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平台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

2021-04-15 00:16鲁全
中国社会保障 2021年9期
关键词:社会保险用工劳动者

■文/鲁全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平台用工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前不久,相关部委出台指导意见,对平台用工及其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做出了指导,学界有关的研究成果也日趋丰富。笔者有机会随某头部平台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了一些初步看法。

平台用工是否对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带来了挑战?这首先需要从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逻辑谈起。社会保险是应对工业化背景下劳动者收入下降风险的基本社会制度,其核心要素有三。其一,是应对劳动者的收入风险,这是社会保险制度的目标所指,也是核心功能所在。其二,是建立在劳资关系基础之上,即除了工伤保险遵循雇主责任而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缴费责任之外,其他大部分社会保险都由劳资双方分担缴费责任。这种缴费结构一方面是工人运动争取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生产过程所决定的,即在社会生产过程的多种要素中(如土地、资本、劳动力等),只有劳动者会面临年老、疾病等风险,从而需要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其共担风险。企业或广义上的用人单位因此在社会保险制度中扮演重要的供款角色,从而需要充分考虑各方主体的财务可负担性,并兼顾就业岗位的创造与劳动者的保护。如果社会保险费率过高,则必然会对企业运营成本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用工需求,从而也不利于保护劳动者就业权利。因此,社会保险制度的设计要平衡好相关主体的利益,不可涸泽而渔。其三,在劳动者风险应对的刚性需求和相关利益方社会共识普遍达成的基础上,社会保险从早期的区域性或行业性的自发制度逐渐演变为具有国家强制力和稳定性的基本社会制度,并构成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综上,社会保险制度是以劳动者需求为导向,由参与社会生产的各方主体分担责任并由此形成的稳定的社会制度。

其次,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平台经济已经全面而深入地影响着社会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相关从业人员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在生产方式方面,平台及其提供的信息已经成为新的重要生产要素进入生产过程,如果没有这些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生产过程的效率会大大下降,有些生产活动甚至无法开展;在生活方式方面,平台经济已经全面影响着人们的衣食住行,成为解决服务递送“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手段。具体到劳动就业领域,平台经济下的劳动就业已经不再是机器大工业时代“雇员—雇主”之间基于固定劳动场所、劳动时间和劳动内容的关系,但劳动者仍然面临传统的收入下降风险致因,甚至在某些领域会产生新的风险致因。简言之,平台经济的出现带来了生产方式和就业方式之“变”,但劳动者风险应对之需求仍然“未变”。

在上述变与不变之下,作为国家基本制度的社会保险是另立新制还是对既有制度设计做参数调整?笔者倾向于后者。具体包括,第一,在缴费主体上,按照所有生产要素均分担劳动者风险的“社会化”逻辑,将传统的劳资双方缴费调整为平台、实际用工方和劳动者多方缴费。第二,在缴费基数上,改变现有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的办法,而以营业收入或净收入等能够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或利润状况的指标为基数。第三,在参保项目上,可以根据平台从业者的年龄和职业特征,优先推动其参加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对于一定年龄以上的,则要求参加养老保险。第四,完善经办服务机制,包括实现更加便捷的跨地区流动和跨行业流动转移接续办法,更加灵活的保费缴纳办法,更加精准的就业状态跟踪监测与服务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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