到了罗岭河的一个弯口,水急得像烧开了似的。

我故意在它前面,引导它往那条小道走去。它愣了愣,马上明白了我的意图,只见它飞身向前,比我更快地到了小路上。它回转身子,蹲在地上,挡住我的去路。我也蹲下来,看着它那只亮如灯泡的右眼。那里面水银的质地有些混浊,血丝像一张破烂的蛛网,黑色瞳仁里流露出忧伤和恳切,正中是我的头像—它从来没有那样强劲而持久地看着我。我仿佛被它的凝视吸附住了,也只能傻呆呆地凝视着它,以至于我觉得,我的头像是被它的忧伤和恳切勾勒出来的作品。

我贴了贴它的脸,只好往回跑了。当即将跑完简易马路就要拐弯上坳时,我惊诧地瞥见它还站在柏油公路与简易马路的交界处,目送着我。这样的场景仅仅在我们成为好朋友的那天才有过。我心里蓦地“咯噔”一下,但一切都来不及了,我已经上了坳,在它的视野里消失了。

它再也没有出现过。

前面几天我都要崩溃了。第三天,当确信再也见不到它时,我坐在罗岭桥头痛哭了一场。

本来想回到家里在妈妈面前哭诉一通,一来害怕一向瞧不起我的姐姐笑话,二来觉得自己是个二年级学生了,有些事情应该独自承担,我把这件事悄然放在了心里。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晨跑的习惯。从中学、大学,一直到现在,无论辗转到哪个城市或乡间,我都会准时起床,出门跑步。每次晨跑,我的脚边都会有另一个影子,它始终保持着与我平行,不领先半爪,也不落后一腿,无论我将终点定在哪里,它都能保證和我同时到达。

这么多年来,我经受了无数的挫败,陷入过深重的迷茫,每当我要放弃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它,它的瞎,它的瘸,它戏剧性的出现与决然的离开,它不同于任何其他生命的自成一格。

是的,当浩瀚的宇宙和无尽的知识让我们绝望,我们自身的宇宙和关于我们自己的知识就会来解救我们,它或许残缺如独眼狗,却是那么忠实和充满活力。

我现在能想象得到,当临终的时候—哪怕这一天还十分遥远,谁知道呢—我正在缓慢跑向生命的终点,这时,一道闪电从我的两腿间掠过。这一突如其来的惊扰,让我从几十年的人生经历中蓦然收缩,收缩成一个少年,一个婴儿,一颗剧烈跳动之后戛然而止的心脏,一粒颤抖不已却又飘飘洒洒的尘埃……

这到底是死亡呢,还是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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