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志翔
将文与道结合起来思考,是中国文论的一个传统。其代表如刘勰的《文心雕龙》,该著建构了“原道—征圣—宗经”的模式,明确提出文“与天地并生”,乃“道之文”的典型性观念。①嗣后,依道论文、引文就道便不绝如缕,形成内涵丰富的文道论知识谱系。延至北宋,文道论发生新变,它被注入意、理之内涵,与文意论、文理论相统合,显示了理论内涵的纵深发展,影响着宋代文论的整体风貌。学界对文道论这一论题有繁富的研究,但对三者的演进关联则缺少系统的梳理,实则需要精细寻绎专文探讨,以见宋代文论若干重要面相。
赵宋立国结束了五代战乱局面,但初期文教沿袭晚唐五代余绪;以四六为基础的、讲究声律对偶的“时文”颇为盛行,模仿李商隐、崇尚富丽华美的西昆体诗文也风靡一时。随着政治图新和儒学复兴的推进,一批有识之士发起诗文革新运动,冀革除“文教衰落,风俗靡靡”。时文与西昆体诗文侧重修辞之美,虽说能切合一时的开国升平气象;但不能满足经世致用的要求,缺乏规谏、劝诫等辅国之用。这就难免被视为华而不实,招致有识之士的激烈批评。柳开、石介、孙复等人,正是着眼于文章之致用,而强调文的工具性,要求以古道为依据,继承文学原道、宗经之传统,反复标举文道说以革新古文。他们倡导的古文理论,一方面将文的范围限定在政教之内,强调文的公共性与实用性;一方面将文的根本建立在儒道之上,推崇六经的文学典范意义。其目的是强化文以载道功能,彰显文道的普遍性与根本性。
如柳开,他命名“肩愈”择字“绍先”,即寄寓志比韩愈、柳宗元之意,欲师法韩愈的“文以载道”说,效仿柳宗元的“文以明道”论。凭借孔孟韩柳等先圣先贤压阵,他激烈地抨击当时的浮靡文风。故而在理论认识上,他积极倡导文道说,明确限定了文与道的统绪和范围,甚至僵化地规定文学的功能地位。他撰文指出:“文章为道之筌。”②还有文曰:“吾之道,孔子、孟轲、扬雄、韩愈之道;吾之文,孔子、孟轲、扬雄、韩愈之文也”;“古文者,非在辞涩言苦,使人难读诵之;在于古其理,高其意,随言短长,应变作制,同古人之行事:是谓古文也。”③其《答臧丙第二书》又有文曰:“文取于古,则实而有华;文取于今,则华而无实。实有其华,则曰经纬人之文也,政在其中矣;华无其实,则非经纬人之文也,政亡其中矣。”④所谓“经纬人之文”,即是有政教功用之文。为呼应振兴文教之需,为文就须从根本做起,而这一根本,即圣人之道。
柳开还提出“法先正”之说,以为根本于圣人之道的方法,即通过学习韩愈来领会圣意,以达到与古人同的写作目标:同其行事,同其道理,同其立意,同其文饰。于此可见,文教的范围被泛化,文学的空间被挤压;道在远古、在他人、在异己,而始终难以立定自家的脚跟。这样,文道关系就成为单向决定论,其复兴古文之预期势必落空。
上述柳开的文道观,在宋初很有代表性。那是以掌天下文教自命者的一般论调,即是从功利着眼要求文学为政教服务。嗣后石介、孙复等人,都是该论调的支持者。石介构建一个包含甚广、层级甚多的道论系统。他力图用道、气来解释世界之本原,而赋予道以某种程度的形而上含义,确立道常行不易、普遍无亏的属性;同时又提出道统说,设计了包括伏羲、神农、黄帝、少昊、颛顼、唐尧、虞舜、夏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等“圣人”,以及孟轲、扬雄、王通、韩愈等“贤人”在内的道统传承谱系。⑤这就将孔孟之道、仁义之道视为普遍的,而文学则是其道统观的等而下之的体现。而更极端者,石介所贵之文仅限于早期儒家经典,其古文观就依附在这个认识架构上。这种古文认知明显有缺陷,既在理论上不圆融,也在趣味上显狭隘,却对后来道学家影响很大。
孙复同样服膺道统说,以圣人之道为极致,以六经之文为典范,主张文学为道用,要求作文心存名教,以辅助圣人为目的。与此同论调,范仲淹亦曰:“臣闻国之文章,应于风化;风化厚薄,见乎文章。”⑥后来之儒者,如李觏也说:“文者岂徒笔札章句而已,诚治物之器焉。”⑦这些儒学家持论,都有重道轻文倾向。名列六大家的王安石,平生眼界高、学养富,其文不乏精深华妙、文质彬彬之作,其对诗文的认知也是相当丰富复杂;然而一旦涉入治国理政的语境,其观点便与上述论调如出一辙。他明确提出“文贯乎道”说⑧。一则主张“若欲以明道,则离圣人之经,皆不足以有明也”⑨;二则提倡:以“礼教治政”为文,文“务为有补于世”,“辞”仅限于“刻镂绘画”之语言修饰,要“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⑩。这仍在道、经、文序列中,来认识文学的作用和性质,有偏重文的工具性、适用性的认知倾向。这既体现了重提文道的用心,也显示出其偏狭的理论后果。
而与文士相对应的理学家,也有以道衡文的观念文字,可以两相对照,以见共同旨趣。但理学家对待诗文的态度并不严整一贯,盖缘于他们经由两种路径来论述诗文:一是文道论,二是性情论。基于文道论之视阈,他们往往重道轻文,以“道”为大体,视“文”为小用;而以性情论为根据,则重文学的艺术性,要求作家涵养性情、感发志意,“性其情”而赋予文学超越性。⑪如北宋周敦颐就从文道关系立论,依据道的崇高地位而视文为陋。他有文曰:“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故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然不贤者,虽父兄临之,师保勉之,不学也;强之,不从也。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噫!弊也久矣!”⑫此提出“文所以载道”,有明确的崇道抑文倾向。他进而曰:“圣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蕴之为德行,行之为事业。彼以文辞而已者,陋矣!”⑬在我国思想文化传统中,道的地位历来至高无上,即便发展至两宋理学,其论调仍无根本改变。在这种思维模式的制约之下,文辞文艺只有修饰性的小用。但毕竟圣人孔子并无轻视文饰之意,反而阐说《诗》篇章句之艺术精蕴;且儒家六艺之中还有吟咏情性的诗教,这就给后人从正面扶植诗文提供理据。周敦颐吸收孔子《诗》说思想,从体道修身所获致的乐境出发,指出诗文所蕴涵的气韵趣味,则非完全排斥文学的艺术性。据说他并不剪除居所窗前的青草,为的是从中体察天地生生之气象。另据程颐、程颢的相关著作之回忆,周敦颐“每令寻颜子、仲尼乐处”⑭。程颢正是受周敦颐思想言行的教化感染,乃“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之意”⑮。可见,作家涵泳道德所得性情气象,正与乐境相通而有诗心文意。只是,周敦颐未认识到:道德与性情相通,性情与诗意相通,道德与诗意相通;因而,道德与性情在文论中时有分离,这就为后人歧解诗文埋下伏笔。
再如程颐、程颢侧重文道关系,将性情限定在修身范围内。尽管其语录注意文学性表达,常用形象的比喻来阐道说理;然而,一旦对文学形成理性认识,则断然认定“作文害道”,视文学为“玩物”,担心“玩物丧志”。⑯他们将“今之学”分三类,而将文章之学列为最末等:“一曰文章之学,二曰训诂之学,三曰儒者之学。”⑰具体说,儒者之学崇尚理道,用以维系世道人心;文章之学专务章句,无补于“养情性”甚至被推崇的韩愈、杜甫,都难免被道学家批评嗤点,韩愈作文被斥为“倒学了”,杜甫诗句被视为“闲言语”。⑱这是将文限定为言辞修饰,而不可企及至高无上的道。由于文、道的地位悬殊,就很难给文肯定性评判。从中可见因局限理学视阈与道德偏执,其识度难免偏狭浅小和琐碎刻板。而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在其思想体系中,拘执了文道关系,道处于绝对根本地位;道是万物之本源,也是文章之本源。其要义有两点:其一,文以道为本,文为道之末,反对舍本逐末,或者离本求末;其二,文在道之内,道贯文之中,反对文道分离,也不道外作文。如此,则不仅文的本体在于道,作文的工夫也在于体道。总之,体道而外无余事,体道之中万事足,突出道的绝对地位,以理道来统领一切,使道成为单向度的决定者,而文章则成为无关宏旨者。这样文章势必屈从于理道,从根本上侵蚀了文道分界,取消了文的独立性,挤占文的应有空间。一旦将道孤悬,而与万物分离,势必使道流于空洞贫乏,而缺少丰富生动的内容。与此相应,其偏执文道观的后果,就难免陷于质木枯槁。理学家的文道观因有详明系统的阐述,适可放大宋初文人文道观的偏狭与迷误,并为文论方面的再出发,反向指出可能的突破点。
宋初重道轻文的古文观,延至欧阳修才有所改变。他纠正前驱者的偏弊之论,拓展且深化了文道论内涵。而奏功的关键所在,就是引入文意新说,也即以文意的新思考为契机,来更新歧误已甚的文道说。
欧阳修明确宣称:“我所谓文,必与道俱。”⑲他还提出:“道胜者,文不难自至也”。然若“道未足”,则“不能纵横高下皆如意”;“若道之充焉,虽行乎天地,入乎渊泉,无不之也。”⑳故他撰文敷论曰:“然闻古人之于学也,讲之深而信之笃,其充于中者足,而后发乎外者大以光。譬夫金玉之有英华,非由磨饰染濯之所为,而由其质性坚实,而光辉之发自然也。《易》之《大畜》曰:‘刚健笃实,辉光日新。’谓夫畜于其内者实,而后发为光辉者日益新而不竭也。故其文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此之谓也。古人之学者非一家,其为道虽同,言语文章未尝相似。孔子之系《易》,周公之作《书》,奚斯之作《颂》,其辞皆不同,而各自以为经。子游、子夏、子张与颜回同一师,其为人皆不同,各由其性而就于道耳。今之学者或不然,不务深讲而笃信之徒,巧其词以为华,张其言以为大。夫强为则用力艰,用力艰则有限,有限则易竭。又其为辞不规模于前人,则必屈曲变态以随时俗之所好,鲜克自立。此其充于中者不足,而莫自知其所守也。”㉑类似的论说,还见于另文:“学者当师经,师经必先求其意,意得则心定,心定则道纯,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㉒
显然,欧阳修承袭了自韩愈至宋初的文道之论,使用了诸多文本于道、师法六经的话语;但欧阳修论古文的特出之处,在于改变了文道的理论关系。道不再是被悬置的形而上存在,而是作为古文的手段被提出的,是为达“纵横高下皆如意”境界,而取资于道无乎不在的普遍性的。其关折点是,文与道、经的关系,被改造为中外关系,文、道、经都被心意所函摄,心、道形成互函互生的关系:道,不再被推寻至上古之圣贤,而在普遍性情与一己心意;心,不再是触处有碍的私意,而是充实有光辉的灵明,既非纯然客观,也非纯然主观。其宗经的方向与目的,就不再是求同于古人,而是既非“规模于前人”,也非追随时俗的“自立”。即通过原道、宗经的过程,迎合圣人之“意”来涵养己心,使心充实灵敏而自然辉光外发,能够随时随事而应,达到“如意”境界。这样的文,既能适用,也能适己。这就从根本上扭转了宋初的文道论腔调,打开了也引发了理解文道关系的新思考。
比如后继者苏轼,论文也以意为主。他读圣人经典,即注重以意逆志,如他说:“夫《诗》者,不可以言语求而得,必将深观其意焉。”㉓又据葛立方称述,“东坡诲葛延之以作文之法,曰:儋州虽数百家之聚,人之所须,取之市而足,然不可徒得也。必有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钱是也。作文亦然,天下之事,散在经、子、史中,不可徒使,必得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意是也。不得钱不可以取物,不得意不可以明事,此作文之要也。”㉔苏轼还有文曰:文“以意为主”,又说“古之真人,以心为法”。㉕这种文意论应出自苏轼晚年,看可视为其一生文论的精髓。
文意关系与文道关系实属同构,故文意是对文道的升华与超越。在文意关系中,意不是纯然外在的、客观的,而是函摄在作家心灵明之内,否则就回归道,难以自由遣用。然而,意散布经史之中,也贯穿百事之内;故知,意并非纯然主观,也有其真实性相。意看似是为文的起点,实则又是体道的终点。一言以蔽之,文意实为道与心的融会,体现了对道的切己体察。对此中思理,苏轼设喻曰:“世之言道者,或即其所见而名之,或莫之见而意之,皆求道之过也。然则道卒不可求欤?苏子曰:‘道可致而不可求。’何谓致?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南方多没水,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没矣。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于水之道者。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故北方之勇者,问于没人而求其所以没,以其言试之河,未有不溺者也。故凡不学而务求道,皆北方之学没者也。”㉖道是万事万物的总根源,要追溯万事万物的本根,就势必推原于道,故而为文亦有道。然而,道从何处追寻求,由何种途径获致?这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需要探究的问题。道毕竟是形而上的存在,要对之切己体察实属不易。为能破解此类迷题,苏轼引入学的概念,主张学而致道,实现切己体察。致,是使道来归我,其道是内生的;求,是往外追逐道,其道是外在的。故道可学而内致,不可弃学而外求;道之内生不是凭空而生,而是要经过修学的激发。此种修学功夫,亦即所谓学道:“古之学道,无自虚空入者。轮扁斫轮,佝偻承蜩,苟可以发其智巧,物无陋者。”㉗这里所说学道,就像轮扁斫轮、佝偻承蜩,须勤奋刻苦练习,使技艺高度娴熟,达到技进乎道的境界。臻于此境,主体因道的充实而扬弃智巧,道因主体性的发扬而称为真实者。这样,原本是客观外在的道体,就化为主观内在的技艺,外向内转化,道因意而彰显。
苏轼之外,其他四家,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的古文理论,与欧阳修文道观多有相互印证发挥之处。如苏洵,他尝自述作文经历,以表明自己文学观:他于仁宗庆历七年(1047),举进士、茂才异等皆不中;返家后,尽烧旧作,闭门不出,潜心六经、百家之文,时日既久而研读益精,使“胸中豁然以明……胸中之言日益多,不能自制”,故发而为文。㉘这里叙述的学习作文之进路,是学于古、涵于己而出于胸。相较于早前柳开的言论,苏洵古文观有明显改进:学习的对象范围拓宽了,由六经而及于诸子之书;学习的方向目标变通了,不再模拟古人以求同似。其作文之法,是先开拓胸襟,使心豁然以明;然后指事陈理,便可自然成文。此中创作主体之“心”,成为对象物与文的关节。对此关节点,他更有文曰:“苟有得乎吾心而言也,则其辞不索而获。”如孔子作《易》,是“思焉而得,故其言深”;作《春秋》,是“感焉而得,故其言切”;《论语》之产生,是“触焉而得,故其言易”。㉙这也强调,道充于心,发而为文,无所不可。其中,主体的心意,得到了强调。
再如曾巩,也主张寻求道心、体贴经意,以主体的心意来呈现道体。曾巩的《写怀》云:“荒城绝所之,岁暮浩多思。病眼对湖山,孤吟寄天地。用心长者间,已与儿女异。况排千年非,独抱六经意。”㉚即自言独立于流俗之外,以六经为意。六经是圣人之意的物化;曾巩的用心用意,又与圣人之意相通,故虽是己意,又是道心。虽名之曰道,但并非外在于我。其《上欧阳学士第一书》又说:“夫世之所谓大贤者,何哉?明圣人之心于百世之上,明圣人之心于百世之下。其口讲之,身行之,以其余者,又书存之,三者必相表里。其仁与义,磊磊然横天地,冠古今,不穷也。其闻与实,卓卓然轩士林,犹雷霆震而风飙驰,不浮也。则其谓之大贤,与穹壤等大,与《诗》《书》所称无间,宜矣。夫道之难全也,周公之政不可见,而仲尼生于干戈之间,无时无位,存帝王之法于天下,俾学者有所归依。仲尼既没,析辨诡词,骊驾塞路,观圣人之道者,宜莫如孟荀扬韩四君子之书也,舍是醨矣。近世学士,饰藻饰藻缋以夸诩,増刑法以趋向,析财利以拘曲者则有闻矣,仁义礼乐之道,则为民之师表者尚不识其所为,而况百姓之蚩蚩乎?圣人之道泯泯没没,其不绝若一发之系千钧也,耗矣哀哉!非命世大贤,以仁义为己任者,畴能救而振之乎?巩自成童,闻执事之名,及长得执事之文章,口诵而心记之。观其根极理要,拨正邪僻,倚挈当世,张皇大中,其深纯温厚,与孟子、韩吏部之书为相唱和,无半言片辞踳驳于其间,真六经之羽翼,道义之师祖也。”㉛其《答李沿书》亦明确指出:“夫道之大归非他,欲其得诸心,充诸身,扩而被之国家天下而已,非汲汲乎辞也。”㉜由上可见,在学道、明道的过程中,主体性的心意得到了强调,而经心意的主体性作用,道才真正呈现为切己者、在场者。
道与理、意有内在的关联,道、心的融会就是理。理非超绝孤悬之道,也非自私任性之意,而是具体切时、本心发明的道。又,道载于六经,明道因乎学,学在于明圣人之心,而圣人之心不同于个人私意偶见,而恰恰落实在理这一层面之上。前文所述文意论,当意烛照事物规定性的真实性相,就含有理的意味在内。故而文以明道经过文以达意,其后果自然导向文以明理。综而言之,文以明理,即将文道与文意统而为一,体现出统合道与意的倾向。
由文以明道经文以达意而过渡到文以明理,在欧阳修那里即有自觉的体认与明确的论述。欧阳修即认为圣人之意在于理,进而重释了言不尽意说,其《系辞说》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自古圣贤之意,万古得以推而求之者,岂非言之传欤?圣人之意所以存者,得非书乎?然则书不尽意之烦,而尽其要;言不尽意之委曲,而尽其理。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者,非深明之论也。”㉝圣人之意非言所得尽传,这一说法肇始于老庄,发扬于魏晋玄学,可以说是宋之前的通论;但欧阳修却以言能尽理来补正言不尽意,其信念即是以为明理、尽理即能臻至圣境。换言之,道体现为圣人之意,因之可能为人所把握;而圣人之意即在于理,因之可能被言说传达。此一论述虽未完满透彻,却开了一种新颖别致的思路。苏轼评价欧阳修,即点出这一关键,他说:“自汉以来,道术不出于孔氏,而乱天下者多矣。晋以老庄亡,梁以佛亡,莫或正之,五百余年而后得韩愈,学者以愈配孟子,盖庶几焉。愈之后三百有余年,而后得欧阳子,其学推韩愈、孟子,以达于孔氏,著礼乐仁义之实,以合于大道。其言简而明,信而通,引物连类,折之于至理,以服人心,故天下翕然师尊之。”㉞其中即指出欧文有“折之于至理”的特点,而这正是弘传道术的关键要素。
道、意、理的内在承接与统一性,得到众多士人不约而同的呼应。如尹沫说:“如有志于古,当置所谓文章、功名,务求古之道可也。古之道奚远哉,得诸心而已。心无苟焉,可以制事;心无蔽焉,可以立言。惟无苟,然后能外成败而自信其守也;惟无蔽,然后穷见至隐而极乎理也。信其守者本乎纯,极于理者发乎明。纯与明,是乃至古人之所至也。至乎至,文章、功名从焉。”㉟其论述的层次由“古之道”而落实于“心”,“心”由无蔽之澄明及无苟之任事而“极乎理”,由此所至之纯熟境界,即古圣人体道之境界。在此,理是道与心的涵蓄,是道与心的合题,体现出统合的思维。
此外,如曾巩的文章观,也认识到理对道、意的贯通。一方面,他认为,圣人之道在经,而经承载圣人之意。前文所引《写怀》即含此意。其《战国策目录序》出现了“先王之道”“先王之意”的表述,二者实际同义,先王之道就体现为先王之用意。㊱他的《冬望》云:“南窗圣贤有遗文,满简字字倾琪瑰。旁搜远探得户牖,入见奥阼何雄魁。日令我意失枯槁,水之灌养源源来。千年大说没荒冗,义路寸土谁能培?嗟余计真不自料,欲挽白日之西颓。尝闻古着禹称智,过门不暇慈其孩。况今尪人冒重任,力蹶岂更馀纤埃。龙潭瀑布入胸臆,叹息但谢宗与雷。著书岂即遽有补,天下自古无能才。”㊲圣贤之文运载圣贤之道,以其“千年大说”之“义”源源不断地滋养着曾巩的“意”,使其不枯槁,而犹如“龙潭瀑布入胸臆”;这就形象地说出在曾巩的观念和实践中,文道与文意的一体贯通之关系。
另一方面,曾巩同样认识到,道与意即落实为理。他的《策问一十道》指出:“六经之书,太极以来至于天地人神事物之变、远近小大微显之际、异同之旨无不备者,而其要则在于使学者知顺性命之理、正心修身、治国家天下、尽天地鬼神之宜、遂万物之性而已。”㊳可见,六经是道理之书,并且六经的要旨不是外在的僵化之物,而能内在地涵养学习者的关于自家性命身心及家国天下的认知。这就点出了六经的本质,为学六经是学什么指明了方向,其切要处尤在一个“理”字。曾巩的《王子直集序》也说:“至治之极,教化既成,道德同而风俗一。言理者虽异人殊世,未尝不同其指。何则?理当故无二也。是以《诗》《书》之文,自唐虞以来,至秦鲁之际,其相去千余岁,其作者非一人,至于其间尝更衰乱,然学者尚蒙余泽,虽其文数万,而其所发明,更相表里,如一人之说,不知时世之远,作者之众也。呜呼,上下之间,将磨陶冶,至于如此,岂非盛哉!自三代教养之法废,先王之泽熄,学者人人异见,而诸子各自为家,岂其因相反哉?不当于理,故不能一也。由汉以来,益远于治。故学者虽有魁奇拔出之材,而其文能驰骋上下,伟丽可喜者甚重,然是非取舍,不当于圣人之意者亦已多矣。故其说未尝一,而圣人之道未尝明也。士之生于是时,其言能当于理者,亦可谓难矣。由是观之,则文章之得失,岂不系于治乱哉!”㊴在此,圣人之道、作者之意与理在同一层位上使用。作者虽出己意而著述,但因当于理而称为经,可见,理与意的融合无间成就了经典。惠洪《冷斋诗话》卷六“曾子固讽舒王嗜佛”条,舒王曰:“善学者,读其书唯理之求。有合吾心者,则樵牧之言犹不废;言而无理,周孔所不敢从。”㊵曾巩听后表示深切认同,亦以心所能知之理为极则。
要之,曾巩是以明理来理解明道的:圣人是道理的体现,六经是道理之书,读书是明理。而理具有超越时间空间的普遍性,因此不仅为圣人所道出,也能为学者所习得领悟。通过六经的学习,学者知至理明,发为文章,就能切当有本,就是至文。这不仅是说读六经是要在文字训诂之外是研求其运载的道理,辨析其中的源流曲折,更重要的是挺立其了学者自家的主体性,甚至可以说因为“理”,学者与圣人立于平等的位置。推而广之,非唯六经,史籍也是道理的体现,是事变的所以然的记载;称职高明的史家就在于能够明理,其文能够传达理。曾巩的《南齐书目录序》说:“将以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而为法戒,则必得其所托,而后能传于久,此史之所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则或失其意,或乱其实,或析理之不同,或设辞之不善,故虽有殊功韪德非常之迹,将暗而不章,郁而不发,而梼杌嵬琐奸回凶嬺之形,可幸而掩也。尝试论之,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㊶这都体现了将道、意(包括情)统合起来的观念认知。
一旦以理统合道、意形成普遍的思路,其结果往往会以理来替代道、意,这使得理得到凸显,而道意每每被遗忘。如曾巩以文理说来回应文道观,因此,曾文中常出现理、文对举的表述,理的价值和位置,就得到孤特的强调了。如其《谢吴秀才书》以“学”“文辞”为考察吴秀才五编文章的着眼点,㊷“学”对应“理”,故该文的立论结构实质是理—文。其《赠黎安二生序》说:“读其文……穷尽事理。”㊸《梁书目录序》云:“能致其知者,察三才之道,辨万物之理,大小精粗,无不尽也。”㊹这是说史文尽道理,也即是理—文对举的结构。其《苏明允哀辞》云:“盖少或百字,多或千言,其指事析理,引物托喻,侈能尽之约,远能见之近,大能使之微,小能使之著,烦能不乱,肆能不流。”㊺这里“言”与“理”对举,与文、理对举同义。曾巩是自家观念的践行者,即熔说理达意于一炉。元代刘埙《隐居通议》卷十四“南丰先生学问”条,指出曾巩“议论文章,根据性理。论治道则必本于正心诚意,论礼乐则本于性情,论学必主于务内,论制度必本之先王之法,此朱文公评文,专以南丰为法者,盖以其于周程之先,首明理学也。”㊻这不仅指出了曾文的历史地位,也指出了曾巩为文的路数,即“议论文章,根据性理”,具体而言即“根据”心意、性情;“性理”的表述即是性与理合,道意无外的意思。曾文亦以事理为归依,正如刘熙载《艺概·文概》所说:“曾文穷尽事理,其气味尔雅深厚,令人想见硕人之宽。”㊼这就显示了由于理统合道、意而产生的理论后果,即理获得特别、普遍而全面的地位,它的意义价值在此,它的流弊偏失也在此。
文理论对文道论、文意论的贯通,还体现在文学本体论、境界论等方面。道本来就含有探究本体的意味,圣人体道的效果正表现为如意,而理正好将本体探究与如意境界实现出来。如苏轼就是基于这个根本认知,而引申出古文理论的若干层面:一是关于文之本体,贵在传达理妙。世间万事万物各有理妙,作文就是要传达其理妙。他有文曰:“物固有是理,患不知之;知之,患不能达之于口与手。所谓文者,能达是而已矣。”㊽他还有文论曰,孔子所谓“辞达”就是“达意”,即以表现“物之妙”为文之极致。㊾他还借“传形写影,都在阿睹中”故实,阐说文之语言表达贵在传神写照的宗旨。㊿与作文同理,绘画也如此。他另有文,可为印证:“与可论画竹木,于形既不可失,而理更当知。生死、新老、烟云、风雨,必曲尽真态,合于天造,厌于人意,而形理两全;然后,可言晓画。”[51]形是竹木的表象,理是竹木的本体。善画竹木者,要以形写理,使形理两全,方可称晓画。与可论画如此,诚可谓苏轼知音。二是关于文之境界,贵在自然自如。苏轼有文曰:“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而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其他,虽吾亦不能知也。”[52]以此论衡文,他评人文曰:“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53]谢民师的文理自然,就是一种自然境界。同样他以此理论评画,尤重“得自然之数”。[54]要而言之,文是对事物理妙的传达,而对象物是外在自然的,须转化为作者内在的文意,方可操纵自如、文理自然。自文妙传对象物的神理而言,是谓自然;自文变化无端皆如人意而言,是谓自如;而这所谓适如人意,绝非强合私意偶见,而有其不得不然之法则:这几层意思相互呼应,相互支撑,而可以“理”来综合说之,体现出环扣圆融的理论特征。
总之,文理论因内在逻辑而涵蓄文道论、文意论,并在文学本体论、境界论等层面产生圆融通达的理论效能,表现出对文道论、文意论的集成、统合,形成宋代文论的一种独特风貌。
注释
①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8月第1版,卷一《原道》,第1页。
②③④柳开《河东集》[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卷五《上王学士第三书》,卷一《应责》,卷六《答臧丙第二书》,第269页,第244页,第277页。
⑤石介《徂徕集》[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卷七《尊韩》,第227页。
⑥范仲淹《范文正集》[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卷七《奏上时务书》,第625页。
⑦李觏《旴江集》[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卷二十七《上李舍人书》,第226页。
⑧⑨⑩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8年10月第1版,卷七十五《上邵学士书》,卷七十四《答吴孝宗书》、卷七十七《上人书》,第124页,第92页,第156页。
⑪⑭⑮⑯⑰⑱程颢、程颐《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2版,《程氏文集》卷八,《程氏遗书》卷二上、《程氏遗书》卷三、《程氏遗书》卷十八,第577页,第16页,第59页,第239页,第187页,第239页。
⑫⑬周敦颐《周濂溪集》[M],《丛书集成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卷六,第117-118页,第24页。
⑲㉓㉕㉖㉗㉞㊽㊾㊿[51][52][53][54]苏轼《苏轼文集》[M],孔凡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3月第1版,卷六十三《颍州祭欧阳文忠公夫人文》引语、卷二《〈既醉〉备五福论》、卷十九《广州东莞县资福寺舍利塔铭》、卷六十四《日喻》、卷十《送钱塘僧思聪归孤山叙》、卷十《六一居士集叙》、卷五十九《答虔倅俞括》、卷四十九《与谢民师推官书》、卷十二《传神记》、附录《自跋所画竹赠方竹逸》、卷六十六《自评文》、卷四十九《与谢民师推官书》、卷七十《书吴道子画后》,第1956页,第51页,第580页,第1980页,第326页,第316页,第1793页,第1418-1419页,第400页,第2675页,第2069页,第1418-1419页,第2210页。
⑳㉑㉒洪本健《欧阳修诗文集校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8月第1版,卷四十七《答吴充秀才书》,外集卷十九《与乐秀才第一书》,外集卷十八《答祖择之书》,第1176页,第1849页,第1819页。
㉔葛立方《韵语阳秋》[M],何文焕《历代诗话》本,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4月第1版,第509页。
㉘㉙曾枣庄、金成礼笺注《嘉祐集笺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3月第1版,卷十二《上欧阳内翰第一书》、卷七《太玄论上》,第327页,第169-170页。
㉚㉛㉜㊱㊲㊳㊴㊶㊷㊸㊹㊺曾巩《曾巩集》[M],陈杏珍、晁继周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11月第1版,卷一、卷十五、卷十六、卷十一、卷一、卷五十二、卷十二、卷十一、卷十六、卷十三、卷十一、卷四十一,第12页,第231-232页,第258页,第1985页,第184页,第1页,第766页,第197页,第185-186页,第262页,第217页,第177页,第560页。
㉟尹沫《河南集》[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卷四《志古堂记》,第17-18页。
㊵吴文治《宋诗话全编》[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第2449页。
㊻刘埙《隐居通议》[M],《丛书集成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卷十四,第150页。
㊼王气中《艺概笺注》[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0年6月第1版,第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