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金菊
[提要]情感互嵌是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中值得考量的重要维度,在民族互嵌过程中,民族情感是否得到合理地调适与建设,将成为评估这种互嵌关系是否导向民族团结的关键。情感社会学关于情感的研究对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研究带来很大的启发。基于情感排斥与情感吸纳的内在张力梳理民族情感互嵌的基本线索,认为空间阻隔与社会结构分化、抱团而居、刻板印象与心理疏离都可能引发民族之间的情感排斥;而经济性因素中的生计互补到生活依赖、社会性因素中的自我到群我的统一、政治性因素中的情感制度化到能动性提升、文化性因素中的共生与认同方面则能找到情感吸纳的可能。民族情感排斥向情感吸纳的内在转化是有效探寻民族情感互嵌之道,具体从符号意义的构建、场景化中民族情感的表达、互动仪式链导向民族团结、交换意义中的情感管理方面关注促进民族情感互嵌的基本条件,发挥民族情感建设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民族互嵌是各民族之间在社会化进程中不断发生互动关系的一种现象,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具体呈现形式。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1]同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引导各民族在互动中加深了解,拉紧共同利益与情感纽带。”[2](P.111-112)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再次强调要顺应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的形势,出台有利于构建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3]由此可以看出,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是党中央顺应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形势下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以居住空间互嵌为基础增进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之间的情感互嵌,形成“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中华民族“大家庭”。可见,在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过程中,应该把空间互嵌作为基础条件与重要前提,把情感互嵌作为目的与价值依归。空间互嵌与民族情感互嵌是内在统一的,其中民族情感互嵌才是判断民族互嵌关系是否和谐稳定的关键。因此,民族之间的情感互嵌在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研究中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
民族互嵌作为民族之间在社会生活中交往交流交融的一种主要呈现形式,兼容了民族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其相关讨论既属民族研究问题,也属社会研究问题。因此可以借助情感社会学研究视角深入民族互嵌的内在机理与心理机制,以从社会情感纽带深化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的内容,促进和谐稳定的民族关系,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奠定重要的社会基础。
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情感(emotion)的概念嬗递折射出情感研究在社会变迁中的重要地位。在早期西方哲学思想中,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关于“欲念”的探讨可以说是情感分析的早期版本。①之后笛卡尔、休谟与康德等在相关研究中对情感都有所讨论,但基本上都是围绕“情感—理性”这对二元关系展开。②而在情感与理性的二元张力中,情感始终处于一种忽明忽暗的地带。直到20世纪之后,人类行动中情感的地位在社会学研究与发展中才得以逐渐重视起来。首创“社会学”一词的孔德开始“欢呼着感情高于理性,感情高于智慧”[4](P.20)。涂尔干在分析社会团结时提到群体形成的可能性正是源于一部分人具有相似性进而相互吸引、寻觅、交往与结合,这一过程实际上离不开对集体情感的依赖,这种情感依赖正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基础。“如果人们在相互结合组建群体的过程中没有产生一定的感情,如果人们不关心这种感情,不顾及自身的利益,不考虑自己的行为的话,那么,他们彼此的共同生活、彼此固定的交往关系就不可能形成。”[5](P.26-27)韦伯在共同体关系的相关论述中,把家庭、爱情、友谊、忠诚或民族的结合、军队的团结等作为社会关系的关联特征,这些看似理性化的结果实际都闪烁着情感的魅影。[6](P.55)霍克希尔德在《心灵的整饰:人类情感的商业化》中关于情感的专门讨论,象征着情感社会学研究的起步。而对社会情感研究影响较大的是特纳,他认为人们可以建立一种情感的“适应策略”,即“什么样的社会文化条件将唤醒什么样的情感?这些情感将对行为、互动、社会组织产生什么样的效应”[7](P.2)。他和斯戴兹合著了《情感社会学》并且又联袂主编了《情感社会学手册》,为情感社会学的研究夯实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总而言之,情感社会学之所以成为一门学科并逐渐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在于“情感回答着社会为什么是可能的以及何以是可能的这一社会学的中心问题”[8](P.3)。情感是某种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得以形成的重要纽带。在我国当前的实际社会生活中,“情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成为问题和话题,已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9]。在研究领域中主要表现为学者们关于社会情感与社会心态领域的讨论,③这为民族情感的研究无疑带来了很大的启发。
事实上,在民族情感建设方面,我国并不缺乏诸如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思路。习近平总书记在民族工作相关会议中对于民族情感也作了一些相关表述与强调,比如强调做好民族工作,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要善于团结群众,全社会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2](P.105-10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等等[10](P.40)。这实际上体现出党中央对民族情感建设的重视,为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而从民族学相关领域关于民族情感的思考,也开始成为学者们的积极尝试。④尤其是在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的具体研究中,一些学者关注到情感互嵌这一维度。比如有学者指出民族互嵌的居住模式包含两个关键要素:一是基于“社区”地理环境形成的空间关系,一是社区内部多民族之间在心理和情感上的认同关系。[11]在民族互嵌的类型划分上,有学者把情感作为一个关键维度进行分析,认为区隔型、接触型是指各民族之间的情感处于排斥状态,而融洽型和交融型则是指各民族之间情感比较融洽。[12]在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的作用上,学者们认为此举措主要能增进民族群众的社会认同与情感关联,进而消解社会心理疏离[13],“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利益和情感共同体”[14]。由此可见,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既要关注地理空间互嵌的基础条件,也要考量基于民族文化和心理认同的情感基础。然而当前对于情感互嵌的研究更多尚处于价值理念上的应然性强调与关注,对民族情感互嵌的内在机理、社会条件与具体内容等核心问题未能深入拓展与专门性研究。鉴于以上思考,笔者认为有必要从情感社会学学科中拓展民族情感互嵌研究的具体内容,主要从民族情感排斥与情感吸纳的内在张力中思考民族情感互嵌的可能性及可行性条件,为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性推进提供一些基本的思考与启发。
民族情感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集中体现在情感排斥与情感吸纳这二元张力之中。情感排斥容易走向分离、敌对与冲突,而情感吸纳代表的是一种民族认同、政治承认和对“异己”的接纳,这是创设民族团结关系最为关键的因素。情感排斥与情感吸纳这二元张力恰恰体现了民族情感具有很强的可控性。在民族互嵌过程中,民族情感是否得到合理的尊重与调适,将成为评估民族互嵌是否导向民族团结的关键。
排斥在民族学领域主要关注种族、族裔、族群意义上的边缘、弱势群体遭遇的一些不公正对待。在西方语境中,“排斥是种族主义的天性”,种族隔离、种族强制迁徙甚至种族灭绝都是民族排斥的体现[15](P.52-55)。这里的排斥蕴含着某种不平等的政治权利或不均衡的经济地位,进而导致民族之间心理猜忌、疏离与仇视,族际情感纽带遭遇割裂。民族互嵌中的情感排斥主要是嵌入民族对其他民族,或者是对既有的国家政策、社会环境等方面认同的弱化、质疑与否定,进而滋生出一些排斥的心理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居住隔离及民族社会结构的分化、“抱团而居”、刻板印象与心理疏离等,都是民族情感排斥的表现形式,同时也是民族情感排斥发生的主要原因。
1.空间阻隔与社会结构分化引发的消极情感
空间阻隔是诸多民族因素与社会力量之间在非平衡性发展中形成的结果。在民族互嵌过程中,造成空间阻隔的因素一方面来源于人为的阻碍和限制,比如对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落后及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文化水平不高的固化认知,对一些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与生活习惯的不认同等等,在交往与移居中难免会有意识地选择性疏离,加固民族之间的空间阻隔,这种人为的偏见造成的阻隔更容易引发民族之间的情感排斥。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诸多“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后发展地区”在社会结构上有很大的叠合性,这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民族地区人才与资本难以进入,提供就业的机会并不多。同时,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大城市也面临着很多现实困境,比如教育发展不均衡引发的发展机遇、竞争机会不公平等等,这也是造成空间阻隔的重要因素。这些空间阻隔因素倘若得不到有效地改善,可能会累积形成民族社会结构的内部分割,甚或出现“另一类二元结构”的分化现象。[16]因此,空间阻隔本质上是民族社会结构遭遇碎片化和分层化的缩影,往往会进一步造成被孤立、边缘化的民族个体或群体在心理上的被剥夺感。这种被剥夺感若没有得到有效的化解与抑制,可能会积累成对“他者”及其他外部环境的愤恨,进而演化为集体的消极情感,对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终将不利。
2.“抱团而居”透视的情感依赖
“抱团而居”是民族人口大流动中一种基于群体情感需要而有意识地选择居住在一起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源于在复杂的新环境中,新嵌入的民族对其他民族心存隔阂与猜忌,他们更容易顺着地缘、血缘、族缘等情感关系聚集在一起,以获取相应的社会支持与心理安全感,尤其是“民族边界较强、有特殊习俗和宗教信仰的民族,更愿意聚族而居或者与相近的民族共居”[17]。就我国现阶段而言,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长与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流动已经成为一种大趋势,在陌生环境与竞争压力中,他们“抱团而居”的可能性也会相应增强。这种居住模式容易强化对本民族的认同,弱化对其他民族的认同,不仅不利于民族之间的开放性、包容性发展,而且在资源垄断与贫困人口膨胀方面会带来一些消极后果。因此,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必须突破这种“抱团而居”,消解其背后的消极情感依赖,以更为公平的资源开发与政策实惠确保各族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红利,降低不公平竞争与先天不足带来的心理不安与焦虑,增强嵌入民族的自尊自信,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3.刻板印象与心理疏离潜藏的深层次情感危机
刻板印象与心理疏离是情感排斥的深层表现,也是最容易引发民族矛盾的深层次原因。在现实社会发展中,经济发展速度一定程度会影响到民族群众文化素养、文明程度的高低,这种基于“经济基础”的发展状态会导致民族群众形成心理优势或心理劣势,由此成为民族偏见与刻板印象产生的社会性根源。简言之,民族之间的刻板印象就是具有心理优势的民族群众对某些发展相对落后的民族群众的固化认知,由此打上偏见、歧视的心理烙印,这是导致民族之间情感排斥的主要原因。更为严重的是,对于发展较为滞后、发展阻力较大的民族群众来说,当他们感觉无力改变现有生活状况时,更容易生成心理劣势,并将社会生活问题附带上“民族性”因素,甚至将个体发展的焦虑、隐忧转化并扩大成消极的民族群体情绪。随着这种消极的民族群体情绪广泛传播,在某些特定的社会情境则容易转化成集体行动意识,引发系列具有排斥性、破坏性的群体事件。因此,针对民族刻板印象与心理疏离在民族社会结构中潜藏的深层危机,以及这种消极情感容易依托特定社会情境发生牵引并扩大传播的可能性,应该通过有效的社会情感建设对之加以消解、转化与改变。
情感吸纳是一种以认同为基础的心理过程。基于民族互嵌过程中个体的民族身份、公民身份与社会身份会有一定的叠合性与延伸性,情感吸纳最核心的问题便是调和这些身份认同,引导个体的民族情感与国家发展目标、社会公允性价值保持一致。因此,关注民族互嵌中的情感吸纳,一方面要关注民族性因素对个体身份认知与行为倾向的影响;一方面也要关注影响这种身份认知与行为倾向的诸多背景性因素,比如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层面思考情感吸纳的可能性因素。
1.经济性因素:从生计互补到生活依赖
生计互补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阶段性标志。它更多是指人类在长期的生活需要中自然形成的物质依赖,进而形成合作以能更好地适应自然环境变化与社会分工带来的挑战。在满足基本物质需要基础上,人们逐渐形成了交往互助、紧密依赖的社会关系,内心的社会需要不断得到满足,最终形成难以分离的情感依赖。民族作为一种兼容自然性与社会性的共同体存在方式,必然遵循着生计互补与生活依赖的原初逻辑。尤其是我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相互嵌入、互融共生的民族关系模式有着悠久的历史。长久以来,各民族在迁徙、流动、停留中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居住格局,民族之间互通有无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生活习惯。在诸多民族走廊的形成中,正有效反映了各民族之间对这种相互依存的经济生活方式的依赖。由于大家都有着相互依存的经济利益,由最初彼此之间的相互独立、心理隔阂、防范与猜忌逐渐演变为有目的地协作共处和有意识地宽容、接纳便成为了可能。
2.社会性因素:从“自我”到“群我”的统一
“自我”“群我”都是对民族边界的一种心理认知与反应,意味着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中人们对身份认同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自我”强调的是一种个体性认知,即从个人的角度出发认知自己在社会群体中的角色定位。“群我”是一种群体性的角色认知,认为所有的个体角色都必须依赖社会环境而得以建构。美国学者温特在关于身份认同形成的“复杂习得”模式中指出:集体身份形成必须依赖于四大主变量,即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自我约束。[18](P.332-345)从逻辑上包含着“自我”与“群我”的内在统一。在民族互嵌过程中,如何实现“自我”与“群我”的统一性,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中民族之间的互动必须是足够的、充分的。事实上,民族个体与“他者”、外部环境的互动能力是有限的、不充分的。比如就我国民族人口结构来看,少数民族人口只占很小的比例,而且大部分少数民族居住地区较为偏远,直接影响到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不够深入,因此对“他者”与外部环境的认知与互动难免不足。这种客观条件引发的互动不充分与不足进而造成了民族个人社交网络的有限性,这正是民族互嵌的现实阻力之一。其二,民族互嵌中的个体身份要适当在群体身份中得以获得与形塑。比如在共同的社会场景中,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个体在交往中涉及的是具体的社会事务,人们更多受到的是特定社会文化的熏陶,此时族属边界处于一种被弱化状态。事实上,强调“社会身份”的交往比强调“民族身份”的交往更加广泛、更加灵活,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值得肯定的是,在既定的社会关系中可以把“自我”与“群我”这种双重身份有效地兼容起来,避免双重身份之间的冲突。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正是要努力通过具体的社区环境建设创设一种社会公共空间,使嵌入民族在保持自身民族文化特性的同时依然能很好地融入到更大的社会环境中来。
3.政治性因素:从情感制度化到能动性的提升
制度具有满足人们社会需要的功能,同时也是满足政治体系本身需要而对社会有机体做出相应规范与安排的体现。制度化“意味着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某些规定,提供某些支持,是个人行为与社会规范相互作用的过程”[19]。情感制度化的核心在于讨论民族互嵌行为的规范性问题。也就是说,在民族互嵌过程中,有些个体行为与族属导向未必与国家目标与公允性价值相符合,这时就必须加以合理引导与规范。有学者指出:“一套规范的情感以及表达和灌输它们的官方礼仪、实践和情动(emotives),是任何稳定的政体必不可少的支撑。”[20](P.129)随着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的推进,如何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民族互嵌的机制体制,使之更好地适宜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需要,是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必须考量的重要问题。因此,需要从情感制度化建设中提升嵌入民族的集体认同,促使其行为规范与价值认同向公允性的社会价值与国家建设目标融入。如今,基于我国历史发展形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一方面我们要继续保持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尤其要公平地分配社会资源,避免制度化歧视,这不仅是我国在促进、引领各族人民在情感建设中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各族人民为中心”、保持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优势。因此,在民族情感制度化问题上,我们要始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创设有利于各民族共生共融的社会空间,使各族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国家建设与发展强大给自己带来的巨大实惠,进而提升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与能动性。
4.文化性因素:在共生中增强认同
“共生”(symbiosis)概念早期主要运用于生物学领域,主要指“两种不同生物的协作产生出来的一个互助的系统”[21](P.211)。后来逐渐被广泛运用于其他学科的研究,以指事物之间的共同生存关系。我国各民族之间自古就具有文化共生关系,正是历史上“各民族文化的交相辉映,共同铸就了中华文明的多姿多彩、历久弥新”[2](P.24)。费孝通先生对我国多元一体的民族关系给予“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论述,这是对我国各族人民及其文化在中华文明历史长河中形成的一种共生共融模式的真实写照。从我国的基本国情、族情来讲,共生不仅仅代表民族文化之间的融通模式,同时还代表一种更高层次的文化认同。“共生实质上是文化层次之内与政治体系之外的排序与升华过程,是一套适宜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文化价值体系。”[22]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2](P.252)。这是对各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的根本性肯定,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依据,在维持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中占据重要地位。有学者强调:“中国是一个以文化而非种族为华夷区别的独立发展的政治文化体,或者称之为‘文明体国家’(civilization state)。”[23]这也体现了我国政治文化建设逻辑必然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必然是坚持“文化多元”与“政治一体”的有效统一。因此,在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过程中,对中华文化的认识上则不能仅停留于保持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共生状态,更应该上升到一种更高文化认同,进而升华为中华民族的情感认同。
情感在某种程度上是行动主体在特定社会情境中加以建构与标识的结果,这意味着情感本身对人的身体及社会情境具有依附性,同时也赋予了情感建设的可行性。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中,同样必须面对民族情感建设问题。因此有必要回归基本的社会情境,具体从符号意义的构建、场景化中民族情感的表达、互动仪式链导向民族团结、交换意义中的情感管理等方面生成有利于民族互嵌的社会机制,充分发挥民族情感建设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由于客观世界具有包罗万象的特征,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心理感知需要通过相应的符号建构才得以外在呈现,符号便成为人们对客观事物与心理机制进行有效链接的主要载体。某种事物正是在特定是符号中获得了社会文化意义。符号意义往往与历史记忆、价值观念、精神信仰等内容有关。有心理学家认为:“记忆不只是‘痕迹’(traces)的重新兴奋,而是反复推敲的‘构念’(construction)。”[24](P.3)而这种构念往往受制于特定的社会情境与个体的心理基础。当受到正确的价值规范引导时,基于记忆的符号构建可以指向更高的政治文化认同,由此突出了符号意义生成过程中社会心理活动的完整性。从民族的共同体意涵来讲,宗谱神话、移民记忆与共同崇拜及其仪式是民族得以存在的基础。[25](P.114)这些基础却必须依靠特定的文化符号得以建构,并且通过文化符号的运作生成相应的意义,从而获得一定的规定性与表达性。对于中华民族来说,中华文化是民族文化的集中体现,是符号意义构建的主要语义场域。比如在中华民族凝聚力的获取方面,有学者认为具有视觉符号性的文字系统正是维系“中国”这一观念的真正力量之一。⑤在此,文字符号成为一种民族聚合力得以保持的重要力量。因此,在民族互嵌过程中,共同情感的生成同样也必须依赖于相应的民族文化互动、符号意义建构。比如代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古老建筑物、文物古迹,或者是人物雕塑、英雄纪念碑,甚至是传统村落等等,通过这些具体物像加以对中华民族文化符号的意义构建,有助于民族情感在相应的文化符号中被储存或者唤醒,最终转化成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动力。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情感的表达往往会通过人们在特定场景中的外部表情、身体姿态体现出来。社会构建论者霍克希尔德曾从情感文化中提出了情感剧场理论,他认为剧场中一种是表层扮演,一种是深层扮演。行动者会根据不同的场景进行相应的情感运作,情感往往成为可利用的工具性立场。[26](P.53-79)事实上,“每一种情感都是由某种社会关系和文化观念与我们的身体感觉和姿势的不同结合而构成的”[27]。这意味着情感得以生成与被构建必须依赖于某种社会关系、文化观念、以及个体的身体感觉与姿势等基本条件,而能把这些基本条件集中起来并形成情感表达的,正是特定的社会场景。在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中,其实质并不是对嵌入民族原有文化的切断,反而是努力创设一些社会公共性场景,促使各民族文化在共同的场景中交相辉映。也就是说,有必要在民族互嵌的社会场域中努力创建一些有利于民族文化交流交融的平台,促使各嵌入民族群众根据其所体验到的文化场景逐渐衍生出新的社会情感认知,以降低其文化乡愁与不安心理。实际上,当嵌入民族能够根据新的社会场景来调适情感的时候,便具备了一定的情感调适能力。当前我国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基地”“民族之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等各种场景及民族文化交流平台的打造,以及各种各样的民族文化类节目的编演与传承等,正是顺应民族情感的场景化建构需要,并且通过实施相应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传承与保护、交流与互通中形成有利于民族互嵌的积极情感。
个体情感的形成更多是来自于日常生活与社会互动的体验之中。因此对民族情感的认知不应该停留在一个较为抽象的层面,而应该在具体的互动仪式中关注嵌入民族的情感联结与意义获得。柯林斯在互动仪式链理论中认为,人们在互动仪式中的焦点关注与共享情绪会建立起高度的情感协调,其结果是产生成员之间的团结感,这种团结感实际上就是“情感能量”。⑥高度的情感能量是一种对社会互动充满渴望的感觉,并且在足够的社会自信、宽容中产生利他行为,甚至通过对集体文化符号的高度关注而产生较强的集体意识。在民族互嵌过程中,民族情感能量是附带着民族性因素潜藏于社会互动之中的。假如民族群众的情感能量越高,就越容易在互嵌过程中发挥积极性,也就越容易形成民族团结的局面;反之,假如民族群众的情感能量越匮乏,就越容易在互嵌过程中人心冷漠与涣散,形成孤立发展的局面。一般情况下,民族互嵌的方式是多元化的,所有的互嵌行为未必都能达到理性化的情感设计。尤其是在嵌入初期,由于各民族之间存在文化与生活习惯的差异性,导致共同的社会生活组织较为松散,人们想到的可能是资源竞争而不是资源共享,或者是对“他民族”文化差异的否定而彼此疏离,这种情况下情感能量必然不高。因此,有必要构建相应的互动仪式链,提高民族群众的日常参与并在互动中逐渐积累较高的情感能量。这种互动仪式链形成一方面可以是自发的,一方面也可以是政府主导的,目的都在于促使各民族之间尽快形成新的集体认同与社会适应。比如某一民族互嵌式社区要组织群众去参加一些文艺演出比赛,或者社区内组织一些文化活动,当嵌入民族的情感得到合理的唤醒与重视,他们就越容易把自己优秀的文化特质呈现出来,并通过这种文化性展演增强民族的存在感与获得感。当各民族在共同的文化展演或生活仪式中都获得较为满意的认同时,则越容易以较高的情感能量紧紧团结在一起,这就是比较成功的互动仪式链构建,也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形式之一。
情感不仅是一种先赋性的社会资源,还可以通过日积月累形成一种具有传承性、交换性的社会能量。“个体经常会运用情感来增强或维持自己相对于他人的权力或声望。”[28]在此逻辑下,民族互嵌过程中嵌入民族在美好生活的向往中难免难以摆脱趋利与互惠的心理动机。有学者认为,“互嵌作为一种民族关系,是以需求和互惠为动力的良好民族交往积累”[29]。这其中隐含着情感交换的互嵌机理,即民族之间可以通过这种可交换的情感资源运作以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对于新嵌入城市的民族群众来说,为了维持既有的或者获得更高的社会经济地位,往往会以“民族+地域”的群体能量加以情感化名(比如兰州拉面、新疆烤羊肉、湖南复印业等),并且在多维情感纽带的联结中最大化自己的利益目标,以期在触及的产业范围内减少金钱、时间、精力等成本。当然,现实生活中,这种情感交换的倾向并不局限于单一的民族群体之内,也可以扩散到与不同民族群体、社会群体之间的情感互惠与联结。这是市场经济“理性化”背景下某些民族互嵌模式中难以摆脱的情感交换逻辑。也就是说,人们总是基于需求与互惠需要倾向于构建多重情感纽带,这种情感纽带既可以是民族性的,也可以是一般的社会性的,还可以是民族性与社会性交融的,无论哪种,都是为了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共享群体的情感能量,并从中获得一些社会、政治、经济地位上的实惠。因此,在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中,不仅需要充分尊重各嵌入民族的需求动机,同时应该创设友好、共利的社会公共环境,促使嵌入民族在积极的情感建构中融入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环境中来。
情感是人类社会得以繁衍与共同体得以维系的重要纽带。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林林总总的行为举止难免总会受到情感的制约。“如果我们不透过情感的棱镜窥透人类行为的种种形式,其中很多就无法得到理解。”[30](P.457)实际上,在充满民族情感关怀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中,情感的力量似乎更是不言自明,无处不在。姚大力曾说:“王朝可以结束,中国却没有结束。”[31](P.18)这种历史的延续正是源于对中华文化的根本认同,源于联结了五千多年中华文明的厚重的民族情感纽带。福山在谈及民族创建时也提到,非洲一些软弱国家在取得独立后为什么也只能成为世界的副产品,症结在于“居民习惯于生活在一起,但没有共通的文化感与认同感”[32](P.294)。可见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对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的重要性。这也昭示我们:在推进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中,仅仅依靠地理居住空间的互嵌以促使民族关系的和谐是不足够的,更应该积极关注与合理评估民族情感认同对推进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的作用,发挥民族情感在民族互嵌过程中的柔韧性、包容性与延伸性作用,使阻碍民族互嵌的空间因素及其他客观条件在积极的情感纽带中得以修正、化解与补充。总而言之,在推动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中,沿着民族互嵌的情感逻辑,有必要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创设有利于民族情感互嵌的社会条件,促使各民族群众在互嵌过程中的情感“排斥”向情感“吸纳”有效转换与适应,最终增进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认同。
注释:
①西方早期的情感研究主要表现为对“欲念”的关注。亚里士多德认为对某种情感的感受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来自动物本能或身体感受的自然欲念,即“无理性的欲念”;一种是被劝诱或灌输而形成的欲念,即“有理性的欲念”。他直接指出情感在情绪层面的意义,比如愤怒、欲念、怜悯、恐惧等情绪。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罗念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53、76、107页。
②笛卡尔在有关灵魂和身体之间的论述中,指出情感的部分(比如想象与感觉的功能)虽然对于灵魂在身体上的感觉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倘若它没有可依附的实体的话,是不可信的。休谟将表达苦乐的直接情感作为人性的主要动力或推动原则,认为情感是人类的社会存在和道德的真正本质,构成了道德的基础和重要部分。受休谟的影响,康德在其《判断力批判》中着重论述了由知性阶段向理性阶段过渡中的判断力,其中审美判断力就是基于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参见[法]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录》,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78-85页;[英]休谟《人性论》,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616-617页;[德]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1-29页。
③参见杨宜音《个体与宏观社会的心理关系:社会心态概念的界定》,载《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期;郭景萍《情感社会学三题三议》,载《学术论坛》,2007年第6期;陈伯清《情感的社会学意义》,载《山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王俊秀《社会心态:转型社会的社会心理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14年第1期;周晓虹《转型时代的社会心态与中国体验——兼论〈社会心态:转型社会的社会心理研究〉一文商榷》,载《社会学研究》,2014年第4期。
④参见刘力、杨晓莉《民族冲突的社会心理机制》,载《心理科学进展》,2011年第6期;青觉、徐新顺《新时代边疆稳定发展的情感政治学研究——边疆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路径分析》,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9年第1期;严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社会心态建设》,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龙金菊、高鹏怀《民族心态秩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心理路径》,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9年第12期;王云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建构:从自然生成到情感互惠》,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⑤许倬云认为维系“中国”这个观念的真正力量有三个方面可能的原因,一是经济,二是阶级没有固化,三是中国的方言。因为中国的方言复杂,却有一个以视觉符号作为基础的文字系统。它可以超越语言的区隔,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工具,也作为超越时间的数据媒介,使得文化得以赓续。参见许倬云《说中国:一个不断变化的复杂共同体》,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页。
⑥柯林斯认为情感能量(Emotional Energy)是一个连续体,具有从高端热情、中间平淡到末端消沉的情感表达。情感能量类似心理学中“驱力”的概念,但具有特殊的社会取向。高度的情感能量是一种对社会互动充满自信与热情的感受。一个人会从参与群体的互动中得到充分的情感力量。个体情感能量的高低关系到社会团结感的获得。参见[美]兰德尔·柯林斯《互动仪式链》,林聚任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