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学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大事,对于家住北京市东城区的张女士来说也是如此。由于自家孩子即将上小学,为了让孩子能“赢在起跑线上”,张女士多方打探,想要把孩子送进“名校”。
2019年5月,张女士在某教育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上结识了赵某。赵某称自己手里有西城区某重点小学的赞助指标,条件是要先交30万元的咨询费,办成后再交40万元。
张女士为孩子求學心切,没多想便相信了赵某。同年5月31日,张女士及其丈夫与赵某在西城区某咖啡店内签订了《教育信息咨询协议》。赵某承诺,如果张女士的孩子没有成功入学,5天之内费用全部退还。签完合同,张女士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赵某30万元。此后,她时不时通过微信向赵某询问办理进展,赵某表示一切顺利,让她放心。
2019年8月底,赵某告诉张女士,因为指标太紧张了,之前找的关系办不了了,新找的办理人又“跑路”了,但一定会向张女士全额退款。然而赵某在转给张女士1万元后便再无消息。意识到自己被骗的张女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赵某到案后退还张女士11万元。经查,赵某仅向他人咨询过此事,并没有办理入学的能力,而是将钱款全部用于归还信用卡欠款以及日常生活消费等。
最终,被告人赵某因犯诈骗罪,被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赵某被责令退赔18万元。
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岩表示,张女士与赵某结识是通过某教育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该平台并不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更不需要与身份证明文件进行绑定。在此情况下,张女士无从确定对方的身份。张岩提醒学生家长,切莫轻信任何人没有真凭实据的承诺,一旦对方失联“跑路”,根本无处可找。本案中,尽管张女士具有一定的防骗反诈意识,不仅与赵某签订了《教育信息咨询协议》,还一直通过微信和电话等方式跟进事情办理进展,但最终还是上当受骗。