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冉
[提要]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社会的战斗堡垒,是党同人民建立血肉联系的核心纽带。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之间存在特定的耦合关系,以基层党建来引领乡村治理创新,以乡村治理来激活基层党建创新。新时代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创新,是由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党的初心和使命、党的优良品格、党的历史传统及乡村治理的困境所决定的,必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坚定引领方向;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优化引领能力;汇聚多元主体合力,搭建引领网络;完善运行机制,巩固引领地位,以此实现乡村振兴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乡村治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面貌,其中之一便是以基层党建来引领乡村治理创新。基层党组织是党在乡村社会的组织机构,始终处于核心关键地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新时代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创新,是遵循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乡村社会发展规律所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创新,可将两者的独特优势与目标诉求相融合,合力构建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之间的良性互动格局。
新时代下,基层党建凭借其独特的引领优势来为乡村治理创新指明前进方向,而乡村治理则以现实诉求为动力来激活基层党建持续创新。两者的紧密结合、互动发展,是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必然趋势。
其一,以基层党建来引领乡村治理创新。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政党政治的永恒命题。基层党组织在落实中央政策和动员组织群众中发挥重要作用,是确保党的执政地位稳固的中坚力量。以基层党建来引领乡村治理创新,首先取决于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乡村治理的主体包括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两委、社会组织和村民等,实现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互动必须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从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新中国成立70多年乃至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的光辉历程来看,这一切都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结果。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努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此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格局。
其二,以乡村治理来激活基层党建创新。新中国成立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为恢复国民经济和安定社会秩序的需要,我国政府实质上采用的是全能主义管控模式,这为后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与此相适应,社会管理体制也经历了从“管理-治理”的转变。治理不同于管理,强调主体的多元化、过程的互动性和结果的协调性。乡村治理亦是如此,所谓主体的多元化,即乡村治理不只是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来制定和执行政策的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制性行为,更是一个通过政府和乡村社会等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上下互动、协商合作来管理公共事务的行为;过程的互动性,即乡村治理不应被视为一个仅供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制度,而是一个具备高度灵活性和自主性的持续发展的过程;结果的协调性,即乡村治理始终以实现乡村社会的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导向,凡是有益于增进村民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应被纳入乡村治理活动之中。乡村治理凭借这些特有的属性和优势,在与基层党组织的互动过程中,有助于激发基层党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党建的精细化和智能化发展。
马克思认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1](P.207)历史已经证明,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注重通过掌握彻底的理论来说服群众、团结群众和领导群众,进行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新时代下中国乡村呈现一片大发展大繁荣的景象,而要真正实现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有效、城乡一体化等一系列战略目标,不但持续需要,而且更加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就需要在理论上深刻论证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的逻辑关系。
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是历史的最终选择,也是人民的最终选择。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杰出的贡献。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饱受苦难和屈辱,无数仁人志士坚持不懈、奋勇拼搏,但均未能改变旧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人民的生活状况。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共产主义视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毫不犹豫地肩负起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凭借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度过艰难险阻,取得了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促使新时代的中国以更加自信昂扬的姿态和坚定有力的步伐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而奋勇前行。历史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人民从心底承认并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记录了一个国家的繁荣衰败,揭示了一个政党的人心所向,更描绘出历史前行的大势所趋。反观当下,部分学者用西方的民主标准来论证中国政治问题显然是行不通的。马克思认为,在“政治国家通过暴力从市民社会内部产生的时期,在人的自我解放力求以政治自我解放的形式进行的时期,”[1](P.175)国家的合法性则被赋予这样的定义,即政治解放使市民社会从传统的专政枷锁下解脱出来,国家以自身的方式废除出身、等级和职业等差别,真正维护人民主权的平等。当政治系统赋予每个人以天生的平等主权之时,便具备相应的合法性。但这种“宪政民主”中所谓的民主、自由和平等,只是表面上的民主、自由和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民主、不自由和不平等,也就决定了其“合法性”的虚伪性和形式性。在马克思看来,分析执政党的“合法性”问题必须坚持历史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资本主义的“宪政民主”的“合法性”只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是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社会主义中国执政党的“合法性”有其特定的规律,万不可将西方“宪政民主”的“合法性”标准用来阐释中国问题,必须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话语体系来加以论证,筑牢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根基。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中国农民在漫长的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中孕育着华夏文明的初始,更展开富含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探索。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最敏感的神经末梢,扮演着连接国家与基层社会的纽带角色。乡村治理的关键则在于拥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能起到协调多元主体、整合多方资源、构建多重机制的作用,这份重担毋庸置疑地落到中国共产党的肩上。坚持党的领导,是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取得伟大成就的奥秘所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以来取得伟大实践的灵魂所在,更是对华夏五千年文明经久不衰的经验总结。新时代的中国,正面临建设伟大事业、实现宏伟目标的艰巨任务,我们更需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大势所趋,更是人心所向。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坚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坚持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前进方向,时刻察民情、体民意、遵民心,努力确保人民共享时代硕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新梦想。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把建立起良好的党群关系视为其执政之基。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孤立无援的环境中与人民群众建立了唇亡齿寒的情谊;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更是与人民群众时刻保持血浓于水的深情。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个心系人民、造福人民的历史。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始终牢记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汇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齐心协力、顽强奋斗、攻坚克难,“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2](P.7)让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发展成为繁荣昌盛的新中国,并为实现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而持续奋斗,努力弘扬中国精神,彰显中国力量,展现大国风采。乡村社会是民众生存的基本场域,乡村治理更是国家治理的题中之义。自从1998年以徐勇为代表的中国乡村问题研究者首次提出“乡村治理”这一概念以来,国内学者纷纷从自身的研究领域出发对其加以阐释,但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一般而言,乡村治理是指多元治理主体通过特定的手段对乡村公共事务进行善治的过程,包括乡村治理主体、客体、手段、环境和目标等基本要素。乡村治理关系到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实现乡村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稳定繁荣的基础,更是满足群众新需求、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内核。乡村治理的目标在于人,关键也在于人,这与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高度契合,这就决定了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创新的必然性。
回顾党的历史,为什么能从一个成立之初仅有50多名党员的党发展成为具有90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为什么能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为什么能在血雨腥风中一次次绝处逢生,在艰难险阻中一次次攻坚克难,根本原因就在于党的优良品格,特别是自我革命的品质。勇于自我革命,这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地位和取得接续胜利的密钥所在。自我革命旨在坚持真理和修正错误,促使党从灵魂深处不断自我净化、完善和提高。任何一个政党都不可能不犯错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功,绝不是在于不犯错误,而是在于能够公开承认并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对于历史上所犯的错误,中国共产党都敢于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气魄及时纠正,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执政本色,才逐步找到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理论和道路,才最终带领中国人民不断取得时代发展的伟大胜利。新时代的中国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自我革命的优良品格,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领导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动员力,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乡村治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所涉及利益主体之多、矛盾纠纷之杂,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一个勇于自我革命和自我学习的党,一个善于统筹规划和社会动员的党,正是实现乡村治理不可或缺的领导力量。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乡村治理问题,并将其置于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指出,“农民问题就成了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3](P.6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等政治运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等多份红头文件,成功摧毁传统乡土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制度根基,以强制性的方式将国家政权力量渗透到乡村社会的各个角落。自此传统乡土社会的内生秩序逐步被打破,乡村治理采用高度管控型“政社合一”模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围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村民自治等问题,成功废除存续时间长达25年之久的人民公社体制,最终迎来“乡政村治”的时代。特别是村民自治的实施及发展,堪称千年来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根本变革,更是现阶段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进展。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多次讲话中强调基层党建对乡村治理的引领作用,党中央更是颁布文件明确指出“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4](P.11)诸如此类,既体现出党中央对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更彰显出对未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历史充分表明,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成功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彰显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之路。未来中国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既依赖于中国共产党自上而下力量的强势推动,又需要自下而上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形成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的良性互动格局。
乡村治理作为党中央全面审视和统筹分析我国乡村社会的现实状况所提出的新概念,既符合乡村社会的发展规律,更贴合中国民主政治的建设规律,是解决乡村矛盾冲突、维护乡村秩序稳定和维护村民切身利益的内在要求。乡村治理是对传统管理理念和模式的批判性发展,注重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协商对话和利益表达,由此制定的政策规划具有更高的民众认同感。但中国乡村千差万别,治理环境复杂多样。历经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发展,乡村治理面临新一轮的治理问题,如治理主体力量相对单一、治理方式使用相对传统、治理资源有效供给不足、治理制度机制运转滞后等,已经严重影响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更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政权的合法性问题。当前中国乡村所面临的治理问题,更深切的指向则是:如何通过调动各方主体力量的广泛参与和互动协作来实现乡村社会的善治目标。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映射出乡村治理的弱项和短板就更为突出。因此,必须更加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基层党建来引领乡村治理创新,深刻认识和把握乡村治理规律,努力构建基层党组织与各个治理主体之间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
当然,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创新,并非否定个人权利,而是强调运用科学合理的手段来保障和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并非否定基层群众自治,而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格局;并非否定多元主体,而是强调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发挥多元主体的自治效能,努力构建多元主体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5]在此,万不可忽视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更不可限制乡村治理主体的能动性发挥,要注意将自上而下的党委领导和自下而上的群众自治相结合,共同建设和谐美丽的善治乡村。
近年来,全国广大乡村紧密结合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实际情况,切实开展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相融合的探索活动,形成颇具地方特色和实践成效的乡村治理模式,诸如北京平谷的“街乡吹哨+部门报道”模式、广西河池的“党领民办+群众自治”模式、江西分宜的“村小组建党支部+村民理事会”模式等。以此为基点,指明未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前进方向。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6](P.62)这是遵循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的建设规律所得出的正确结论,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成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更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历史传统。政党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运行的根基,是现代国家权力系统的核心。政党在国家与社会的权力交互过程中不断塑造自身的功能,其中以政治功能为核心。党的政治功能体现为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等多方面,且不是一成不变的,以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发展诉求为中轴不断调整更新。
第一,巩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地位,把握引领方向。基层党组织是党中央在基层社会的重要战斗堡垒,必须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说到底是要靠人来引领,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引领。党员干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主体,是确保组织肌体富含生机活力的细胞。故而,巩固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地位,首先必须统一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党的最新思想来武装全党、滋养人心、锻炼品行,以固本培元之法来坚定党员的政治信仰,最终让党的利国利民政策落地生根,更让党的初心使命践行在基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党的领导地位,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方向和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任何淡化、弱化或者边缘化“四个意识”的行为,以此淬炼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巩固党的组织体系,统领党的建设这一伟大工程。
第二,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明确引领方向。党的政治路线本质上属于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以党的政治路线来强化党的政治功能,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成功经验的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成功,关键在于纠正了以往错误的总路线,制定了符合世情和国情的总路线。这既是党中央在各个历史阶段的总路线,更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基本路线。新时代强化党的政治功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遵循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党的历史经验和时代发展的现实诉求,坚定党的政治路线,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实践为根基探索和追求真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相一致、与群众诉求相协调,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以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不断铸就马克思主义的新辉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保持和维系与民众鱼水情深的联系,想民之所想、应民之所求,以党的优良作风和品格来赢得民心,以历史的伟大成就和胜利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事情注重将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同人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按照客观现实条件、时代发展潮流和民众利益诉求来办实事、办好事。
第三,加强政治纪律建设,坚定引领方向。纪律具有解释力、约束力和保障力,纪律强则党强,党强则国强,国强则民族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长期稳固执政的秘密武器,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新时代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发表多次讲话并通过各种“重拳出击”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首先是强化政治纪律的教育力度,结合现实条件和时代要求,通过转变教育思维、拓展教育平台、丰富教育渠道等途径,提升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和行动力;优化政治纪律的环境生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际话语体系以优化国际环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净化国内政治环境;加强政治纪律的文化建设,开展党员党性教育以确保党员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开展理论知识教育以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信任感和认同感,牢固树立起群众观点、践行好群众路线和维护好群众利益;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惩处力度,坚持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的原则,对任何个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都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持遏制腐败无禁区、腐败分子全落网,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营造党组织内部良好的政治环境氛围;深化政治纪律的制度建设,发扬民主集中制的政治优势,发挥巡视制度的利剑作用,以此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织牢刚性约束的制度密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明,新时代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这就表明提升组织力的至关重要性和极端紧迫性。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是指基层社会中党的组织为真正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所呈现出的对党自身、对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能力[8]。提升党的组织力,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鲜明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传统,更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在要求。
第一,创新活动方式,提升组织影响力。基层党建总是借助一定的方式来引领乡村治理活动的。针对当前活动的有限供给与村民的多元需求之间的矛盾,必须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引领的活动方式,提升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创新活动平台。构建基层党建联动中心,以区域化党建方式推进学校、商店、农业合作社等地方的党建全覆盖,实现网格化建党,并利用互联网时代的技术优势实现线对线、面对面有机连接,促进主体间社会互动、增强治理活力;建设和利用好党群服务中心,在建设前要充分考察地理位置、覆盖范围等要素,在建设过程中要结合村民的实际需求,优化基础设施等各项功能配备,在建成后更要充分发挥好党群服务中心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的载体作用,将其打造成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主阵地。二是创新活动手段。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与时俱进,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开展引领活动,大力推进“智慧党建”,形成党建的工作内容全覆盖、工作领域全覆盖和工作群体全覆盖,占据网络阵地的制高点和主动权,选择最佳时机引导和表达民意,促使党的声音传播到底层、影响力渗透到底层。
第二,优化人员配置,提升组织执行力。实践证明:一个政党是否有组织力,与高效的人员配置直接相关。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建设。村级党组织一般存在人才补给不足的情况,需要以外力嵌入的方式来培养组织带头人,如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驻村,精选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等,充实基层党组织的骨干队伍;开展组织教育与培训,通过党规党纪学习、党性修养教育等途径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二是发挥优秀党员的引领优势。要持续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建设,确保党员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行为,严格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路线和方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合力,切实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政治素养,培养党员的角色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成为一种态度、一种信仰、一种习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优秀党员的品行修养,体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显著优势和鲜明特色。
第三,健全制度设计,提升组织引领力。制度治党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历史的深刻感悟,更是新时代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逻辑归属。一是健全党内基本生活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时刻践行党的最新思想,创新“两学一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的实践方式,并加强流动党员的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切实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二是健全党员干部的奖惩机制。完善基层党组织的指标评价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多维度、全方位等量化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职位升迁直接挂钩,既让党员干部的正当利益得以满足,又要划出警戒线、设置好禁区。三是构建党员干部的容错纠错机制。基层事务纷繁复杂,一味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只会挫伤其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要针对实际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规定“容”与“不容”的项目清单,且严格把握标准界限,严肃处理“别有用心者”的违法行为。四是健全党的监督体系。遵循内外监督协同的原则,创新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创设和规范监督程序,对服务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理想信念动摇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教育或清理,整顿干部队伍作风。
高效的乡村治理绝不是“单打独斗”,而是有赖于多方治理主体的“齐心协力”,构筑起党建引领的治理网络。假设,整个乡村社会都身处这种党建引领的密网之中,村民就如同网络中的每个节点一样,层层相连,而利用网络的覆盖性和通达性,成员之间会形成一种千丝万缕而又持续稳定的社会关系,能在大大降低乡村社会交易成本的同时促进村民之间的有效合作,最终建成多元主体良性互动的善治乡村。
第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作为乡村社会的领导者,基层党组织始终发挥统筹全局、战略谋划的作用。党管农村是中国长期历史经验的凝练和总结,更是中国革命、建设乃至改革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始终情系三农,无论是革命年代抑或是和平年代,高度重视通过政治动员和社会动员方式来实现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凝聚群众的涓滴细流所汇聚的汪洋大海之力,最终发展成为战无不胜的磅礡伟力。强化党的引领作用,首先要扩大党的影响力,积极吸纳农村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将党的优良作风和工作方法散播出去,动员村民参与党外民主监督工作,构筑起党民结合的社会关系网络并建立起普遍的“信任状”,提升党组织的渗透力和公信力,更好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村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学习意识和学习本领,主动掌握乡村治理的核心要义,并深入基层了解乡村实际状况和村民现实需求,在提升自身知识素养和技能水平的同时遵循乡村治理的目标指向。
第二,明确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身为基层社会的行政权力组织,乡镇政府是乡村公共服务的供给者,更是乡村治理的引导者,肩负指导乡村治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监督管理、公共服务供给等职责,而实际工作中却呈现出一种角色缺位和错位的现象。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乡镇政府与村两委的职责边界,防止对村民自治的过度干预,坚持依法行政、依规治理,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拓展参与治理的渠道,如村务公开会、村务监督会等形式,宣传并动员村民参与乡村治理工作,协调和监督好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实现乡镇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开展定期培训等活动,增强乡镇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提升公务人员的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广大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共同建设人人可居、人人善居、人人乐居的美丽乡村。
第三,提升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效能。作为实施村民自治的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是乡镇政府的“代理人”和广大村民的“当家人”,在乡村社会中发挥宣传国家政策、管理村级事务、协调矛盾纠纷和维护村民合法利益等作用。村委会的自治性表现在村委会对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拥有充分的自治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干涉。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厘清乡镇政府与村两委、村两委之间的职责权限,明确乡镇政府与村两委的指导与帮助的关系、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领导与执行关系,确保三方各司其职、为民谋利;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对即将上任和现任的村干部展开村务管理、农业发展、乡风建设等方面的知识学习,真正打造一支深入三农、体贴三农的干部队伍,共同建设和谐美丽的善治乡村。
第四,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社会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其发展程度直接关乎乡村治理的绩效,更关乎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国传统社会强调关系本位,以基于血缘和亲缘关系的社会组织较为常见,如宗族组织、庙会组织等。现代社会伴随乡村共同体的边界被打破,开始出现诸如农村经济发展协会、邻里互助会、红白理事会等一些基于业缘等关系成立的组织。现代社会中这些组织的积极作用体现在:一是突破狭隘的宗族界限,促进成员间的交往互动,实现情感沟通和利益表达,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二是改变个体的原子化状态,以组织力量来参与乡村自治建设,提升村民的话语权和参与感。要改变以往严格的双重管理体制,逐步从直接管控向间接引导转变,给予社会充分的自主权;转变治理思路和治理方式,将专业化培训常态化,科学合理规划、重点跟踪培养,切实提升组织的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第五,培养村民的共同体意识和公共精神。村民是乡村治理的“主力军”,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基础性、建设性作用。共同体意识旨在通过日常生活积累逐步演变为村民的惯性思维、态度和行为准则,以此促进彼此之间的交往互动、增进彼此的情感归属和联系。而公共精神既包括平等也包括参与,[8](P.120)是包含价值判断和理性选择在内的理性政治行为。培养共同体意识和公共精神,有助于构建起普遍信任的互动关系网络,避免村民个人因原子化状态而出现权益“失声”现象。要重构优良的乡土社会资本,深入挖掘乡土社会千年历史积淀的道德规范、公序良俗等社会资本,促进优秀文化资源的合理转化和发展,以优秀文化的养分来涵养村民的共同体意识,唤醒村民的情感记忆和集体认同;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通过新媒体植入和正能量宣扬等形式,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农村优秀青年的典型示范作用,培养村民的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提升村民投身于服务农村基层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
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实现基层党建引领的基础保障,但截至目前仍未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运行机制。中国共产党要始终遵循党的执政规律和乡村治理规律,善于运用机制领导乡村治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乡村社会的善治目标。
第一,构建基层党建引领的利益协调机制。所谓利益协调,旨在切实保障利益主体的合理诉求充分表达、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平衡多重利益关系的同时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利益协商机制的构建,关键在于协商民主的有效运用。协商民主不仅是凝聚利益共识、实现利益共享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基层民主化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所在。基层党建可以依托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在民主协商的各个阶段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合理平衡多方利益关系。在协商前,基层党组织要确保协商议题选定、议程设置等方面的准确严谨性,保障不同协商主体享有平等的权利,真正实现协商主体的多元化和协商议题的全面化;协商中,要充分发挥统筹全局的作用,引导多方主体寻求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利益主体的个人意志整合成满足多方需求的“公共意志”,统一表达利益诉求;协商后,依据协商目标和协商结果,坚持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制定合理的治理计划和方案,及时将公共协商理念转化为实际的治理行动,以实现协商结果的“落地有声”和乡村社会的治理有效。
第二,构建基层党建引领的资源整合机制。乡村社会的资源可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一是合理开发和利用内部资源。基层党建通过制定乡村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科学合理的手段明晰乡村建设思路,成立专门的资源监管部门和队伍,设置合理的奖惩机制,扮演乡村资源利用的“智囊团”和“看护人”。二是多方引入外部资源。首先在于推动各类治理、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扩大资本和项目投入比例,确保基层社会享有充足的资源来构建治理共同体;组建一支来自村民、扎根村民、服务村民的高素质和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时刻牢记自身的初心和使命,切实有效管理村级事务和服务村民。同时,积极发挥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的资源优势,增强乡村治理的科学性、有序性和服务性,确保乡村治理的决策充分体现全体村民意志,确保乡村治理的结果满足全体村民的美好期待。三是实现资源供给的智能化和精准化。利用互联网时代的大数据平台,实现乡村公共资源的供求合理对接,保障乡村公共资源供给的智能化和精准化,避免出现资源闲置、浪费等情况。
治理理论最早起源于西方,简单照搬用以解决中国乡村治理问题却是不符合实际的,必须结合具体国情和实践诉求构建出符合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体系;学术界习惯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出发来阐释国家权力的持续深入和乡村自治的快速成长之间的关系问题,但如何合理平衡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如何真正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力和社会动员力等问题,仍有待实践推敲和检验。总而言之,发挥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构建多元主体良性互动的乡村治理格局,是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更是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