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娟丽 徐 琴
[提要]在双重转型的历史背景下,民众高涨的权利意识与不通畅的制度化表达渠道之间存在着张力,促使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将微博作为谋求自身合法权益的工具。微博维权何以可能?根据吉登斯的理论,权力具有转换和支配二重特性,资源则是权力二重性得以充分体现的媒介。微博就是这样一种可以实现权力再生产的虚拟空间与资源媒介。近年来影响颇大的微博维权案例说明,微博维权的逻辑大概有这样几个环节:一是占领微博这个公共话语空间,将与对峙方的互动场所由现实社会转换至由微博所型构的网络虚拟社区,以建构维权的载体;二是将社会网络、情感支持、群体性共识等各种资源予以整合并将其转换成于己有利的力量,以增强自身的话语分贝与话语权重,从而获取维权的优势地位;三是重塑话语支配能力,转变个体在权力不对等关系中的劣势地位,以获得对侵权方的支配能力,进而达到维权的目的。在非制度化生存状态下,弱势群体可以借助于微博向强势者展示“无权者的权力”,但这终究只是社会转型背景下的过渡现象。任何个体权利的维护最终还是有赖于正式的制度安排。
当前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各种方式的维权行为不断激增,对维权的阐释与讨论成为政治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从文献梳理的结果来看,政治学视角下对民众维权的讨论和研究主要围绕三种分析框架展开,即抗争政治、底层政治和非抗争政治。[1]抗争政治分析范式以政治发展和民主参与为目标指向,将民众的维权行动视为兼具组织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的集体利益表达行为。[2]与抗争政治所遵循的公开、显性逻辑不同,底层政治分析框架认为日常抵抗的隐性文本是维权的主要表现形式,维权主体将生存伦理和弱者身份作为抗争资源,从而达到既能表达利益诉求又得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的双重目的。[3]非抗争政治分析范式则突破了维权行为的“抗争性”范畴,不再将维权行动理解为传统的强弱对抗,而是将其视为多元利益博弈的过程,突出了新形势下维权行为所具有的主体多元性、博弈平等性、策略权宜性和内容丰富性等特征。[4]
但与此同时,维权实践发展之迅速,似乎超出了现有理论的解释范畴。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个人电脑、智能手机及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微博、微信、知乎等新兴媒介快速发展,“媒介化抗争”[5]成为个体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普遍方式。这种以媒体力量为第三方诉求对象的维权行动,超出了在以控诉对象为直接抗争对象的前提下建构起来的传统维权分析框架的解释能力。因此,建构新的政治学分析范式,以对媒介化维权予以概括和阐释,就成为当前维权研究的新内容。
所谓媒介化维权,是指维权主体通过制造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以吸引媒体和大众关注,进而推动利益诉求获得解决,[5]是信息时代民众表达与实现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在众多新兴媒介中,新浪微博因其集发布、转发、评论、私信、关注、搜索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而颇受网民的欢迎,也因而成为媒介化维权的主要阵地。2020年10月19日,新浪微博高级副总裁曹增辉在2020V影响力峰会上介绍,微博月活跃用户达到5.23亿,日活跃用户达2.29亿,①其影响力可见一斑。一方面,微博凭借其独特的网络空间特点实现了点对面式的即时传播,在特定情境之下,由微博所汇聚而成的公众舆论会影响甚至改变人们关注事件的方式,并进而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产生相应的影响,从而推动权力结构的重组。[6]另一方面,微博作为一个公共话语空间,为普通个体提供了一个与企业、政府、媒体等各方直接交流的平台,这个平台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传统科层体制下的纵向话语场,建构了一个扁平的、大众参与的、社会监督的维权能量场,便捷的表达方式、低成本高效益、较强的心理威慑力是其主要优势所在。[7]也就是说,作为一种社会化媒介,微博具有用户多、传播快、影响大、门槛低等多重特征,而这些特性恰好与非制度化维权需求相契合,这也是当前中国社会微博维权现象频发的直接原因。
维权现象本质上是权力的转换与使用,涉及的是支配权力的转换问题。根据吉登斯的权力二重性理论,一方面,权力的效用以资源为限度,权力主体掌握了资源,就意味着它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得以制约和支配客体的能力;另一方面,资源的流动性、社会性特征表明,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场和互动情境中,权力主体和权力客体的地位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当客体通过各种方式获得了主体稀缺的或畏惧的社会资源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能够制约主体的力量,从而可以通过权力的再生产扭转在权力对比关系中的劣势地位。因此,微博维权实际上是将现实社会中的特定结构场转移到了微博所构建的公共话语空间场中,并通过微博这个虚拟公共空间汇聚的各种资源,进一步反作用于现实社会,从而影响或者改变现实中的权力关系,以达到增强个体转换能力与支配能力并实现权力再生产的目的。也就是说,资源的重要性是通过权力表现出来的。[8]资源可获得性程度的提高是权力得以运作并发挥作用的前提,而微博恰好型构了一个有利于弱势群体的情境空间,使其能够在此虚拟空间内动员相应的资源并服务于维权目的。就此意义而言,微博维权的逻辑,就是权力再生产的逻辑。通过发帖、跟帖等一系列转发与评论行为,维权者通过在微博所构建的虚拟公共空间中发声,试图引起普通网民、意见领袖和媒体的关注,在众多关注与转发中,维权者达到了创造、整合各种资源为己所用的目的,并将其转换成对侵权方的压力,以迫使其作出对己有利的行为,进而实现自身的维权诉求。
基于上述理论与现实背景,本文试图构建一个空间—资源—权力三维分析框架,结合近些年在微博上掀起较大热度并引发全网关注的系列微博维权事件,以生命健康权和消费者权为主要切入点,选取“和颐酒店女生遇袭”“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和“韩雪炮轰携程”“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为典型案例,对微博维权何以可能的内在逻辑进行学理上的分析,以期丰富当前学界维权研究之理论视角。
权力的产生、运作乃至作用与反作用都依赖于特定的场所,这个场所可以是某一个空间,也可以是某一个特定的互动情境。行动者通过对资源的有效整合与运用,在互动过程中将其转换成对方的压力,从而实现对后者的约束与支配。同时,权力的支配者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可能遭受被支配者的反制,被约束者通过对既定权力的反抗,使自身脱离支配者的支配范围,并影响甚至改变既定权力的运作轨迹,推动权力在社会中的再生产。个体往往是在现实场域里与侵权方或者过错方协商未果、诉求未得到合理满足的情况下不得已才会诉诸微博。因为在线下的互动情境里,维权者受制于侵权方的资源垄断、话语霸权,无法与其进行平等的对话与沟通。后者凭借自身的资源优势,在对话过程中强势凌人,维权者要想诉求得以被有效倾听与解决,只能改变自身的权力劣势地位,而微博恰恰为其提供了一个权力再生产的空间。
近年来的微博维权案例表明,在现实政治社会生活中,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权力关系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生较为明显的改变,当弱势群体受到来自强势群体的不公正对待时,双方权力关系的不对等往往导致维权者的正常需求不受重视,迫使当事人不得不将维权场域转至微博空间。2016年4月3日,微博用户名为“弯弯_2016”的女性在北京望京798和颐酒店遇袭,在电梯间遭到陌生男子强行拖拽和殴打,获救后酒店方对此未有任何说法且试图置之不理。在向携程商旅平台和酒店集团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在4月5日凌晨将遇袭视频上传至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和网络媒体的关注。事态发酵后,酒店方在5日晚间主动联系当事人,询问对方诉求。②还有著名的“红黄蓝幼儿童虐童事件”,也经历了类似的反转。2017年11月,“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震惊全网并成为当年全国网络舆情十大热点事件之一。但其实早在2017年4月份就有网友爆料孩子在红黄蓝幼儿园遭到幼师虐待和摔打,但因涉事方为著名上市连锁幼儿教育机构,最终都不了了之。2017年11月22日晚,多名北京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家长联合发布微博,称孩子疑似遭到幼师扎针、喂食不明药丸等虐待行为,并提供了幼儿身上多处针孔的照片。事件曝光后,网上迅速掀起大规模讨论浪潮,警方积极介入,红黄蓝机构也在两天内发表公开道歉声明。③这两个典型的微博维权案例说明,与上市集团相比,作为普通公民的维权者无疑是力量对比关系中的劣势方,侵权者可以凭借雄厚的资本和资源优势选择性忽略维权者的权益和诉求;但是,当弱势群体将互动情境由现实空间转至微博这个虚拟公共空间时,其与强势群体之间的权力对比关系立即发生了改变。通过占领微博这个虚拟社区,弱势群体借助于社会力量实现了对既有权力的约束与规制,微博所营造的虚拟空间在此时具有了“权力集装器”[9](P.14)的功能,为弱势群体突破既有社会结构的制约、获取和集中各种资源为己所用创造了条件。
微博作为一个公共话语空间,为行动规则的建构和再确认提供了契机。微博所特有的开放性、平等性和说服性特征实际上形塑了一套与现实政治社会生活迥然不同的规则体系,不仅为弱势群体提供了表达平台,赋予社会公众自由发声的机会,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弱者与强者之间的身份等级限制,为双方创造了一个相对平等的沟通、互动空间。
一方面,作为一个高度社会化的传播平台,微博独具魅力之处便在于其降低了信息编辑、发布的门槛,以往被强势群体所垄断的话语权在社会中渐渐弥漫,话语空间的释放为弱势群体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便捷的载体。譬如,2017年10月9日,演员韩雪发布微博怒斥携程的捆绑销售操作并称“携程在手,看清楚再走”,众多网友对此控诉感同身受并纷纷转发、评论,甚至直接@携程官方微博,诸如“捆绑销售惹人嫌,携程再见”“我也是的,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骗了好几次,愿这样的企业不再长存”“软件的强行消费现在是越来越夸张了”“随便打开一看,果然也被携程套路了”等言论瞬时在微博空间弥漫,“韩雪炮轰携程”登上微博热搜榜首,④众多遭受过不公正待遇且希冀得到携程回应的普通网友,借助话题的热度与微博平台的传播效应,获得了将利益诉求直达话语垄断一方的机会。
另一方面,网络公共空间中身份的匿名化、讨论的公开化改变了现实空间中话语权重的衡量方式和评判标准。在网络论坛的讨论中,帖子的内容比发帖者是谁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曝光后,北京红黄蓝儿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7年11月25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公开声明,表态坚决并作出郑重承诺,同时表明“针对个别人士涉嫌诬告、陷害的行为,已向警方报案”。但是,在监控视频丢失、事情原委尚未明晰的情况下,网友对此声明的真实性存有疑虑,有网友表示:“我看到的新闻是家长在外面,大门紧闭,还说什么积极和家长沟通”等等。由此可见,在微博空间中,权威的基础来自于匿名世界的说服力,内容本身比内容发布者更有力量,依靠现实社会里垂直指挥链条维持正常运作的等级性、强制化权力在微博这个虚拟公共空间中丧失了可以依靠的社会基础。[10]
微博作为网络公共空间,在某种程度上也型构了一个网络公共领域,其所具有的透明性、公开化特征极大地提高了权力互动场所的监控程度,为弱势群体动员和运用各种资源提供了关键要素并为其权力再生产提供了可能空间。在和颐酒店女生遇袭当事人曝光视频的20小时后,酒店方安保部负责人联系当事人并向其提出“给钱删微博”的处理方案。侵权方毫无诚意的解决方式引发众多网友声讨。有网友表示:“不想做键盘侠,但是这次真的想为姑娘说点什么。不要放弃维权,也希望姑娘能得到应有的道歉和一个好的处理结果”。甚至有网友联想:“一个幸存者能出来发微博,能幸运得到广大网民扩散声援,获得的解决方案也不过是给钱私了。假如没逃出来,被贩卖人口犯罪团伙控制了呢?”⑤酒店方的不作为及其避重就轻的处理方式为维权者在权力互动中赢得了主动权。换言之,网络的透明性、瞬时性、公开化特征使得权力运作过程处于社会公众的监视之下,暗箱操作、蒙混过关等行为在网络世界里失去了运作空间,权力主体的一举一动都会被网络放大,经由网络所传播的信息,可以避开强势群体的过滤与筛选,强势群体的话语霸权在某种程度上得以部分消解。这样,借助于权力互动空间的转化、占领,弱势群体改变了在与强势侵权者对话中的被动地位,有望逐渐取得对话主导权,并通过网络的虚拟现实性及扩散性将此主导权延伸至现实世界,从而实现维权的目的。
质言之,通过转换权力互动情境,维权者将维权场域由现实社会转至微博,而微博所具有的互动特性不仅为民众创造了一个与强势群体直接交流、沟通的机会,其所具有的关注、转发等功能还改变了传统社会下的传播模式并建构了一个网络公共领域。在此公共领域中,权力运作呈现出平等、说服、公开和透明特征,弱势群体通过行动规则的重塑为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只有处于运作与被使用状态的权力才能称之为权力,而权力的使用则通过对资源的利用体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资源是权力的基础,只有掌握了资源才能够成为权力主体,而行动者作为具有能动性的行为主体,无疑具备占有、改造资源的能力。因此,在同一权力关系中,主客体的身份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权力客体通过对资源的占有与整合也可能对权力主体形成有力的制约。对弱势群体来说,微博为其提供了新的对话空间,占领此空间的同时也意味着拥有对此空间中聚集着的资源进行整合与利用的可能性。
微博的“嵌套性”[11]特征能够放大社会热点事件,使得相应的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并在此过程中进一步发酵从而形成强大的公共舆论场,为维权者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己所用从而改变权力关系中的不对等地位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所谓嵌套性,是指由于微博的交互性,某个个体的人际网络在关注与被关注、转发与被转发中能够嵌套到另一位用户的人际关系圈中。这样,弱势群体的社会关系网络就被极度地扩大,从而拓展了其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本并增强了其对资源的获取和支配能力,这种能够改变和支配人类活动和行为的权威性资源为权力的再生产奠定了重要基础。
2017年11月23日,新京报官方微博发表《北京一幼儿园被曝教师给幼儿扎针、喂不明药片》的文章并被多家媒体转载,章子怡、黄晓明、伊能静、李冰冰等拥有数千万粉丝的微博名人就虐童事件发表看法,在微博大V的声援下,大量网民转发跟帖,转、赞、评总量达数百万。24日,演员杨蓉就红黄蓝“三个颜色”以第三人称口吻讲述小女孩疑似被猥亵的秘密,点赞量超百万,将此事件再一次推向舆论高潮。同时,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环球时报、澎拜新闻、凤凰网等主流媒体也相继报道、跟进该事件。⑥与此相类似,2019年引发全网关注的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在引擎盖上维权事件亦是如此。2019年4月11日,老板联播、梨视频等知名短视频平台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则西安女子就新车漏油到4S店内要说法的视频。视频中维权女子委屈哭诉自身遭遇,斥责4S店不肯退款也不换新车只能换发动机的霸王条款。视频一经曝光,就迅速冲上热搜,“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66万买奔驰还没开就漏油”的话题占领当天的热搜高位,讨论贴超过十万、阅读量过亿,社会舆论一边倒地支持当事人的维权行动,对奔驰经销商的无良行为予以斥责。“支持小姐姐维权”“太欺负人了”“店大欺客”“维权太难,体面维权更难”基本代表了众多网友的态度和看法。在网络舆论持续发酵的情况下,西安利之星有限公司当天即发表了会高度重视、积极沟通、接受监督的声明。⑦
上述案例体现了微博显著的“嵌套性”特征。正是微博的人际关系嵌套性特征,使得个人私事转变为社会公共事件,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甚至进入公共政策议程,从而迫使侵权方不得不作出回应,该过程基本上代表了微博维权的一般模式。因此,通过对微博维权发酵过程的观察可以发现,微博不仅能够将社会关系引入信息传播当中,还能够为用户带来新的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意见领袖、新闻媒体机构乃至众多网民都成为了维权者的社会关系网。通过社会网络的编织,维权者的权利诉求不断被放大和强化,从而获得了得以与强势群体相抗衡的社会资本。[12](P.108)
弱势群体通过“展示弱势”的方式公开在微博上陈述自身悲苦遭遇以赢得网友同情,从而获得情感支持和道义支持,为其维权提供了道德上的合理性甚至是政治上的正当性。从心理效应上来讲,“弱者”的身份本身就蕴含着某种道德潜力,对弱者的关怀是人性本能,而弱者抗争自然也被刻上了某种伸张正义、反抗不平等的烙印,处于弱势的一方在与强权者对峙时便占据了道德上的高位,被公众赋予了某种无需证明的正义。[3]在公众的道德认知和权利观念里,妇女、儿童、农民工、灾难中的求助者以及在特定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一方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归属为弱势群体,应该得到社会的呵护与法律的特殊保护,这些特殊人群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往往更能引起社会的关注与反思。
通过对典型微博维权案例的梳理可以发现,在维权指向的对象中,针对企业和公权力机关的占据多数,[13]而维权者多为普通公民甚至是弱势群体,力量对比关系的明显非均衡性使得维权者的抗争本身就具有某种反抗强权的色彩,从而得以获得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在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中,当事人曝光的视频呈现了一个单身女性遭遇陌生男子强行拖拽并殴打施暴的画面,大众很容易联想到“暴力行为、自我保护、人身安全、女性、挣扎反抗”等关键词,从而击中社会痛点并引发公众对受害人遭遇的同情;在“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中,“虐童、针扎、吃药、幼儿、疑似猥亵”等关键词叠加在一起,加深了社会公众对类似虐童现象的记忆,“于心何忍”“怎么下得去手”等恻隐和愤怒的社会情绪不断扩大,[14]社会大众的敏感神经被深深触动。共情心理为弱势群体的维权提供了强大的情感认同,网民的频繁发声和热切关注在推动事件进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以微博为代表的互联网媒介实际上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建构规范性资源和解释性规则的平台,网民对维权事件的认知、理解、定性与裁决往往偏向于弱势群体,而后者便在此过程中完成了权力地位的转换并获得了能够制约强势群体的能力,从而在维权过程中取得了优势地位。
也就是说,互联网为弱者提供了重建与扩展社交网络并利用情感支持构筑集体认同与群体共识的机会与能力。在此过程中,弱者可以突破自身社会资源不足的困境,以高效、快速的方式动员并加入到社会协作网之中,将网络动能转换为社会势能,有效地钳制甚至是颠覆当权者的相对优势,[15]权力主客体的地位在虚拟社区中发生了转换,弱势群体的能动性得到了充分的实现并得以改变现实世界里与强势群体之间不对称的权力关系,实现维权诉求。
维权实际上是维权者与侵权者之间的一场话语权博弈,在话语斗争中谁的声音占有优势,谁就能够在博弈中占据主导权。在现实生活中,维权者之所以屡屡碰壁,原因就在于强势群体主导了话语斗争的场域。微博维权则通过改变权力互动场所、聚合社会资源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互动双方的话语地位,弱势群体在微博场域中获得了话语支配权并成功地实现了权力的再生产。
对于权益博弈的弱势方而言,空间占领和资源整合并不意味着维权完成,实现诉求的关键是获得对等的话语权和制约对方的能力,完成权力再生产。在媒体、公众和公权力机关的关注与施压下,作为侵权方的强势群体为避免负面舆情进一步扩散从而危及品牌形象和公众信任,通常都会与维权者积极沟通并尽量满足其维权诉求。
一方面,作为公民最根本也是首要的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不容侵犯。在和颐酒店女生遇袭和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中,维权者的诉求基本得到实现和满足。2016年4月6日下午,如家酒店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表声明,对和颐酒店遇袭女生致歉并表示对涉事酒店作出整改,追究酒店管理人员责任,同时配合警方调查;⑧2016年4月7日,北京专案组将涉案男子李某抓获;⑨同年11月,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就案件中暴露的酒店管理问题向和颐酒店及如家集团发送司法建议。至此,受害人的维权诉求全部实现。
同样的,在“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中,教育部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并紧急部署幼儿园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切实保障幼儿安全健康;2018年5月,红黄蓝教育机构宣布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建立集团首席安全员和各层级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制度;检察机关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对涉案幼师提起公诉,肇事者最终获刑1年6个月并被责令5年内禁止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在此事件中,教育部的关注和重视使得维权超出了个案本身而具有了全国性的警示与教育意义,社会公众也在某种程度上因此次维权事件而受益。
由此可见,在微博场域所发生的话语博弈中,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话语地位已出现逆转,维权者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得到保障的权利借助于微博舆论场掀起的能量波而得到了实现。在微博这个舆论场域里,弱势群体通过占领虚拟公共空间的方式掌握了与侵权者互动的主导权,网络的人群聚集效应催生了有力而强大的社会动能,从而使其话语支配能力快速提升,而强势群体的优势地位则在此公共空间中进一步弱化,不得不受制于舆论压力作出妥协,弱势群体也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支配和制约强势方的权力。
从话语分贝的角度来看,维权者通过微博平台聚集了大量网友的言论并在短时间内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个体在话语表达上的“孤立无援”瞬时向“八方呼应”的状态转变,任何政府机关、组织机构都不得不对之予以高度重视。当数以上万甚至百万的网上言论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时,即使强势群体凭借资本和权力强制“删帖”,网友的声音也不会就此悄无声息地被抹去。[16](P.43)弱势者的话语分贝在网络空间里得以放大到最大程度,相比之下,侵权方的声音则显得微不足道了。譬如,在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中,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在短短两天内超过30亿,讨论帖达到近300万,网友的热切关注和言论的聚集效应将酒店方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使其不得不作出回应。
从话语权重的角度来看,维权者通过微博汇聚了一股“网络民意”,而民意本身就代表着强大的政治和社会力量,企业和公权力机关必然会正视和接受它的存在。微博所形塑的网络舆论实际上是公众立场的体现,个体通过微博将自身的诉求以公众立场和公众意见的形式表达出来,增加了自身与强势群体博弈的砝码,重构了博弈双方的均衡地位,使得侵权者不得不重新审视维权者的利益诉求。
因此,通过前文分析可以看出,权力通过资源起作用,而资源又与权力互动场所即结构和情境紧密相关,行动者、资源和行动之间的冲突与平衡构成了权力的二重职能,微博维权运作逻辑的实质就是权力二重性与“控制辩证法”在虚拟社区中的体现。具有能动性的行动者总是会利用、创造各种有利于自己的情境并动员、整合相应的资源为自己服务,以突破资源非对称性分布的格局并将其转换成某种支配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微博就是弱势群体为实现维权目的而创造的于己有利的情境。质言之,在微博维权的场域中,弱势群体通过转换权力互动情境,重塑了权力互动规则并凝聚与整合了信息沟通、社会网络、情感支持等各种权威性和规范性资源,借助于这些资源,维权者获得了在现实世界中所欠缺的支配能力并重构了权力格局,使其得以在话语博弈中处于至少是和对峙方相对平等的地位,实现对权力主体的反向制约,促使博弈的天平趋向平衡,从而使得权力游戏能够以双方互相认可的规则进行。
社会结构转型、利益多元分化,使得民众日益高涨的权利意识与制度化表达渠道不畅通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张力,这就使部分弱势群体将维权的平台转向了微博。维权者利用微博所构建的公共话语空间,扩展了自身的社会资本,在虚拟社会中实现了权力的再生产,以此改变自身在权力对比关系中的劣势地位。正是在这种非制度化生存与利益博弈能力失衡的社会状态下,弱势群体通过微博展示了“无权者的权力”,[17](P.296)并使微博因此成为维权需求激增时代“弱者的武器”。[18](P.35)通过微博公开诉苦、渲染不幸、质问权贵,弱势群体构建了自己在政治和道德上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并以凝聚群体性共识的方式实现了自身的权利诉求。
此外,诸多微博维权案例表明,微博作为社会化媒介,在吸纳民众意见、回应民众诉求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由微博所建构的网络公共领域具有较强的监督功能,在促进政府部门改进工作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回应性政府的建设。
但从权力二重性的理论来看,微博维权也有其限度所在,这主要从权力再生产的两大关键要素,即资源和规则的动态变化中体现出来。首先,由于行动者的控制与支配能力来自其所能够动员与整合的社会资源,因而行动者之间的权力格局是由双方社会资源占有量的较量而决定的,这意味着权力格局是非稳固的,资源对比关系的改变会引发新一轮的权力冲突与平衡,弱势群体极有可能会丧失原来的相对优势地位。维权者的帖子能够广泛传播并获得网络舆论的支援,很大程度上源于网民的共情心理;公众或者出于对受害者的同情或者出于对侵权者的愤怒,选择以转发与声援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立场。但是,当微博维权频频显现后,公众极易产生“情感麻痹”,弱势群体将难以拥有足以支配侵权方的资源动员能力,微博维权也会失去效用。因此,个体合法权益的维护,不能过度依赖微博等网络平台,通过制度化的权利申诉与权利救济渠道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实现,才是维权的根本之道。
[4]卢卡奇:《小说理论》,《卢卡奇早期文选》,张亮、吴勇立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2-65页。
其次,内嵌于社会情境并影响甚至是决定行动者行为导向和行为方式的规则与资源是相互依存的,行动者为了获取与整合资源可能会利用现有规则体系的漏洞而建构和测试有利于己的非规范化表达,扰乱社会秩序和意义系统,影响社会结构的正常运作。也就是说,资源和结构在赋予行动者权力的同时,也会对其行动构成制约,行动者对资源的过分依赖既可能推进当事人实现维权目的,也可能使其陷入诉求无人响应甚至是被舆论反噬的困境,近期互联网维权领域出现诸多“反转”案例就是行动者熟知并滥用舆论规则和社会资源却遭受结构反噬的表现。究其原因,当前的法律法规对个体微博维权行为的边界和责任,缺少相应的界定与规范,导致少部分人将微博作为逐利工具,试图通过夸大事实、捏造证据等方式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以达到整合资源并实现个人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因此,进一步明晰微博维权场域的规则边界、正确处理与规范利用微博正当维权和追逐私人不当利益之间的界限,也是理论与实务界今后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再次,微博所型构的虚拟社区只是为行动者提供了一个表达诉求的平台,维权行动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得以实现仍受制于现实社会结构,依赖现实世界中的权力运作。换言之,微博塑造的虚拟权力互动情境在结构上是模糊的,其与现实社会里国家的宏观权力结构是相互交织的,弱势群体再生产出的社会权力实际上具有从属性,不能脱离国家权力的边界而独自发挥作用。[19]网络维权信息纷繁复杂,能够进入网友视野并纳入公众议程从而引起相关政府部门关注的案例所占比例极少,部分维权事件即使引起网友关注,最终也可能无法得到妥善解决。这一重要经验表明,虽然互联网在权利救济上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不能过分夸大技术所具有的能量,由技术所汇聚和催生出的权力本身就是现实世界中宏观权力结构的一部分,并且带有强烈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色彩,就此意义而言,个体权利的维护终究有赖于正式制度的安排和完善。
注释:
①参见:《微博月活跃用户达5.23亿 同比增长3700万》,每日经济新闻,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20-10-20/1527131.html,2020年10月20日。
②参见:《“和颐酒店女生遇袭”,如家到底做错了什么?》,搜狐网,https://www.sohu.com/a/68046255_114732,2016年4月7日。
③参见:《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被指虐童 媒体梳理关键信息》,观察者网,https://www.guancha.cn/society/2017_11_24_436260.shtml,2017年11月24日。
④参见:《韩雪忍无可忍炮轰携程:必须向公众道歉!网友炸了!携程最新回应……》,搜狐网,https://www.sohu.com/a/197246307_351114,2017年10月10日。
⑤上述内容参见:当事人微博及相关评论,https://weibo.com/5892492312/DpBg4qAwm?from=page_1005055892492312_profile&wvr=6&mod=weibotime&type=comment,2016年4月5日21时27分。
⑥参见:《媒体爆出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 众多明星集体发声:救救孩子!》,搜狐网,https://www.sohu.com/a/206908086_819492,2017年11月27日。
⑦参见:《奔驰致歉“西安维权女车主”多部门已展开调查》,人民网,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19/0414/c1008-31028563.html,2019年4月14日。
⑧参见:《和颐酒店就“女生遇袭事件”召开发布会:将追究管理人员责任》,新京报,http://www.bjnews.com.cn/news/2016/04/06/399273.html,2016年4月6日。
⑨参见:《和颐酒店女生遇袭击事件嫌疑人已被抓获》,中国青年网,http://news.youth.cn/sh/201604/t20160408_7833836.htm,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