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媛婕
【摘 要】在信息社会中,人们广泛地运用信息技术,满足自身的需求。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开始过度依赖网络信息资源,越来越多的伦理问题也随之出现,例如人们的隐私被大量侵犯、网络谣言泛滥、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困难、信息鸿沟逐渐产生等,信息社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面对这道难题,我们应从源头出发,找出造成伦理失范现象的原因,综合运用法律、道德、传统伦理规范解决信息伦理失范现象,从而促进信息社会持续健康地发展。
【关键词】大数据;信息伦理失范;信息素养;信息鸿沟
引言
自 2008 年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和肯尼斯·库克耶提出大数据概念以来,大数据一词一直保持着热度。大数据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对海量数据进行存储和分析。亚马逊前任首席科学家 Andreas Weigend 称大数据为“21世纪的新石油”,许多发达国家纷纷将大数据建设与发展提上了日程。大数据开始慢慢渗透进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为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然而与此同时,大数据也引发了隐私、信息安全等伦理问题。为了信息社会更长远的发展,发现造成信息失范现象的原因并寻找到有效的解决措施成了当务之急。人,作为生活在信息社会的主体,不能仅仅享受信息社会带来的丰硕果实,还应树立主人公意识,自觉承担起信息社会的监督者与引导者的责任。本文主要探讨了信息社会中伦理失范现象出现的原因以及应对信息伦理失范现象的措施。
1.信息社会的现状及信息伦理失范的表现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日益强大,大数据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技术红利和数据溢出效应,网络信息资源的价值在不断被发掘,信息数据更容易被获取和利用。但是由于技术的不完备性和技术监管的迟滞性,大数据技术在给人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的隐私伦理问题。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隐私受到侵犯。随着信息社会的飞速发展,信息的传播越发容易便捷。不法分子利用信息技術窃取他人的身份资料或隐私秘密,造成信息流失,对他人的身份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2)网络谣言泛滥。如今网络上派生出一个新的群体——“键盘侠”。“键盘侠”不敢在现实生活中伸张正义,但在网络世界中无所畏惧。针对社会热点世界,他们在未了解清楚事情真相的情况下,随意发表言论,肆意抨击,有些甚至伪造事实,乱造谣言,对当事人带来深重的伤害。
(3)信息侵权。国家一直强调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然而,面对数以千计的信息资源,不乏会有人在未向信息所有者征询意见的情况下对信息进行窃取、采用。
(4)信息鸿沟。信息鸿沟是信息时代的全球问题,不同国家、地区、行业、企业、社区之间,由于对信息、网络技术的拥有程度、应用程度以及创新能力的差别,造成了信息落差及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
2.伦理失范现象出现的原因
伦理失范现象的产生绝不只有一条导火索,因而我们应该从不同的角度探寻伦理失范的诱因。
(1)数据运用处理过程中带来了差错。其一,数据的来源者在发布信息时对信息进行了篡改或造谣,对社会中存在的热点问题故意隐瞒真相。其二,在信息加工处理的过程中,有人对信息过度加工、夸大其词,甚至出现信息遭到窃取、贩卖等现象。其三, 在信息使用中,媒体片面追求信息的热度和关注度,盲目而无节制地借助网络途径散播发布,无形地对人们的价值观和网络风气造成深重的影响。
(2)大数据信息技术本身存在问题。尽管当今科技水平在不断发展,但数据自我管理、归类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数据在进行自动处理加工的过程中会出现差错,因而无法保证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另外某些操作系统本身或许就存在漏洞,而大数据又具有加密和匿名的功能,不法分子利用漏洞对信息进行窃取和修改的行为便难以察觉,从而埋下祸患,
(3)人类自身伦理道德的丧失。人作为信息社会的主体,享受着信息社会带来的种种便利,却没能承担起维护信息社会和谐的责任。大多数人缺乏基本的伦理知识,借助网络信息这个跳板,仗着自己是新时代信息人的身份,盲目追求个人的利益,因而在无形之中对他人、社会甚至国家造成了不良影响。
(4)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现今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大数据伦理的底线来进行约束,不能有效地对不法分子进行捉拿、教育或惩罚,从而造成一种恶性循环。
3.面对伦理失范该采取的措施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应结合实际情况,构建有关信息安全的法规,明确规定网络时代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搜集、使用和授权条款,保障用户的信息隐私权及使用权。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人们在信息社会的举措,对不法分子采取严苛的惩罚,进而减少伦理失范事件的发生。
(2)加强道德教化。法律与道德教育都对规范社会秩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更多的是规范人的行为,而道德是规范人的思想。法律永远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而道德教育必须持续跟进。
(3)坚持以人为本。即承认人是信息社会中的主体角色,肯定人对信息进行处理、加工、传播的权利。强调信息社会发展的目标是为人类共同体创造利益,不能利用计算机及其他信息技术对人或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伤害。
(4)推动科技创新。强化网络信息技术、保护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是要推进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不断发展大数据安全技术,将信息数据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加强监测防御设备,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提升信息技术安全管理的水平。专业人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实时监控各个操作端并进行分析,对存在伦理失范行为的计算机持续监控。同时国家应鼓励科研人员尽力研发出更安全、具高度防御功能的系统,为计算机内的信息提供有力的保护屏障,预防黑客的入侵。
(5)完善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将每一个个体都放在社会这个大样本中,个体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的行为。这样做有益于规范个体行为,并加强自我约束力。
(6)国家与公民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信息社会和谐有序,最终的受益者还是人类本身。面对国家制定的相关合理并且必要的政策,公民有义务配合遵守。对于欠缺良好的信息素养的公民,国家应设立相关组织免费对其进行教育。
4.结语
面对频繁出现的信息伦理失范现象,我们不能丧失斗志,而应勇敢地迎接挑战。我们应从法律、道德、社会伦理规范等方面加以管理监督,强调个体作为信息社会主人公的意识,让每一个人都承担起监督自我和他人的责任,进而构建一个和谐安全的信息社会。
参考文献
[1]李伦,李波.大数据时代信息价值开发的伦理问题[J].伦理学研究,2017(05):100-104.
[2]田维琳.大数据伦理失范问题的成因与防范研究[J].思想教育研究,2018(08):107-111.
[3]王苗苗.网络信息资源利用中的信息伦理缺陷[J].科技风,2018(25):256.
[4]安宝洋,翁建定.大数据时代网络信息的伦理缺失及应对策略[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5,31(12):42-46.
河海大学商学院 江苏常州 21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